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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千宠 [金榜] (九月轻歌)


  而柳之南自幼就反感循规蹈矩何时都低眉顺目贤淑端庄的女子,偏生四个姐姐都如此,她的心情可想而知,没跟她们唱对台戏已经很不容易了。
  她喜欢率直有锋芒的女子,如叶浔;还喜欢待人坦诚天生柔顺的女子,如江宜室。但是先前江宜室把她吓到了,虽然过后释怀了,终究还是担心江宜室不知何时重蹈覆辙,现在处于敬而远之的状态。就算是江宜室愿意聆听她的劝告、挑刺,她也没那份闲情。
  综上原由,柳之南并没将柳之兰的婚事放在心上。
  到了九月初九,叶浔见柳之南毫无去送送柳之兰的意思,只得提醒道:“我们得去送送之兰表姐。”
  柳之南却悻悻的,“选哪天成亲不好,偏生选在了九月初十——要是没这桩事,你少不得要带我出门登高吧?”
  叶浔骇笑,“那是四表姐自己能选的?是长辈定下的吉日。”
  柳之南勉强接受了这解释,还是懒得动,“送什么送?她对着谁都是一副温柔似水的样子,对着谁都没一句真心话,总是那副‘我生来就是受气的受欺负的’的样子,一想就烦死了,也不知成国公看上了她什么!”
  “你给我闭嘴!”叶浔笑着掐了掐她的脸,“那可是你们柳家的人,别胡说,快跟我去给她道喜。”心说柳家姐妹四个真是够倒霉的,怎么就有这么一个不循规蹈矩的小妹?那姐妹四个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不知多少人夸赞呢,柳之南却是打死也看不上。她自己是既不喜欢也不讨厌那四姐妹。各有各的活法,都像她和柳之南似的,这世道也就该变了。
  “柳家的女孩子都没意思!”柳之南是真觉得,去送柳之兰还不如和太夫人或叶浔坐着说说话,老大不情愿地更衣打扮起来。
  叶浔已帮柳之南备下了贺礼,催着柳之南收拾妥当,便一起去了柳二爷家中。
  柳家长房三位少爷都没能回来,叶浔和柳之南遇到了柳家四少爷柳文枫和五少爷柳文华。
  要见柳文华不难,这人随时能从书院溜回家中。至于柳文枫,则是潜心习文练武,并不似柳文华一般劳逸结合,这两年便相见时少。
  柳之南一见到兄长便眉开眼笑,寒暄之后,将人拉到一旁说体己话了。
  叶浔则留在原地,和柳文枫说着闲话,“四表哥像是清减了不少,是不是功课太繁重了?”
  “前段日子的确是有些繁忙。”柳文枫从来是温文尔雅,笑容亦是,“祖父和父亲心思相同,说我一心扑在学业上未必是好事,要我回家来打理二房的庶务,在人情世故上磨练一番,换换脑子,明年下场兴许能考个好名次。”
  他已顺利过了乡试,且是中了榜首。
  叶浔由衷地祝贺道:“你一向刻苦,肯定能再度夺魁的。”前世柳文枫便是个人物,外祖父最为赏识他,而他也是叶世涛科举路上最大的一个障碍。柳文枫专攻学问,叶世涛则是文武并重,只较量文采,自然要稍稍逊色一些。
  “借你吉言,但愿如此。”柳文枫审视着叶浔,“这段日子过得可好?”
  “不错。”
  “那就好。”
  便在这时候,叶浔听到了柳文华教训人的语声:
  “自己做不来大家闺秀也罢了,还看不上正经的大家闺秀,说你什么好?你那是什么论调?有个文韬武略的姐姐,就得娶个那样儿的妻子?我实话跟你说,我要是成国公,敬爱姐姐是一码事,娶妻却绝不会娶他姐姐那样的女子,就得娶之兰这样的温柔女子。你也不想想,成国公不知有多少年都觉得自己还比不上一个弱女子,心里是什么滋味?”
  “要是没有那么个姐姐,成国公也活不下来吧?”柳之南不服气地辩道,“他姐姐是明知赴死也赶回家中的,这气魄是你们都比不了的!”
  “所以才说那样的女子只能钦佩敬慕,你要我娶的话,我是断断不敢的。”
  “你想娶,人家也看不上你!臭美什么?!”柳之南撇嘴,明目张胆地鄙视哥哥。
  柳文华却在这时察觉到了叶浔的侧目,转头望去,笑了笑,却透着些伤感。
  柳之南又看向柳文枫,发现四哥正望着叶浔,和自己一母同胞的哥哥的神色大同小异。
  她唯有叹息。
  她表姐也是那种活着是妖孽死了能成精的人。要不是祖父打死也再不肯与叶家结亲,不说别人,就是柳家这几个人,也会为了表姐争得你死我活。
  偏偏祖父是那心意,避免了几番纠葛,却也多了几个伤心人。
  家族权益大过天,长辈不允许,晚辈只有黯然神伤的份儿。
  而这些,叶浔是无从察觉的,她只当表哥们对她的关心都是来自于亲情,那么,柳之南也就让她这样认为,永远都不会说破——喜欢叶浔很正常,不喜欢才有毛病,哥哥们不丢脸,表姐呢,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了。
  柳之南笑着走到叶浔面前,携了她的手,又对两个哥哥摆一摆手,“你们走吧,我们去屋里和四姐说说话。”
  两男子顺势道辞。
  表姐妹两个进到柳之兰房里,触目所及皆是喜气洋洋的,叶浔笑着恭祝柳之兰日后光景如意、安稳。
  柳之兰粉面含羞,垂下头去不吱声。
  柳之南就觉得好无趣,和自家姐妹还装什么呢?明明高兴得恨不得每日放鞭炮行不行?看看她二叔二婶的样子就知道了。
  矫情!
  矫情的人最讨厌了!
  她不冷不热地说了两句场面话。
  叶浔也不过是来走个过场,坐了片刻就起身道辞。
  其实柳之南对柳之兰的评价也算中肯,柳之南真的是太温柔太顺从了,这种女子,要么就是这样过一生,要么就是某日忽然发飙让人瞠目结舌,从而任谁都不敢再小觑。对于后一种选择,叶浔真是无法认同——忽然间让人觉得平地一声雷,弄好了是遇到的人奴性十足,看你锋芒显露就偃旗息鼓,但若遇到的是不服软的人呢?就和你硬碰硬,打死也不服,你要怎样才能把人的气焰压下去?她是觉得,做人七情六欲不上脸是应当的,只让人觉得柔顺没有主心骨就不好了。
  但愿,成国公能够给柳之兰撑腰。
  离开时,柳之南一步也不离她,还道:“我可还是要跟着你回侯府的,你休想把我丢在这儿!”
  叶浔大乐,“便是我忍心,太夫人也舍不得你。放心就是。”
  柳之南这才心安。
  回到前面,两人又与柳家长辈寒暄一番,便打道回府。
  第二天,一起去喝了喜酒,第三天又去参加了认亲仪式,这件事才算了了。
  这天上午,叶浔早早处理完家里的事,百无聊赖,去了菊园赏花。
  半夏奉上果馔时道:“宜春侯与静慧郡主的吉日定下来了,下个月初。”
  叶浔拈起一颗葡萄,笑容舒缓,“那是好事啊。”希望不要节外生枝,这样的结局,于谁都不算坏事。
  半夏笑着点头,又道:“宜春侯却是有些古怪,前些日子还每日里醉生梦死,这些日子却每日前去护国寺上香,总是逗留至黄昏时才打道回府。”
  叶浔挑了挑眉。这样的行径,倒让她猜不出是何用意了,但愿不会闹着出家做和尚。
  疑惑间,一只小猫出现在她眼界。小小的家猫,通体纯白,身形不足半尺。
  怎么会到这儿的?仆妇养的?不大可能。多半是府邸闲置时它就来了这里。
  叶浔遣了身旁服侍的,却引得小猫惶恐,蹭一下不见了踪影。
  叶浔苦笑。本意是怕它觉着人多不敢上前,却不想,它受不得一点点的变化。
  正失望的时候,小猫的身影又出现在眼界内。
  叶浔连忙从小碟子里取了一块豌豆黄,掰了一块,丢在近前的空地上。
  小猫犹豫地走出几步。
  叶浔又掰了一块抛出去。
  如此几番反复,小猫怯生生地到了叶浔近前,享用着她给的食物。
  叶浔很想即刻把它带回房里养着,便是她没有长性,柳之南却是最爱猫猫狗狗了。可是小猫太警惕,总是不容她走几步就一溜烟儿跑走了。
  她没法子,只得放弃。
  只是在这期间发现小猫皮毛发灰,腿部、小爪子尤其是,脏兮兮的。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没人管的小孩子一样,叶浔每日都会到菊园坐坐,让丫鬟备下炸小黄鱼之类的食物,等得到小猫前来,就亲手喂给它吃,等不到就将食物放在地上,它发现之后总能吃到的。
  裴奕这段日子很忙。
  除了状元之才,朝廷要人一步一步往上爬品级的默认规律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论是谁,不论有怎样的才学,忽然接手五品大员的公务,总是有些云里雾里。他之前的准备,加上上任后近半个月的亲身应对,才总算是上手了。
  就在这时候,他发现正房热闹起来了——
  他的夫人养了两只不安分的家猫,时而不知去向,时而留在院中对着廊下的鸟笼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
  “哪儿弄来的?”他曾匆忙间打量过那两只猫,都是不起眼的家猫,除了一身雪白的皮毛,实在是无可取之处——性子太闹腾了,而且大猫看起来很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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