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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将军误终身 (花千澈)


我和李嫂在身边陪着,李嫂不时打趣着小少爷和欢颜,我则坐在一边静静缝着件小褂子,欢颜长高了些,这件去岁的海棠红赀布薄衫今儿有些小了。
我用李嫂剩下的布头,在袖口加个月白的沿边儿,上面绣了几朵紫红的小花,竟貌似又可以将就一年,而且看上去也别致。
“云娘就是心灵手巧,守着眼前的牡丹不用,这绣的是些什么花?虽只有五个花瓣儿,看着倒是水灵灵的,有几分像咱们洛阳的石竹。”李嫂凑近了一瞧,啧啧赞叹。
“是西域原野上的梅花草,单一枝也没有甚么,若是挨挨挤挤连成了片,却是云蒸霞蔚,美不胜收。”我低头扎着花,才蓦然惊觉为何自己选了这个花样子。
许是那个丰神俊朗的男子总是抱着满怀的梅花草在夜阑人静时踏梦而来吧……
夫人浅薇闻声也偏过头来瞧了瞧,“是很美,只可惜我只去过西域一次,还是和仲景为他的妹妹送嫁,偏又是个隆冬,天寒地冻的,什么景致也没有,唯一的收获就是带了云娘回来。”
“可不就是说呢,”李嫂马上机灵的接过了话头,“说起来,夫人和云娘简直就是姐妹一般的缘分,就连翎少爷和欢颜也是亲如兄妹,云娘命中虽有孤苦,但是少爷夫人这样待你,云娘到底还算是个有福的!”
我微笑不语,仿佛心思全放在手中的活计上面,李嫂也不好再说下去,倒是夫人转开的话题,吩咐李嫂,“把仲景从西边带回来的波斯绵绸给云娘扯上一幅,本来想裁两条裙子,可颜色太鲜亮了,给欢颜做件新衫子吧。”
“夫人,孩子长得快,这件衣服接补一下还可穿上一年,少爷大老远给夫人带来的东西,怎么好送给欢颜。”我笑着摇头。
“不值甚么,翎儿调皮,哪有欢颜乖巧懂事,我当欢颜女儿一般,不过是一点心意,可话说回来,这几年除了我的旧衣服给了你,就没见过你穿新的,想必月钱都攒了起来,将来为女儿谋算,云娘也太省俭,太过苛刻自己了。”
夫人微微叹息,她比我不过年长几岁,却识书达理,待人温和,深受岳府下人们爱戴,面对着她,我有时竟有种面对可意般的错觉,俨然面前是一位宽厚的长姐,看着她心中便满溢着一分难言的亲情。
积攒了五年的月钱和仲景少爷与夫人素日的打赏,大概也有近百两银子,本来就想在岳府默默抚养欢颜成人,但是那日岳仲景的话让我胆战心惊,如果展若寒来到洛阳任职,生活在同一座都城,委实让人心中惴惴。
少爷和夫人不过是收留了我,并不像其他的下人一样有卖身契约,岳府我随时可以离开,按照我原来的设想,我会带着欢颜离开洛阳,找一避世桃源,置下一间农院,几亩薄田,然后和女儿相依为命。
可是这些年大唐的富庶繁华让市价飞涨,即便是农田乡舍的价码比起从前也是倍增,手中的这些银钱也不过杯水车薪,若是离开岳府一应吃穿用度都是自己盘算,只怕更是捉襟见肘。
每每想及于此,便不忍带了欢颜去受苦,更何况欢颜在岳府有仲景少爷和夫人的疼爱,和小少爷岳翎又是形影不离的玩伴,几番思量,还是渐渐压下了这个念头。
以东都洛阳之大,茫茫人之中遇见一个人谈何容易?更何况我幽居在高墙深院之中,想必更没有邂逅的机会,就这样不断安慰自己,终是心怀忐忑的驻留下来。
自从有了欢颜之后,我已经不再是昔日那个敢爱敢恨,什么都不放在眼中的赫连云笙了,甚至自己的名字在心头滑过时,都觉得异常的陌生,从前的一切已经恍如隔世,因为欢颜,我爱上了现下安逸平淡的生活。
从前李嫂怕我闷,经常派给我一些出得府门的差事,如采买,送货,给活计送饭,有时我还会带着欢颜一同去,这是欢颜最期盼的时刻,可是近来我干脆推了这些美差,安安分分在府中做事情。
欢颜每每看着别人进进出出,只是悄悄拽着我的衣角,嘴角微微向下撇着,苹果脸儿上俱是怅怅然的神色。
天宝十四年的那年夏历七月初七,洛阳城内破天荒的在皇城外设了灯会,洛阳自古多能工巧匠,扎了无数的精美花灯,一连几日的夜晚,皇城之前亮若白昼,人潮涌动,洛阳的百姓几乎是倾城而出,携妻带子赏玩游乐,一片盛世的欢腾气象。
偏生那几日岳仲景到扬州祭祖,小少爷岳翎自学中风闻灯节的热闹,早就按耐不住,百般央告夫人,浅薇素来爱静,经不住岳翎的软磨硬泡,遂应允了他带着家中的一些下人们去观赏灯节。
消息传出,全府沸腾,欢颜抱着我的腿又笑又跳,仰着头看我,眼眸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儿,亮晶晶的,让我再也没有了拒绝她的借口。
那一夜的热闹毕生难忘,整座皇城笼罩在云山幻海的光晕之中,宽敞的街市两侧全是高高挑起的花灯,应景七夕的牛郎织女灯,双龙戏珠灯,九天飞凤灯,金盏琉璃灯,猛虎下山灯,牡丹花灯,莲花灯,旋转不停的走马灯,各色的字谜灯……
灯展的两侧是喧闹的市集,琳琅满目的胡商货品,各色的风味小吃,手艺人精巧小玩意儿,眼花缭乱的杂耍,让人捧腹的猴戏……每个摊子前几乎都被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
林林总总,明明灭灭的灯火让人觉得眼花缭乱,身边是万头攒动,黑压压的人群你推着我,我挤着你簇拥在一起,从高处看去如一条缓慢流淌的长河。
岳翎和欢颜个子矮小,夫人让两个健壮的家丁将他们高高驮在肩上,这样那缤纷夺目,巧夺天工的花灯就可一览无余。
“大家紧跟着,莫要走散了!”夫人和李嫂前后照管着府中的人群,我紧紧跟在欢颜的身边,仰头看着她,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眸影深处全是辉映的璀璨灯火,小嘴张得圆圆的,脸蛋儿红彤彤的,情不自禁的啃着小手指,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惊叹神色。
如果说,人生如酒,那一刻欢颜的幸福之杯已经斟得满满的。我忽然惊觉,作为娘亲,对于欢颜我有太多的亏欠。
人群实在拥挤,夫人浅薇本就体虚怕热,被潮水般的人群簇拥着已经有些面色苍白,李嫂紧紧护着她,吆喝大家尽量向人少的地方走,十几个下人却被人流冲得渐行渐远。
“走散了就早些回府!”李嫂大声叮嘱大家,这里距离岳府并不遥远,即便是大家在人潮中不能一同汇合,散了灯市也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去。
我和夫人李嫂尽量保持着距离,两个驮着孩子的家丁也拼命抵抗着人流的冲击紧跟在我们身边,已是累得满头汗水,只有两个孩子还在劲头十足,指指点点,稚语童声中传来阵阵开心的欢笑。
浅薇已是香汗淋漓,对我微微摇头苦笑,言下之意,两个孩子高兴便好,是啊,难得欢颜今天这样开心。
她本是个爱笑的孩子,还是在襁褓中的婴儿时,只要人稍微逗弄一下,便会咧开小嘴,笑得咯咯作响,仲景少爷最是喜她的笑容,就给娶了名字欢颜,希望她一生一世快乐无虞。
正行走间,一个獐头鼠目的矮小男人挤在身边,身上的味道酸腻难耐,偏偏还要向我的身边靠,不想惹麻烦,躲了又躲,他却恍若未见,反而贴得更近。
眉峰一蹙,我的神情冷厉起来,正待发作,却觉得胸口微微一动,低头看去并不是被登徒子占了便宜,却是胸口挂着的那块墨玉牌已经不见了踪影,只余下被剪断的红绳齐齐垂在胸前!
竟然是个偷儿!心下一阵盛怒,那人却像滑溜的泥鳅,在人群中左右穿梭,飞快的遁走,“李嫂,帮我照顾欢颜,我有些事办,一会儿回府见!”我急急向李嫂高喊了一声,并不想惊动夫人和家丁,向着那人追去。
匆忙之间,回头看了一眼,欢颜正看着色彩缤纷的红雀开屏灯,细嫩的小手指着前方,“翎哥哥,看,好漂亮的大鸟……”小小的身躯映在灯火阑珊处,满脸如花的笑靥。
很久没有用过功夫了,颇有些生疏,尤其是在拥挤的人群中逆流追一个滑溜的毛贼,也并不是甚么容易的事情。
“站住!”我清冷的声音穿越人群,人们侧目相望,却也没觉得诧异,这繁华热闹的地方有岂能少得了江湖宵小?
只不过没人愿意惹麻烦,眼睁睁看着那人从自己的身边挤过,赫连云笙本来就是个剪径的强盗,却被毛贼偷了东西,说起来真是讽刺!
微微冷笑,我也并不需要别人帮忙,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近,虽然我已经很久没试过身手,对付这小毛贼却还是绰绰有余。
一把抓住他的衣襟的时候,眼前白练一闪,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近在眼前,身边的人群传来一阵惊呼,大家以为这个貌似纤柔的女子立刻就要血溅当场!
电光石火的瞬间我已经偏头避过了刀锋,反手擒过他的手腕,一扭一卸,他的胳膊就已经干净利落地被我扭脱了臼,他倒是满有骨气,只是闷哼一声,匕首垂落,满头豆大的汗珠顷刻就滚落了下来。
“拿来。”我冷冷凝视着他,伸出手去,一字一顿。
他偷走的是我五年来一直贴身携带,不离不弃的玉牌,秦默送给我的和田墨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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