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芳菲低头盯着这个将来会名扬大梁朝的少年,他此时穿着粗布衣服,并看不出将来的贵气,但是他在自己面前,不卑不亢,就连感谢自己搭救都这么坦坦荡荡。
沈芳菲说笑着说:“不必这么多礼,我也有哥哥,相信我有难的时候,我哥哥也会这么倾城救我。”沈芳菲话音刚落,便听见呆妞惊叫说:“哥哥,你的额头怎么了?”
石磊听到妹妹的叫声,抬了一下头,他额头因为上次求沈芳菲磕头太过于大力,留下的伤还未褪去,在他的脸上显得有些骇人。
石磊抬头直直地扫到了沈芳菲,沈芳菲此时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少女,却不妨碍能看出她以后倾国倾城的模样,她身穿软烟罗,一直玉钗斜斜插在发间,脸上未施粉黛,却清新动人双眸似水,石磊身于山野间,没见过如此美的少女,他心头暗动,迅速收回了眼光。
沈芳菲在石磊抬头的当儿也看清了这个大梁朝号称夜叉的将军少年时的样子,他比寻常人略高一些,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就算现在身处低位,却仍有着一股逼人的气势。
“你哥哥为了求小姐救你,将头都磕破了。”荷欢帮寡言的少年解释道。
呆妞听了此话,心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没有落下来。
沈芳菲问底下的少年说:“你怎么安排呆妞?”
石磊咬了咬牙,他决定去参军,家里便只有体弱的父母与弟弟,呆妞在家里被陈诚抢了一次,难保不会被陈诚或者别的人再撞见,再抢一次。他低沉着声音说:“我与父母准备将妹妹送到远一点的亲戚家。”
沈芳菲自然知道石磊的心思,是怕陈诚再撞见呆妞对她做出什么不轨的事,她笑道:“如果不嫌弃,呆妞就留在我身边吧。”
呆妞一声喜悦惊呼说好。
但是石磊并不想让妹妹卖身为奴,一时之间有些沉吟。
沈芳菲见石磊面色为难,知道他将家人放在心头第一位,必定不想妹妹成为伺候别人的奴婢,她和缓的说:“先让呆妞呆在我身边一阵子替我解解闷,到时候,你们家要将呆妞徐给谁,或者我给呆妞许个人家,都是可以的。”
沈芳菲的意思,是并不要呆妞卖身,留呆妞在身边而已。
石磊大喜,又跪下说:“沈小姐大恩,石某没齿难忘。”
沈芳菲笑说:“何必多礼,男儿膝下有黄金,石公子切莫妄自菲薄。”
呆妞的去处决定之后,石磊决定带着呆妞回去几天,再送其到沈府来。
荷欢笑着对沈芳菲说:“小姐,你还真是喜欢那个呆妞。”
沈芳菲点头说:“她生在乡野之间,见识比我们多得多,性子又单纯,我自然是喜欢的。”
第二日,沈芳菲去禀告了沈夫人呆妞一事,沈夫人对沈芳菲突然收留一个山野丫头心中十分不满,说:“你若是要丫鬟,我这边多的是,莫名其妙从外面捡来一个算什么?”
沈芳菲没有告诉沈夫人实情,只是说去沈庄觉得这个丫头性子很投自己的缘便带了回来,她拿出小女儿的样子,摇着沈夫人的手臂说:“母亲,女儿就觉得这个丫头很好玩嘛。”
沈夫人见女儿这副模样,也不舍得扫她的性,只得说好。
过了几日,呆妞回到沈府,沈夫人见呆妞大大的脸盘,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心思纯良的样子,便放了心,末了,还给呆妞赐名叫秀兰。
呆妞入了沈府,虽然也如平常一般活泼开朗爱笑,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暗暗发呆,沈芳菲奇道:“呆妞,你到底在想什么?”
呆妞一副很困扰的样子说:“我哥哥要去当兵。”
在大梁朝,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主动当兵,当兵虽然薪饷高,但是那是出生入死的行当,也许今天去了,明天就回不来了,也许连个尸首,都在留在异乡。
沈芳菲听了心头一跳,心想果然,她笑着拿了一颗李子塞在呆妞嘴里说:“看你急的,我沈家就是当兵起家的,弄不好你哥哥回来的时候,功成名就。”
秀兰连忙摇了摇头说:“我不求哥哥功成名就,但求哥哥平安。”
沈芳菲点点头,亲人之间的情感正是这样,像她,对沈芳怡,沈于锋,也是如此。
沈芳菲说:“既然你哥哥铁了心思要去,你不如成全了他,开开心心送他走,免得让他担心。”
呆妞皱着包子般的小脸说:“只能如此了。”
沈芳菲眼睛转了转,心想在此时为名满大梁朝的少年将军雪中送炭,也许是不错的选择,她吩咐了官家找石磊所在县城的县官要了推荐的名帖,并将沈于锋手抄的兵书叫秀兰送给了石磊。
石磊接到了名帖与兵书,静静地将它们放在床边,床上还有一瓶沈芳菲叫人拿来的擦额头的伤药,他盯着这些东西,盯了半晌,第二日,去军营里报了名。
呆妞泪汪汪的跟在石磊身后,石磊转过身说:“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跟在沈小姐身边,不如在家里那么自由了。”
呆妞说:“沈小姐待我极好,哥哥你放心吧。”
石磊听见呆妞说沈小姐,神色变幻莫测,他转过身,大步走向新兵集合的地方,有些人,不能想,不能忘。
沈芳菲听石磊去了军营,她胸有成竹的对担心着的呆妞说:“不要担心你哥哥,你就等着你哥哥给你们家争光彩吧。”
呆妞一向信服沈芳菲,一张小脸儿又多了几分期许。
☆、第34章 赏梅
呆妞成了秀兰以后,沈芳菲开始想如何回报文秋,像她这样的小姑娘,根本没有办法管到已嫁的妇人那边,她沉吟了一下,眼睛一转,想到了办法。
她缠着沈夫人帮她办一个赏梅诗会,沈夫人向来宠女儿,见女儿如此想和其他小姑娘聚聚,便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下来,再过两年,沈芳菲也是要嫁的,让她多办办诗会,交交朋友也是好的。
沈芳菲细细的写了帖子,请了几家京城里数得上名头的女儿或者是小媳妇,她特地设计的请柬,行云流水,让秀兰看的都呆了,说从来没见过这个雅致的请柬,沈芳菲笑了笑说就你嘴甜。
她将帖子写完后,交给了荷欢,让她交给下人分发出去,又歪头想了想说:“我得写封信给南海郡主。”
荣兰接到了信,细细的看了,又小心的放旁边的暗箱里,她笑说:“我这个妹妹,之前一直不知道在忙什么,忙完了吧,又开始交代我起任务来了。”
荣兰的心腹丫鬟碧莲听到这话,看了看荣兰的神色,并无不满,反而有些开心。像荣兰和沈芳菲这种贵女,平时能客客气气的,相敬如宾,可是关键时刻,她能写信来要你帮忙,反而是将你放在了心上。
荣兰对碧莲说:“她怎么开始捧起大学士府的媳妇来了?沈家不是一直与大学士府因为她大姐的事不对付么?”
碧莲说:“郡主下次去问问沈小姐便是了,何苦在这里猜来猜去呢?”
荣兰想了想,说:“也是。”
文秋进了大学士府的文,就如隐形人一般,大学士府夫人接到了帖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还有人邀请文秋参加诗会,邀请的人还是沈芳菲。
大学士府夫人在大堂上对文秋扫射了几遍,又理了理文秋在闺中的时候并没有这些贵女朋友,大概沈芳菲邀请文秋,也是看在大学士府的面子上,毕竟她小姑娘家家的上次跑到大学士府来无根无据的来要一个粗实丫头,是很不妥的,这次邀请文秋,也算是变相的示好了。
大学士府夫人掀了掀眼帘,将帖子递给文秋说,打扮得好一点去,免得让人家还以为我们大学士府亏待了你。
文秋接过帖子,内心十分激动,前两日她见沈芳菲没有任何反应,以为沈芳菲已经忘记了与自己的约定,却不料,这帖子来了。
陈诚因为看上了文秋的贴身丫鬟春喜,再加上大学士府夫人的呵斥,最近倒是对文秋小意得很,他再看不上文秋,文秋也是他的正房妻子,文秋的父亲也是一名官员,在明面上,还得把面子做齐了。
文秋对着镜子描眉,陈诚走过来笑着坐下说:“我来帮夫人。”
文秋楞楞的转过身,看着陈诚,她在娘家一向被人忽视,突然被定亲为大学士之子的媳妇,内心深处是有几分窃喜的,再加上陈诚高大英俊,说话做事都很得体,让刚嫁过来的她芳心暗许,心想着也许那个在大门口哭诉的老头,真如大学士府所说,是政敌安排的。可是好景不长,陈诚的原形毕露,大学士府夫人的自私菲薄,都让她如同生活在地狱中。她在娘家之时,父亲一心陶醉与诗书,为正宗的老古板,而家却被父亲的宠妾把持住,她虽然被生母留下的嚒嚒教养良多,但是无奈一手烂牌,连出嫁了,也不能翻身。
陈诚不发狂打人的时候,还是一个翩翩如玉公子的,他帮文秋细细描完眉,说:“夫人,你真是芙蓉面。”文秋摸了摸陈诚的脸,心想,我如此憔悴,还是芙蓉面么?她用手抚摸着沈芳菲的帖子,一颗曾经死去的心又跳动起来,“这一把,我必须赢。”文秋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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