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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嫡秀 完结+番外 (尧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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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嫡秀
作者:尧日生

【文案】
身为下堂妻所出的嫡女,为了母亲的名分,为了替自己正名,她争了一世,却只争来一份凉薄的骨肉亲情,一个算计自己的结发丈夫。
生无可恋的她再次醒来却回到了二十年前,当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当拥有了再一次选择的机会时,她只想在群雄逐鹿的乱世之中,为己争一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人生……
本文非宫斗,HE,欢迎入坑。

小说类别:历史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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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架空背景
更新时间2011-12-30 10:33:09 字数:4604

 凑点字数
  小说背景:
  虽然是架空背景文,可是总有一个参考。
  本人钟爱魏晋时代,纵观历史,中国古代自宋朝后,文人越发拘泥呆板,像魏晋名士那样的豪迈不羁几乎不见。
  魏晋名士有一种不同於流俗、甚至不同於任何历史时期的言谈举止。
  风度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与精神状态在言谈与仪表上的反应,对於一定的社会阶层来说,风度集中体现了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集中塑造了他们的社会形象。
  它不仅是一种政治和文化现象,而且深深影响著人们的心理与行为,从而构成了这一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建安七子、正始名士、竹林七贤等人,正好反映了魏晋名士的时代精神。
  魏晋风流是魏晋士人所追求的一种具有魅力和影响力的人格美,或者说是他们所追切的艺术化的人生,用自己的言行、诗文、艺术使自己的人生艺术化。
  这是在魏晋玄学的大背景下出现的,魏晋玄学的形成改变着士大夫的人生追求和生活时尚、价值观念。构成魏晋风流的条件是:玄心、洞见、妙赏、深情,其外在特点是:颖悟、旷达、真率,代表人物是:陶渊明,王羲之,以及竹林七贤等。
  此外想说的是,关于女子。
  封建社会对于女子一向是严苛的,可是也是随着统治者,卫道者对女子长期压制,才渐渐变得越发拘谨。
  其实在汉代,女子改嫁、甚至离婚也是有的。
  据史料记载,在汉代,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庶民百姓,人们的贞节观念相对后世来说比较淡薄,女人有自择佳偶、再嫁他人的自由和权力。
  原因是当时生产力不发达,再之自然环境卫生条件差,人口稀少,统治者也极力鼓励民间多生育,尤其兵荒马乱时,女人再嫁乃平常不过之事。
  例如,汉景帝的王皇后原来已嫁给金王孙,并生过女儿,后来被当时尚为太子的景帝看中,不久便被封为了美人。王皇后的父亲王仲去世以后,王皇后的母亲又嫁给了姓田的人,生下了田蚡。另外,士宦家再嫁的情况也有很多,苏武出使匈奴被扣后,她的妻子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就再嫁他人了。在普通的百姓中,女人改嫁更是常见,据《汉书·陈平传》记载,“卢牖富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后,张负“以女孙予陈平”。丧夫五次的妇女都可再嫁,说明当时社会对女人再婚的事情还是支持的,并不像后世那些封建社会里不近人情。
  稍懂得些历史常识的人都清楚,班昭的《女诫》和刘向的《列女传》,皆都成书于汉代,其在历史上的影响力,不愧是“规范中国妇女两千多年德行贞节的两大范本”。尽管我们说,这些书提倡男尊女卑、禁锢女性自由,存在很多弊端,给后世的女性地位逐步降低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它们同时出现在贞洁观还比较宽松的汉代,就颇有些意思了。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认为是合理的事情。
  譬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汉元帝妻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因为寡妇不愁再嫁,所以当时女子要求离婚的现象也很普遍。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朱买臣之妻敢于主动提出离婚,这在汉代以后的封建社会里是难得一见的。所以大诗人李白曾有《妾薄命》一诗云:“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
  当时不单盛行寡妇再嫁和离婚,还有女追男、甚至追求有妇之夫的现象。汉光武帝刘秀,其大姐湖阳公主新寡,刘秀有心试探其意向。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对大臣宋弘的爱慕。刘秀当即愿意撮合,为此专门接见了宋弘,让大姐坐在屏风后面,刘秀问宋弘:“都说人一尊贵就会换朋友,一富裕就会**子,这也是人之常情吧?”宋弘道:“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失望地告诉其姐:“此事没戏矣。”虽然宋弘明确拒绝了公主的“单相思”,但湖阳公主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足以反映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与社会风气。
  可见汉代女人居然如同两千年后的现代女性,可以无拘无束地谈恋爱、找对象,这一点儿着实让后人佩服,不难看出汉代民众的自主精神和开放意识!而如今,仍有一些满脑瓜封建意识的人,对妇女的离婚、再嫁说三道四甚至横加干涉,他们连古人都不如矣。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奇怪。现实中往往是缺少什么,才会提倡什么;泛滥什么,才会禁止什么。也许正是因为汉代初期,人们对女性的贞洁观并不看重,并不在意,故而一些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就挺身而出,拿自己的现身说法或研究成果,倡导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伦理观念。于是乎,班昭的《女诫》和刘向的《列女传》应运而生,大行其道,受到统治者欢迎。
  有学者指出,汉代是儒家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政治制度以及社会风习均发生变化。但一般来说,制度变革快捷,而以“礼”化民乃至风习约之,那就缓慢得多。我们知道,即使有了教化的书乃至法律的支持,到形成一定的社会观念并为人们遵从且固化于人心,那也是汉代以后几百年的事了。
  事实上,汉代的婚恋观确实比较人性化,无论男女各方既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异自由,甚至是再娶或改嫁的自由。不像宋明以后礼法甚重,仅把女子压得抬不起头来。只要翻开《汉书》,我们会发现许多再嫁之例:如西汉朱买臣因其赤贫,其妻提出离婚一事。女子尚有自主婚配的自由,再嫁也该不复困难才是。特别是蔡邕之女文姬的故事,影响很大。文姬初为卫仲道妻,卫死无子,回至娘家,后值兴平之乱被匈奴左贤王掳据为妻,并怜爱之,居十二年,生下二子,后来曹操念邕无嗣,以重金赎蔡文姬归汉,并嫁给当时的名士董祀为妻,董祀与之恩爱甚笃。
  这种例子不仅在汉代史料记载中屡见不鲜,在当时的文学作品描绘里也常有发现。汉乐府诗中,有篇《上山采蘼芜》写到: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从门入,故人从閤去。”“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此诗讲述的故事,故夫故妇是如何离异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从二人对答中,我们仍可以品味出这对离异夫妻还是有感情的,只是今非昔比:不仅劳燕分飞,且都另组家庭了,但诗词语气的克制和对旧情的追忆,却让人分明感受到了他们的心理活动。试想,这一对离异夫妇,在故妇采蘼芜下山的途中相遇,能坦然叙述起旧情、关心起离异后彼此的生活,且能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内心的遗憾和情感,如此看来,离异之举,在汉代乃属正常,并且民风世俗也都能宽坦以待,习以为常,足见当时观念之一斑。
  需要说明的是,汉代女子虽并不被所谓的贞洁观所束缚所限制,但她们并不会心猿意马、三心二意,而是执着热烈、大胆率真地追求丰富的情感世界、美满生活。在《白头吟》一诗写道:“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这显然是汉时女子的理想追求,也正因为如此,她们才敢逾越尚未成熟的礼法,才能表达“我欲与君相知”的渴望。由此可知,汉代女子的爱情观、家庭观、贞洁观并不愚昧落后,颇有现代之风。
  当然,我们分析问题,必须看全面看大局。汉代的这种状况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女人皆很自由。西汉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奠定了纲常名教的基本理论,在“夫为妻纲”成为三纲之一时,女人受到的束缚肯定愈来愈重。只是由于习俗观念的转变,与礼法政策的贯彻之间总会有一段时间差,儒家标榜的“从一而终”原则还远未在民间立刻得到普遍认同和接受,才因此有了汉代比较常见的女人自由再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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