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婚配。”王祝淡淡一笑,“不知舍妹是哪一位?”
“未曾婚配就好,家妹名唤郑初珍,个头高高的,皮肤偏黑,嘴边有一颗黑痣,王兄弟可有印象?”郑虎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目光期冀地看着王祝。
王祝垂眸思索了一阵儿,蹙眉抱歉地笑笑,“每天早晨见到的姑娘实在太多,王某实在是记不得了?可是时常与宋芳姑娘同行的那位?”
郑虎怔怔,“我家妹子不认得叫宋芳的。”
“啊,王某记得了,那一定是常去风娇摊上买韭菜的那位了罢?”
“我家妹子也不爱吃韭菜,还有风娇是谁?”郑虎和林花的眉头渐蹙。
“哦,我晓得了!想必是昨日那位尾随王某两条街的蓝衣姑娘罢!”
郑虎没有答话,神色复杂地望着王祝,蓦地瞥见林花站在王祝身边,神色哀怨,视线忍不住往屋内飘,“敢问,你们俩是否住在一起?”
“正是。”王祝颔首,浅笑,靠近郑虎,忽的声音低了低,“屋内还有房间,初珍姑娘可要与我们一起?”
如玉面容突然靠近,郑虎猛地抖了几抖,下意识后退两步,摆手不已,“还是算了,初珍本来早已许配给他人,近日怕是害羞,耍起小性子了,回去说说就好。”
王祝惋惜地叹了口气,“既是如此也勉强不得,祝初珍姑娘能嫁个好婆家罢。”
郑虎神色复杂地望向林花,见林花神色略有失落,忍不住开口对林花道,“姑娘,你可许配给他人了?”
林花看着郑虎,皱着眉头摇摇头,郑虎低低吸了口气,又道,“若姑娘不介意,郑虎可以为姑娘介绍个婆家,姑娘你看怎么样?”
林花一怔,一下子懂了郑虎的意思,憋红了脸,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结结巴巴道,“有劳郑大哥费心了,只是……”
王祝笑笑接过话茬,“郑兄弟果然为人古道热肠,在书摊已经不少时日了,姑娘家家的年纪大了也愁嫁,若有郑兄弟牵线,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林花偏头看向王祝,王祝唇边笑意浅浅,感觉到了林花的目光扭过头看向林花,“怎的不情愿?”
林花不知如何回答,只得对着郑虎点点头,“那就有劳郑大哥了。”
“不妨事,不妨事。家中还有事,郑虎就先告辞了。”郑虎逃也似的离开了。
“走好。”
林花讷讷立于王祝跟前,王祝只当没看到,自顾自翻着书页,林花站了一会儿,还是没了耐心,忍不住开口问道,“公子你几时要娶妻?”
王祝没有抬头,翻了一页,“怎么了?”
“也没什么……这书摊前的钱还是交给你吧,若要置办些什么,也方便……”林花踌躇着开口。
“说到这个,”王祝突然抬头看向林花,“我们书摊至今大约进账多少了?”
“可能有三十两银子了罢。我去看看。”林花转身进了屋子,一会儿又走了出来,手里拿了个布袋,倒出了些碎银铜板。
王祝将碎银铜板收好,掂了掂手中的布袋,“我去去就回。”
林花心情有些烦闷,点了点头,转身进了房间。
“这位公子有何贵干呐?”王祝一进门,便听得店内伙计迎了出来,王祝目光在店内扫了一圈,道:“你们掌柜的可在?”
“掌柜的在里头,公子稍等。”
王祝在一边的檀椅上坐下,静静等候,不消一会儿,掌柜的便撩开帘子走了出来,“公子何事?”
王祝站起来回过身,“掌柜的,可还记得我?”
掌柜的一见王祝便觉得分外熟悉,眯着眼睛思索一会儿,便又眉开眼笑的,“自然记得,公子今日要押些什么?”
“不知那日押在这儿的玉佩可还在?今日我想将那玉拿回来。”
掌柜的一时有些为难,笑道,“那玉佩前些日子已被人买了去,公子何不再看看其他物什?”
“为何人所买?”
“王将军府上的三公子,公子你可认得?”掌柜的擦了擦额前的冷汗,心下担忧不已,若是二人因为一块儿玉佩起了纠纷,虽说与当铺无甚关系,只怕是要殃及池鱼了。
“认得。既是在他手上,我也就放心了。掌柜的无需多虑,若告诉王三,怕是又多个麻烦。告辞。”王祝施礼,转身而去。
掌柜的望着王祝离去的身影,舒了口气,默默回了屋里。
林花坐于书摊前,手中捏着蒲扇,心中有些感慨,她与王祝已相识近两个月,本以为两人可以守着书摊过过小日子,最后水到渠成开花结果,“春天和他漫步在盛开的花丛间,夏天夜晚陪他一起看星星眨眼,秋天黄昏与他徜徉在金色麦田,冬天雪花飞舞有你更加温暖……”
谁料王祝竟无此意,而且早已趁她不备,提着菜篮子在外面暗送秋波拈花惹草,林花脑中王祝买菜的场景已然变成了这样:王祝提着菜篮子款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身边都是提着菜篮子的小姑娘,“王公子,我送你个茄子。”“风娇你真好。”“王公子,我这身衣服好看吗?”“这身蓝衣特别配你的肤色。”“王公子,你可喜欢宋芳?”“我最喜欢你了……”
林花被一声脆响惊回了神,低头一看,一把蒲扇已经被她扭断捏碎,破破烂烂,林花随手一丢,手拄着下巴,皱着眉头沉思,但思绪杂乱再无法集中精神,只得颓然垂下肩膀,若是王祝要娶妻,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本来就没有那层关系,自己也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王祝长得俊朗清逸,比女子看起来还要水嫩纤尘不染,自己倒像是个泥女子,自己想想也觉得不太般配,想来是自己想太多了,郑虎若能给自己找到合适的夫君,早些嫁了倒也是好事……
林花难得惆怅一回,起身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晒着的衣服,一时悲从中来,莫不是自己与他的沟通不够?或者说是自己不够柔弱妩媚?又或者自己对他的关心还不够?……可王祝那日深夜下山到同尺村救下自己,后又到来仪阁赎出自己,想来对自己也是有些情义的,虽说平日里常常戏弄自己,恐吓自己,但总体上他对自己还算是有情有义的,难道公子有病?王祝到书摊后连风寒咳嗽都没有过,但是每到天气炎热难耐的时辰,王祝便会略感不适,要林花去拿小瓶子里的水来,有回拿的晚了,王祝面色憔悴,吓得林花把碗都摔了。如此说来,王祝是真的有病!
林花被自己的设想吓出了一身冷汗,看了眼窗外,陲天乌云笼罩上空,天色将晚,隐约可闻几声闷雷响起,厚重云层渐渐压低,眼见着就要触到屋顶。林花忙赶了出去,走到巷弄口焦急的四处张望起来,一直不见王祝身影,愈发担心了起来。
莫不是病重怕耽误了自己,去野外投了河罢?……想着想着便泪眼婆娑了起来,抿着嘴瞪着眼睛,看着巷弄口。
滴滴答答雨落了下来,点在灰暗路面上慢慢晕开来,雨声渐渐变大,林花不敢回家,躲在了一个屋檐下,极目望向路的尽处,雨以瓢泼之势倾盖了京城,视线里只见雾蒙蒙一片。
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尽处缓缓走来,林花皱起了鼻子,抿着唇,泪水喷涌了出来,迈开步子跑向前,冲到了白色身影面前。
王祝面容沉静,神色古井无波,乌发如墨丝丝缕缕粘在额前,睫羽被雨水打湿,黏连在一块儿,眉目如墨,唇色淡淡,笑意浅浅,“可是替我送伞来了?”
林花怔怔看着他,咬着唇摇摇头,王祝视线在林花湿透了的身上扫了一圈,别过眼,广袖一拂,便将林花拢于袖下,为她遮蔽了瓢泼雨水,“果然蠢笨非常。”
林花一时哽咽难以答话,广袖拢于头顶,无奈雨势太大,雨水不断透过布料滴入林花头发,身边就是带着温度的活生生的王祝,那一句话却怎么也问不出口。
“公……”
“饭可做好了?”
“没有,公子……”
“热水可烧好了?”
“没有,可是……”
“那你跑出来做什么?洗澡?”
“公子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呐我就问一个问题就好……”
“你问。”云淡风轻的口气。
“你是不是有病?”林花问完霎时觉得神清气爽,从广袖下挣脱出来看王祝的神色。
王祝顿住了脚步,神色怪异,俯视林花,动了动嘴唇没说什么,自顾自向前走。
林花落在了后面,丝毫不气馁,“公子,你是不是有病?”
王祝装没听到,大步向书摊走去,林花不屈不挠,“公子,公子你是不是有病?是不是有病了?”
眨眼间便到书摊,王祝望着书摊上被雨尽数打湿的书,一时无话,扭过头来看向林花,似笑非笑的把唇一勾,“你倒真是越来越能耐了。”
“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潜水的读者咩?旺童好无聊啊……
求抚摸求聊(??????)??
☆、书摊又一日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大意的来勾搭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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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倾盆已有几日,天色总不见好转,书摊上的书被淋得湿透,墨迹褪去,大多数的书都没有了用处,只得扔了,生意也一天不如一天了,索性不开张,终日在屋内闲聊度日。作为同尺村根正苗红的小村妇,林花嚼舌根的能力绝非王祝能及,常常让王祝不知下句该如何街上,时常烦躁无比,如下面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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