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竹急忙再劝:“表小姐,虽然大爷一早交代过,您留下还是回蓟州,全都随您,但是您看,表少爷和舅少爷玩得多高兴啊,您迟一天回城又何妨?”
经丝竹的劝说,何欢在半推半就下“勉强”答应再住两天。她回到房间,回过头想想,又觉得丝竹压根不希望她回城。她不免怀疑这是沈经纶授意。她还没有想出所以然,思绪又转到了谢三身上。
他身上那么多伤疤,他受伤的时候一定很疼吧?
他说,他不喜欢打仗杀人,可他不得不带兵上阵,他心里一定不好受吧?
他很少提及他的家人,但他一定很在乎自己的家人吧?
他不惜冒险也要替永安侯世子找回儿子,他和永安侯是什么关系呢?
……
何欢呆呆地坐在桌前,满脑子都是谢三。他拉着她的手,他偷亲她的脸颊,她能感觉到,他喜欢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仿佛回到了十岁之前,她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生气就生气。她不需要有目的地活着,她不需要总想着将来。
“或许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就不怎么美好吧!”何欢自言自语。回想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就狠狠踢了他一脚,她轻轻笑了起来。
在沈经纶面前,她必须是完美的林曦言,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喜欢她,续而庇护她的母亲和弟弟。可是在谢三面前,她就是她,仅此而已。
想到沈经纶,何欢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罪恶感袭上心头。她重生了,可她的心仍旧是林曦言,是他的妻子。他深爱林曦言,为她做了所有他能够做的事情。他善良有才华。是完美无缺的圣人,她却爱上了谢三。
何欢猛地站起身,双手紧紧绞缠手中的帕子。她爱上谢三是错的,她必须把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心导上正轨,她不能任由自己错下去。
“小姐?”白芍怯怯地唤了一声,“您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不是。”何欢把手帕攥在手心,转头问道:“你找我有事?”
“小姐,快酉时了。”白芍低声提醒,压着声音说:“谢三爷那边……”
“我……”何欢垂下眼睑。“我想陪着念曦,你去给他送几个馒头吧。就对守门的婆子说,上午的时候,我落了一个簪子在凉棚,你去替我拿回来。”
何欢说得很慢。忽然间想到,早前谢三对何靖说,他一口气能吃二十个馒头。她心中一软,又叮嘱白芍:“待会儿你拿个篮子,多装几个馒头,再看看有没有咸菜,不要忘了拿一壶水。最好是酸梅汤。”她想了想,又道:“别说是去取簪子,我去找丝竹,再要些花种,就说今天发现很多种子被鸟儿啄了,得去补上。”
何欢对白芍殷殷叮嘱之际。谢三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山洞中,听着海浪“啪啪啪”拍打岩石与海滩。
不管是京城还是西北,他得到回信起码得在半个月后,按照原定计划,他得利用这段时间摸清楚整个江南的军事布防与地形。同时得好好思量海战与路战的差异。为了沿海百姓的安宁,他得想办法把他们连锅端。
谢三努力把自己的思绪引向正事,可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何欢的身影,生气的,震惊的,高兴的,含羞带怯的,他把她的每一个模样都记得牢牢的。
“怪不得他们总说我不开窍。”谢三咧嘴笑了起来。
他一向讨厌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大约两年多前,他回京述职,那帮损友说,人不轻狂枉少年,自作主张请了花魁招呼他。酒宴开始没多久,他就问了花魁一句,这么热的天,你贴着我,不热吗?结果把花魁惹哭了,而他得了“不开窍”的名声。
当时,他是怎么都不承认的,可这会儿他总算明白过来,想要和一个人耳鬓厮磨,与天气热不热是没有关系的。他不是不喜欢与女人接触,而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如果没有遇到何欢,他会找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成亲,相敬如宾过日子,甚至还会纳妾,可遇到了她,他们注定彼此相守一辈子。
想着何欢,谢三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恨不得立马就到酉时。他见四下无人,走到山洞外张望。
不知过了多久,远远看到一个人影朝自己走来,他笑了起来。
他知道,回到京城,没人会赞成他迎娶何欢。没有岳家的支持,朝堂上他势必得更加小心谨慎,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爱她,只想与她成亲生子。
第200章 思念如水
眼见人影慢慢靠近,谢三深深地失望了。“怎么是你?”他转头走回山洞。
白芍瑟缩一下,赶忙跟上他的脚步,低声回答:“谢三爷,小姐一时走不开,所以命奴婢……”
“行了,东西搁下吧!”谢三兴趣缺缺。他要她送饭,哪是为了几只包子,他去抓条鱼,逮个兔子,也比吃几个包子强。他眼巴巴盼着她出现,只想多看她几眼罢了。
谢三长得人高马大,白芍本来就有些怕他,这会儿见他沉着脸,她慌慌张张拿出篮子里的包子、茶水,外加一小罐子咸菜,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她又回头说:“谢三爷,小姐命奴婢拿些咸菜,可厨房只有……”
“所以咸菜是她特意吩咐的?”谢三的心情瞬时又明亮了。
白芍不明白谢三的心思,疑惑地点点头,又补充道:“酸梅汤也是小姐特意吩咐的。”她朝谢三曲了曲膝盖,“奴婢告退了。”
“站住。”谢三突然叫住了白芍,“你和我说说,你家小姐的事。”
白芍懵了。她家小姐的事,她怎么能随便告诉他!
谢三以为白芍没听明白,补充道:“随便什么事。比如说,她喜欢吃什么,喜欢做什么,现在做什么之类的。”
白芍稍一斟酌。回道:“小姐这会儿应该正和念曦少爷在一起。小姐过来庄子上,就是替沈大爷照顾念曦少爷的。”
“你家小姐很喜欢沈念曦吗?”谢三皱眉。
“这是自然。”白芍点头。她一直听自家主子说,她必须嫁给沈经纶,她也感觉到自家主子与谢三之间的情愫。她把心一横,索性说道:“俗话说,爱屋及乌,小姐喜欢念曦少爷,这是必然的。”
谢三虽然一早知道何欢喜欢沈念曦,但白芍这话未免说得太*裸了。他相信何欢是喜欢他的,可沈念曦毕竟是沈经纶的儿子。
“谢三爷。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谢三冲白芍挥挥手,闷闷不乐地坐下。原本为了何欢的安全,他挺乐意见到何欢住在沈家的庄子上。可如今,何欢既然选择了他,不管沈经纶是不是伪君子。他都应该带她离开沈家的庄子。
说他自私也好,小肚鸡肠也罢,他们既然两情相悦,他不想看到何欢关心沈经纶或者他的家人,最好以后她的眼睛只看着他。
谢三打开小坛子,倒了一口咸菜在嘴里,用力咀嚼了两下。又灌了几口酸梅汤。又咸又甜的味道,应该很奇怪才对,可他竟然觉得很好吃。
谢三闷闷地坐在山洞中,眼见太阳消失在地平线,他愈加觉得无聊,脑海中何欢的模样越来越清晰。他更加觉得。她的一颦一笑都是美丽绝伦的,就是生气的样子,也是最漂亮的。
沈家的宅子内,何欢抱着沈念曦不愿放下。对她来说,唯有把他抱在怀中。她才能暂时忘记谢三。
可两个月的婴儿需要睡觉,当天完全黑了下来,她被赶出了沈念曦的房间。
白芍见主子回来,一边准备洗脸水,一边说:“小姐,傍晚的时候,谢三爷好奇怪。”
何欢压根不想听到“谢三”二字。她刚想阻止白芍,就听她又道:“他竟然要奴婢把小姐的事儿都告诉他。奴婢怎么能把小姐的事告诉他呢!
听到这话,何欢的心又酸又涩。将心比心,她也想更了解谢三,早前听他说起军营的种种,她很感动,也很高兴。她甚至觉得,夫妻就应该分享彼此的什么生活,彼此的想法,而不是像沈经纶与林曦言那般,他教授她琴棋书画,而她为了讨他欢心,努力学习。
“你先出去吧。”何欢命白芍离开。
“小姐……”
“我自己洗漱就行了。”何欢坚持。
待屋中只剩何欢一人,她走到桌子前,摊开白纸,慢慢磨墨。沈经纶教过她,当她无法静心的时候,写字是最好的办法,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笔尖,她就能忘记一切的烦恼。
何欢拿起毛笔,沾上浓墨,瞬间想起沈经纶的手。谢三救过她,但沈经纶于她同样有救命之恩。她怎么能忘记那鲜血淋漓的画面?她和谢三相识不过两个月,但她和沈经纶却是一年多的夫妻!即便不是为了儿子,她也应该选择沈经纶才是。
“什么都不要想,专心写字!”何欢低语,立在桌前专注写字。当她暮然回神,却见纸上只有一个又一个“谢”字。
谢三一个人睡在山洞,早早就被海上鸟叫声及海浪吵醒。确认四下无人,他踏着清晨的第一抹晨曦走出山洞,站在岩石上眺望大海。
他是北方人,这是他第一次站在海边欣赏日出。因为时间尚早,他只能从朝霞的缝隙看到点点微弱的红光。可是没过多久,大半的天空都被染红了,就连海水也染上了艳丽的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