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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 (鸡丁爱马甲)


  兼思哭笑不得。宝刀翻了个身,又咕哝起来,这次叫的不是妈妈,而是“朱兼思,你——”
  你什么?兼思侧耳细听,没有后文,宝刀睡死了。兼思叹了一口气,将她搂进衣襟中。
  黑暗中,一只雪白的手,将兼思留下的白玉佩拈起。那手的颜色,跟白玉的颜色偎在一起,乍眼竟分不出哪个是玉、哪个是手。
  “哼,将门虎女么……跟王孙一起,好好还债罢!”冰冷、微细的喃喃声,碎在风里。
  

第三章 咦,听说有帛书大会?
更新时间2014-4-27 15:39:41 字数:3889

 每到清晨,宝刀总是感到神清气爽!每天每天都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所以一刻都不可以浪费哦。但是刚醒来时,总是懒洋洋不想坐起来,这可怎么办?宝刀自幼有个独门秘技:闭着眼睛滚到地上,扮作小乌龟爬一段路,爬着爬着就可以直立行走啦!老爸对她这桩陋习颇多微词,最后也只能把她**脚截短、在地上铺满席子毯子,叫她滚去!
  今日宝刀两脚一蹬、和身一滚,地上还是这么柔软、空气还是这么好闻,可是——咦咦,为什么有人惨叫呢?
  兼思捂着裤档,脸色铁青,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白、宝、刀!”她晨起一脚竟然准准蹬在她小弟弟上!呜,清晨的、新鲜的、脆弱的小弟弟啊……这是好重的一脚!
  宝刀半闭着眼睛,张开双臂,像一只半死的蜻蜓似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一会儿才扬起睫毛、正式醒来:嗨,你好,朝阳。嗨,你好,草地。哦,原来我睡在野外——转头,咧开好大的笑容:“嗨,你好,朱、兼、思!”
  “我一点都不好。”兼思依然从牙缝里回答她。
  但是宝刀已经踮着脚尖跳开,教他怎么收集树叶上的露珠倒在手心里、像猫一般洗脸,又摘一把野果请他吃早饭:“那个,是不能碰的,很苦。这些,不错哟!”兼思对着这把很可能被各种昆虫爬过、还沾着灰的野果,非常纠结是吃下去肚子比较舒服呢、还是根本不吃下去比较好?他考虑这个重大命题时,宝刀从草丛里捏着七寸拉出一条蛇,高兴道:“哇如果有火,这一筒子肉很好吃哦——”
  “快丢开!”兼思五雷轰顶,“千万不要被它咬到!”
  “咬到没关系啊!”宝刀居然把手指凑到它嘴边,打算试给兼思看,“它无毒也。”
  “丢、开!”兼思离晕倒只有一步之遥。
  “好嘛。”宝刀恋恋不舍把“一筒子肉”丢掉。它赶紧扭动着身体簌簌逃跑了。昨晚兼思向山中深入,已接近白龙寨所在处,宝刀四面看看,认出了回家的路,大踏步领兼思回去,一路用弹弓打下两只麻雀、一只乌鸦。
  “你是女孩子!”兼思实在无法忍受她再这样荼毒生灵,“你能不能善良一点、仁慈一点?”
  “呃……”宝刀手指头压在嘴唇上想了又想,想不通“女孩子”、“善良”、“仁慈”有什么联系、这些词汇又跟食物有什么联系,只好似懂非懂点点头、收起弹弓。
  白龙寨松木的高大栅栏门就在眼前,宝刀兴奋跳过去:“爹!猫叔!四伯伯——”
  白龙寨静静的,什么声音都没有。宝刀进去转了一圈、又转一圈,什么人都没有。一碗喝了一半的水还放在桌上、一只篮子落在门槛边;母鸡慢腾腾在地上走着、咕咕叫;麦秸笼里蟋蟀野心勃勃摩擦着翅膀。什么特别的痕迹都没有,只不过,像谁吹了一口气,呼啦,寨子里的人忽然都失踪了。
  兼思头皮发麻:“我们先离开吧?”
  他实在害怕下一秒钟,“呼啦”~!他跟宝刀也会消失不见。
  宝刀嘴撅得高高的,脸色阴沉得能挤出水来,一言不发,自顾自走路,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她径直走进厨房,抓了一大把盐巴,和在泥里,又将炉灶里半熄的火吹旺,重新添了柴禾。
  兼思忍不住了:“我说,我们——”
  “闭嘴!”两个字从宝刀嘴里蹦出来,像灼热的铁球,不晓得多有气势。兼思像昨晚的野兽一样脖子一缩、肩膀一耸,妥协了。
  不是斗不过她,只是觉得跟她斗会是件很麻烦、很不值得的事情,不如顺着她算数。
  宝刀慢慢把麻雀乌鸦内脏都收拾了、包上盐巴,丢进火里,直至烤熟,熄了火,扒出来,用蒲片包了,起身道:“我们去找爹爹。他练功练到现在,一定饿了。”
  爹爹是不是还在那个地方、是不是还在练功?宝刀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她每一个动作放慢,都在安慰自己:“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很顺,是不是?笨宝刀,你看什么事都没有!”
  然而,她自己都看得到,她的手指在发抖,几乎打不牢蒲草包上的结。
  “你!”兼思大惊小怪叫起来,“你手指流血了!”
  被蒲叶割伤的。奇怪,这么薄薄一片叶子,可以造成这么深的伤口。宝刀心里一动,想起昨天目睹那个青烟般蒙面人挥出的薄薄白白东西,好像有什么重要关系似的。她恍恍惚惚拿起刚刚烤鸟时插在大堆里的铁叉,往手指的伤口上一按,安慰旁边鬼叫的少年:“一烫就不流血了,你看,不怕。”
  “你不会感觉疼的吗?!”兼思按住额头,真的的晕倒。
  “不会啊。”“疼”这种事,她从小不知道是什么。爹说她太厉害了,具有英雄的体质,边说边扮鬼脸,逗得她笑死了。另外,爹也告诉她,不可以让血一直流,不然会死。现在她没心情包扎,烫一下就好了,伤口受烫收缩,就不流血了,虾米问题?
  她把蒲包往怀里一揣,道:“走!”
  那棵树下空空落落,没有人。连尸体都没有。唯一留下的痕迹,是树下那一小块被“勇士勋章”浸润过的地方,早已干了,泥土颜色比周边颜色略深一些,只有老资格的仵作才看得出来。
  宝刀和兼思都不是仵作。
  宝刀只以为自己记错了地方,转身,咚咚要跑开再找,兼思比她耳目灵敏,伸手拉住她。
  “怎么?”宝刀误会了,“啊,你累了。那你歇会儿。找爹爹本来就是我自己的事——”
  兼思拉着她往其他方向跑。
  “哦,你有急事想去办!”宝刀醒悟,“那你去吧!这个带去当干粮。”取出蒲包,踉跄中把泥壳拍开,浓郁得要命的香味弥漫开,“看,泥壳把羽毛都粘下来了,直接吃就可以,至于我呢,别担心,我会找到其他食物——”
  树丛里钻出一队官兵,刀出鞘、箭在弦,都指着他们。
  兼思咬牙。他动作到底慢了。
  官兵们一队、一队上来,很快把他们围了严严实实。终于鼓起勇气搜山的邑守,在重重官兵簇拥下踱出来,眯着眼睛打量着整座山头搜下来的唯“二”收获,挥手:“拿下。”
  兼思伸手,夺过宝刀手里的泥巴烤鸟,恶狠狠咬了一大口。作鬼也作个饱鬼!
  有个小兵丁,才吃上官粮没多久,第一次执行抓人任务。把两个囚犯关进囚车时,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啊啊!他不是这么没品!连囚犯手里的泥巴烤鸟都要抢!可是闻起来真的好香啊……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吃早饭!
  并不是说他今天睡了个懒觉,害得吃早饭的时候都没有。事实上,他今天起得特别、特别的早,好不好!
  鸡刚叫,小兵丁就醒来了。不过那时候天还没亮呢!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没起得来**,又睡着了。
  天边蒙蒙透出微光,树上的鸟儿此起彼伏全唱起来了,小兵丁一个激灵,跳起来:晚了晚了!
  离衙门点卯的时候还早。今天本来也不是小兵丁当班。他另外有大事!
  今天哦,是“帛书大会”的日子。安城鱼米之乡,出的丝帛特别的好!这个年头呢,所谓的纸,质量不太好,不够白净、杂质很多、还容易破损。一般的墨字,写在纸上也就算了。特别好的书,可是要写在丝帛上传世的!
  所以呢,各地的书商,都会到安城选购“书帛”。渐渐的,约定俗成,每年这个日子,安城会有个“帛书大会”,地点正好在桑邑。安城其他七大邑的帛商,会把他们的商品运到桑邑,参加大会展销。而书商们也会在这个碰头会上,交流本年度的书品信息,并为明年的新品提前作造势宣传。
  小兵丁有个堂哥,写了一本挺好看的书——“好看”这两个字其实因人而异。用在这里呢,意思是,堂哥他爹、小兵丁的伯伯,瞪起眼睛来责备:“你再写这种污辞秽语,我打断你的腿!”可是小兵丁觉得真好看!好看得不得了!几天看不到堂哥的新章,他躺在**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堂哥偏偏住在另一个邑里,路途遥远,小兵丁就总是几天几天的看不到他的新章。为了能睡个好觉,小兵丁不得不托一位顶顶好心的阿姑,及时帮堂哥的新章誊抄好、让邑间运货马车带给他。为了这,小兵丁把他自幼积攒的零花钱、还有在衙门新领的薪水,全花进去了。因为堂哥的书,抄在纸上。纸的质量虽然没帛好,也还是挺贵。要长年抄写,费用也不小。而抄写的人工费就更贵了!别的少年沽酒喝、买香油鲜花送小姑娘时,小兵丁只好躲得远远的。可是,为了看上堂哥的新章,小兵丁觉得,这笔开销,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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