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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妆行/军妆 (西岭千秋)


  他说得极慢,说完这段话时,那被举起的尸首已经溶掉了一小半。皮肉混着血水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山坡上有人已经哇地一声吐掉。
  可是他一说完,不少人就对他刮目相看,恨不得鼓掌叫好。
  这得要多细的心多渊博的见识才能说出这些?
  原来鲁冰花并不是个只有张好脸蛋的人妖。
  黑红袍子们面面相觑,神情严峻:桂北巷,那不单单是有钱住的地方,更是有权的人住的地方。比如一溜儿的大小皇子。
  沐王的平静岁月已经过去了吗?
  天边隐隐有大风将至。
作者有话要说:  

☆、34

  听到鲁冰花说刺客来自桂北巷。沐王的亲兵各个脸色严峻。杜若也再次掏出针在地上拨弄着什么。
  “好厉害的毒。”杜若说,“简直就是化尸水了。弄这么狠的药,主子也够阴狠够舍得下本钱的。”
  杜若用银针细细地拨弄大大小小的肉块、肠肠肚肚,附近的守卫便又吐了几个。
  四名大汉心里均哭着想:我们都没吐呢,你们这帮人吐个什么劲。
  “奴儿媚。”南烛低声沉吟。眼睛落在地上的头皮碎肉上。
  头皮碎肉旁边是半只正在溶化的耳朵。
  “脱衣服。”南烛突然道。
  帅东帅南四人傻了眼,心想:大哥,扛了半天尸体了,整我们还没整够不成?
  “南,南小哥……”这四人真希望自己听错了。
  “脱衣服。”南烛道。咬字清晰,发音准确,彻底击碎四大汉不切实际的飘渺幻想。
  帅东帅南几个真的要崩溃了。这三个人一个比一个刁钻,都是磨人的行家。当土匪绝对比他们四个有前途!
  四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帅东毕竟是老大,他鼓起勇气张口道:“我的爷,您瞧瞧,衣服都跟肉黏糊到一块了!要皮不是皮要肉不是肉的,还怎么脱啊?”
  “脱衣服!”南烛坚持。
  南烛的异常语调让众人敏锐地感觉到南烛发现了什么异常的事物,正是这异常的事物才使南烛执着地让士兵给刺客脱衣服。
  站在一旁拨弄肉块的杜若闻言起身,对南烛说:“他们做不了,我来。”
  四个人听到这话真想跪下叫杜若一声爷爷。
  但很快他们就收回了这种美好的错觉。杜若是帮忙没错,但是要求这四人继续扛着尸体。
  杜若问人要了一把刀,然后刀一伸,笔直地伸进了尸体里,一阵血肉布条翻飞,杜若整个人就像是架绞肉机,飞快地绞碎了尸体上不多的布片。
  “真可怕。他真的是大夫吗?”一个远处的士兵低声道。
  “剥皮刀啊。他使的是剥皮刀法啊。”
  这么好的刀工,当淮南厨师都绰绰有余。
  “三个人都很可怕。”另一个士兵说。
  众人点头。
  一个玉树临风的布衣公子,一只老奸巨猾的狐狸,一个会使剥皮刀的书生。这三个人的组合,给人的感觉异常强大。
  “王爷这次似乎交了不一样的朋友呢。”喂马的人远远地看着说,“但愿别死太快才好。”
  四名大汉忍受着眼前修罗场一般的情景。血肉翻飞中,南烛面不改色。
  南烛似乎已经习惯了血的味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约就是从二哥开始炼药开始。
  “这……”杜若刀子一顿。
  南烛看向杜若,杜若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南烛看到这个表情就知道了结果。南烛道:“女的?”
  杜若点头。
  众人讶然。
  这死士竟然是女子。
  连鲁冰花也吓了一跳。可是南烛是怎么发现的呢?
  “看看其他尸首,特别是耳朵。”南烛道。
  原来是耳朵。
  仔细看地上那半只耳朵,有个小小的空洞。只有女子才会打耳洞。真难为南烛是怎么发现的。
  众人领命忙去翻看耳朵。南烛便微微闭了眼。
  小的时候,她问娘亲“娘亲,为何我没有耳洞?锦绣都有耳洞,带坠子摇啊摇的可好看了!”
  娘亲犹豫了一会,才回答说:“这是……南家的传统。呵呵,傻姑娘,等你出阁那天,才会打耳洞的。到时你的夫君会亲手给你戴上好看的坠子。”
  南烛觉得南家的传统很奇怪,没有耳坠的南烛很委屈。
  “二哥,子敬哥哥什么时候会来娶我啊?我也想要耳坠。”
  “给。”二哥递过来两朵玉簪花,轻轻地挂在她耳朵上。二哥笑的时候很温柔,似乎连风都变得温暖。
  尽管如此,南烛仍然对耳坠特别上心。以至于到如今,看见半只耳朵掉落在地上时她仍忍不住往耳垂上瞄。谁知就发现了端倪。
  人生果然是件奇妙的事。
  “女人!”一个人报。
  “女的!”另一个人报。
  “这个也有耳洞!”再一个人说。
  这十一具尸首竟然全是女儿身。
  “我现在明白她们为什么舍得下这么狠的药了。”杜若道。
  “因为女儿身才是最应该被销毁的线索。”鲁冰花接话。
  “谁能派出这么多女刺客?”南烛道。
  屈指可数。大臣们家的丫头主要是伺候小姐的,光明正大地允许女婢习武的只有太子府。
  查勘尸体的事做到这份上,三人已经算是做得圆满。足以向沐王交差。
  “烧了或者埋了吧。”南烛对那四兄弟说。
  “不行!”高程此时猛地打断南烛,“不能烧!将军的老规矩,奸细一类都是吊起来示众的!”
  沐王做事一向手段干脆。
  “这些是女子。她们已经死了。我们做男人的是不是该给她们的身体一点起码的尊重。”南烛道。以己度人,南烛对这些女子有种本能的维护。
  “这……”高程有些语滞。他必须承认南岩风说得有理,男子汉大丈夫不该拿女子的尸体挂起示众,可是,就算自己肯沐王能肯吗?
  “王爷那我去说。”南烛道。
  她下定决心让这十一个人的尸体死得太平。
  “哎哟,都是肉块块了。你要挂起示众也行,只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做腊肉呢!等天冷了,还能下锅煮两块。”鲁冰花扭了下腰肢。
  “呜!”身边又有人吐了。
  高程嘴角抽搐,怎么南岩风一开口他就觉得温暖而鲁冰花一开口他就想疯呢?
  “没准还会传病。”杜若在旁边补一句。
  高程真要疯了,杜若这一句阴森森地直切要害。再不听他们的,估计会说自己罔顾属下性命吧。高程发现这三个人性格迥异,方法完全不一样,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就是不管你怎么折腾你最后必须听他们的。三把刀,横竖得挨一刀。最可恶这三把刀还出奇地齐心。南岩风往哪砍,其余两刀就噼里啪啦往哪砍。
  “这……处理了吧。”高程汗如雨下。
  南烛转身离开。她头次涌起一种担心——万一自己死了呢,身在战场,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己会成为那一将还是那万分之一?万一死了呢?自己的尸首会被人吊起来吗?
  “鲁兄,杜兄。”走着走着,南烛对身边的挚友轻声道。
  “嗯?”两人同时转头。
  “要是有一天我死了,拜托绝不能让我的尸体落在别人手里。最好一把火烧了,随风散个干净。千万记得啊。”南烛严肃地说。
  “啊呸!童言无忌!”鲁冰花道。
  “等你过了百岁时我会跟你孙子们说的。”杜若说。
  南烛便笑。
  朋友的好处就是你会安心,而且你知道你一旦说了就不用再担心你说出口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35

  晚上。炉灶上坐着一壶热水,另一口炉灶上是竹笼屉,里面温着一碟荞麦面儿拈的粉团点心。这是预备给秦子敬晚上喝茶用的。
  经过一天的折腾,厨帐里的三个人都显得很疲惫。连肥猫都比往日安静,早早地就窝进了自己的猫窝里。
  炉火的黄光跳跃着,鲁冰花坐在半截树墩上,杜若坐在一块青石上,南烛捡了个装花生的袋子坐着,三个人围着一块方形面板吃饭。简陋,平淡却安心。白天的激流澎湃似乎被饭桌上摇晃的烛光阻挡在厨帐之外。心能安静的地方,就是世外桃源。
  饭桌上,南烛炒了一个蒜香苇根鱼,做法简单,一点油,一点蒜,热锅之后倒进这江里抓的小根鱼,热热辣辣地一炒,浓香爽口。再就着点花生咸菜,三个人自己吃饭。
  南烛女红不咋地,炒菜做饭的水平倒是不低。大约而是因为她自己嘴馋爱吃,二哥以前又吃得讲究的缘故。“你要是个姑娘,光这手艺就能把人训得服服帖帖。相公不听话了,只要吼一声‘老娘不给你饭吃’,男人立刻老实。”鲁冰花嘴多,边吃边打趣南烛。
  这种人就属于吃了人的嘴也不软的类型,天生欠揍,五行缺德。
  南烛听了便哭笑不得地道:“男人要是因为一顿饭就把心留住了,该省了多少姑娘家的心。全天下的姑娘们什么都不用学了,光学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了。”
  “哎哟,还真有这话,不是说要留住人,要留住胃吗?”鲁冰花对这些闺房里的私家话倒是熟得很。张口就来,而且无所顾忌。南烛跟鲁冰花聊天时比跟锦绣聊天还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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