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谭铃音起身跑开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她没有捂眼睛。
唐天远留在原地冷笑,果然对付流氓就该用更流氓的办法。
短暂的得意之后是深沉的悲哀,唐天远扶着额,忧伤地进行反思,他好好一个谦谦君子,怎么就变成这样的无赖了。一定是因为近墨者黑,那个谭铃音尤其黑。
这边谭铃音跑出县令大人的院子之后没有回住处,而是去了古堂书舍,找谭清辰。她对着谭清辰,笑嘻嘻地摊开手,“清辰,看这是什么。”
谭清辰看到她手中的几颗荔枝,眼睛一亮。荔枝是娇贵的东西,不易保存,从产地运到别处时,总容易变味,因此必须快马加鞭,这样一来运输成本陡增,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
“县令大人那里的,我出来的时候顺手拿了几个,你吃。”谭铃音说着,把荔枝都放在他手里。
谭清辰摇了摇头。
“放心,我已经吃过了,这个东西吃多了上火。”
谭清辰听此,便笑着接过来,另一手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谭铃音的头。
谭铃音偏头躲开,“没大没小。”
俩人正说着话,突然,后院里有人高喊道,“走水了!”
姐弟二人吃了一惊,只见小庄从后院冲进来,“老板,柴房走水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谭铃音似乎闻到了一阵烟熏火燎的气味。她想去后院看看,被谭清辰制止了。
谭清辰自己去了后院,带领伙计们灭火。
这门脸本来是一体的,前面开店,后头住人。谭铃音不放心,也跟过去,看到柴房窜起火舌,冒着滚滚的浓烟,清辰正带着几个伙计提着大木桶泼水。
左邻右舍的男人们看到火起,也赶过来帮忙。
谭铃音眼神不好力气也小,不适合干这种事。她怕自己添乱,便站在墙根下看了一会儿,刚想出去给大家准备些凉茶和瓜果,却突然从众人的吆喝声中听到一阵哀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竖起耳朵再听,没错,那声音像是小兽受伤时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处没养猫没养狗,这嚎叫是怎么回事?
正奇怪着,谭铃音看到清辰突然冲进柴房。她吓出一身冷汗,“清辰!”就要冲上去拦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没拦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谭铃音也放进去,两个人架开谭铃音,小庄安慰她道,“火势已经被压住,老板肯定不会有事。”
“谭清辰,你给我滚出来!”谭铃音怒吼。
谭清辰果然滚出来了,他灰头土脸的,怀里抱着一团同样灰头土脸的东西。看到姐姐生气,他赔笑着,把怀中的东西捧给她。
看到谭清辰无恙,谭铃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事。那是一条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烧了一身毛还活着,也算命大。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吓傻了,到现在还瑟瑟发抖。
谭铃音更生气了,“就为一只狗!”
一人一狗同时缩了一下脖子。
火还没完全扑灭,现在不适合发怒。谭铃音一把抢过小狗,怒瞪谭清辰,“赶紧干活,一会儿再修理你。”说罢提着小狗的后脖子,扬长而去。
那小狗也不挣扎,乖乖地垂着四肢,随着身体的摇晃,讨好地甩了几下尾巴。
☆、18线索
谭铃音原以为这小破狗是误闯入柴房的,但谭清辰灭完火之后,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小狗的来历,说它是他一个朋友前几天去松江府贩海货时在海边捡到的,本是个番狗,想来应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见这小狗生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就拾回来暂时养着。
拾回家之后才发现,这小狗竟没长牙齿,只能吃粥。他喂养了些时日,把小狗喂得日渐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鲜劲儿过了,也有些厌烦,回来之后看到谭清辰,便把狗送给了他。
谭清辰觉得这小狗挺好的,本想养肥一点送给他姐姐玩儿,没想到它才来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点葬身火海。
谭铃音啧啧摇头,真是个倒霉催的狗。她掰开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颗牙都没看到,牙龈光秃秃的,也不是坏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见是个怪胎,生下来就不长牙。这样的狗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谭铃音方才提着它时,感觉它怎么也有三四斤重。谭铃音便有些同情这命运悲惨的狗,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温顺地蹭了蹭它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并没有别的伤。谭铃音觉得既然清辰要把这狗给她,她就有责任把它养好。且这么丑的东西放在书店,搞不好会影响书店的生意。于是她找了块布,把小狗裹起来抱回了县衙。
路过退思堂时,谭铃音往里探头看了一下,看到县令大人正在退思堂办公。她便抱着小狗走进去,想吓他一吓。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怀里抱的东西,一块花布也不知裹了什么,那东西还在动,想必是个活物,他摇头,“你这是把谁家的孩子抱来了。”
“我儿子,大人你看它可爱不可爱。”谭铃音说着,走近一些,把小狗的头露出来。
唐天远见惯了谭铃音的厚脸皮,只当她抱了别人的小孩来胡诌,没想到那花布里竟探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唐天远吓了一跳,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椅子,“赶快拿走。”
谭铃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脑门,“这是我儿子,糖糖。”
唐天远囧了,“你儿子为什么要冠我的姓?”
“额……”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她真没这个意思。
谭铃音刚想解释,唐天远却一脸“你不用说了我就知道你这个女流氓又想借机占我便宜”的了然表情,摆手制止了她。谭铃音简直想扇他一巴掌让他醒醒。
唐天远很大度地没有追究占便宜的问题,说道,“想冠我姓也可以,本官要重新给他取个名。”
“什么?”
“唐妙妙,”唐天远说着,抬起手,指尖点了点小狗的鼻子,“妙妙,你到底是猫还是狗?”
谭铃音黑着脸,怒道,“它不叫妙妙,就叫糖糖。”
“妙妙。”
“糖糖。”
两人互不相让,一边叫着小狗,一边想办法吸引它的注意力。小狗干脆两眼一闭,不理会这俩神经病
唐天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遇到谭铃音,智力就飞速流失,专干傻事儿。就为一条狗跟人拌嘴,他八岁时都未必会干这种没品的事儿,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的小狗怎么长出一条老鼠尾巴。”唐天远想挽救一下自己的智力,于是不再争下去,扯了扯那小狗的尾巴,转移话题道。
那小尾巴又细又长,确实怎么看都不像狗尾巴。
“它的毛被烧了,现了原形。”谭铃音解释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案上一个摊开的小包袱。包袱里是金首饰和金砖,正是她上次失足落水时从湖里捞上来的。因为是物证,一直被县令大人收着,并未归还。不过现在案子要结了,这么多钱,想必也要物归原主了。谭铃音便有些不舍,拿起一块金砖,叹道,“大人,您能不能帮我跟齐员外打个商量,我拾了他这么多钱,他总要给我留点好处吧?”
“不能。”
“……”谭铃音撇撇嘴,把那金砖在手中轻轻抛了一下又接住,觉得手感似乎不对,她又试了试,复又把金砖放在眼前仔细观察。
“你是想吃了它么?”唐天远幽幽问道。
谭铃音眉头微蹙,讶异道,“真是奇了怪了,齐员外家不是很有钱嘛,怎么这金子的成色却并不很好?”
唐天远不动声色,问道,“你确定?”
“当然了,我可是看金子的行家。俗话说,‘七青八黄九五赤’,你看这金砖的光泽,乍一看是黄色没错,但仔细看,黄中透着淡淡的青色,这只能勉强称得上黄金,离赤金还差得远。”谭铃音说到这里,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些事情。
唐天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大户人家储存金钱,自然会选成色好一些的,倘若遇到不好的,也会兑成好的,再铸成金砖保存。眼前这金砖显然是成批量铸就的,目的就是保存财富,但成色却不好,这就令人费解了。
可以解释的原因只有一个:这类成色不好的金子有很多,无论是自己进行提纯,还是兑换赤金,都不现实。所以只好直接铸了金砖保存。
那么如此多的差成色黄金到底从何而来?
金子的成色不好,说明炼金的过程比较糙。一般情况下,由官方锻炼的金子都是成色好的,只有民间一些炼金,因为条件不好、人手不够等因素,才会炼出中下品的金子。
大量的民间炼金往往和黄金盗采脱不开干系。
而现在,它出现在铜陵县……
谭铃音默默的把金砖放回去。县令大人的目光让她有点心虚。
唐天远直勾勾地盯着她,“谭铃音,本官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来头?”一个姑娘,腹有诗书,书法造诣颇深,这样看来这姑娘的家世应该不错。可是谭铃音言行无忌,有时候还很出格,且又见钱眼看……这些都跟大家闺秀这类词汇没什么关系。总之此人身上充斥着一种矛盾感,乍一看十分违和,可是跟她相处久了,却又觉得这也算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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