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刘桢发现自家老爹有个优点,那就是心理素质超好,脸皮超厚,不管自己的父亲和异母兄长如何横挑鼻子竖挑眼,他都笑嘻嘻地不作回应,在外面受了乡里人的冷眼,也从来没有把脾气带到家里来。
只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强,张氏却不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出息,她实在受够了自己每回出去都要被人在背地里喊“刘无赖的婆娘”。
在之前,张氏甚至对刘远小有怨言,觉得他什么都干不成,自己虽然是商贾之女,好歹未出嫁时,生活水平也没有这么低,结果嫁入刘家之后,好处没有一点半点,反而受尽了冷眼奚落,还要倒贴嫁妆,再看娘家几个姐妹,要么嫁给商人,要么嫁给农夫,夫家的地位通通不如刘家,可也没有哪个像她过得这么惨淡。
不过现在好了,一切总算时来运转,张氏常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确定昨天的一切不是在做梦之后,连带嘴角也多了一丝舒心的笑容。
在把刘远送出门之后,没等刘桢跟着刘楠出去捉鱼,她就嘱咐刘楠和刘桢看顾好刘婉,然后便拿着新近织好的草席,带上幼女刘妆前往娘家。
张氏娘家与刘家同在向乡,只不过刘家在春泽里,张氏娘家则在象葵里,张家有四姐妹,张氏是最大的,当年这桩婚事定下的时候,张氏还成为姐妹们羡慕嫉妒的对象,只因刘家在向乡颇有名望,刘远的祖父是三老,父亲又是啬夫,即使刘远本人是庶子出身,张氏嫁过去又得当后娘,那也比嫁给一个普通农夫强多了。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刘远在刘家一点都不受重视,空有个刘姓,最后还得自己去从军去换取生母脱籍,回来之后,刘家既没分给他田地,也没帮他谋个差事,膝下四个子女嗷嗷待哺,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反观张氏那三个妹妹,要么嫁给商贾,要么嫁给农夫,虽然比不上刘家的名头响亮,可人家的日子是实实在在的,起码三五天还能吃上一顿粟米饭,就这也比张氏他们强太多了。
先前张氏嫁妆贴补家用,每每入不敷出之际,不得不腆着脸皮回娘家求助,张家虽然从商,也只能算是小手工业者——那些大商人都被秦始皇发配到边疆去了,张氏回娘家的次数多了,连带父母也没给她什么好脸色,几个姐妹偶尔聚在一起,她还是被衬托得最悲惨的那个,左邻右舍都说张氏摊上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不算,还得去当人家后娘,自家父母姐妹也没少在背地里说她,这让张氏又是气愤又是难堪,却还不得不时常拉下面子去求助,那种滋味就甭提了。
这次张氏又回娘家,距离上次回去,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除了带上想要托父亲发卖的席子之外,她还带了一只鸡。
张家的人看到她的到来也见怪不怪了,张氏最小的妹妹刚出嫁没多久,回娘家来探亲,见状就笑道:“是不是刘家又没有东西可以下锅,阿姊又来娘家搬东西了?”
张氏气她嘴刁,也不搭理,一手牵着小女儿,见了母亲,就笑盈盈地将装鸡的笼子递过去:“阿母,这只鸡给你们。”
女儿出嫁好几年,可从来没往娘家捎过东西,不往外拿就不错了,张母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公鸡,吃惊地问:“这是怎么了?女婿家可出了什么事?”
见旁边的小妹也竖起耳朵,张氏微微一笑:“是出了事,不过不是坏事,是好事。”
她便将刘远得到差事的事情说了一遍。
张家的人也都听得喜色连连,张家小妹更是又羡又妒,她本以为大姐姐家里是一辈子都翻不了身了,谁知道竟还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
求盗这种小卒,对真正的达官显贵来说可能不值一提,但对于世世代代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来说,已经很不得了了。
张母就问:“可是刘家阿翁帮的忙?”
张氏撇撇嘴:“他们会帮忙,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是良人的结拜兄弟帮的忙。”
张母笑道:“不管如何,这可是大好事,看以后谁还敢说女婿是无赖!”
张氏的妹妹脸上难掩羡慕:“我怎么从未听过姊婿还有这等好友?”
如果自己晚点嫁人,说不定还能成其好事呢。
张氏不大喜欢这个小妹妹,当时自己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她言语上奚落得最厉害,一听她这么说,就笑道:“阿妹,安家也是读书人家,只是那位叔叔幼时家道中落,多亏我家良人救济,如今他早已成婚生子了,夫妻二人恩爱得很呢!”
言下之意,就算你现在还没嫁人,也别妄想了。
张氏的妹妹脸色一变,果然不再说什么了。
这趟回家,张氏是回得神清气爽,不仅把席子托给父亲卖掉,连带刷了一遍成就感,看着父母小妹从吃惊到惊喜再到各种羡慕欣慰的眼光,她十分满足,心情高兴之下,在回来的路上还买了几份饴糖,一份给了小女儿刘妆,另外几分则用芦苇叶子包起来,准备带回家给几个小的。
一回到家,迎接她的还有更大的惊喜,刘楠跟刘桢的收获分别是两条鱼和一小篓早熟的杏子,对于一个现在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家庭来说,这意味着起码有两顿都可以吃得不错了。
张氏笑吟吟地把饴糖分给他们,刘婉那份早就在路上吃完了,现在正吮着手指,眼巴巴地瞅着兄弟姐妹,刘桢对这种简陋的零食没什么兴趣,转手就给了刘婉,后者眼睛一亮,没等张氏阻止,就已经接了过来,舌头把饴糖舔了个遍。
“慢一点,饿死鬼似的!”张氏笑斥一声,心里却对刘桢友爱妹妹的行为很满意:“你们上哪里去玩耍了?”
刘桢道:“就是离咱们家不远那片杏子林,阿兄说那里有杏子可以摘,便带我们去了……”
话还没说完,外头就传来一声呼喊:“阿楠——阿楠——!”
“定是姬辞那呆子!”刘楠嘻嘻笑了一声。
“大兄还不去看看!”刘桢推了推他。
“要去你去!今日他都没捉到半条鱼,说不定是过来跟我们讨鱼吃呢!”
“姬家的家境比我们强多了,谁会稀罕你的鱼!”刘桢白了他一眼,见他不肯出去,只好自己走了出去。
刘桢刚走出屋子,就瞧见篱笆外头站着的少年。
这篱笆从外头也是一推就开了,偏偏姬辞不肯不问而入,非得站在外面喊。
“阿辞。”刘桢走过去,“你怎么还不归家?”
少年眉清目秀,年纪也不过八九岁上下,穿着打扮却比刘家一干娃娃强多了。
“你们方才走的时候落下这个,我给你们送过来。”他举起手里用草绳串起来的两条小鱼。
刘桢看了一眼,笑道:“真是多谢你了,不过你家离这里可有好一段路程,你把鱼送过来,现在回去该晚了吧?”
“无妨,我现在走回去便是。”姬辞笑了笑。
他是刘楠乡学里的同窗,以刘楠为首的一帮少年觉得姬辞太过沉闷,总端着架子,姬辞也觉得刘楠那些人成日吵吵闹闹,不喜跟他们厮混在一起。今日同伴撺掇他去河边捉鱼,他原本也不想去,奈何压不住心底好玩的少年天性,最后还是跟着去了,没想到碰上刘楠的妹妹,一番闲聊之下,却出乎意料地聊到一块去。
刘桢稚嫩的躯壳里住了个老成的灵魂,即便有时候注意掩饰,但说话仍旧比寻常孩童老成,跟长辈说话也没有沟通不畅的问题,她又听刘楠说过姬辞出身书香门第,平日里也是抱着竹简不放,自己刚好要学认字,就问了不少问题,双方一拍即合,就连今日的战利品,那一小篓杏子,也多半是她爬上树摘,姬辞在下面帮忙兜着。
这半天下来,两人就熟悉了不少。
“天色已经不早了,你若是不嫌弃,不如在我家用上一顿便饭,先填填肚子,免得伤胃。”人家把鱼都送过来了,刘桢不好意思把人赶走,更何况对方还帮她解答了不少问题。
姬辞也没客气,大大方方地应下来:“那就叨扰了。”
那边张氏早就从刘楠口中得知姬辞的存在,姬家在向乡的名望比刘家还要大,只因姬家世世代代都在楚国当官,祖辈还出过上卿,上大夫这样的高官,后来楚国被灭,树倒猢狲散,姬家逃亡隐居至此,不敢再出什么风头,转而当起本本分分的读书人,但是在向乡人眼里,姬家依然是了不得的书香门第。姬辞小小年纪,在乡学里已经备受先生称赞。
想及此,张氏的笑容越发深了些,对跟着刘桢走进来的姬辞道:“多谢姬小郎送鱼过来,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如留下用完昼食再走罢?”
姬辞一揖到底:“多谢刘家阿母,姬辞叨扰了。”
他的多礼让张氏噗嗤一笑,“不过一顿便饭而已,小郎何须如此客气!”
既然来了客人,本来准备分成两顿的鱼,就得做成一顿了,张氏虽然有点可惜,但还分得出轻重,要知道姬家可比刘家显赫多了,正因为这,连把豆饭拿出来招待她都觉得太寒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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