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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王妃 (圣兰苗苗)



乐仲下意识地觉得万岁爷的眼神不寻常,一时间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顺从地应下来:“萱儿舞姿尚可,若有琴声相和,倒是可以在圣上面前献丑的。”为了吸引各地官员,乐仲从小便训练乐萱乐感舞步,与习武又不冲突,最适合乐萱学习。

乐璇不禁回头去瞧乐仲笃定的眼睛,这可真是亲爹,自己的女儿才分娩完四天,便要她在大殿之上起舞?

十二气不过,直接站出来怒吼:“跳什么舞!她才刚生完孩子,乐仲你故意的吧!”

“十二!”玄策微微撂下脸,“大殿之上便撒起泼了!”复而低头去瞧乐萱,“你身子不好,让你蹦蹦跳跳终究是难为你,便考你些诗文吧!”

乐仲不禁瞪大了眼睛:“万岁爷……”他因知道高官身边从不缺有才情的女子,便自小并未教授过乐萱吟诗作赋。

玄策的脸色不禁更加冷:“怎么,是在质疑朕的决定?”

乐仲倒吸了一口冷气,骤然跪地:“微臣不敢,只是小女才疏学浅,恐惹万岁爷耻笑!”

“先吟一首来听听!今日天气尚好,便用太阳作一首吧!”玄策见事态皆向着传闻中的方向发展,心下一沉,对乐萱的语气也变得越来强硬。

乐璇微微抿唇,还是命题作文?曾经赫连北在跟她解释何为帝后星之时曾用唐朝的武则天做过例子,可见唐诗宋词肯定是不行了,可是不用唐诗宋词应对,难不成真的让她硬憋一首出来么?

可是近代作家有咏赋过太阳的么?

在一旁一直看着乐璇的楚乔也不禁捏了一把冷汗,乐璇自小便练习射箭,对学习向来不上心,这突然便让她吟诗作赋,未免太过苛刻了吧?

沉吟了片刻,乐璇才抬起灿亮的眼眸,信心满满地开口:“万岁爷明知民女喜好舞蹈,不是读书的料,还偏让民女作诗,显然是想看民女出丑,民女若是不献丑一次,岂不是对不起万岁爷的一番心意!”

乐璇中气十足地开口:

“日出东方突重云,历天入海天地昏。

逐混沌兮挟清敞,华实黍稷盛乾坤。

耀五岳,腾昆仑,赫宇宙,以为尊。

一年三百六十日,恩泽四海百姓孙。

春发枝,夏葱郁,秋萧寥,冬谷存。

谁运金鞭驱四季,万物兴歇皆由君。”

乐璇突然很庆幸,五年前曾为了聘任一个当时最出名的诗人做她家族出版社的名誉编辑,她将这个诗人所有的诗作都背了个滚瓜烂熟,之中恰巧有这样一首歌咏太阳的诗,她将后两句稍微做了改动,便听起来有了些许吹捧皇帝的意味。

玄策竟也被这女子敏捷的才思惊住了,他说什么也想不到一个弱女子能写出这么大气磅礴的诗,既应景,又有对皇帝的吹捧,显然不像是事先准备好的。

难道外界的风评有误?玄策不由得哈哈大笑:“梁喜,赏!乐爱卿,小丫头,朕许你们起身答话!诗文做得好,朕的几个儿子恐怕也要被你这个丫头的才思给盖过了风头!十二,你可能现在赋诗一首?”

十二不禁挠脑袋:“父皇这是可着儿臣糗呢,儿臣一个武夫,哪儿会这文绉绉的东西,这种事应该找二哥来才是!”十二是从心底里开心的,起码这一关乐璇过了!

“乐爱卿!”玄策的面色明显缓和了许多,“你这是在跟朕谦虚,还是在跟朕用激将法?你若说她不会做诗,那朕的这群儿子岂不是要羞得钻进地里去了!”

乐璇扯出一抹平静的笑意:“民女自小便野惯了,习惯了四处漂泊,很少住在相府,父亲对民女的能力有些错判也是有的。”

“哦?”玄策的不禁又皱紧了眉头:“你四处漂泊,都做些什么!”

“经商。”乐璇笃定坦然地开口,仿佛没有听见满殿的吸气声。在这样一个时代,商贾永远是下九流的职业,尚不及农工,家中田地富足的都绝不会走上经商的道理,更何况是堂堂乐相家的千金。

玄策不禁又一次打量着殿下的小姑娘,这个小丫头身上有着与众人完全不同的气质,这种气质是从内而外散发出的自信,仿佛无论遇到怎样的刁难,都必定能迎刃而解。

“堂堂乐家三小姐,缘何做这下九流的东西?”芷兰不管不顾,直接问道。

乐璇不禁失笑:“我没抢没偷,只是用我自己的能力将你们腰包里的钱赚到我的腰包里,有何下九流?咱们堂堂天朝不是也要设立户部,专管国库账务及各个州府的收支买卖么,难道他们会比六部中的其他五部下一等?”

芷兰闪烁着大大的眼睛瞧着她,这个女人在大殿上也是这么没大没小的么?瞧了许久,不禁微微撇嘴,拽了拽十二的衣袖:“我讨厌她!”

玄策却是哈哈大笑:“小姑娘有胆识有气度,倒是提起了朕的兴趣,说说看,你做的是什么生意?”

“现在还只有锦缎和玻璃。禧妃娘娘寿辰之时,十四皇子就曾在民女处购置了一批双花云锦。”

“双花云锦朕是见识了,心思巧妙,这玻璃又是何物?”玄策轻声问道。

乐璇从腰间摘下一串佩饰,双手奉上,梁喜见了,便知是要呈上的,便走向台阶领了,拿到佩饰的梁喜也有些惊诧,这佩饰竟如冰晶一般透明洁净,只是这温度分明告诉他,这绝对不是冰。

玄策伸手接过佩饰,这精致的做工与透明的材质都是玄策不曾见过的,不由得轻轻牵了牵嘴角:“果真有趣,梁喜,命内务府向这丫头购置一批佩饰,朕过年时留着赏赐给众人!”

乐璇不禁心中暗喜,在这大殿之上也可以做成买卖?这批佩饰白送给皇上都行,只要是皇上赏赐过的东西,必定身价倍增,在京城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谁会不知道皇家赏赐的东西是贵重的,谁不想高价购入一个半个充充面子?她的玻璃铺子以后便更加驰名。

乐仲不禁侧眼瞧了乐萱一眼,这个丫头何时弄得这些东西,看来他对她果然是太过放纵了!这可不是个好现象,他要找时间好好修理修理这个满心想往外飞的死丫头了!

------题外话------

乐璇做的那首诗是苗苗原来写的,吼吼,现在就用上了呢!果然什么东西都不是无用功哈!

第10章 许乐三小姐出嫁我西陵国

“玻璃?”玄策沉吟着名字片刻,便抬眼瞧了十二片刻,这样晶莹剔透的物件是天朝从未见过的,并不像是以前便有的名字,若真的是乐萱独创的,为何会选择用了一个璃字?

依着昨日入夜后梁喜呈上来的情报,这个叫乐萱的姑娘年初时还曾在萧山别苑住过一段时间,那时的萧山别苑,恰好十二也在。玄策忽而开口:“小丫头,听说你刚刚生了孩子,却为何仍是一副少女装扮?乐爱卿,你将女儿嫁给了谁家的公子?”

乐仲原本是以为会由乐萱来回答这个问题,却不想将问题抛给了他,便只能硬着头皮胡诌着开口:“去年秋末,老臣将萱儿嫁给了江南一个程姓秀才,那秀才文采极好,本指望着他高中及第,结果入门不过十天秀才便暴毙了,老臣也是私心心疼萱儿,本想反正知道萱儿行踪的人也不多,便隐藏了这段婚事,让萱儿换回了姑娘的装扮,结果谁曾想十天的夫妻便结了果,萱儿执意说这孩子必定是那秀才投了胎来寻她,思虑深重,老臣便将萱儿送到了萧山别苑,托了别苑的弘释师傅来帮萱儿静心安神。”

乐璇低着眼睛不曾抬头,没人看见她眼眸里的鄙夷和忿恨,所谓江南程家,不就是乐萱的母亲未出阁前的本家!乐仲应该不会当着乐萱的面如此坦然戏谑地提及程家,只是顺口一说,应该是心中的一种潜意识,也就是说,他早就忘记了乐萱的母亲是怎样被他掠夺来的了。

不过短短一段话,倒是让乐璇有了意外收获,这个乐仲居然还认识弘释?

当初将弘释关押起来的时候便在萧山内封锁了消息,外界并无几人知弘释因为夺取宝藏钥匙而被关押的事情,以至于时至今日,乐仲还是会如此坦然地讲述着自己与弘释的私交。

无论两人是否狼狈为奸,但物以类聚的道理倒是印证了。

玄策微微眯眼,并不言语,去年秋天,乐萱倒是在江南不假。只是这程姓秀才究竟是何人……玄策似乎又想起了昨日乐仲与老七相谈甚欢的模样,乐仲这个老狐狸,看来是不得不防了。

玄策始终自诩为明君,这种因怀疑而得的莫须有的罪名自然是无法加在乐仲身上,更何况乐仲可以坐到左相之位,朝中必定有其一众党羽,玄策虽不曾提及,却还是略知一二的。

始终静默的楚乔却突然从一众外宾中走出来,坦然立在乐璇身后,将右手轻轻放至左胸前,向玄策深鞠一躬:“天朝圣上,褚乔有一不情之请,还请圣上恩准。”

乐璇见楚乔上前,已经有**分猜到了他的意图,不由得猛地转过头瞪了他一眼,可自知这动作过于逾矩,便只得又迅速将头转了回去,除了楚乔和比较知情的十二,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会以为这迅速的一转头只是被楚乔的突然开口惊到了,而做出的下意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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