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方晓以为自己这回会救人不成反被淹死的时候,一只大手扯住她的衣领把她拉出水面:“林方晓,你又在搞什么鬼?”
林方晓喘了好一会儿才顺过气来,鼻子喉咙被呛得火辣辣地疼,沙哑着嗓子抓着易杨的袖子道:“易掌柜,在我们家的村子里,有好多人吃不饱穿不暖,每年青黄不接的日子,都得上山去挖野菜来充饥。”
易杨只当她胡言乱语,皱着眉把林方晓提溜上岸。
林方晓抹着湿漉漉的头发不断滴落到脸上的水,继续道:“咱们街口那王乞丐够可怜了吧,大冬天的连双鞋也穿不上,可是再一看后街连脚都没了的张乞儿,就知道王乞丐还是好得多了,最起码他还有一双脚啊!唉,不过也不能那么说,没有脚的张乞儿每天讨到的剩饭都比王乞丐多得多……”
易杨脱下外袍扔给林方晓,转过头去道:“把湿衣裳换下来吧!”
林方晓把湿透的外衫脱了下来,里衣没好意思脱,就使劲地拧着想让它干一点,一边不停嘴地说:“那时候那个胖得像猪一样的糟老头子宋县令非要娶我做妾,我一想到要嫁给这么个人啊,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后来不是让我给逃出来了么,现在不也过得好好的。如果当初我也想不开,哪里还会有现在的好日子呢!”
易杨不耐烦地回过头,扔给林方晓一个装着火石火镰的袋子:“换好衣裳就点堆火烤烤。”说完又往湖边走去。
不会吧,说了那么多他还是想不开?林方晓无奈地喊道:“易掌柜,虽然店里遇上了这样的事确实是个很大的打击,但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个就放弃生命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做菜这么好吃,哪怕是从摆个小摊开始,也完全还能重新做得起来的嘛!”
易杨这次可算是听明白了,敢情她以为自己想不开想要自杀啊?
“林方晓,你脑子里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啊!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不开了?”
“你明明就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而且,正常人哪有大半夜的不睡觉跑那么远到湖边玩水的?”
易杨哭笑不得:“你过来。”
“干什么?我在烤衣裳呢!”林方晓坐在火堆旁刚刚感觉暖和了一点,实在不想再跑到冰冷的湖水里去。
易杨走上岸来,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林方晓:“你把这些放到那边那个锅里去,再拿个刷子刷洗干净。”
林方晓刚才只顾跟着易杨了,完全没留意到他居然还带了一大堆的东西出来,再看看手中,原来是几个硕大的田螺:“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深更半夜跑来这里就是为了摸田螺吧!”
“没错。”易杨点头。
林方晓不说话了,她觉得自己傻透了,放着客栈里温暖舒适的床不睡,跑来这里莫名其妙的泡凉水刷田螺,何况那客栈还不便宜,一晚上要五十文呢!
易杨也没有出声,静谧的夜色中,只有“呱呱”的蛙鸣和火堆燃烧时的“噼啪”声,还有易杨走动时激起的水声,林方晓看着易杨时起时伏的身影,觉得他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可恶……
很快易杨摸回来的田螺就装满了一个砂锅,林方晓也刷得差不多了,这里的湖水很清,田螺身上也并没有什么泥沙。
易杨拿起一个林方晓刷干净的田螺,横放在一块大石头上,再拿起另一块稍小的石块把田螺的尾端砸掉。林方晓学着易杨的样子拣起一个田螺正准备砸,易杨伸手抽掉她手中的石块:“笨手笨脚的,不要田螺没砸成,反而砸到手指。”
林方晓讪讪地收回手:“我哪有这么笨啊!”
易杨把砸好的田螺身上的碎屑冲洗干净,铁锅里装满水,就着刚才林方晓点起的火堆搭了个简易的炉灶,把铁锅放在上面,吩咐林方晓用大火煮。随即从怀里取出一个瓶子,拔开塞子倒了一点在里面的液体在锅里,登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散发开来。
“易掌柜,这酒是用来去泥腥味的吧,可真香啊!”
易杨把瓶子递给林方晓:“喝一口吧,驱驱寒。”
林方晓接过来抿了一口,又苦又辣,确实不怎么好喝,不过一股辛辣的热气直达五脏六腑,一下子就暖和了许多,大概是在夜色的掩护下易杨的冷脸也给了人一种温和的错觉,林方晓说话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易掌柜你有这个好东西怎么也不早点拿出来啊,害我刚才冷了那么久。”
说完才想到自己大概造次了,转念又想反正自己已经拿回了卖身契,才不怕他生气呢!这边林方晓心里的念头千回百转,易杨却似乎并没有太在意,甚至还回答了她:“哦,忘记了。”
一会水就烧开了,水面冒起许多白色的泡沫,还浮着一些脏脏的东西,易杨把锅子端到水中,让林方晓把田螺表面的浮沫冲洗干净,同时把田螺盖撕掉。最后用手指把田螺肉往壳里面捅,内脏就从尾部被砸开的口子里被挤出来,这时候把内脏摘除掉,再洗干净就算完事了。
林方晓一边处理田螺一边自言自语:“这东西要吃起来还真不容易,幸亏这田螺个头够大,不然弄到明天早上还弄不完呢!”
“你说什么?”
“没有,我就在想,易掌柜你怎么会突然想起要吃田螺了呢?”
“以前在军营的时候,营里的伙食不好,大伙儿吃不饱,晚上就会偷偷跑出去摸田螺煮来吃,缺油少盐的,倒也吃得有滋有味。”说起以前在军营的生活,易杨一反常态地语气温和了许多,嘴角也带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原来易掌柜你还当过兵啊,难怪身手那么好,后来怎么又不当了呢?”
易杨没理林方晓,自顾说自己的:“有一次奉命进山里办一件事,不知怎的一小队人就给走失了,深更半夜地被困在深山老林里出不去,本来是打算当天就返程的,所以身上也没带多少干粮,偏偏这山里一个野果一只野兽也找不到,一群大老爷们饿得直哼哼。”易杨一边说,手里也没停着,一边洗锅上灶,放油爆姜蒜。
林方晓第一次听易杨讲自己过去的事,着实是感兴趣得很,便连连催他:“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幸好找到一条小溪,在溪里又摸到不少田螺……”
“然后你们就煮田螺来吃啦?”
“不是,我们谁也没带着锅子,最后就把田螺肉取出来,用细树枝穿着,烤着吃了。”
“哇,烤螺肉啊,一定很好吃吧,要不咱们现在也烤来吃吧!”林方晓说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易杨微微一笑道:“下次吧,这次我带了作料,给你做一个酸笋田螺煲。”
接着易杨在爆香的姜蒜锅中加入自制的酱料,又把带来的酸笋放进去煸炒,然后把炒好的酸笋连同锅里的汤汁一同转倒进一个砂锅中,放进刚才林方晓处理好的田螺,又翻出一个香料包放了进去,杂七杂八加了不少调料,最后加水没过田螺表面,盖上盖子用大火烧开,然后把火转小,慢慢焖着。
林方晓看着易杨熟练地操作着,突然恍然大悟状道:“原来你来这里吃田螺是为了怀念当年激情澎湃的岁月啊,那时候你们本以为走投无路,没想到绝处逢生,所以你来这里吃田螺,就是为了告诉自己,就算遇到了再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走出困境的,对不对?”
易杨又有点想皱眉了,这个人怎么总是能想这么多啊,没错自己确实是有点怀念当初军营里的单纯岁月了,可也就仅此而已,吃个田螺而已,需要为自己找出这么多的理由吗?
不过今晚的月色的确很美,炖田螺的香气也极让人心情舒畅,易杨也就不想再刺林方晓了,反而觉得逗她说说话也不错:“你刚才好像说你是逃婚的来着?”
“啊?我说了吗?”林方晓伸手捂住嘴巴,“易掌柜你不会捉我去送官吧!”
“你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去管这些闲事,你怎么逃的,说来听听?”
林方晓这才放下心来:“我就知道易掌柜不是这样的人。”于是绘声绘色地说起自己逃婚的过程来,其实她觉得自己在整个逃婚的过程中还是挺英勇的,只可惜怕人知道,一直没敢说出来,早就憋得难受了。好不容易得了机会,林方晓不但说了逃婚,连自己那不成功的初恋都说出来了,没办法,这是逃婚事件的导火索啊!
14.瓷罐焖肉
虽然是乡下的农家,但林家家中田产不少,家中雇了长工种地,农忙时节还需要雇上几个短工的那种,算是衣食无忧的小康之家。林方晓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可自小也是在爹娘的掌心中呵护长大的,还有一个哥哥林方文,也是把这个妹妹当宝一样地宠着,舍不得她吃一点儿苦的。
林方晓打小性子就是傻乎乎乐呵呵的,也不爱多想,迷迷糊糊地就长到了十六岁,出落得倒是清秀可人,在十里八乡也算是叫得出名的一枝花了。
这到了年纪,家里就张罗着要给她说亲了,本来呢是有个很好的对象的,也就是隔壁文家的小儿子文思明,两人从小一块玩大的,感情一直很好,两家的大人也乐见其成,心里面都有了结亲的意思,林方晓也一直以为自己长大了就会嫁给文思明,和和顺顺地就这么过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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