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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 [精校出版] (尼罗)


  凤瑶也很紧张,如果莫佩兰搬出学校的纪律,硬是不许茉喜留下居住,那么,她想,自己就得设法另找房子了。反正不能丢了茉喜不管,至于要管到哪一天,她没细想过。
  莫佩兰先生虽然形象诡异,夜里看着,尤其像是借尸还魂的厉害家伙,然而心肠似乎是很柔软,起码是没有搬出校规驱逐茉喜。不但不驱逐,她在把二人引入宿舍之时,还笑道:“本来这一间屋子,是应该分给两位教师居住的,但是如今房间宽裕,所以你们就暂且放心地住,如果将来有了变化,我们再设法就是了。只是被褥只有一套,还是先前的教师留下来的,这怎么办?”
  凤瑶立刻开了口,“一套足够了,我们……实不相瞒,我们两个人这一趟来,也是第一次出远门,在火车站被人偷去了行李箱子,所以现在真是——”
  说到这里,她打了结巴,因为既不想对着陌生人诉穷诉苦,又想解释解释自己为何只带了个大包袱便奔了来,“真是——”
  不等她思索出下文,茉喜以标准的一鞠躬替她收了尾,“谢谢莫先生,我俩挤一张床。”
  莫佩兰慈眉善目地笑了笑,不再多说,只对着凤瑶又点了点头,“那么,两位密斯白,请休息吧。早上有现成的热水可以用,招呼一声老妈子就能给你们送来。校长是十点左右来办公,所以你们不必急,睡个懒觉也可以的。”
  凤瑶口中答应,恭而敬之地把莫佩兰送出了门。
  教师宿舍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小屋子,屋子在小的同时又能空荡,可见里面没有几样正经家具。两张小床相对而立,各自靠着一面墙壁,一张床是光秃秃的平板床,另一张床带着床架子,挂了一副灰蒙蒙的破蚊帐。
  凤瑶是被老妈子和小丫头伺候大的,她此刻把大包袱放到了平板床上,想要动手干活铺床,可是愣眉愣眼地对着蚊帐看了看,她看那蚊帐都被灰尘蒙成了灰色,必定是一动一冒烟,故而一时失了主意,不知道自己这活应该从何干起。
  没等她思考出个眉目来,茉喜推了她一把,告诉她:“你到一边站着去,别碍事!”
  茉喜脱了外面的小夹袄,又把两条大辫子拢到脑后挽了个髻。在白家有吃有喝无所事事地活了五年,她总以为自己脱胎换骨,已经和先前那个大杂院里的野丫头不甚一样;然而如今吃喝没了,事也来了,她挽起袖子走向破床,心里藏着一股劲儿,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便恢复了原形。
  她的原形依然是细胳膊细腿的小身量,然而力大无穷。撩开蚊帐抱出被褥,她开了门走出去,在寒冷的夜风中奋力地抖灰。沉重的棉被被她迎风抖得啪啪作响。将这来历不明的被褥略微收拾干净了,她回屋铺好了那张仿佛是更结实些的平板床,又让凤瑶把包袱解开,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叠白底粉花的大花布。这块布当初本来是要放进大皮箱里的,因为皮箱实在是过于饱满,所以才把它发配进了包袱,也正是由此,这一样好东西才得以留存了下来。把这块花布当成床单铺好了,茉喜让凤瑶上床歇着,自己咣当一声推了门跑出去,不出片刻的工夫,居然端回了一盆还冒着热气的净水。
  凤瑶看傻了眼,感觉茉喜真是无所不能,自己在这方面是万万不如她。而茉喜放下水盆之后又出了门,这一回再回来,她拎回了一大壶凉开水。
  两人洗漱一番之后,挤着钻进了被窝。茉喜扯过棉被一角嗅了嗅,然后安慰凤瑶道:“这棉被挺干净,也挺厚,摸着像是新棉花。原来盖它的人肯定是个大姑娘,这被上还有一点香味呢。”
  凤瑶使用着陌生人的被褥,心中本是有些嫌恶,听了茉喜的话,她不由得转移了注意力,“是不是密斯莫提过的那位密斯孙?”
  茉喜背对着凤瑶躺着,后背贴着凤瑶的胸膛,感觉很温暖,“嫁给大军官的那个?可能是。”
  然后她暗暗地想:“我要是明天就能嫁给万嘉桂,今天我也可以什么都不要。也不知道这个姓孙的嫁了个什么军官?再好也比不过他吧?肯定比不过,比他更好的人得是什么样儿啊?想象不出。”
  茉喜有滋有味地想着万嘉桂,她估摸着万嘉桂肯定不能就这么和凤瑶断了关系,肯定还得找过来,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来了,自己第一眼怎么看他,第一句怎么说他,都得考虑周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一回再不把他迷到,自己干脆跳井去得了。
  翌日上午,凤瑶去见了校长,然后下午便到教室,上起了第一堂课。
  校长约有四十几岁的年纪,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姑娘,不过“慈眉善目”四个字是凤瑶说的,茉喜远远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穿着一身朴素衣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文归斯文,可是并没瞧出哪里慈善。到了下午,她鬼鬼祟祟地躲藏到了教室门口。教室也是几排整整齐齐的砖瓦房,校长和本校的几名英文教师和学生们坐在一起,要以此考察凤瑶的水平与口齿。茉喜竖着两只耳朵站在门外,心想凤瑶讲不好就讲不好,学校不要她,自己就和她另找活路去!
  然而凤瑶站在讲台上,虽然起初是面红耳赤的,但并没有羞怯到出乖露丑的地步,而且一口英文的确是说得漂亮,和英国人是一个味儿。讲过了二十分钟,她渐渐镇定了,一镇定,她就恢复了往昔落落大方的沉稳态度,红脸也白皙了,脸上甚至隐隐地有了一点笑容。
  茉喜虽然一个英文单词也听不懂,但是细品着凤瑶的语气声音,她攥着的拳头渐渐松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热汗,她无声地吁出了一口气,知道凤瑶这一碗教员饭,应该是能够端稳当了。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凤瑶得到了笔墨课本,每天都要早起去上课,月薪也定妥了,是每月十五元钱——今年是这样的待遇,到了明年,薪水还会增长。
  十五元钱,多是不多,可养活两张姑娘的嘴是足够了。茉喜撺掇凤瑶去向校长提出申请,先预支她一个月的薪水,拿回来买棉花买布做棉袄,可凤瑶不肯,因为不好意思。
  茉喜没法押着凤瑶去见校长,无可奈何,只得从包袱中刮下了仅余的几块钱。白天凤瑶去上课,她便打着买棉花买布的旗号,野马一般地跑出去了。
  在繁华的一方面,文县虽然不能和北京城相比,但也是个四通八达的富庶大县城,足够茉喜野逛的,尤其是因为手中拮据,所以她逛得尤为细致,买一卷子小花布,她能把全城布店里的存货全点检一遍,上至绫罗绸缎,下至棉布土布,全要被她用手指头搓了又搓、捻了又捻。伙计们都很和气,笑眯眯地看着茉喜,没有要往外撵人的意思。
  茉喜走遍全城,末了买来了一包棉花和一卷子很细密的青布——凭着她手里的那几个钱,能买到这两样已经算是奇迹。及至下午回了学校宿舍,她也不等凤瑶下课,自己便抱着棉花和青布去隔壁房间串门子去了。
  及至凤瑶下了课回来,青布摊在床上,已经被剪裁出了形状。茉喜扯下了另一张床上的破帐篷,蹲在那张床上絮棉花。抬头见凤瑶回来了,她随即又低下了头,一边忙碌一边说道:“正好,我絮你缝,你针线活比我好。”
  凤瑶走到床边看了看青布的尺寸,立刻发现了问题,“怎么只有一套?你的呢?”
  茉喜摇摇头,“那几块钱不够置办两件棉袄的。先给你做,等你发了薪水,再做我的。”
  凤瑶转向了茉喜,“现在外面一天比一天冷,再过一个月就是隆冬了,你怎么等?不冻死了?”
  茉喜哼了一声,“谁让你脸皮薄,不敢去预支工钱?看箱子你看不住,工钱你也不好意思拿,我不冻着我怎么办?我偷去抢去?”
  凤瑶很坚决地摇了头,“不行,茉喜,不行。我身上的衣服厚,还能挺一挺,你——”
  茉喜不耐烦地一晃脑袋,“得了!你都是当先生的人了,站在讲台上哆哆嗦嗦,丢不丢脸?你甭管了,冷不冷的我自己心里有数,肯定不能傻冻着就是了!”
  茉喜托隔壁的美术教员帮自己剪裁了棉袄料子,并且向对方请教了许多缝纫知识。她很聪明,一听就懂,然而没有耐性,并且坐不住。潦潦草草地絮好了棉花,她正想把其余活计全推给凤瑶,不料房门一开,一个笑眯眯的老脑袋伸了进来,正是莫佩兰。
  莫佩兰是来招呼凤瑶和茉喜去膳堂吃饭的——校内的膳堂负责教员们的一日三餐,只要教员们肯在每个月的月末交四块钱。凤瑶因为是在月末来的,所以这个月只要出一块钱就可以,加上茉喜那一份,是两块钱。
  四块钱管一个月,那伙食自然是极其的不高明,但是聊胜于无,比饿着强,也比自己开火烹饪方便得多。凤瑶吃了一个多礼拜,本来就瘦,这回更瘦了;茉喜却是不挑剔,饭菜越糟糕,她吃得越凶猛,因为恐慌——她从三岁开始挨饿,一直饿到了十岁。经历过了这样一种饿法的孩子,往后就很难再吃饱了。
  她知道自己吃得多,所以格外地沉默,悄悄地吃,不显山不露水,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吃了一个多礼拜,居然没有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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