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时侯,我们身边,只剩下了几个人,井底下摔下去的,哀叫惨呼之声不绝于耳。
我抬起头来,看着那巨石高台,高台旁边,是那着金缕织衣的男孩,他在发着脾气,身边的老公公陪着笑脸,不停地解释。
哗啦一声,他一手打翻了桌子上的东西,也包括那碗腊八粥。
我气急,脚一蹬,就往那高台上跃了去,堪堪抓住了台沿,洞底洞壁传来了喝彩与欢呼,“梅络疏,梅络疏……”
发着脾气的楚博被叫声惊起,转眼朝我望了过来,忘记了发脾气……我爬上了石台,心痛地望着那碗腊八粥,被他扫落地面,浓稠的汁水流成一道小溪。
叶萧在石台那边大叫,“酥饼子,帮帮我。”
我解下了腰带,将一头扔下他,他抓住腰带,顺势而起,也来到了石台之上。
后来,考核的领队死不承认叶萧也爬上了石台,说我们这是在作弊,可楚博说,“就算是他吧,这么一来,她也有个伴儿。”
这肉乎乎的圆包子眼底露出了深重的寂寞。
那个时侯,我还不懂寂寞这个词,就是觉得这肉包子挺可怜,独自一人坐在高台之上,陪着他的,不是哈着腰,就是弯着背。
叶萧和我顺利地成了绮凤阁的成员,据教训我们的首领讲,我们两人,是这批人中,最快从井底出来的人,当然,他说这话的时侯,用很鄙视的目光盯了叶萧半晌。
又说我是一个最专心一致的人,还号召其它人向我们学习。
有了楚博的那句话,首领对我们俩另眼相看,用最快最短的时间把我们俩打造成了两柄最锋利的剑。
其间受的苦,简直不能与外人述说。
但他教我们的,只是刺杀的技巧而已,却没有教我们,怎么样读懂人心,没有教我们,最锋利的剑并非最厉害的武器,人的心思,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有一个最强大的国家做后盾,绮凤阁自是成为最强大的民间刺客组织,而我,在楚博从各地不计金钱和余力收罗来的各式师傅教导之下,也成了最年轻的高手。
那个时侯,我十五岁。
杀人其实不可怕,剑刺进去,扑地一声,便完事了,我剑底下的人,死得极快,不会遭受什么痛苦,不象叶萧,杀一个人,总是想了好几种方法,又是毒又是绳索的,所以,那个时侯,每个被绮凤阁盯上的人,都期望被我盯上,而不是被叶萧盯上,在他手里,会死得痛苦万分。
只有我知道原因,叶萧的武功差了那么一点半点,他如果不用这么多手段,那么,他想要杀的人,很有机会死得不透,而这种情况,出现了好几次了,被他用毒毒杀的,隔了两个时辰,醒转了,腹痛如绞,但就是死不了,他只好再用绳子勒,勒了半晌,绳子断了……
他其实不是故意的。
他运气不好。
十五岁那年,我们俩便在杀人与被杀之间来回的奔波。
楚博,也是十六七岁的年纪了,脸上已褪却了婴儿肥的模样,下巴如石雕成,双下巴不见踪影。
刚开始的时侯,每隔两年,他就会来绮凤阁一次,到了后面,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要我们杀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那一次,是带我们进宫,要我们杀了那位痴缠住楚王的妃嫔。
那妃嫔姓玉,被封为美人。
这一项任务难度极高,因为他提的要求极多,比如说,不能让父王查觉是他派人杀了玉美人,要让玉美人死得父王都不想记起,要让父王得一个教训,不再这么荒唐等等。
他提的要求越来越多,我早有准备,但这一次,实在太离谱了一些,但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不到的时侯,就拖罢,再说了,宫里面的好吃的东西太多了,光牛肉的煮法就有上百种之多,我怎么也得把牛羊马猪各种吃法吃个遍才执行这复杂的任务。
在宫里面当小宫女的这些日子……为了方便吃,不,为了方便调查地形,熟悉情况,东南西北宫,被楚博调了个遍,我估计着,他由得我提要求,最主要的目地,怕也是让我将宫里一次个熟悉遍了,免得日后杀了玉美人,再杀其它的美人什么的,我就熟门熟路了。
叶萧自是当的小太临,他那段时间较为愁人,胡子不停地长了出来,他每晚都和胡须做斗争,搞得我挺同情他的,建议他当个真正的公公算了。
楚博也考虑着如果他当了公公,声音变了,就有了特征,日后很容易被人认出来的,他可不想他好不容易磨出的两柄宝剑折了一柄,如若不然,叶萧就真成了公公了。
所以说,叶萧也算得上是在成与不成公公的边缘走了一遭。
第六十三章 玉美人之死
玉美人死得很痛苦,面孔被烈火烧得面目全非……为了达成楚博让楚王连想都想不起她来的期望,她没有马上死……一开始的时侯只是脸烧伤了,如果治好,还能留一条命,玉美人浑身如玉一般的雪白,很得楚王宠爱,把她当成珍宝一般地宠着,她烧伤了,楚王也没有放弃她,不象别的帝王……他遍请名医给她医治,只可惜,烧伤了的面孔怎么会好?到了后面,越医治,她的脸越变越坏,一开始还只有小小的一块伤疤,治了几次之后,简直没办法让人看了,玉美人的脾气也由温柔如水变成了爆躁易怒,还爱摔碟子,把殿里的碟子全都摔了,有一次还摔在了楚王的头顶上。
楚王的心也由怜悯,痛爱,变成了厌恶,冷淡,到了后来,玉美人整日整夜的哭,楚王便不耐烦,“她又怎么啦?”
我们达到了楚博的期望,让楚王日后连想都不愿意想起她来。
可楚博没有想到,他给了我们的这个任务,让我们能在楚王宫内行走,也让我们知道了不少宫廷辛密,比如说,楚王的子嗣稀少,他这个王子是一名逃妃所生,楚王醒悟起自己处于断子绝孙的边缘的时侯,找到了那名逃妃,把他从她那里接了过来。
我和叶萧惯于取人性命,有好几次失手的经验,从这个密辛之中,马上看到了机遇和光亮,说不定楚王也失手,接错了呢?
我们是楚博手里的两把利刃,可到了后面,这利刃就越来越不好当了,他提的要求越来越多,想杀的人也越来越多,有时还让我们杀不愿意杀的人,比如说,某个怀了身子的妃嫔,某个既将进宫的名门闺秀……我们很累。
叶萧原本还不同意我的想法,但我提醒他,他前不久还在太监与否的边缘上走了一遭,他也同意了。
所以,在没有接到楚博命令的时侯,我们暗地里开始查访那逃妃的种种,可没有想到,我们查来查去,查到了自己的身上,那个逃妃,便是阿史那族的阿史那梅,是楚王带兵攻打阿史那族时,阿史那族为了求和,献出的公主。
阿史那梅,自不是被老楚君侯赶出宫的,而是自己逃了出来的。
阿史那梅,所生的,并不是一个儿子,而是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我。
那个时侯,阿史那梅已经到了夜郎族,嫁给了夜郎王,和夜郎王的其中两个儿子斗得激烈,和另一个儿子感情很好,老楚王派出的大内侍卫赶到夜郎族时,阿史那梅把女儿和继子的儿子放在一起,大内侍卫分不清那两个孩子谁是她的,就将两人都抱走,正值此时,阿史那梅发现了,为了救她自己的孩子,她拼命地抢着她那继子的儿子,以造成那个孩子是她的孩子的假象。
大内侍卫上了当,把我丢到了路边,可等阿史那梅转身去寻找时,她已找不到我了,因为,我被旺财叼了去,旺财那一日吃得很饱,而且,它是一头母狮,还是刚刚失却了小狮子的母狮。
它的奶还很多,我被旺财养到一岁左右,山里的猎人发现了我,把我从旺财的身边救了出来,一直养到我五岁,那猎人在一次狩猎之时死于非命,我便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山上住着,可旺财还记得我,经常给我叼一些猎物来,又过了三年,到八岁之时,我和旺财告别,下了山,遇上了因偷吃东西被毒打的叶萧,从此之后,和他混在了一起。
至于那精确到几岁几岁的时间,并不是我回忆起来的,是我和叶萧找了许多人证实出来的,养我的那猎人的同伴,我住在山上时的邻居,以及阿史那梅的侍女,我身上那叶形的胎记。
知道了这个大秘密,而且这个大秘密还牵涉到了我,牵涉到了楚博……这可是可以取人性命的大秘密!
也代表着楚王彻底的绝子绝孙了,他唯一的骨血,是个女子,他将位置传给了楚博,那便代表着,楚朝不再姓楚,姓夜郎了!
这其中的狗血,不是一个字能说清楚的。
一不留神的,我就成了楚博最大的要消灭的目标,叶萧建议我,要不咱们趁他还没把咱们消灭掉,先把他消灭了再说?
想想他小时侯肉包子般的面孔,我很不忍心,一拖再拖,直拖到了楚博再次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去晋国打探晋国世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有机会刺杀,就顺便刺杀他一下。
他的话说得很圆滑,但我和叶萧知道,他这种说得越圆滑,就代表着越要完成任务,这次不完成,以后以会要求完成,所以我和叶萧决定了,把这次的任务坚决彻底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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