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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香途 (月下金狐)



随即想了一会儿便懒洋洋的从榻上起身,汲了绣花鞋坐在梳妆桌前,取了一干脂膏开始细细的擦着脸和脖颈,屋里烧得暖暖的,便是衣服单薄些也不觉得凉,沈荷香擦好了手脚膝盖爱起皮的部位,这才拿了花油擦了擦玉白的耳朵,看着镜中不涂任何胭脂仍显得鲜嫩如花的美颜,心里自然是满意极了。

不枉费她日日喝那野刺玫泡的花茶水,又用花瓣费了工夫做了红润的着色口脂日日涂上两遍,胭脂固然颜色美丽,但洗掉之后便也失了颜色,但她精心用泉水做得这上色的口脂,多润上几年,就算以后不涂胭脂,唇瓣也会不点自红,不必担心像胭脂一般每日都会褪色了。

看过了镜中人,她将目光落在自己胸口,小心冀冀的用手微拢了拢,终于有些欣慰了,这牛乳这几年就算没白喝,此时胸前已经是发育,虽然不是什么峨眉险峰,却也生得玉雪红梅玲珑可爱,便是自己看着也觉得喜欢得紧,这半年来贴身用得都是最舒服最柔软的雪绸做的肚兜,带子也不敢系紧了生怕勒着了这小小的两团,伸手慢慢的揉了会,有了睡意这才起身向床铺走去。

第二日沈荷香便跟柳氏讨了半两银子,然后到香料铺买了些年久的兰草,又去了药铺称了三两样药材,不过都是一小撮的量,却花了四百多文之多,可见这药材之贵,寻常平民家是用不起的。

沈荷香将东西拿回家,然后用两滴泉液泡了一夜,第二日便开始装入小罐中隔水蒸煮,三蒸三煮后无论是兰草里的晶冻还是药材里的药汁都熬了出来,在反复淘过之后质地已是清澈粘稠,然后再加入些透明树脂和花露汁,最后做出了一盒,沈荷香叫它兰膏,里面散发着淡淡的兰花清香,颜色却不似其它膏脂那般好看,微微带着点浅黄,还有着淡淡的一股药味儿。

这才招来正在她房间擦桌子摆瓶瓶罐罐的阿春,她丢下手巾急忙怯怯的跑了过来,“早晚各一次,涂前将脸洗干净,就涂在你脸上烫伤的地方,尽量涂的均匀些,这瓶用完了再跟我说。”

小丫头捧着手里的瓷瓶,听着小姐的话有点愣,待半晌才反应过来,有点不明白,但隐隐觉得应该是对自己好的东西,晚上便拿给娘看,又把小姐的话说了一遍,阿春的娘绣兰搂着自己闺女便偷偷的哭了,日后做起活来也更是尽心尽力。

而实际上沈荷香不过是想试一试泉液的功效,她知道泉液有可以增加香味和提高药效的作用,但这药效究竟提高多少却是模糊的,所以见了阿春的脸她便想试试,虽然已经过去半年,那些疤痕已经成形,一般的去疤痕膏没什么作用了,但滴了泉液其中不知能否有些作用。

有了徐能和阿春娘绣兰,这铺子很快便收拾妥当,澡豆和一些胭脂膏也做出不少,因去年夏天干花束备得多,所以今年冬足够用了,除供给于掌柜的杂货铺,自己家的铺子也可以摆着卖一些,虽然与于掌柜有契纸约定,但也只是保证不给其它店铺供货,沈父自己卖是可以的。

如今与那于掌柜的约定时间也只剩下半年多,也是时候该张罗自己的铺子了,沈父选了个吉利的日子开了张,胭脂铺子自然是各种胭脂水粉,头油,干粉和胭脂粉是可以长期放置的,便多做了一些,其它的澡豆和胭脂膏便做得少一些,因是新店,里面的东西也不太多,所以进来的人很少,刚开的铺子便是如此,柳氏有些急得上火,但沈父却是清楚的,这做生意得一步步来,断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好在对自家的东西有信心,倒不像是柳氏那般急。

沈父以前挑担子经常送货的那几家富户,知道他在京城开了铺子,名叫香宝斋,找到了地方每隔半个月都让丫鬟到香宝斋拿货,见有人买,有心想买胭脂水粉的便会进去看看,徐能也颇有点卖东西的经验,慢慢的生意竟好了起来,一个月虽没有多少,但十两八两银子还是赚得的。

再加上于掌柜那边赚的钱,才两个月的工夫柳氏手里便攒了点钱,虽不多但百两银子是有了,银钱既然不缺,家里的铺子也慢慢有了起色,柳氏就有了些想法,闺女荷香今年也满十三岁了,小时候那是没条件,粮都吃不上也就没念想了。

但现在不同,家里有铺子有收入,又住在京城,看到其它铺子家的闺女每日都去九华巷读女学,她便和沈父商量着出交些钱让荷香去学习,学不成什么诗词歌赋,至少学点妇德妇容,礼议姿容也是不错的,听说还有教绣花与抚琴的女师,只是要多加钱也能学,但一个月最少要交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家里还能承受,并且离铺子也不远,一路也安全的很,沈父想都没想便同意了,沈荷香听了娘说了此事后,本来想说不去,但想到什么目光微微一闪便笑着应了。

九华巷的女学不过收得都是些京城小门小户或者商人之女,交了钱就可以进没什么门槛,学得东西也浅薄些,像名门闺秀是不会去九华巷的,沈荷香前世对妇德妇容那些早已经熟得不能熟,不知抄了多少遍,现在要她重新学这东西自然是不感兴趣,她之所以答应的这般快,打得却是自己的小算盘,这女学里最多的是什么,自然是女子,而女子最在意的是什么,肯定是自己的容貌,胭脂水粉自然是最爱的。

沈荷香早便想做点什么攒些私房钱,母亲虽疼她,但也不可能纵容着喜欢什么便买什么,所以每每看到心仪东西又没有钱买的时候,攒私房钱的念头便越加强烈起来,正好这这个不错的机会,女人多的地方不愁赚不到钱,到时不必张口跟娘要,自己就可以买些喜欢的金银首饰。

想到此沈荷香伸手翻了翻自己放银子的荷包,里面只有些碎银还不到一两,干巴巴的躺在袋底,她轻轻抖落了两下越发的觉得此事可行起来。


☆、31章

燕京国有心从武将的男子都知道西北尉军的名头,那可是有名的铁血军,凡是尉军中所出的军士个个都极为不凡,便是任选一个带千人兵都强过一般军营的将领,正是这一点引得无数想出人投地一步登天的人进入其中,但想象总是美好的,也只有身在其中才会体会到那常人不能想象的痛苦折磨。

说尉军是铁血军当真一点不假,那些人是把石头当人使,把人当铁人使,把铁人当敌人使,不过才进去一年,当初的新兵蛋子现在已是个个脱胎换骨精龙活虎,任谁日日不管风吹日晒没黑没夜的锤炼,打得每日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块不发紫的地方,也得变个样,毕竟不想死就只能让自己骨头硬实。

所以,这一年的时间熬下来,当初万人里精挑细选的八百名士兵,如今却只剩下三百不到,尉军招收士兵非常苛刻,比挑牲畜还要严上三分,头发牙口除外,身体的高度与腰腿宽窄都有要求,有一样达不到条件也是要拒之门外的,当初一干精神气足的大小伙子,最后被像挑皇帝女人一般脱了衣服让人打量,个个都面有菜色。

直到后来才知道,头发牙口是身体的先天精气,缺了一点便不是从军的料,上战场时会因体力不足而最早被击杀,而丈量身体的高度及腰腿,则是要从中剔除部分韧性差爆发力弱的兵士,也就是说,按照黄金比例,最后挑出的必都是腰部韧性强,爆发力充足耐力上佳的体能士兵。

一个好的体格才能有条件在战场上坚持到最后,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年多的时间,普通人无法坚持两个小时的铁血训练,这些人却熬过了三百多个日日夜夜,从这八百人中又剔除一部分娇生惯养,性情暴劣,负伤及重病的士兵,剩下的三百人无疑是新军中最顶尖的一部分。

十个黑衣人脸色肃杀的背手站在椅后,椅子上正坐着一个穿锦服的四十多岁男子,眼角微挑起竟是有些女态,看着手中的几张纸,中年男子变声的嗓子响了起来:“卫统领,此次奴家是奉了皇上的旨意,命我在你这儿挑些人单独训练三载,日后好近身保护皇上,我看你这里刚收了三百新兵,时间紧迫,我也不夺你所爱了,就这些新进的士兵里挑了上一次小试的前一百名出来,我直接带走罢。”

一句话就将卫统领忙活一年的成果给掳走大半,脸上那肉疼之色是掩也掩不住,但又能如何,皇上的旨意岂敢违抗,便是眼前这统领太监也不是好惹的,心狠手辣的很。

卫统领二话不说便让属下取来了上次小试的成绩,并将前一百名的名字用毛笔划圈标分出来,那锦服的男子看着纸张问道:“可都是身家清白之人?”身家清白是入军最重要的条件,每一个都经过尉军专门的人细查过,全部没问题才会收入军,如此细查之下是绝对不会混进其它外域奸细。

卫统领原本要回“是”,想到什么突然收回了口,指着一百名靠近十人中的两人道:“这二人身世稍有些瑕疵。”

“哦?”那锦衣男子有些兴趣起来,抬头看向卫统领,估计其眼神太过“兴趣盎然”,卫统领只得无视的硬着头皮道:“此二人未入军前曾到过香域以布料换取香料,来回一千二百里……”按说这种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是通敌卖国,往小了说不过是无知小民贪恋黄白之物,倒也没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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