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几年,我的眼里心里只有冯嫣儿一人,与她日日笙歌,夜夜欢好。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百姓,也没有想过他们的生活竟会困顿至此!我都干了些什么!
只因一个女人,我愧对我的百姓,愧对这江山天下。我错了!悔之晚矣,只是,这话我再也没法说出口来。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来,我想我是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了。
铅灰色的天空越来越低沉,北风夹着寒气呼啸着扫过城外望不到边的衰草,十天了。我的头颅一直高悬于洛京东面的建春门外,让我看不到河水的浩浩荡荡。这是大肇的帝京,坐北朝南,本应该面向天下。
我这个昏君造了什么孽,让这块土地和我的百姓落到了今天的境地。
寒霜在我的脸上凝结,北风如刀一般割着我的肌肤,我想,再也不会有人来理我了。我最后的结局大概也就是被弃尸荒野。不对,我身首异处,只剩下这一颗头颅,还不够野狗的一顿饱餐。
细小的雪花从天上飘落,北风呼啸着划出满地的苍凉。系着我头颅的枷笼一晃一晃,我这缕死不瞑目的游魂不知会漂向何方。
这样也好,我没有了心,再也不会去爱了。
“诸位军爷,我给你们带来了一坛村醪。”一个软软的声音,在我的头颅下响起。
我向下看了一眼,不由得大吃一惊。
作者有话要说:钩吻:古代三大毒,钩吻、牵机、鹤顶红。
顺便说一下,因为文下有人说这文借梗的事,我就申明一下:
此文借了《绾青丝》中楚殇和月娘二人盗尸缝合的梗。背景人物关系和《绾青丝》相应人物基本一致。
但我已经把借梗内容很彻底的宫斗化处理过了。有我自己独特的故事氛围。而且借梗也只作为设定背景使用。和本文故事无关。
开篇,第二句话,有十几个字是抄的《绾青丝》。因为血污的头颅,没人理会的孤独什么的,是此文灵感的由来。希望大家原谅这十几个字的抄袭。
如有撞梗也是没办法的事,(其实,我觉得也不太可能撞得很像),谢谢大家的理解。
☆、3阿南
在城门下,站了一个小小身影,身上过大的破棉袄,许多地方已经翻出了肮脏的花子。一根草绳马马虎虎的拦腰一扎,算是把这不成体统的衣裳穿到了身上。
她此时刚好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认得她。她顶着难看肿涨的一张黄脸,脸颊上还有一道道长长的疤痕。
楚司南!
我当然认得她!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曾被她用这张肿脸所骗,这件事我一直记着,我怎么可能不认得她呢!更何况,她脸上的疤痕还是我亲手留下。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熟人了,此时看到她,我的心抽了一下,没错,是我的心,它好像回来了。
守卫的卫兵,一听到有酒,全都从他们木板的房子里跳了出来。
“你是何人?”他们打量眼前这个小小的女人。
她没有回答,指了指了破棉袄上贴的一块白布,那上面有一个大大的“义”字。
“你是义庄来的?”守卫问她。
她点点头,“来收尸。”顺便指了指身后的板车。她拉来了一辆板车,破草席下应该是我的尸体。难怪我的心又开始疼了。
我以为我的尸体早就被野狗吃掉了,没想到居然在她这里。可是她……
“哦,那我们也可以回去了。”守卫的士兵十分高兴,相信了她的话。他们居然没有人怀疑一下,她那软软的南音雅言,怎么可能是义庄里的义工。
有人爬上城头,解下了我的头颅,丢在了她的板车上。“快走吧。”他们都急着钻回板屋取暖喝酒,没有人在乎她会把我带到哪里。
而我自己也已经不在乎了。只是她……
板车吱吱的响了起来,向着城外的方向。雪下得大了,铺天盖地遮去了一切肮脏和丑陋。她顶着风雪,躬起了脊背,艰难的拉着板车。看她的背影,在宽大的破袄下,支支棱棱的突起,这让我想起她的身体是多么细瘦。她连声咳嗽着。每迈出一步,都夹杂着沉重的喘息。
我想起来了,她被我关在冷宫中十余年,身体越来越坏,近几年,每年见她,都咳得厉害。只是我从来没问过她得的是什么病。只奇怪她病了这么久,居然没有死。
我死的那一天,打开了宫门,让我的嫔妃们都尽可能逃离。当然,我知道,她们中的许多人若是不依附于冯家,其实也无处逃生,走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可就在那同时,我也下了死命令,要处死楚司南。我记得,我就在喝下冯嫣儿的毒酒之前,还想过亲自杀死这个妖女泄愤。因为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起兵造反的,是那些不肯归化,死不驯服的南人。
而楚司南,是南楚唯一的公主,楚烈帝的女儿,楚献帝的侄女。我父皇封她为南乡公主。
她是我的修容。一个不上不下的封号。
她走的路越来越荒凉,我不知道她拉着我,这是要到哪里去。雪下得深了,路不好走,她又瘦得可怜,每向前一步,走得奋力挣扎很久。头一次,我深恨自己竟长得如此高大,让她为此受累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的背影。觉得我好像从来都不认识她。
我是因为娶了她才得到帝位的。
我不知道那是父皇的一个测试。
那是一个中秋的家宴,父皇居然请了楚献帝带着家人一起参加。当然。那时的楚献帝已经新封了归命侯。早已向我大肇投诚。他们一家人在我父皇的威势下,觳觫着,连头也不敢抬。
我对楚献帝一家没有兴趣,我新娶了冯嫣儿,一心只盼着宴会早点结束,好早早和冯嫣儿共赴巫山。
这时,父皇说,他要为楚司南选一个夫婿,而这个夫婿就在我们兄弟之中。
我这才看了一眼楚司南,她那天就是顶着如今天一样的肿涨难看的面皮,睁了一双好奇的大眼,把我们几个皇子全都打量了一遍。
我本来觉得这不关我的事,可别的兄弟都不作声,我为了及早结束这宴会,居然鬼使神差的说,我娶她好了。
我真的娶了南乡公主,结果父皇将帝位给了我。他说因为我有远见!统一的王朝需要一个有远见的帝王。我与二哥拼英勇杀敌的战功,与九弟比机智聪惠,最后全都比不上娶一个楚司南来得立杆见影。
板车在一处山脚停了下来,这里荒无人烟,只有山风呼啸着吹过,卷起了雪花,露出一大片坚硬的冻土。
我看到冻土地上有一个已经挖好的深坑。坑足够大,应该能够装下我这高大的身躯。只是如此坚硬的土地,不知细瘦的她,挖了多久才挖出这样的规模。
楚司南咳嗽着,喘息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看我了。
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和她现在的肿脸不相配。这不是她本来的面貌,她本来的面貌是一张娟秀粉白、有些孩子气的脸。她在嫁给我几天后,她的脸退去了肿涨,露出了她本来的面目。我才发现,她是故意把自己弄成那丑样,想躲过我们元家兄弟的觊觎。
我很生气。
那时我已经听许多人说南人狡黠奸诈。果然,虽然她解释说,这是她用药水洗了脸的缘故,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可我还是决定再也不要看到她。
当然,那时,我已经有了冯嫣儿,觉得一切很满足了。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欺骗,这正好是个借口,我把她扔到了一边,先是王府的旧屋,后来是皇宫破败的冷宫。
为了表面好看,该给她的封号,我一个没少给了她。可她的人,却一直是我的眼中刺。我只希望,不用我下手,她自己死掉最好。
她向我走了过来。把手拢在口边哈着气,因为冷,她鬓边的发丝结了霜,连睫毛也变成了白色的蝶翅。
然后,她捧起了我的头颅。她的手心比我的肌肤要暖和一些。她用修长葱白的手指拂开我散乱的长发,我这被许多人糟蹋过的头颅,又已经在城头冻了十天,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认出我来。
她怔怔的看着我,“你本来那么骄傲。”她说,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来。
她脸上长长的伤疤抽动起来,好久才平静了下来。
我的心也抽动了起来,这条疤,是我留给她的。只是因为她不肯向我解释她那块玉佩的由来,那块玉配,太过神秘 ,让我不得不对她生疑。
我这一生,和她没说过几句话,从来也没有好好与她谈过心。她对我也一样。
她用一块巾帕,沾了些雪来细心的擦洗我的面颊。我看着她,心里有了一点渴望。
我们曾经的几次不多的相处,全是在冲突中经过。无论她做了什么,我全都认为是她的错,有时气急,便管不住自己。
不知她还记不记得我做的那些对不起她的事。
她把我的头颅与身体对接了起来。然后,她从怀里掏出了针线。她纤细的手指拈起针来,动作灵巧的飞针走线。我的颈上皮肤感觉到了一阵刺痛。
我都快记不起有多少次想要置她于死地,若不是我的父皇,生前一再告诫我,这位南乡公主在南楚的声望,甚至要超过她的叔父,我肯定早就对她下手了。就算这样,我还是好几次伤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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