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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古城晚秋 [高推] (常想)


“折腾了一天一夜,她时而昏沉,迷糊中唤着那人的名字,时而又痛苦地叫喊,似要将痛楚全身心地发泄出来。后来在我娘和产婆的共同努力下,家庸总算平安地呱呱坠地。小家伙生下来的时候,皴红的皮肤皱巴巴的,小身子很孱弱,仿佛一碰就会碎掉。我们母女同心,全心地呵护着这个幼小的生命。他渐渐变得白胖,饭量渐渐多了,哭声也洪亮。”
“那时正是暖融融的暮春时节,姐姐常常坐在老榕树下,抱着家庸晒太阳,嘴里声声唤着他的小名儿;‘画儿,画儿……’她哼着美妙的摇篮曲,哄他快快入睡。”
“姐姐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天画’。她和裔凡因画画结缘,天画是一个特别的纪念。”
却不料好景不长,霍家人知道了儿子有子在外的事。当初霍裔凡被软禁在家,为了求得见素心的机会,便谎称素心已有身孕。不曾想即便如此,霍氏夫妇依旧没有同意放他出来。然而这事却一直挂在二老心里,他们派出人去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了裴氏母女的消息。他们得知霍家真的有一个小孙子出生在外面,定然不能让家族血脉流落在外,在一个普通的农家长大。
“他们很快便找到了我们。那天下午,小小的篱笆院来了几个青壮汉子,几下就将我们娘仨制住,一个乳娘蛮横地夺过孩子,便上马车走了。那时家庸仅仅三个月大。”
婴儿大声的嚎哭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久久消逝不去。孩子被霍家人抢去后,裴素心本就产后虚弱,一直病恹恹的,她哭得肝肠寸断,追着马车没命地跑,却是没多远便晕死过去。何曾料想,更大的灾难正在等着她们。
“家庸被抢去的当晚,夜半时分,一直昏迷的姐姐突然醒来,她喊着腹痛,身上流血不止,殷红了整个床褥。娘叫我看着姐姐,自己慌忙跑去找郎中。我伏在床边,急得束手无策,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握住她枯瘦如柴的手。突然,我闻到一阵刺鼻的烟呛味道,还未等回过神,姐姐指着我身后的窗户惊恐地大叫:‘火,火!’我回头一看,窗外撩起的火舌几乎将半个屋子映得通红。我赶忙扶起姐姐,姐姐那时元气大伤,走路已不利落,我们没走两步,却见小屋四面都着起大火来。”
“姐姐要我先走,我自然不肯,奋力拖着她,正在垂死挣扎,屋顶的木梁突然掉落下来,正好压在姐姐的腿上……我慌张得几乎窒息,跑去死命地搬动那根木梁……”
她写这里的时候,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哽咽了许久,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纸上,就那么放任它流着,清秀的字迹洇得模糊了,她却再没勇气提起那支笔来。这段痛苦的经历,是她心中永远磨灭不去的沉重烙印。
裴素心自知难以逃生,拼命喊着让妹妹先逃,可是姊妹情深,素弦岂能置姐姐于不顾,独自逃命?就在姊妹二人相互纠缠之际,火势愈发凶猛,如一只巨兽,几乎吞没了整个屋子!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裴素心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她不能让妹妹跟她一起死去,又劝不动她,情急之下,她一把抓过翻落在地上的剪子,留恋地看了妹妹一眼,便再没半分犹豫,刀尖向自己的心窝刺去!
她一笔一划,蘸着泪,饱含深情地写道:“‘走,去找娘!不要白费了……姐姐的苦心……’这是姐姐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她跳窗逃出了火海,慌忙喊人救火。可惜她们母女为了避人,住得离村子很远,等四方赶来的村民们扑灭了大火,已经为时太晚。救女心切的裴母也葬身火海。素弦一夜之间,突然就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儿。
“我们和村子里的人来往不多,他们同情我的境遇,帮我在后山上葬了娘和姐姐,也有好心的大婶送来一些吃的用的。从那以后,我成了天地间游荡的孤魂,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没有地方可以去。”
从那天起,素弦变成了一个古怪的小女孩儿。她衣衫褴褛,目光呆滞,并不愿与人交谈,总是一个人在坟前呆呆站着。饿的时候,就翻窗户去村民家偷拿些吃的。一来二去,人们都对她避之不及。
不久后,素弦独自离开了乌塘村。有人说,她是饿死在山里了;也有人说,她是投靠外省的亲戚去了;还有人说,她是去县里给她娘和姊姊申冤去了。那场大火惨烈归惨烈,也不过是小山村茶余饭后的小小谈资。没过多久,那个古怪的小女孩儿,已然被人们所彻底遗忘。




第三章 雾里邂逅,看不穿这一世纠葛(上)
时间一晃,转眼到了民国十五年。
这里是临江城一所教会开办的女子学校。这会儿放学的钟声响起,蓝衣黑裙的女学生们,自庄严的西式白色拱门里三三两两走出。青春、知性和活力是一道格外靓丽的风景线。
人群中霍咏荷一眼就望见了自己的二哥霍裔风。他一袭烟灰色西式风衣,正慵懒地靠在自己的别克汽车旁,悠哉地望着那群女学生们。
“你看吧,我二哥他向来是这般不靠谱的人!宣珠,你可要想好了,将来嫁给他,可有你苦头吃的!”霍咏荷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圆圆的大眼睛眸光流转,神采奕奕。
陶宣珠白嫩的小脸顿时羞个粉红,冲她笑嚷道:“谁说我要嫁给你二哥了?死丫头,叫你乱嚼舌头……”说罢便咯吱起她,霍咏荷天生怕痒,忍不住咯咯笑。
两个姑娘打闹得开心,陶宣珠向后退着躲闪,一不留神,正撞在一人身上。她赶忙回头道歉,霍裔风正微笑着看她。他目光炯炯,似有一种特殊的神力,直看到她心窝里去。她只觉得脸上发烧,也不敢看他,赶忙低下了头。
霍裔风笑道:“咏荷这个疯丫头,看你,把人家陶小姐都带坏了。”
霍咏荷来了小脾气,撅嘴道:“谁说我是疯丫头了?宣珠她疯起来,比我还厉害呢!她的事迹要我说出来,准保比那说书的还精彩呢!”
霍裔风怕宣珠不高兴,便问话道:“陶小姐坐我们的车走,可好?”
陶宣珠抿嘴一笑:“谢谢你,二哥。不过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汽车上,生性活泼的咏荷叽叽喳喳地说着学校的见闻,霍裔风应付不暇,只得不停点头。
“二哥,下个周末借西郊的枫港别墅给我一用,好不好?”咏荷挽着二哥的胳膊,亲昵地撒起娇来。
霍裔风白了她一眼,道:“上个月不是才办了生日宴会么?又要用别墅作什么?”
咏荷神秘一笑:“这次可不同往常,我们可是有特别的计划呢。我都已经在夏洛特、瓦妮莎她们面前拍胸脯保证了,二哥,你可不能让我下不来台哦。”
霍裔风有些莫名其妙:“夏洛特、瓦妮莎?是你新交的外国朋友么?”
咏荷撇撇嘴:“才不是呢,我们现在流行互相称呼英文名字,用本名可太老土了。夏洛特嘛,就是宣珠咯。至于瓦妮莎,你要借我别墅,我才告诉你。”
霍裔风淡淡一笑:“我可没兴趣知道这些,你那些同学们,个个鬼灵精怪,跟你一样,成天嚷着自由、解放,要说干正事,却是数不上一件。”突然想到了什么,又严肃道:“咏荷,你玩得怎样翻天了我都不管,只是眼下局势越来越紧,你言语行动上皆要有所忌惮,不要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咏荷也明白二哥的意思,一改方才的说笑口吻,郑重道:“二哥,你放心吧,有你这个警局的副总长在,咏荷说什么也不敢翻了天去啊。”
这个咏荷是霍府的三小姐,是霍家唯一的女孩儿,从小有爹娘和两个哥哥百般疼爱,凡事都百依百顺,因而性格上有些骄纵。这几年在女子学堂读书,做的事愈发出格,竟然和家里的丫鬟、小厮称兄道弟起来,还声称要解放他们。家里的下人对这位三小姐都有些惹不起躲得起的意思,还暗地里给她取了个“尊称”,叫做“小魔王”。咏荷知道了,非但没有生气,反倒四处张扬起来,更强令别人叫自己作“小魔王”。今年满了十八岁,过了生日的第一件事,便是把长及腰间的发辫一刀剪了,理了个男子式的短发,不爱旗袍裙装,穿着打扮也越发男子化了,还自称是“引领妇女解放潮流”,一时间,把霍老爷、霍夫人气得够呛。
这日晚饭,照例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咏荷便向爹娘提出了借用别墅的请求.父亲霍彦臣瘫痪多年,霍家的大小事务一直由母亲霍翁氏做主。
“别墅的事一直是你大哥负责。他现今不在,等他回来再说罢。”霍老爷虽然疼爱女儿,但也认为过分的宠溺不好。这些年咏荷做的事总让他心惊肉跳,他担心女儿太过随性,将来嫁到婆家,难免招人嫌忌,所以有意约束着她。
霍夫人却是一向惯着女儿的,眉头一皱道:“多大的事,小孩子玩闹而已。裔凡生意上的事还忙不过来,哪有工夫操这份闲心。你只管去,缺什么跟你二哥说,叫他张罗。”
咏荷见母亲摆出一家之主的架势,父亲面露不悦,饭桌上的气氛骤然沉下,也不敢再说话,只低声应了,便埋下头扒饭。
翌日,霍裔风起了个大早,他一向习惯走路去警局上班。初夏的清晨,薄纱般的雾气透着别样的凉爽,让人感到说不出的畅快。
忽然,他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边,停着一辆小自行车,一个蓝衣黑裙,留着如瀑长发的女学生正单膝蹲在那里,焦急地鼓弄那车子的脚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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