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秀色 (寂寞佛跳墙)
- 类型:古代言情
- 作者:寂寞佛跳墙
- 入库:04.10
三小姐大踏步往村外走,眼睛里,没有泪水。
脸颊上,还是火辣辣的痛着,对她,却是一种提醒,前世,那个大姐姐也是用一种失望厌弃的口气说:“你就是那种天煞孤星,跟亲人是天生就有仇的,你也别委屈,就自己凑合着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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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三章朋友(上)
村口,还是很安静。
渺渺不辨方向,只是埋头疾走,刚刚兄妹三人分享一块儿烙饼的记忆,在脑海里回放,幕幕,都是揪心。
脚下的布鞋,底子还是太薄了,走多了路,脚底板儿开始火烧火燎的痛,路途更显坎坷不平,每一步,都有细小的石子,清晰的传来触感。
午后的阳光,还是很耀眼,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一身脏兮兮的粗布衣服,脚步趔趄的独自行走,双腿如同灌满了铅,心头,也是沉沉的阴霾。
一股绝望的委屈之情,在三小姐的四肢百骸中发散开来,眼泪夺眶而出,热热的,奔流下脸颊,在绿汁液和尘土混合的地方,冲刷出一道显著的泪痕。
在这个荒诞的世界,三小姐实在是无处可栖息,现在,又加上无家可回归。
她的脚步越来越慢,口舌发干,头也发昏发晕,眼睛也花了。
天旋地转,三小姐脑海里最后一点意识,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张渺渺,渺渺,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是罗家兴!那个除了哥哥姐姐,渺渺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结识的一个朋友!
三小姐嘴角扯了一抹笑,身子“轰”然倒地。
那样寂寞的一缕忧伤、一份傲娇的坚强,瞬间击中了小小少年的心脏,罗少爷大叫着从马车上跳下来,车夫与小厮一片混乱。
“小林子,快,帮我把渺渺扶起来!”罗少爷嘴张手忙,额头上都急出了汗来。
车夫很是纳罕,这个娇贵的小少爷,什么时候竟然认识了一个乡下土丫头?还这样亲近关心?
小林子是罗家少爷的随身小厮,倒是很听话的,与少爷一起扶起了渺渺,到底也是穷人家出身,看着少爷徒劳的叫唤:“渺渺——渺渺——”,终于忍不住开言建议:“少爷,依小的看,这个姑娘是饿了或是渴了累倒了,不如,喂些水先。”
罗少爷一脑门子汗,抹一抹,点了头道:“那拿水来!快!”
三小姐软绵绵的小身板,完全依靠在了罗少爷的肩膀上,小林子急急的取水,送到了渺渺嘴边。
好在,纵使昏迷的状态,也还能灌进一些水去,渺渺的脸色渐渐不那么吓人了,只是神智还未清醒。
罗少爷看看四周,这里离李家村可是远的厉害,倒是自己家还算近些,利落的一摆手:“把她抬上车子,先送到酒店去。”
这会子,车夫不躲在后面了,上前帮了把手,把三小姐给抬进了马车,车里不算宽敞,只容两个座位,只好就势平放在车底板上。
马车缓缓移动,小林子早就识趣的退在了马车外面,跟车夫一块儿驾辕去了。
罗少爷年龄还小,尚且不知道怎么照顾别人,皱着眉头,担心的看着脚下那个小丫头,马车一颠,她的头,就会与车底板亲密接触一下,发出“砰砰”的声响。
简陋的马车里,实在找不到可以挪给她垫一下的东西。罗少爷,也不过就是个酒店老板的儿子罢了,装潢配备还差的很呢!
最后,倒是真让小少爷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趁着马车又是一个猛颠,渺渺的头一起,他把自己的两只脚迅速伸到了渺渺的头下,“咚”一声,小脑袋砸在罗少爷的脚背上。
那力度,肯定比砸在木车板上要舒服!
虽然给脑袋换了“软卧”的待遇,渺渺还是被颠的七荤八素了,在马车驶进龙湾镇时,悠悠醒转。
睁开眼睛,入目是矮矮的马车顶,四周是窄窄的马车内壁,还晃得地动山摇的,莫非,又穿越了?
“渺渺,你醒啦?”一声激动的问候在身旁响起。
昏迷前的一点印象回来了,哦!没穿到另一个环境中去,罗家兴那小子还在呢!
渺渺只觉得脖颈酸痛,无法转动,忍不住抬了手,伸去脖颈下想要把那硌人的东西丢出去,软软的一抓,方知道是个活物,那凹凸不平的“枕头”,竟然是这小子的脚丫子!
“快拿走!”三小姐急了,也提不起力气去说教呵骂,只面红耳赤的迸出这三个字来。
罗少爷脸也红了,他哭丧着脸,双手抱起一条腿,嘴里分辨到:“早被你压麻了,我的脚,动不了了!”
小林子听得车里的动静,一撩车帘,钻进来,看到自家少爷那份委屈,忍不住心生怒火,指了地板上的渺渺就叫:“是我家少爷好心,把你救上车来,你倒还有理了!”
三小姐此刻也想明白怎么回事了,定是这小子好心,怕把自己的头给颠坏了,才把自己的脚垫在下面,难得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倒是懂得怜香惜玉!
再看看人家汪汪着眼泪,还抱着脚可怜巴巴的,三小姐心里一软,慢慢从地板上坐直了腰,倚在马车壁上,嘴角一歪:“家兴,还麻不?要不要我帮你揉揉脚?”
“不用不用!”罗少爷急忙拒绝,扭了头对小林子问:“到酒店了吗?”
“少爷,马上就到!”小林子不敢再多言了,心里就不明白了,这个乡下丫头哪儿好?值得少爷这么上心?
马车停下了,罗家兴把手递向渺渺:“走,我带你去吃酒店的炖鸡,可香了!”
三小姐呆愣了一下,低头想了想,自己反正也实在没地方可去,就跟这小子耍一圈儿,要是酒店里的掌柜伙计啥的狗眼看人低,咱再走不迟!
两个小娃娃手拉着手,下了马车,倒是很吸引了一番路人的眼球儿。
你道怎的?实在是三小姐的穿着与罗少爷有些违和,一个是干净漂亮的绫罗衣衫,一个是看不出颜色的粗布褂裤,却奇异的组合在一起,脸上的神采,都是那样坦然自若。
三小姐可从没觉得自己是穷丫头,高攀了阔少爷,那是狗血剧,不属于渺渺的认知。
掌柜的,是个笑笑的胖老头,穿着绣着福字花纹的蓝绸袍子,很像是古装剧里的某个“员外郎”形象。
“少爷,您回来啦?要吃点儿啥?”
“炖鸡,马上,我要请朋友吃!”罗少爷叫的欢天喜地,一边继续拉着小姑娘的手:“跟我上楼,渺渺,等一会儿就能吃到好吃的了!”
“嗯,我得先洗把脸,洗洗手。”三小姐看看自己的狼狈相,虽然没照镜子,脸上黏糊糊的感觉可是很不舒服的。
罗少爷“嘿嘿”傻笑几声:“是得洗洗,瞧你,都成泥猴子了!”
渺渺甩了这个得意小子的手,跟着个小伙计去后院洗手,那罗少爷闲的无聊,也屁颠颠儿的跟了上去。
掌柜的在前台盘问小林子:“那个小丫头是哪里来的?跟少爷有什么关系?”
小林子贼精贼精的,一副不知道的样子:“就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一个丫头,昏倒了,少爷好心,救回来的。”
“臭小子,敢欺骗你爹?”一个大巴掌高高扬起,却原来,这跟班小林子,竟是这家酒店林掌柜的儿子。
“我怎么欺骗您了?少爷对那个丫头可精心了,爹你可得侍候好喽!”小林子见势不妙,身子一矮,从掌柜的胳膊下钻出去,还没忘回头嘱咐一句。
待得二人从后院洗刷出来,三小姐的真容也露出来了,倒也不丑,眼睛不大,却有一个弯弯的弧度,一笑,就成了月牙儿,很惹人爱。
只可惜,身上还是脏乎乎的,头发也还打着卷儿,黄毛癞的很,草草的扎了个把儿,一副小乞丐的派头。
灶上已经把少爷的点餐准备妥当,就摆在雅间里,掌柜的贴心,另备了时令蔬菜和店里拿手的招牌菜,与那大盘子炖鸡一起,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三小姐食指大动,有多久没吃过飘着油水的饭菜了?呜呜,罗少爷好可爱!
尽管,掌柜的就陪在一旁亲自布菜,还目不转睛的观察着这两个小人儿的一举一动,可是,活成人精的老掌柜也不得不判断,这个小丫头,定然不是普通农家孩子,瞧那吃相,虽然筷子挥舞的很快,可是那举止气度就显得优雅高贵,与自家的小少爷在一起映衬着,可是丝毫不感觉的到身份上有差距。
有时候,越是粗糙的服饰,反而越能衬托出自身本能的修养,三小姐纵使衣衫褴褛,眉宇间也还是自成一股子大气。
小少爷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奇妙的女孩儿?掌柜的可纳了闷,看那天生的气度,不会是什么高门贵族流落到民间的沧海遗珠吧?
三小姐可顾不得林掌柜的打量,先满足了一下口腹之欲,把肚子填了个滚圆,才扭过身,对掌柜的道了一声:“谢谢啦!这菜滋味儿尚可。”
什么?滋味儿尚可?林掌柜老脸发绿,再也没心情观察下去了,一股脑的追问道:“莫非,小姑娘还吃过比咱家酒店更好吃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