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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秀色 (寂寞佛跳墙)



慢慢儿的,诸葛停下了追踪的脚步,他年龄渐长,开始按照父辈的安排,走上入仕的道路。

继续追踪三小姐脚步的,是诸葛的“朝阳阁”分店,也在每一处“女人花”的附近开张,有“美容院”的地方,就有美味佳肴的环绕,二者看起来不可分离。

有时候,三小姐的书信会传进京城,跟郡主聊一聊自己的行踪,感慨一下风土人情,捎寄一些特色土产品,问候一下郡主的长子,沈万万的近况。

更多的,自然是给三春的工作安排,如何更新产品,如何配兑美容方子,如何指导临近的分店支撑局面,还有,自己吃到了什么好东西,可以推荐给“朝阳阁”,具体的做法等等,是主要的书信内容。

回信的,通常都是诸葛的笔迹,从最初的责备、要求她回来,到不再提起挂念,只是公事公办的交流店面的信息,可以说,诸葛洛奇除了要操心自己的和与渺渺合作的铺面,还包揽了京城里“女人花”的所有外事活动。

两个人已经有几年的时间没见过面,却还是如此紧密的纠缠在一起,尤其。是金钱方面。

谁也说不清,诸葛洛奇为了三小姐的美容院,搭进去多少时间与心力或者财力,也说不清渺渺为诸葛寻到了什么奇妙的食材,提供了什么菜谱,谁,更欠对方一些分红?谁付出的更多一些?

无辜又无奈的是诸葛夫人——小蝶,对于那个自己丈夫心尖上的孩子,她无计可施。

她只能感觉得到,渺渺无处不在。却从来不会出现,那个曾经远远地看到的小身板女娃娃,与她再无交集。

甚至。她曾经以为,终其一生,大概也不会与那个女孩儿见面了,诸葛的言语中,也基本上再不提起那个名字。

事实上。要不是大成添子,二丫出嫁,渺渺还不肯从格什返乡,她留在那里的时间越来越长,比之大江以南的奢华,她更喜欢那苍茫的风景。

这时的渺渺。已经年满十五岁。

那两个贴身的保镖,始终跟随在左右,兄妹俩成了与三小姐最为亲近的人。陪伴着她的喜怒哀乐,辗转奔波。

她在一个阳光洒满的午后入京,计划着在此小憩,第二日继续启程。

安排班子去了临近的客栈歇息,渺渺与香草一起迈进“女人花”。

还是熟悉的香甜气息。美容院里秩序井然、干净整洁,且装饰的优雅温馨。两个看门的婆子,膀大腰圆,渺渺在面幕下,微笑。

三春做的一直不错,把她的布置安排丝毫不打折扣的进行。只一样,她快要二十岁的女人了,还是不肯成婚,诸葛曾在信中描述说,那丫头发誓,小姐不成家,她就不考虑婚事。

渺渺对迎接客人的小丫鬟摆手,示意她不必照应自己,顺手揭开了面幕,蹑手蹑脚的去逐个小隔间寻找三春。

小丫鬟是个新人,事实上就算是旧人,也不一定能认出现在的三小姐,那个娇嗲嗲的小丫头,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只有那双月牙眼,一笑,便可寻到当初那点调皮可爱的端倪。

“夫人的皮肤还是那么细腻白皙,保养的不错。”三春的声音,在最里面的隔间里传出来。

“就是这黑痣又大了,还发出几粒小的来,怎么看都觉得不干净。”一个女子的声音回答着。

“您这黑痣可是难得的!谁不知道您天生丽质,打从一出生,眉毛上就带了这样一颗美人痣,像蹁跹的蝴蝶一般?这可是多少人羡慕都求不来的!”三春如今说话,是滴水不漏的圆滑了,连颗黑痣都能夸上天去!

渺渺嘴角勾起,也不打扰三春了,轻轻提裙上楼,看到欲要阻拦的小丫鬟,伸指晃了几晃,那丫鬟登时惊呆:“你是——小姐?”

香草随后跟上,摇头叹息:“也就是我们小姐,能混的自家人都不认识——”

“先准备些热水给我洗浴,等三春忙完了,告诉她我回来了,再到沈府下张帖子,请郡主一家晚上去‘朝阳阁’吃饭。”看到美容院的生意红火,渺渺心情很好,老朋友们,也该见一见了。

洗罢热水澡,人歪在榻上,香草帮她擦拭着头发,渺渺昏昏沉沉的就睡了过去,连日的奔波,终于又找到了家的感觉。

少年时期的郡主曾珊珊的样貌,格外清晰的出现在梦里,还有沈三蹴鞠时的样子,诸葛揽她骑在黑风背上,四个人第一次在“朝阳阁”共进午餐——

一只温热的手,轻轻拂过她的额头:“小姐,醒一醒,天快要黑了,你不是还要去外面吃饭?”

是三春,含着一泡泪,轻声的呼唤着沉睡的渺渺。

“嗯,三春,怎么哭了?不愿意让我回来?自己当家做主惯了,怕我管着你不是?”渺渺坐起身子,虎着脸装模作样。

“噗——”三春一下子笑出来,那泡泪也撒了:“那你别走了,自家的店铺,自己看着!”

两个人笑闹了几句,穿上三春给准备的新衣服:“这是京城里最时新的样式,还是从我们店里流传出去的呢,二丫小姐设计的,奴婢看着漂亮,就也给您裁了一身,还怕估摸的尺寸太大了,却正合适,小姐这一年很是见长呢!”

又听到三春连珠炮般的说话声,渺渺连连点头称是,香菜笑嘻嘻跟在身后帮腔儿,梳起个少女流行的双环髻,配了珍珠的钗环首饰,一个时髦贵气的小姐形象,就新鲜出炉了。

“不是奴婢唠叨,小姐年龄不小了,到了说亲的时候,再那么素着头脸,可显得忒寒酸,影响身价哩!公子上次送了这副珍珠头面来,说是适合小姐这样的脾性,比金银都要合适,可不,这珍珠正衬小姐的年龄,真漂亮!”三春照旧快言快语,也照旧要把她原来的公子,挂在嘴边上。

收拾的妥妥当当的,渺渺带了香草和三春出门,“朝阳阁”最大的雅间里,郡主家三口人已经等的心急了。

沈万万小朋友,早就把这个小姨母的故事听烂了,虽然从没见过真人,但是,送给他的礼物一直是最频繁、最珍贵的,从大江南北寄来的稀罕玩具,甚至是匪夷所思的狼牙项链、用口吹发的小箭弩、苗人的包头巾,每一样,都是在小朋友群里,最受羡慕的东西。

尤其是,渺渺对每一件礼物都会附上一个来历故事,把万万当做一个成年的听众来讲述,自两年前,这个小姨母就开始单独给万万写信了,每每父亲或母亲帮着他辨认不熟悉的文字时,小男孩儿的心中,总会觉得自豪,这是他自己的朋友,愿意当他是一个大人来对待。

所以,在小万万的心田里,这个小姨母,是排列在前十名最重要的亲人之一,终于可以见上一面,小家伙都有些紧张。

“娘,小姨母会不会不喜欢万万?万万还不能认全信件上的所有字呢!”

郡主爆笑,捏着儿子的小胖脸:“你以为你那小姨母还多博学吗?她就会吃会喝会玩会挣钱而已,我儿子比她强,放心吧!”

沈三对于渺渺,现在是愈发的感恩了,不说跟郡主的姻缘,单单是对他的儿子,渺渺这份心思就太难得了,大江南北的风土人情,她肯不厌其烦的为幼小的儿子描述,有时候画几张小画,捎几片树叶,那都是不可多得的知识啊,对于谈吐间已经能够把许多地名地貌宣之于口的五岁孩童,你能不佩服吗?

当然,遗传的因素占主要原因,但是,渺渺的潜移默化,那一打一打厚厚的信件,一箱一箱来自各地的稀罕物件,对儿子的作用也不小啊!在沈三的心目中,渺渺,已经是他的儿子的第一任启蒙先生。

看着母子两个人调侃,沈三的心里,都是甜蜜,比起诸葛的膝下无人,他已经连续生了两个孩子,万万下面还有一个小闺女,也是古灵精怪,今儿就留在祖母那儿了,她还太小,要早睡觉呢,郡主老婆说了,渺渺那丫回来,怎么也得闹腾到半夜吧?

雅间门外,响起“笃笃笃”的敲门声。

郡主心中一喜:“是不是渺渺,怎么还敲门?”

沈三推测:“必然不是你那妹子——”他的手,拉开了门扇。

一个身姿高挑的妙龄少女站在眼前,模样陌生,自己应该不认识,可是,那姑娘见到沈三,又惊又喜,一把抓住了沈三爷的胳膊,声情并茂的问道:“沈公子,你不认识奴家了?想当初,花前月下——”

正文第一百二十六章 疯狂的小蝶

等等,这是神马情况?沈三爷一直严谨自持,神马时候多出了一个红颜知己?还找上了门来?

郡主的脸,“唰”的落了下来,沈万万同学也迷糊的眨着眼睛,不清楚老爹到底是做下了什么好事,惹得郡主娘怒火万丈。

那女子拿袖子遮了半张脸,哭哭唧唧的紧追沈三不放:“沈三爷,你可不能这样啊!想当初,你给奴家吟诗作句,那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怎么全忘了?”

沈三爷一个头比两个头大,郡主已经暴起,把被那女子逼迫到身边来的沈三的耳朵一把薅住:“说——从哪儿惹来的风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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