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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秀色 (寂寞佛跳墙)



后来,那个陌生的支老爹就被喊来了,他怒气冲冲的把三小姐提溜到一边,嫌弃的丢给了佣人们,然后,就蜂拥上去了一群人,把她的黑风拉走了。

“我恨你——我恨你们——”小小的支三已经没有力气再哭叫,她只是望着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男人的背影默默起誓,她要抱紧了这份仇恨,抱一辈子。

事实,果然就是那样,支三的仇恨一直延续到二十六岁生日,香消玉殒的那一天。她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去回报她的父亲,不断地闯祸不断地刺激那个暴怒的男人,其实,导火索不过就是那一日,他把她的马给拖走了。

渺渺的眼睛里,再次沁出了泪水,在睡梦里,她伸臂环住支老爹的脖子,喃喃的喊着:“爸——爸——,爸——爸——,不要把黑风抢走——”

那个她活了两辈子都没有来得及叫出口的称呼,就这么突兀的,在睡梦里唤了出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大男孩儿,被搂紧的脖子一动不敢动,他的胸膛,被滚热的泪水渗透了,直渗进心里,最柔软的那个角落。

正文第一百一十一章路遇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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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行程,大部分的时间里,渺渺会泡在黑风身上,当然,还有一位骑士护佑在身后,反正,她还小呢,不足十岁的小丫头,这几年又耽搁了长个头儿,尽管条件改善了,也来不及追上别人了不是?

所以,悲催的三小姐,目前的小身板,粗粗一看,还是一个六、七岁女童的形象,或者往高处说,有七、八岁了?

诸葛公子,今年已有十七岁,本来早就应该成婚了,无奈这小子自己有主意,非拖到了这个岁数才订婚,成婚的日子也一拖再拖的推到了明年,所以,他跟渺渺之间甚至可以差出一个辈份儿来,根本不存在啥子旖旎的想法,就算是路人,也只当是做叔叔的跟侄女或者是大哥带着小妹妹亲热呢!

好吧,或许三小姐也是这般想的,她的心目中,确实常常把诸葛当成一个长辈来着,因为他很能包容,对她的无厘头的呓语,能平淡听之,包括她跟黑风的亲密悄悄话儿,甚至包括,她在将要睡着前会赖在他身上叫“爸——爸——”

这是诸葛从没听到过的一个称呼,可是他从没追问过渺渺,这个称呼代表了什么,这小姑娘自从第一次哭着在他的怀里睡着,就开始依恋他的怀抱,调皮捣蛋完了,累了、想睡了,就会向他身边蹭,似乎,闻到他的气息,才能安心的瞌睡。

几个随从的脸,早就开始怪异了,自家风流潇洒的公子,什么时候摇身变成了一个奶妈,还负责哄孩子睡觉?尤其。是那样顽劣的一个女孩子。

说三小姐顽劣,自然是因为她对于黑风的态度,随从们就没见过这么跟马亲热的,搂着马脖子打提溜儿,给马鬃梳上大辫子,还扎上野花,有这么祸害宝马的吗?更别说每天给黑风吃糖,这个时代还没有包装好的糖块儿,只有红糖白糖面子而已,小丫头总是捧着一包白糖面子。自己抓一把捂到嘴里,笑得痴傻不说,还要喂给黑风。看着马的舌头一卷一卷的,瞬间就把多半包白糖面子舔干净,随从们实在不敢想象,照这么喂下去,曾在战场上扬名立万的黑风。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子?她要喂成一只宠物狗吗?

偏偏黑风就习惯了她的娇宠,随便她怎么作践,都不会反抗,有时候那丫头睡得死沉,在马车里不醒来,黑风还会焦躁不安。一有机会,就要围着马车打响鼻儿,真是奇了怪了!

更怪的是黑风的主人。不但对此变化不恼怒,还似乎很开心,对那个小丫头的怪脾气,无条件的包容,黑风走的慢的时候。小丫头会故技重施,在马脖子上打转。还要伸拳踢腿,花架子摆的像模像样,有几次,差点儿就对公子偷袭成功,连环腿直踢到公子的面门前。

当然,那腿被及时抓住了,吓掉了随从们一身冷汗,可是公子不在意,把那脚踝一送,小丫头又“哧溜”,钻到马脖子底下去了。

一男一女与一马,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精彩连播,本来也算不上遥远的路途,愣是多走了好多时间。

这一日,路过一处叫“明乡”的地方,青山绿水的幽静的很,几人照旧在路旁茶铺里休息,叫了一壶茶,点了几个小菜,带几个大馒头,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了。

那菜的口味很重,几个北方汉子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咸些省菜嘛,小本生意都这么做。

可是,曾经以一根舌头闻名于龙湾镇的三小姐,第一口,就品出了差异,当即端起茶碗,掩饰的吐到里面。这菜里,含有一种她从没接触过的佐料,绝对不是为菜品增味儿调味儿的作用。

茶铺子里,只有自己这几个客人,送菜的、沏茶的,都是脚下生风的粗野汉子,渺渺的心头一紧,小手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抓诸葛:“我——”

一直安坐在柜台后的那个汉子,迅速的把眼光射过来,那股子狠戾直把三小姐惊出一身冷汗,急忙垂了眼睛,改换了口气:“我要出去——你陪我嘛——陪着我去——”

小身板扭了几扭,语气又嗲又黏糊,几个随从抚了抚身上的鸡皮疙瘩儿,鄙视的眼光又扫过来,到底不能说啥,更加卖力的去吃喝了。

诸葛皱皱眉头,他以为渺渺是要去方便一下,可是看看茶铺子里没有妇人,只好自己相陪,于是站起身子,打问了一下去处,方脸红脖子粗的牵着渺渺的小手出来。

看方才那几个店家的模样,也怪怪的,都是在嘲笑自己一个大男人,却在做这么难堪的事儿吧?诸葛洛奇对渺渺指指店家所说的方向,要渺渺独自去解决问题。

身后,那个沏茶的汉子跟了出来,热心的对诸葛说道:“公子别担心,小的在这儿等着小姐,您先去吃饭吧,赶了许久的路,定是累了!”

那可不行!渺渺一直没找到说话的机会,又见到诸葛松开了她的手,不由“哇——”一声哭出来:“我怕怕——哥哥——抱——”

这还哭上了?诸葛头疼的对那汉子苦笑:“兄弟进去吧,我这——实在是——”

他哈腰抱起渺渺,径直向茶铺后的丛林中走进,那汉子回身钻进茶铺,渺渺抽抽嗒嗒的抱紧了诸葛的脖子,低声呢喃:“我怀疑,那菜里有毒,那些汉子可能是强盗——”

说完又是一声大哭:“哇——就不嘛——”

诸葛的脚步“霍”的停住了,渺渺的声音在继续:“你就得去嘛——我害怕——”小手的指甲,使劲儿掐了一把诸葛的脖子,脚步,继续向林子里行进。

这个时候,可能一切都来不及了,那几个随从吃的不少,自己也吞咽了几口,万一渺渺说的是真的,他们遇到了杀人越货开黑店的强盗,那可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钻进了丛林,渺渺迅速从诸葛怀里出溜下来,命令他弯腰:“快,把喉咙里的东西吐出来!”

诸葛满脸无奈,这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哪儿会自己催吐?弯着腰干咳了几下,无济于事。

“我来!”三小姐银牙一咬,把一只手爪子在地上抓了一把,往诸葛脸前一伸,那泥巴清清楚楚的恶心着人,诸葛一声干呕,张大了嘴巴,三小姐小手一伸,几根脏手指,就触到了诸葛公子的嗓子眼儿。

“哇——哇——”,好一番狂吐啊!恨不得把昨日的隔夜饭都倒了个干净,鼻子里眼睛里,感觉都是黏糊糊一片。

玉树临风的诸葛公子,什么时候这般狼狈过?他狠劲拿衣袖擦了几擦脸上的脏污,愤怒的嘶吼:“就为了你那点疑心病,就这么折腾——”

“嘘——”渺渺捂住了他的嘴巴,怕他再吐,用的是袖口:“你听——”

丛林外,那个沏茶的汉子追踪而至,口中呼喊着:“客官——公子——好了没有?林子里好有些蛇虫之类的,别惊吓到了小姐——”

这似乎也忒好心了些,诸葛的脑子里,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也许,很可能,小丫头的推测是对的,即使是要来找他们,也该由那几个随从出来寻找。

“你带了家伙什吗?你会武功吗?打得过他们吗?”渺渺轻声追问诸葛洛奇,心底里,是渴望着他说一声:“我是个武功高手,打一群小喽啰,没问题!”

可惜,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很遥远。

洛奇公子没有不好意思:“我只会些骑射,弓弩还都在黑风身上。”

他摸摸渺渺的头发:“这样,我把你托到树上去,你就呆在上面躲着,我去看看情况,要是——,你小心些,保护好自己,除了我喊你,千万别下来。”

在灾难面前,一个称职的男人首先想到的,便是保护好身边的女人,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人,很伟大;受到保护的女人,很幸运。

可惜,三小姐不喜欢这种幸运,在焦虑中等待,从来不是她的强项。

“我不要!”渺渺的小手抓住诸葛的胳膊:“你装作不知道,先出去,让那个汉子在丛林边等着我,你先去骑马抓弓箭,要是随从不出来,那就一定是出事了,你再射他们,不就行了?之。梦-電、仔書;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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