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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 完结+番外 (袖唐)


  既然哪儿都不能稳妥,又何必要绕道走冤枉路呢砻谷庆仔细想想,觉得果然还是走魏国要好一些,“善,先生请放心,此事必然不会外传。”
  宋初一拱手,也并不说什么客套话,砻谷庆这么卖力是为了卫国,又不是为她。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宋初一便离开茶室,回了院中。
  公孙氏姐妹被宋初一吼了一顿,已经不再哭泣。
  子雅和子朝站在廊上等候宋初一归来。
  本来她自觉得无颜再见宋初一,也怕遭到冷遇,不敢再见宋初一,但子朝坚持要到廊上等候宋初一,子雅只好硬着头皮站在这里了。
  虽说她心里已经看明白,但就像自小作为贱民长大的孩子,不可能穿上华服便有了贵族气度一样,一时半刻,依旧无法真的把自己当做奴隶。尊严说重不重,但有尊严的人,却很难放下。
  “主。”两人屈膝行礼。
  宋初一道,“起来吧,你们收拾一下,两天后跟我走。”
  “这么快……”子雅忍不住抬起头来。
  宋初一淡淡看了她一眼,“你可以选择不走,一日之内我已经说过两遍,不想再重复第三遍。”
  顿了一下,宋初一继续道,“以你们的姿色,尤其是子朝,只要无足够的力量庇护,无论到哪里都是同样的命运,我不过是想和你们合作,我要给你们寻的夫主,定然是这世上难寻的大丈夫,但能否抓住他的心,便要靠你们各自的手段了。”
  宋初一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们,缓缓道,“话我已说尽,现在便决定去留吧。去,我二话不说,放人;留,就收了心思,一切听我安排,有本事利用在下的,也欢迎利用。不过利用不成的话,下场有多悲惨,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我宋怀瑾做不到。”
  子雅和子朝早已经商量过,于是齐声道,“奴等愿意留下。”
  “那就去收拾东西吧。”宋初一把籍羽的话也放在心上,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这两人不大可能是魏国斥候。
  因着是秘密出使秦国,所以宋初一并未同任何人告别,只在第二天的下半夜顶着凛冽的寒风出发了。
  宋初一第一件事情便是交代好众人,统一说辞。他们这次扮作齐国商队,做的是奴隶买卖,这一次目的地在韩国。由于天气严寒,恐江水结冰,不便走水路。
  越往西北,天气便会越冷,连滔滔黄河水都会结上厚厚的冰层,倘若非时节不对,走水路能够直接入秦,一路不停歇,一切顺利的话,半个月便能到。
  不过走陆路也有个好处,便是不会引人注目。
  行远路自然不能泊小舟,眼下越、齐、楚船只较多,往陇西过去,大型的船只会越来越少,行水路的话很容易便被人注意到。所以就算黄河不曾结冰,宋初一也不会轻易选择水路,眼下这种状况更好。
  因有宋初一要求,这次护送他们入秦的领头便是籍羽。商队中一切事务都有他统领。季涣和允弱也一起跟着过来了。
  四野茫茫,月明星稀。
  凛冽刺骨非寒风吹过,令旷野里半人高的野草翻出一层层幽暗的波浪,枯枝残叶,倒也别有一番开阔壮美的景象,但宋初一困的厉害,也没空去看,吩咐完事情之后回到车厢,她拥着被褥倒头便睡。
  睡的昏天暗地,不知今夕何夕,宋初一有些意识的时候,隐隐听见外面有个老人放声高歌。声音枯哑,被呼呼的大风吹的有些不稳,时而清晰,时而破碎。
  “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声音零零碎碎的传过来,却是一首大雅。有人在旷野唱大雅也就算了,关键是这诗中的内容,令宋初一心底有种怪异的感觉。
  智慧男子创业能,有才女子乱国政。那个聪明女人啊,像猫头鹰发怪声。她有长舌善逞辩,产生邪恶埋祸根。大乱非是从天降,生自工谗此妇人。劝谏国王听不进,妇人内侍言必信。
  这首大雅,唱的是周幽王昏聩,听信妇言,她宋初一也是个女人啊随着歌声渐渐靠近,宋初一飞快的将头发整理了一下,推开车窗,看向外面。
  一望无际的雪原与天相接,碧蓝与白雪相映,纯净不染一丝尘埃,空气清新而冷冽,从初一呛咳一声,眯着眼睛迎风看去。
  一个灰褐色麻布宽袍老者坐在牛背上缓缓而行,他须发花白,面容清癯,拢着袖子,怀里斜抱着一根桑木手杖。
  快要接近的时候,宋初一扬声问道,“老丈因何而歌?”
  老者看着宋初一,与商队缓缓错过,笑呵呵的答非所问道,“娃娃生的好面相”
  “莫非是阴阳家?”宋初一喃喃自语。
  很多人曾说过宋初一面相生的好,她额头饱满,鼻梁挺直,乍一看来缺少了几分女子的柔美,所谓“生的好”不过是说她容易集天地之灵气,是福相。
  前辈子,宋初一吃的苦头当真不比那些奴隶少,也没少骂过那些夸赞过她相貌的阴阳家,不过自从重生之后,她觉得自己之所以吃了那么多苦头,便是为攒着福气渡劫。因此如今对阴阳家颇感兴趣。
  萍水相逢,宋初一还有要事,一切当小心行事,便不打算追上那老者攀谈。
  傍晚十分,风越发疾,天空中竟又飘起了雪,马匹隐隐有些躁动,口鼻中喷出雾花,车子在风雪里几乎不能前行。
  砰砰砰
  宋初一的车窗被敲响,外面传来季涣艰难的说话声音,“先生,籍师帅问是否找个地方扎营?如此下去,马匹可能会被冻死。”
  宋初一呼啦一声拉开车窗,向外看了看,“你记住,没有什么籍师帅像这样的事情由他做决定即可。”
  籍羽领军作战也有些次数了,且看他在宋国郊野的生存能力,也算不俗,这种小事情他定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能省自己的力气便尽量省,这是宋初一一贯为人的准则之一。
  籍羽是看见前面有山丘,才会派人过来问,得到宋初一这样的回答,他便果断下令往山丘脚下去。这边的山不高,但好歹山脚下的风速会缓一些。
  雪天,暮色降临的极早,也极快,在快要接近山脚的时候,籍羽发现那处竟有微弱的火光跳跃,便抬手,喊了一声,“停。”
  “季涣,带几个人过去看看,若有危险立刻传信。”籍羽从怀中掏出一支三寸长的短笛丢给他。
  “嗨”季涣接了笛子,指了几个人,骑马往那边靠近。
  不久,几人返回,“是五个狩猎之人,偶遇一头雪狼,被重伤两个,奄奄一息。”
  
  第六十四章雪狐更凶猛
  
  车队靠近山脚停下。籍羽开始令人找合适的地方扎营,稍作休息,等风雪过去。
  几辆马车里升了火盆,牛油灯光如豆。
  大雪纷扬,气候严寒,难得能在旷野里看见这么大的商队,附近几名猎者目光中流露出欣喜,踟蹰了一会,其中一个身形高大的汉子起身,缩着脑袋在风雪中走了过来。
  那人距离还有两丈时,不等商队呵斥便顿住了脚步,大声道,“哪位君子可主事?”
  商队所有人的动作都顿了一下,籍羽上前两步,道,“何事?”
  “见过先生。”汉子向籍羽躬身行礼之后,才道,“某等在此猎白狐,不想遭遇雪狼,某的朋友被雪狼所伤,恳请先生让商队中的医者救他二人性命,某以一只白狐答谢。”
  商队长途跋涉,多半会有医者随行,即便没有医者,也会有人略通医术,药材之类的自是不会缺。
  白狐的内脏可以入药,皮毛亦是不可多得,它们行动敏捷,极难捕捉,即便捉到也不是幼小便是衰老,狐狸皮还会难免有些损伤,所以绝品的壮年白狐狸毛有时候可以叫价上千金,但也都是有价无市。
  汉子见籍羽意动,便连忙朝火堆那边招手。
  另外一个猎者连忙拎着一个布袋跑了过来。
  汉子接过布袋,伸手将里面还在乱动的白狐掏出来,走上前双手递给籍羽。
  似乎是一只还未成年的小雪狐,大约只有两只手掌那么大,在雪地的微弱反光下,能看见这个圆毛的小东西四肢被布条捆起来,正在瑟瑟发抖,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听起来委屈极了。
  “这是何物?”砻谷不妄在马车上呆不住,便下来转转,看见了这个小东西,好奇的用手摸了摸。
  汉子见砻谷不妄衣着华丽,立刻答道,“公子,这是雪狐,等再养大些,皮毛可换黄金。”
  “这个我要了,籍……大哥,付账吧。”砻谷不妄将雪狐接了过去。
  砻谷氏是卫国巨富,砻谷不妄自小含着金汤匙,挥金如土毫不含糊。白狐狸皮他倒是有两张,但还从未见过活的白狐,不禁嘀咕道,“我原以为是凶狠的猛兽,居然与小狗无甚区别。”
  籍羽无奈的摇了摇头,令人去请医者。
  “多谢先生,多谢公子。”汉子大喜。
  籍羽接着微弱的光线仔细打量他,面上如野草般茂盛的络腮胡子,只能看见浓密的剑眉,一双眼睛炯然有神,体格是难得一见的魁梧健壮,心中暗赞了一句,拱手问道,“像诸位这般重情重义的汉子倒也难得,敢问高姓大名?哪国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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