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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好 (一粟红尘)


“可是他忘了,他要迎娶的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那是先帝最爱的长公主,是太后最爱的长女,长公主心志高洁,从来向往一心一意,太后怜惜长女,在威远侯求娶长公主之前,要威远侯立下誓言,若是长公主为其开枝散叶,就不得纳妾。”
“威远侯若是个男人,坦言相告,以长公主的性子,自然是一拍两散,可是他却心存侥幸,立了誓言,却又将叶氏安置在外。”
锦好下意识的问道:“长公主就一直不知道吗?”
“长公主是个粗心的,而威远侯那两年对长公主爱怜万分,所以她一直都不知晓,一直到了长公主的儿子四岁,才知道,威远侯的外面还有个外室,更离谱的是,那外室生出来的儿子,还比自个儿的儿子还大上一岁,这让心高气傲的长公主如何接受?”
“长公主是不是要和离?”锦好心中微动,想着长公主若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怕是定然要和离,再说,威远侯立誓再先,这事情理亏在他。
金翰林冷笑一声:“长公主刚刚提出和离,威远侯的母亲就气的晕死了过去,看了无数太医都不见效,眼看着就要去了,这时候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一个庸医来,说什么要用人肉做药引子。长公主生于后宫,什么样的鬼魅伎俩没见过,自然是坚决不信,所以在威远侯府就成不孝的罪人。而这时候,威远侯的外室,一听到这事,二话不说,就冲进了府,当众割下了手臂上的一块肉来,还含泪说道,威远侯是国家的重臣,他的血肉是要流在战场上的,怎么能流在后宅,所以甘愿替威远侯割肉治母。”
说到这里,金翰林又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意:“瞧瞧多么的情深意重,多么的明辨是非,多么的深明大义,一个外室活生生是将皇家贵女的正妻给比的远远的,于是,世人的目光一下子都变得赞赏起来,就是威远侯都被感动了,想着要给这位外室一个名分,而长公主自然不会不乐意,只是前提条件是先和离,到时候不要说给外室一个名分,就是将她迎为正妻也随他去。”
锦好恶寒了起来,就算金翰林说的风轻云淡,她也能感受到威远侯当时的心里感受,那位表妹多么的情深意重,替他割肉喂母,一边是温柔美丽,还很善良的表妹外室,一面是自私自利,不肯割肉救母的发妻。
二者一对照,哪个更令人怜惜,令人心动啊!
肯定是善良美丽的表妹外室了,当时他这颗男儿心怕就是偏掉了,但是,他一定还在心里告诉自己,他其实是因为孝道,因为感恩,所以他一定要给全心全意爱他的表妹外室,割肉喂母,做出极大牺牲的表妹外室一个交代,他不是不遵守誓言,而是道义难违。
所以,他想要将表妹外室抬进府里,不过是想要成全情义,长公主不肯,是她不懂事,不体谅他的苦处。
或许当时,这样想的不只是威远侯,还有很多人背后也是这般想的。
人家那位表妹外室因为一块肉,瞬间从不知廉耻的外室,成了美丽善良的仙子,谁拒绝她入侯府,谁就是恶乐。
金翰林似是看出锦好心里的想法,轻轻的笑了笑:“可是还没等此事有个结果,京城里就爆发了一场动乱,威远侯为救当今的圣上受了重伤,而长公主的儿子也在动乱中失踪。”
“你知道我父亲,母亲是在什么地方捡到我的吗?”金翰林笑容依旧淡淡,可是他的神情却越发的不寻常,语气中也多了一丝激动。
锦好心中一动,心里似有所悟,伸手,轻轻的握住他的手,金翰林神情一滞,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父亲和母亲是在乱葬岗里捡到我的,当时我被喂了剧毒药,已经奄奄一息,我还记得到处都是野狗的吼声,耳边听着野狗不停的啃食骨头的声音,我以为我快要死了……”
锦好的心中一痛,她体会过死亡的滋味,那时的他才多大。
四岁,还是五岁?
金翰林的脸色沉的如同黑色的夜空,阴冷无比:“父亲当时的儿子夭折,母亲日日到处寻找儿子,精神失常。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那日夜里母亲非要闹着找儿子,而且一个劲的往乱葬岗跑,她找到了我,当时野狗已经开始咬下我腿上的一块肉,是母亲拼着命不要,护住了我,是父亲赶走了野狗,是他们给了我新的生命。”
“母亲自从有了我之后,精神居然清醒了过来,只是认定我是她的翰林,而,父亲费尽心思,遍尝百草,为我解毒,父亲担心,京城下药的仇人得到我未死的消息,在我能移动的时候,就将我带回山谷镇,就是这般,我在床上躺了两年才能下床。”
“长公主事后百般寻我,可是我心里却对她生怨,她有高贵的身份,有自己的护卫,却一个劲的沉迷与自己的悲伤之中,置自己的亲生儿子不顾,任由我陷入绝地,所以当她的人秘密寻到我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想回京。”
“而,威远侯早就忘了我这个儿子,依着救驾有功,终于将那位表妹外室迎进了府里,还因为生儿子有功,抬为了平妻。他居然要将害他儿子的凶手抬为平妻,真是天下最大的笑话,这样的一个如此轻易就被假象蒙蔽了眼睛的男人,有什么资格做我的父亲?”
金翰林的墨黑般的瞳孔中,不自觉的带上了一股子彻骨的恨意,或许在他看来,威远侯比叶氏更值得恨,因为他不是别人,他是金翰林的父亲,是应该在他年幼时,像一株参天大树一般给他遮风避雨的大树,可是威远侯做了什么,引狼入室不说,居然在叶氏害死金翰林后,迎娶她,还要给她抬为平妻。
难道,威远侯就半点不奇怪自个儿的儿子怎么就无缘无故失踪了?
锦好不信那个男人就半点都不疑心,他不过是为了眼前虚假平静生活,而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金翰林眼底的那些恨意,如同寒冬中的冰河表面,凝结成薄薄的碎冰,透着层层寒气,仿佛要将身边的一起凝固。
“长公主亲自去了山谷镇,打着的名头是去瞧瞧自个儿的亲妹子,天韵公主曾经居住过的别院,她同意了我的请求,让我留在了山谷镇,但是却为我准备了一百名最精干的黑武士,在知晓我曾经中毒后,又遍寻天下,为我寻来一位用毒圣手,而她却回京,只是之后,她不再提和离之事,反而同意将叶氏抬为平妻,甚至容许她接二连三的生下子嗣,还不给威远侯纳妾,也不让威远侯再进她的房间,反而让威远侯全心全意的独宠叶氏。”
锦好震惊的看着金翰林,为长公主的手段赞叹:这才是真女人,对人狠,对自己更狠。
站的越高,日后摔下来时,就会越痛,得到的越多,失去的时候,就会越加的凄惨,长公主不愧出自皇室,深深的明白其中的道理。
只是,对自己何尝不是太狠了,要日夜面对谋害儿子的凶手,还要让她亲眼目睹自个儿丈夫对那女人的宠爱,这心里又是什么滋味。
这份忍性,这份狠绝,又岂是一个痛字能够表达?
“那……那……你现在准备认祖归宗了吗?”既然他们母子二人筹划了这么多年,想必是快要到了了结的时候了。
“认祖归宗?”金翰林的放在腿上的手紧紧的握了起来,眼中隐隐有着冰棱般的寒意,屋檐的灯笼明明灭灭,仿若他此刻眼底的冷漠。
他这模样,锦好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或许金翰林从头到尾只是想要一个听众,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的安慰。
“我从未想过认祖归宗。”金翰林竟然嗤笑一声,眼中露出那种道不清说不明的神色:“锦好,我永远都不忘了那挣扎生死一线的感觉,我永远都忘不了被野狗咬下那块肉的疼痛,他们给我生育之恩,在那一天我就已经还给了他们,即便是长公主,也是她苦苦的寻找,随后几年的倾心相护,才让我动容。”而我肯认下她,也是因为你。
这后面的话,金翰林自然没有和锦好说,只是声音越加的铿锵有力:“锦好,我这个人,看似随性,却最是固执,在我心里,我只记得一句话——一个人错了,就永远都不要去想后悔,因为世上从来就没有后悔药卖。”
金翰林最后的这句话,虽然说的风轻云淡,可是锦好却从中听出来深深的寒意和刻骨的冷漠,还有更多不用掩饰就清清楚楚能明白的恨意。
这种恨意,被如此淡然的透露出来,反而更显得偏执来。
锦好看着眼前的金翰林,发现不管他往日多么的飘然欲仙,其实本质上,他和自己是一类人,欠了我的,定然要加倍的还回来。
他对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生母的当日的淡漠,生父的薄情,乱葬岗的噩梦,都已经让他刻骨铭心,若是换成别人肯定无法理解他的这种情绪。
可是对于重生而来的她,却是最明白不过,那种死亡边缘的绝望,她也曾体会过。
锦好十分明白金翰林的症状所在,却半点都没有劝导的心思。
为什么要劝导呢?
为什么坏人在害了人之后,还可以无所愧疚的活着,为什么那些所谓的亲人,在他痛苦的快要死去的时候,还可以风花雪月。
这样的人,不恨,不报复,怎么能说老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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