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话,只是笑,透过铜镜我看到自己的表情,那真是最贴切的狗腿奴才状。可我总不能告诉夫人,不管是叫胭脂还是绮罗,都是美女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灵魂,只是为了凸显别人的美而美,所以我只能笑。
也不知道合欢是怎么和夫人沟通的,当我得知夫人同意将合欢介绍给莫珩时,心里不免失落。说是介绍,其实就是借着秋收宴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当礼物送了,这是惯例,几位城主每年都要互赠礼物,以往大多是物,今年夫人要破例送个活人。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什么夫人不选我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合欢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又一直自律良好没有和城主近水楼台先得月吧,而夫人可能因为蹉跎了合欢的青春年华而感到愧疚,又怕逼急了大龄的合欢最终和城主日久生情步上春秋的旧路,只好用这种方式圆了合欢的念想吧。
而后转念又一想,若是夫人选了我,那合欢就要再等下一个合意的宫女进宫,如此一年复一年,合欢实在有望向嬷嬷的道路上发展,成为全启城最有资历的宫女头,待数十年后被人偶然提起,也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城主夫人身边有一位亲信,为了启城曾立下很多功劳,被夫人赐予了一生荣华,但人们绝不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夫人身边还有一位美艳绝伦的宫女,只可惜太过忠心不二,所以终身不嫁。因为历朝历代的风华绝代的主子身边,都是貌不惊人但能力惊人的精英,但凡容貌出众的都很快也成了夫人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觉舒坦,遂自我安慰道,倘若那日在花园里被莫珩叫住,现在的我和合欢大抵要换个角色了,可莫珩没有叫住我,所以这些畅想想到最后也是枉然,这就是命。
自从我认了奴才命后,便致力于有朝一日成为启城有史以来最没野心且最尽忠职守的宫女头,所以秋收宴当日,我伺候完了夫人,便匆匆赶去为合欢梳妆。
合欢掩不住满脸的笑意,双颊酡红,看在我眼里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她对我承诺,等她和莫珩回了天启城安顿好,终有一日会为我筹谋一个良人,启城的达官显贵大多一夫多妻,不如往天启城发展,而且移民风潮正在流行,天启城是大热之一,地大物博,要嫁也要嫁到外国去。
我念着“终有一日”忽而觉得这个期限实在令人难以等待,并为合欢的崇洋媚外而担忧,刚要说“假如你这次没能嫁去外国该怎么办”,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希望姐姐一生幸福安康”。
合欢摘掉了我为她戴上的玉钗,换上了珍珠钗环:“今天戴珍珠的,听说莫城主喜欢珍珠,而且洁身自好,从不随便和女子有染,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室,正室之位也空着。”
我不懂莫珩喜欢珍珠和他不好女色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我认为像莫珩这样的当权者之所以至今没有妻妾,要不是因为他一心向政,心无旁骛,要不就是在等命中注定的女人吧,而合欢决不会是这个女人。
我惊讶自己会有这个笃定,再一想,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可能是出于了解,因为合欢除了美貌也实在没有更突出的优点了。当然,男人和女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越是有权利的男人越害怕聪明的女人,只希望合欢的简单可以博得莫珩的期待。
听夫人说,城主对将合欢送给莫珩的提议甚是赞同,这样不仅能拉近两城的距离,还可以首创启城和另三国通婚的先例。说到这,我不得不赞叹启城作为另三国的咽喉要道居然从未和亲通婚,每每只看着另三国嫁来嫁去,该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搭配得天衣无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因素可以阻拦合欢移民的道路,但我的预感却又告诉我,这件事成不了。
秋收宴上,我和合欢是唯二被允许就近守在夫人身边的,上首坐着城主,下首分别是那三位城主。
他们长得都是一表人才,合欢是这么对我形容的。因为我眼神不好,十米开外的景观都是重影,太医说这是常年受到光线刺激导致的,叫散光。得知患了散光后,我着实消沉了好一阵,但后来一想,就算将来嫁的夫婿奇丑无比,我也可以做到真正的睁眼瞎,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我便再也不为散光所困扰,只被看帅哥只可近观又不可亵玩焉而困扰。
酒过三巡后,城主已然微醺,夫人朝下首身穿紫衣的莫珩笑了笑,辗转提到她身边有一侍女,生的极好,做事周全,是经由她一手调/教出的,全启城找不出第二。
我是瞧不清下首几人的表情的,只能看到我身边的合欢一脸娇羞,双手垂在下面不停地玩着手帕,紧张的关节泛白。
但见那紫衣身影站了起来,低沉沙哑的笑声传了过来:“夫人指的可是身后那位白衣姑娘?”
由于我的视线正投在合欢身上,所以在我表示惊讶之前,已经目睹合欢的脸色从绯红转为苍白,她豁然抬头望向莫珩,又转头看向我,满脸的不敢置信。
别说是她,我也不敢置信,尤其不敢置信莫珩接下来的话,他说:“在下那日在花园见到这位姑娘,便想问其芳名,又怕唐突佳人而作罢,事后真是万分后悔,想不到夫人今日突然提起……”
再后来的话,我是半句也听不进去了,因为合欢忽然昏倒,我下意识的拖住她全身的重量,摸着她发凉的指尖,心里是说不出的空落。
我的预感终于灵验了,可是不能宣之于口,因为即使我什么都不说,也已经被推向了风口浪尖,不仅夫人和城主看我的眼神有异,就连渐渐在我怀里醒来正眯着眼瞧我的合欢,眼里也透出了刺骨的冰寒。
在这之后,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几个侍女匆忙扶着合欢离开后,又有侍女前来通知我夫人忽觉不适,已经回去休息了,只叫我守在合欢身边,听后差遣。
我陪了合欢两个日夜,足不出户,眼见合欢好似一下子就憔悴了十年的面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她的眼泪流也流不完,我深怕再这样下去会患上比我还严重的眼疾,但我又不能劝她别哭,因为这时候的我,说什么都是错。
合欢的唇被咬出了血痕,又娇弱又坚强的看着床上一角,念叨着她和莫珩的故事,都是有关近十年来秋收宴的,因为只有在那时,她才能远远见他一面,一眼就已万年,何况十年乎。
然后话锋一转,合欢看似轻瞟来的一眼,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陌生,那是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没有过的生疏。我忽然明白了,这一眼,不仅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彼此,也重新认识了自己。
“你从没说过你们见过……为什么我的十年光景却比不过你和他的一面之缘。”合欢哽咽的问我,也是自问。
其实,这也是我要问的问题,为什么那次他不唤我停住脚步,那样我或许会先一步向夫人提出移民的请求,那么也许就不会演变到如今的境地了。
但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其实有些人一眼就够了,有些人一辈子都是折磨,一见钟情从来都没有逻辑可循,就像天外忽来的陨石,你不知道它会砸向哪里,但若是偏偏砸中你,也不要问为什么,只能认倒霉了。
卷一 天启篇 〇三
在陪伴合欢的第三日,我想通了整件事。
我想我和合欢纠结的最初,全是源于合欢喜欢莫珩,于是整日对我念叨莫珩的优秀绝口不提他的缺点,对男人认识有限的我没有身经百战的基础,只好耳濡目染的认为像合欢口中的莫珩才是值得托付爱情的男人,然而那时候我却没想到,这仅仅是因为出于我对合欢的信任,而不是少女情怀总是诗。
假如合欢口口声声只说莫珩的缺点,也许我也会同仇敌忾的认为莫珩是负心汉,当然情人眼里往往是看不到缺点的。
又假如合欢虽然喜欢莫珩却怕也被我喜欢于是口中总是赞美师然或别云辛,我也许就会移情师然或别云辛,再趁此让夫人给予我移民明日城或云州城的机会,那么这事后的许多悲剧也便不会发生了,可是说到底,合欢之所以对我毫无保留心口合一也是因为出于信任,只可惜,女人之间的信任往往敌不过心上人的一句话,或一个选择。
假如的越多,回归现实时越失落,这就是徘徊在幻想和现实中人们的悲哀,而我最近也常常陷入这种悲哀,只盼望莫珩尽快改变主意带合欢离开,还大家一个清净。
可惜,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不能清净的,那只会逐渐加剧,直到鱼死网破的那一日。
第四日清晨,我被从窗缝透进来的晨光惹醒,右手习惯性的去摸床头,触手一片冰凉,抬头一望,合欢已经不知所踪。
走出门问了侍女,侍女摇摇头,说她们也在找合欢,还说已经通知了夫人,夫人也已经派人四处去寻,就怕合欢一个想不开,投了湖了。
我心里一咯噔,顾不得梳洗,急忙奔向城主为客人安排的住所,经过随从通报终于见到在厅内用膳的莫珩。
莫珩见我微微一笑,笑窝点缀的恰到好处:“我正要去见你们夫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