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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斗:携子重生 (半壶月)


她提着裙子就冲着他跑了过去,在剩下几步间,停了下来,气喘息息地问,“怎么起来了?”她突然觉得回来时,有一个人在屋外,披着一身的月色,毫无所怨地静静地等着她回家,看到她时,向着她招手,这样的幸福是如此美好!
这样的幸福她已等待了二十多年,怎么舍得再放弃?
“对不起,我让你担心了,害你半夜还要为我出去寻找刑兰草!”沈越山的病有些起色,半夜醒来,发现妻子不在,便下了榻在院子里等着。
“我们回去吧!”宁常安立时眉眼舒展,她想瞒他,但不愿用谎言,只能保持不置与否。沈越山的心思太纯净,她伸手牵他,感觉到他的手心有些凉沁,“别着凉了!”
“你方才去哪了?”沈越山一手握了妻子的手,一手搂上了她的腰,带着微微的焦急,“是不是摔着了?”他见宁常安只穿着睡觉时的亵衣和亵裤,胸襟前全是污泥沾染。他的心突然就彷惶起来,这里虽没有别人,但宁常安不至于穿成这样就去采药。
“没摔,我好好的。我只是……方才有些睡不着,就在那坐了会,可能不小心碰到脏的地方了,没走远!”宁常安苦笑地看了看自已一身的狼狈,转开头,不敢接触他担忧的眼神,眼中掠过了一丝怅惘,方才她从屋子里爬出来时,身上沾了些脏土。
“哦,那就好!”沈越山用自已的袖襟擦着宁常安的胸口的污泥,他动作很轻很有耐性,神情很专注,宁常安唇角拉开一丝笑意,琉璃眸弯弯。
跟沈越山在这一起这么多年,无论她说什么,沈越山总是毫无保留地相信。这个男人心思不深,做任何事情都很凭着本心,又很专注,跟他在一起,她永远也不用担心他会伤害她。
她双手轻轻捧住沈越山的头,心想,这么多年黑暗的日子都熬过来,还怕什么疼痛。她习医,多少会知道蛊虫的习性喜阴,一般白天时都蜇伏着,夜里才会出来噬咬。如果她睡前多泡泡热水浴,或许能让蛊虫安静下来。
加上现在已是夏季,蛊虫会进入相对的安稳期,只要她熬了过去,待沈越山的病势稳定下来时,她再与他回京城寻求办法。
决定一下,嘴角弯出两抹的笑意,她微微俯身将下颌靠在他的头顶上,感受着丈夫身上传来干净的气息,烦了半夜的心瞬时被安抚。抚着沈越山后背的长发,宁常安渐渐地低下身,蹲在他的脚边,抬首望着丈夫消瘦却不失温和的脸盘,嘴角的浅笑,“沈大哥,我喜欢这山谷么,我们就这样不离开,可以呆一辈子!”染儿有宁王守护,没什么可让她担心,她和沈越山的时光不多,如果回京城,沈老夫人肯定会揪着他们不放,还有瑞安,到底与他也有夫妻的名份,总是会想尽办法痴缠着他。
宁常安早早离京,自然不知道自已的女儿沈千染早已为她扫清一切障碍。她在沈家经历了二十多的的苦难,那样的恶梦早已根植在她心中。此时,她不想再让任何人打扰到他们二人的世界。
“这里很好,四季分明,山清水秀又与世隔绝,有花香有鸟语!”沈越山微微笑开,苍白的脸上竟飘上些红晕。
“沈大哥,我有些倦了,陪我去躺躺!”她放下心来,惊喜地看着他,眼睛一弯,睫羽下流泻出难以遮掩的欣喜。
沈越山俯下头看着膝头上妻子快乐的脸盘,轻轻一笑,如泼了浓墨般的双眸熠熠地瞧着她,带着好听的尾音“嗯”了一声后,站起了身,牵着她回到了他们的小屋!
第二夜,宁常安开始在沈越山睡前,给的药里添加了宁神的成份,以防止他半夜醒来时,再次发现她不在他的身边。
而自已睡前用热水泡身,果然当夜蛊虫不再复发。虽然隔几天后,又疼了一次,但她及时出了小屋,女卫将她带到了兰御谡的帐营中,利用大法巫的蛊王制住了母蛊的牵动。
时间悄然过去了一个月,沈逸辰带着倾城找到了他们。
沈逸辰一脸的风尘仆仆,甚至可以清楚看到他嘴唇的四周淡青色的胡渣。他穿着一身方便劲装,虽然五官象极了年轻时的沈越山,但眉宇间的气韵却隐隐透出了一丝武将特有的凌历。
“辰儿?辰儿!”常安又惊又喜地唤了一声,又急急转首,连声惊呼,“沈大哥,辰儿来了,快来,辰儿来了!”
“阿宁,还有我呢!”倾城眉目间尽是喜悦,上前一步朝着宁常安伸出了双手。
若非是倾城唤了她一声,宁常安根本认不出眼前的女子是倾城,她惊愕地睁大双眸,赤红的双眸中盛满了不可思议。这样的夏日,倾城却穿着极厚的冬袄,既便是这样厚的衣裳,还是掩不住她身体的瘦弱,那一张原本如满月的脸盘,如今已瘦到几乎瞧不出原来的轮廓。
宁常安牵住倾城冰冷又骨瘦如柴的手,骤然重逢,她几乎撑不住自已濒临崩溃的感情,牵着倾城进了屋子,她从角落里拉了一把椅子让倾城坐下。
“爹,娘!”沈逸辰唤了一声后,便静静地站在了倾城的身侧。
沈越山的双眼微微濡湿,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连如何打招呼也忘了,只走到小屋的角落拿了一把干柴就准备去烧热水给他们泡杯茶。
宁常安急忙走过去,接过沈越山手中的干柴,轻轻推了他一把,递了个眼神给沈逸辰,笑道,“你们父子两坐着陪陪倾城,我来烧水泡茶。”
沈越山走到小柜里,取出一罐的山楂,倒出一盘搁在小桌上,看着儿子眉宇间的深锁,心中有些翻覆,轻声道,“是你娘亲手做的,是野山楂,用野蜂蜜酿制!”
沈逸辰从进来后,一直沉静着。他看着母亲宁常安穿着普通的旧布衣衫,鞋边还沾了些污泥,一头银发直接绑在后脑勺,连个简单的发髻也不盘。若不是天生的美貌,单从背影后,真的象一个农家的妇人。
而父亲,消瘦憔悴,虽有宛若一具精致易碎的白雪玉雕的五官,却因疾病,双眸不再皓如明月,因控不住的轻咳,腰背无法完全挺直,身上已完全褪去了彼时芝兰玉树般的丰神。
他走到父亲沈越山的身边时,他都能感觉得到沈越山在控制着自已的吸呼,不想让他察觉到他身体的疲累。
而在东越,沈千染已为宁常安和沈越山建了一处山水别院,全是江南的风格,并且请了几十个一流的高手做护卫。他的舅父宁常贤此时也在东越经营着最大的药庄。如果宁常安肯和沈越山在那里生活,将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
而这里——
沈逸辰环视着这小小一间的屋子,屋子的左边建了一个简单的灶台,右半边的窗台边放了一张仅能容下两个睡的矮榻。在榻房放了一个小橱柜,两张椅子和一个小圆桌。
这就是父母亲废尽心思摆脱他,找到的一个安身之所?
这就是父母为之奋斗了二十多年换来的乡野生活?他无法理解,他们明明可以过得更好,可以让他们这些子女更放心,可宁常安为什么要带父亲来这种地方过如此艰苦的生活。
如果仅仅要的是这些,那父亲在幼年时的十年寒窗又为了什么?
一股说不出的凉意却像冰丝缠绕他的心头,嘴角,有些涩堵得连一声基本的问候也道不出。
倾城挑了个小的山楂含在嘴里片刻,看着坐在小矮凳上熟练的烧着灶台的宁常安,眯眸笑道,“阿宁,还是和你以往做的一个味,你的手艺没变。”倾城对宁常安目前这种状况倒习以为常,当年她们在小医庐时过的就是这种平凡的生活。
倒是后来知道宁常安真正的身份竟是宁家的大小姐,她着实吃惊了一把,因为宁常安身上真找不到普通大小姐的娇气和傲气。
她看人时,会害羞,遇到陌生人时,总是喜欢红着脸低着首。甚至她从不知道自已美在哪,举手投足间都是那般自然。或许,正是这样,才让彼时的天之娇子兰御谡一眼就爱上了。
“你们是怎么找到这?”沈越山低着头摆着简陋的茶具,象是自语一句,“这里很难找到!”
“爹,你们留了信离开后,我一直在东越和西凌的边境寻找你们,我料不到你们会走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只有乡间的小镇找。后来,宁王的人找到我,说你可能在这一带,我便想起,以前娘曾提过,她和爹曾经去过的一个地方。”接下来,他并没有多说,有了这线索,并不再难查,毕竟当年兰御谡截断了这里的水源,虽事隔了十几年,但多多少少能从临近的村里的老人打听到一些。
“我是染儿派人到东越接我,说她找到了治我身上蛊虫的办法,接我的人正是宁王的暗卫,他提起你们可能在这一带,我便想来找你们,谁知道这般巧,遇上了辰儿,便一起来了。”倾城说着,手自然地搭上了沈越山的脉博,探了一会儿后,微微松了一口气,瞧向沈逸辰给了一个安慰的眼神,“你不要担心你爹,你爹的病会好的!”
宁常安给大家泡完茶,刚坐定,沈逸辰也不愿兜圈,面上波澜不动,看了一眼沈越山后,直视着宁常安,“爹,娘,妹妹让我接你们回去,她说,她马上要和宁王大婚了,她希望得到娘亲和爹的祝福!”沈逸辰绕开沈千染在信中提及的宁常安身中蛊毒的事,他缓慢却极其慎重地道,“娘,爹,妹妹比谁都有资格得到幸福,虽然她有了宁王,但并不代表,她不需要家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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