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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虎]贼王的女人 完结+番外 (小东邪)


  “宾果!”庄卓嬅打了个响指,继续说道,“我正是怀疑这整件事都是杜家父子搞的鬼!劫案发生三天后,才有人向小报爆料抢劫案的匪首在劫持人质逃到山上时,对受害女学生做了禽兽不如的事……而那时,被贼王打伤的杜君天已在医院中苏醒,正巧杜天宇的案子还没开始受审,只要稍稍做点手脚,就可以加重杜天宇的刑罚……”
  菜头简听得很入神,心里也十分赞同庄卓嬅的分析。她们都是年轻女警员,警校刚毕业,一身都是干劲,对自己的要求不仅止于案件,对于案件之外的追踪也非常感兴趣。菜头简收拾好东西,便拍了拍madam庄的肩膀,提议道:“一起去喝杯东西咯!顺便好奇下madam你怎么对姚美玲这么感兴趣,还让我特意去查资料?”
  “哈!”庄卓嬅豪气干云搭上简小姐的肩膀,两人一起走出办公室大门。
  “Madam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看她可怜咯!也不知道那个叫姚美玲的女学生后来怎样了……”
  “是啊,本来身世就够可怜了,还被人当棋子摆,有钱人可真冷血啊,为了泄私愤,可以这样毁掉一个女孩子的名声……”
  


☆、第三章 天涯孤女(上)

    第三章天涯孤女
  十一岁的姚美玲刚刚转来这所学校时,沉默自闭,不爱理任何人。
  这是一所教会学校,管理先进,设施齐全,师资力量十分雄厚。值得一提的是,学费竟也十分便宜。因为有社会善款的不断注入,加之政府的补贴,教会女校在运营及教学方面没有出过差错,一直以来都对社会弱势群体予以照料,学费方面更是大幅度地优惠。姚美玲转学的唯一原因,就是新学校学费便宜。并且只要成绩合格,就能直升教会女中,省去很多麻烦。
  她当初小小年纪,却已经知道要乖乖地顺从命运,没有父母的孩子,连任性撒娇都是奢侈。在遭遇那场巨大变故之后,如果没有萍姐的收留,她恐怕早就被政府安排到收容所,开始学会习惯孤儿的生活。她知道,萍姐没有能力让她再念从前的贵族女校,尽管家境贫寒,萍姐却是吃喝都紧着她,有好东西都会买给她。所以她一定要懂事,要听话。况且现在这所学校也不赖。
  修女们常常在这里做功课,有时驻校的修女也会帮助学校做事,来活动室传福音。学生们都会围着她们,课毕总能得到不少果品。这些蒙主圣慈的修女,脸上总是露着温和的微笑,耐心地对待每一个人。
  只有她,永远不合群。
  瑞莎修女很快发现了这个孤僻的孩子。她总是一个人坐在冰凉的石阶上,撑着下巴发呆,眼神空洞无力。有时会用一根手指在地上不断地画圈,来来回回。这或者是没有意义的,但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不断地画着圈,好似这样孤单的循环蕴藏着无限的乐趣。
  “姚……美玲?你叫姚美玲是吗?”瑞莎修女蹲下来,轻声问她。
  小女孩不说话,只抬头看了一眼面前这个满脸祥态的老修女,马上又转移视线,眼神空茫地望着前方。孤单地沉溺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枯树叶像黄蝴蝶一样飘零,在空中转出一圈一圈的旋儿,倏忽间又飘飘然落到地面,恰巧有两三片叶子压住了她的脚板面,她低头,出神地盯着枯叶外缘一圈曲锯边儿,风一吹,枯叶飞起,也把她的眼神吹到了世界之外。
  “美玲……?”瑞莎修女又低低叫了一声。
  她只低着头,牙齿轻轻咬着下唇,一声也不吭。
  “不要坐在地上,很冷……”瑞莎修女关切地要把她扶起,却被小美玲用手轻轻推开--她胆怯的像只受伤的小鹿,远远地躲开毫无戒备的关怀。
  许久之后,才开始俯首大哭:“她们叫我扫把星--妈咪为什么要抱着我?!车祸?不是应该全家人一起走的吗?妈咪说爱我,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留下……”
  那一天,她抵手抵足,踢得瑞莎生疼。瑞莎修女抱着她,防着她的拳脚,姚美玲在修女的怀里睡得香甜。
  那是十一岁时的记忆,最痛苦难捱的时候,那个场景总是出现在她的梦境里,瑞莎的怀抱,像她远在天堂的妈妈那样温暖。
  后来她们像是有了约定。瑞莎修女会定期去看她,带些文具衣物,拜访她和萍姐简陋的家。在学校的时候,只要瑞莎被派来驻校,小美玲必定活蹦乱跳地去找她,炫耀最近全满分的课业纸,她逐渐开始变得开朗,尽管在同学师长面前依然露怯。
  瑞莎修女以最大的善意与仁爱去对待这个自幼失怙的孩子,而姚美玲,也把她视作除萍姐之外的唯一的亲人。她在小美玲复冗成长的童年里一年一年老去,然而,修女的脸上总是照拂着恩主的光芒,她们尽管即将离去,神态却依然是安静淡然的。蒙主宠召是恩泽,而非痛苦。所以,天真的小美玲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妥,日子寻常进行。直到有一天,她看见瑞莎在湖边叹息。这个虔诚的修女很少有不如意的时候,她对生活处处照拂着圣主的关怀充满了感恩,她很少皱眉。
  姚美玲清楚地记得,瑞莎有一段时间总是唉声叹气,在小湖边来回踱步。这实在有违基督圣徒的修为。
  小美玲终于忍不住了,她跑过去,扬起小脸天真地问道:“瑞莎,你在想什么呢?你总是不开心……‘承蒙主的关怀,世界无所不美好’,这不是你常常说的吗?”
  瑞莎别过头去,有阵子不愿意讲话,她怕糟糕的心情会弄砸了小姑娘好不容易重新拾起的乐观。是的,人间少有的疮痍与斑驳不应该让一个小女孩过早地去接受。她不愿意说。
  在小美玲的再三纠缠下,瑞莎终于妥协了,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低声说道:“那个太太……昨天晚上去了……”
  “蒙主宠召?”小姑娘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冷静而沉着地开始劝慰瑞莎:“那么,我们不应该悲伤,上帝关怀照拂的地方,才是人们最好的去处。”她老成至极,那话竟一点也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能说出来的。
  “可是……可是,那个太太,到底不是基督徒呀。”瑞莎反倒焦虑。
  “神爱世人,瑞莎。”小女孩踮起脚,拍了拍修女的肩膀。
  后来,姚美玲从瑞莎的口中大体知道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那天晚上离开的太太是上流社会有教养的夫人,待人亲切和善,住在教堂的这几年,和修士修女们相处得都非常好。这个太太再往前的故事就少有人知道了,人们只记得,老牧师还在世的时候,有一天外出回来,便意外地带回了这个雍容美丽的女人。她当时正病着,脸色苍白,额头烧得滚烫,把整个教堂的修女们都吓坏了。听老牧师说,这个太太怕是想不开,在河边没有任何犹豫,便跳下去寻死。幸好被路过的老牧师给救了回来。
  瑞莎她们轮流守夜,照顾了几天几夜,才把那个太太从鬼门关拉回来。听她烧的迷糊时,在不断地叫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才知道,那是她的儿子。瑞莎她们当时很闹不明白,她既然有儿子,竟也舍得去死么?基督徒本来就忌讳自寻短见,这样一来,那个太太的懦弱之举,就更不能让修女们平忿。
  再后来,太太就在教堂里住了下来。那个孩子后来来找过她,和他母亲一起住了很久。前几年,太太变卖了身边的首饰,送她的儿子到国外去念书。听说那个孩子书读得不错,又听说他和家里关系不太好,后妈对他也不好,再听说,他大概要回来了呢。
  那个太太却在昨天晚上过世了,她熟读《圣经》,已经表达了要入教的意愿,却还没来得及受洗,就去了天堂。也无法按基督教徒的礼仪安葬。瑞莎也因此显得更遗憾。
  “她是神的孩子,受不受洗有什么关系呢?”小美玲仰起小脸,看似在发问,实则却是在安慰瑞莎。
  “我怕上帝会认不出他的孩子呢。”瑞莎叹了口气。
  “爸爸妈妈也没有受洗,但是我知道,他们在天堂生活得很好。”
  瑞莎点点头,温暖地朝着小美玲微笑。
  “那么,那个孩子呢?那个在国外念书的孩子,他会回来么?”小美玲撑着下巴问道。
  “傻孩子!”瑞莎捏了捏她的鼻子,笑道:“太太的儿子怕是比你大多啦!当初的那个孩子,早就长大了呀!”
  


☆、第三章 天涯孤女(下)

  十一岁时的往事就那样全无预兆地浮现在眼前。她把头埋在书堆里,塞上耳朵,她突然听见有人在叫她:“姚……美玲?姚美玲!”
  她缩了缩脖子,刚想抬起头,沈昭刺耳的声音已经扎入耳膜:“Mendy,别叫她!她是怪胎啦!又不会理人的!”
  她挪了个位置,没有反驳。
  是的,这是教会女校高中的课堂。这是她十六岁时兵荒马乱的生活。
  瑞莎修女已经过世了,每一个爱她的人都在以她赶不及的速度走向天堂,萍姐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之后她拼命读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直升教会女校,在学习上,始终没有让一贯宠她的萍姐太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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