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唐妈妈把我领进唐飞房间的时候,他正蹲在地上收拾东西。只剩下家具的房间,显得空空荡荡,了无生气。
他只回头看我一眼,说了声“你来了”,继续手上的动作。我心里一委屈想转身回家,他从来没有这么冷漠地对待我过。
负手蹲在他身边,我用几近讨好的声音问他,“唐飞,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早上八点的火车。”
“啊,这么快!”我扁嘴低呼,又问,“你还会回来吗?”
“会,我家这里还有亲戚,放假可以回来玩。”他坚定地回答。
“你会不会给我写信?”
“会!”
“那你在信里一定要写你的新家,新学校,新同学,要很详细很详细。”
“好。”
“喏,送给你。”得到他的许诺,我伸手递过圣斗士星矢笔记本。
他没有接,“这不是我送给你的吗?”
“是啊。”我炫耀地一页一页翻给他看,“现在是歌本,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歌,有最好看的贴画。你看,你看,还有我自己画的唐老鸭米老鼠。”
“心馨。”唐飞合上笔记本,打断我。
我愣愣地看着他,觉得他表情严肃地像个大人,像个托孤的大人。
“心馨,你要好好学习,不能太贪玩。”
“好。”
“不要太调皮,惹阿姨生气,要听她的话。”
“好。”
“不要再马马虎虎,丢三落四了。”
“好。”
“不要……”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我不耐烦地摆摆手,怎么比我妈还唠叨,站起来,跳坐到他床上,“你赶紧收拾吧。我帮你,不,我陪你。”
他无奈地笑着摇头,不再说话。
那晚,我窝在他床上,话出奇地多。鸡毛蒜皮的事儿,他听过的笑话,班里的八卦,颠来倒去不停地讲,像是要把所有能和他说的话一股脑说完才甘心。他一直有一搭没一搭地接话,见我说累了,倒杯水给我,又继续专注在他整理的东西上。
直到我妈冲上楼催我回家,我才恋恋不舍地要离开,拉开房门,猛然一惊,转过头,“唐飞,后天上午我来送你,等我!”
“一定!”
第三天的早上,我独自蹲在唐飞家门前放声大哭。我明明起得很早,不靠闹钟闹,不靠我妈叫。他明明答应等我,为什么不开门,为什么要先走?明明是八点的火车,为什么不到八点就走了,为什么不守时?
那时年仅11岁的我从来没有坐过火车,自以为是地认为火车会等人。
我自恃的小聪明让我从来不愿承认有时候我也很笨,如果非要坦白一次,非那次莫属,终身难忘。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第5节:计划外的大变化
曾经引以为豪的绝顶情书,反复回想,我现在也只记得最后一句,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在大学等你!
唐飞的离开,我一时无法适应,总觉得生活乐趣骤减,了无生趣。但孩子终归是孩子,别扭了那么几天,我又恢复了以往的青春活力。只在大约每半个月收到唐飞来信的时候,不由得缅怀悼念我们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唐飞的信总是很厚,因为他信中所写的每件事都巨细靡遗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我们学校成立于1975年,现有老师34位,学生732名。我们班第三小组第二排的课桌右上角刻着,‘我喜欢一辉,不喜欢星矢’。从学校到我家要经过56个电线杆,2个邮筒,还有一个小卖部。我书柜的第二层左边数第三本书是去年第三期的《少年文艺》”
提笔回信,我尝试过长篇大论。思来想去,发现其实我周围的人事物,他都再熟悉不过,索性三言两语回些笼统之言。长信短回,也来来往往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发生“情书事件”,我就再也没收到过他的来信,所有联络中断。
说到“情书事件”,必须先交代一位关键人物。此人姓苏,名涣淇,被父母从遥远的首都北京下放到我们这座不起眼小城里的爷爷奶奶家。他也是我初中三年的同学,一副营养不良的身板,配上过度发育身高,与豆芽苏——这个我赠与他的外号极其相称。
我与此人同桌,近距离接触,发现这位仁兄酷爱反穿毛衣,还是隔天反,规律地怪异。我一幼年时期就敢掀医生假发的好奇宝宝,怎可能放过此等异事。
“苏涣淇,你毛衣穿反啦?”
他扯扯毛衣,不以为然地说:“明天就正了。”
哦,感情他头天脱下来啥样,第二天照原样再穿上,怪不得一天正一天反呢。我双眼放光,发现此人夺目的闪光点——随性。如此朋友怎有不交之理。
可初中生的脑容量明显比小学生大,不好骗。这位随性到极致的兄弟并不热衷于交朋友,或者说,他根本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某日他顶着副大墨镜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怎么?被隔壁中专的小混混勒索了吧?”
他隔着墨镜揉眼睛,郁闷地说:“给了钱还打我,太过分啦!还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我怎么那么倒霉啊!”
“为什么?”
“嫌我长太高。你说,这能怪我吗?”他愤然拍桌而起,我仰头,这种高度确实挺招人嫌的。
“要不要我帮你?”
“你有办法?”无欲无求的他难得有好奇心。
“你过来,你过来。”我神秘兮兮地冲他招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交代一番,他眼睛里渐渐显出神采。
习武多年,我从没遇过小偷强盗,流氓混混。如今终有用武之地,既可大展拳脚又可收买人心,机会难得,不容错过。
我以锄强扶弱,替天行道为口号邀请唐老爷子连袂出演,他二话不说当即同意。又以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为说辞强拉豆芽苏跑龙套做饵,他勉强点头。
当我二人身着月白对襟练功服,面蒙红领巾出现在小混混面前时,那场景犹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激动兴奋,平时学的拳法套路全忘了,三七不知道得不得二十一了,也顾不上唐老爷子了。逮着一个打一个,想起什么用什么,来几式虎鹤双形,再来几招罗汉拳,甚至还夹杂两句“豁——哟根!”,“宰宰不罗——根!”。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一通乱打下来,我累得够呛,上气不接下气,倒还真把几个小混混整得东倒西歪,抱头鼠窜。人跑光了,我才想起唐老爷子。一看他,气定神闲,悠然自在,哪像打过架,根本就是刚喝过茶。高手果然不简单,佩服,佩服!
我屁颠屁颠跑过去,准备和唐老爷子击掌以示庆贺,只听一句,“看这里。”
哟,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来的苏涣淇手持照相机,冲我们傻乐。
再瞧唐老爷子,已经侧身扎马,大展双手来了个黄飞鸿师父的经典造型。我也忙扯掉红领巾,高抬腿摆出李小龙最爱的金鸡独立,大拇指抵着皱起的鼻子做不屑一顾状。
“咔嚓”一声,侠女义士的大获全胜被永远定格。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曾视这张照片为我人生最得意之作。
我小小露了几手,轻而易举地彻底收服苏涣淇。毫不夸张地说,我就是他的上帝,我的话就是他的圣经。他要有什么事儿拿不定主意,只要张口问,我的话他准听。
比如因为高人一等,体育老师有心栽培,足球篮球任他选。嗨,这样什么好为难的,当然选篮球啦!中学校园里,篮球场边的女生永远比足球场边的多。他一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篮球。
你说这么个听话的兄弟,我是不是得对他好一点,是不是他有求于我,我得尽力帮他。他看上了低年级的小妹妹,我是不是应该推波助澜一把。
那时,我正疯狂迷恋台湾言情小说,各种女主我都爱,尤爱出一口成章,出二口吐血的德才貌兼备的羸弱女主。自然就想到要帮他给小学妹写一封情意绵绵,又极富文采的情书。
花了三个晚上,不知道死掉多少脑细胞,还要防着不爱敲门的我妈随时的偷袭行为,我终于完成一封自认为惊世骇俗,天下第一有文采的情书。谁知我还没把情书递到豆芽苏手里,小学妹就和隔壁班的一男生出双入对了。
豆芽苏倒好,愁眉苦脸了两天,又乐呵呵地跑去球场,说他最爱的还是篮球。我捧着我精心炮制,就像自己孩子一样的情书发愁,有种怀才不遇的凄凉。这可是继女侠照片之后,我最得意的作品啦。一不做二不休,我决定把它寄出去,当即想到了唐飞。
开头称呼改成“小飞飞”。信尾署名,我欲说还休地画了两朵粉红色的小桃心。信封上寄信人一栏,很做作也很应景地写了“内详”二字。
没想到,此信去后,就此石沉大海,无半点唐飞的回音。我看了上百本言情,也变得娇羞了,不好意思再去信问他究竟是何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