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一生,她不会背叛他,甚至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这一天,白惜言将苗桐划入了家人的范畴。
他并不后悔与这个孩子相遇得太晚了,也许更早些,他不懂得欣赏她,她也没长成这么好的姑娘。
任何相遇都要时机,太早或太晚都不行。
下午苗桐在屋外泡温泉,白惜言在屋里看书,一转头就看见苗桐正在玩上次他外甥过来买的鸭子玩具。她再老气横秋也不过刚二十三岁,他两个姐姐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跟小姑娘一样要人哄。他已经很久没哄过小姑娘了,业务生疏,想了想拿起电话拨给刘锦之。
“给我在市内买套房子,星光大厦附近的,不用太大,两居室就好。”
刘锦之奇怪地问:“星光附近是老城区,大多都是老房子,再说了,两居室您住是不是小了点?”
“只要绿化环境好就可以,不是我住,晨报就在星光隔壁,我想送套房子给苗桐做见面礼。”
这下他简直是震惊了,但是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他只是个秘书,没权利左右老板的决定。先是房子,而后是车或者珠宝?贪婪的人总是永不满足的。他知道苗桐是个有野心的人,却不知她会将野心用在白惜言身上。这个姑娘到底要做什么?
第一次,刘锦之对长大后的苗桐有了恐惧的心思。
最后他说:“我马上就去办。”
也许电话另一头停顿的太长,白惜言又对这个老朋友太过了解,忍不住出言调戏他,“锦之,别吃醋了,我送你一套更大的?嗯?”鼻音上扬,异常的性感。
——回应他的是“啪”,那边粗暴地切断了通话。
脾气越来越大了,更年期?
白惜言心情很好地拉开推拉门,喊她,“小桐,别玩了,我们去市区吃饭!”
元宵节过后,一直没什么好新闻的苗桐接了个新任务,去访问警犬基地。
早上来社里打卡后正打电话给司机要采访车,却听见门口有人喊,“苗桐,有人找。”
苗桐应着一抬头,看见门口站着个男人,穿着一件军绿色的羊毛短外套敞着扣子,怀里抱着一大束新鲜的铃兰。他个子挺高,嘴里叼着根烟,眼泛桃花地乱飘,打眼一看她就确定这人风流进了骨子里,在他面前竖根钢管,他就能敢跳脱衣舞。这种人要是没钱也就算了,要是有钱,绝对是烂到骨子里的那种。
“这人要是去做牛郎,辛苦点一个月还不赚个万儿八千的?”魁姐啧啧嘴,“男人长成这样真够造孽的,这谁啊?”
苗桐暗暗叹息,那是你没见过白惜言,比起造孽级,他可是祸国殃民级的。
不过看着男人在人群中扫射一圈,眼神落在自己脸上就不动了,苗桐只能迎上去,“你好,我是苗桐。”
“我当然知道你是苗桐。”他在苗桐脸上清楚的看到了茫然,显然是在记忆里搜寻他这张脸,只是搜索结果是“查无此人”,一时间谢翎很想把花扔到她脸上,凉飕飕地笑,“苗记者真是贵人多忘事,年前苗记者还在我的办公室里救了人,现在连事件的主角之一的脸都记不起来了。”
苗桐的确记不起来了,她哪有那么多脑容量去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点头笑道:“我当然记得,不过那都是巧合,没必要你亲自来道谢。”
谢翎也笑着说:“既然记得,那苗记者就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吧。”
“……”苗桐没说话。
“呵。”谢翎把手里的花捏来捏去,笑得阴沉,“我叫谢翎。”
“我当然记得,我只是觉得谢先生真的不必放在心上,就算不作为新闻人,作为个普通人遇到那种情况也会帮忙的。”苗桐看了看表,采访车应该在楼下等着了,这人有完没完了?!
她还看表!她还看表!谢翎无法形容自己内心此刻的震撼,这女人竟然催他滚!这个女人竟然能在他面前睁着眼说瞎话!要不是胖老刘非要见一下她么妹的救命恩人,他才不会亲自跑来拜山头。亏他还跟胖老刘打包票说,天上掉下个苗妹妹。再次见到她所有的魔法都消失了,只能用白开水来形容的长相,出奇地面目可憎。
他谢翎宁愿在家里泡方便面都不会泡这种油盐不进的老油条。
苗桐见他盯着自己不说话,又看了下腕表,“谢先生,我还有个采访任务,您看……”
“不敢耽误!再见!”
谢翎把花往桌子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扔,扭头铁青着脸走了。
一直在旁边从头到尾观摩的魁姐拍拍她的肩,幽幽地道:“小苗,你错过了一个嫁入豪门的机会,人生呀,你莫要这么阴差阳错……”说着拿着咖啡杯拖着重吨位的身体唱着黄梅调飘去了茶水间。
苗桐虽然不知道哪里摸到了他谢公子的逆鳞,但是心里也是有点后悔的。这世界小得很,说不上什么时候就被穿了小鞋。
连续大半个月晨报的头版都是城区百姓春节专版,对于有斗志的记者来说,就像馒头就咸菜。不过馒头咸菜也好,老牌记者都是见过大世面的,宁愿新闻太平淡报社倒闭砸了饭碗,也祈祷最好别出什么事。
在去警犬基地的路上,林乐兴高采烈地跟司机师傅聊起最近天下太平,他的镜头好久没沾到血了。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这就是我们跟唯恐天下不乱的娱记之间的差别,我们血管中流的是道德的血液。”
“明星需要炒作,曝光率和知名度,正面的或负面的。明星和娱乐记者的关系不过是周瑜与黄盖,愿打愿挨,用不着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吧?”苗桐摊开手,“娱记要吃饭,明星要版面,这是公平交易。”
林乐要炸毛了,“你是说就算是不实报导也没关系?”
“娱乐圈本身就是浮华之地,没有必要非要摘下它的遮羞布。实与不实,就看第三方民众愿意相信什么,这就是娱乐,是生活调剂品。”
“那他们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前阵子H国的女明星因为不看遭受潜规则而自杀身亡,娱乐记者不是不顾饭碗冲在第一线爆料谴责了吗?世界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当然也没那么坏。”
林乐低头摆弄相机,陷入思考中,不再说话了。
下车时,他拍了拍苗桐的肩,“师妹,我真觉得你做记者可惜了的了,你该去做社会评论家,再不济也能做个危机公关什么的。”
苗桐笑着说:“谢谢,如果有可能,我更想去做战地记者。”
“啊?为什么?”他以为只有男人才有这样的热血。
“不为什么,我合适。”
“你哪里合适?刀枪不入吗?”
这样的玩笑话惹得司机赵叔也笑起来。
苗桐检查着手中的录音设备,不经意地说:“我没有父母,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我是孤儿,我若死在战场人,没有人会悲痛欲绝,所以我很合适。”
司机赵叔不笑了,车内霎时一片寂静。
苗桐背起包已经走到基地门口,林乐才回过神来拿起相机跑过去。
接待他们的是卓月的发小儿沈净,在车上已经听林乐形容过他,你看见迎面走来一个大家闺秀,就是他了。自古损友多败名。见了才知道为什么林乐要说他是大家闺秀,长着美人腮倒也不女气,只是漂亮。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先是去了警犬训练场,又去了警犬宿舍,军事化管理干净整洁,林乐拿着相机一顿猛拍。每只警犬都配备一个训练员,沈净的警犬是只黑色的拉布拉多,叫超人。
林乐大笑,“你的超人是母的,应该叫超女。”
沈净踹了他一脚,“我该把你的鸟嘴缝上,扔到训练场上给超人做人肉沙包!”
苗桐想了想,把录音笔关了,估计也录不到什么有营养的内容。
“超人是缉毒犬?”
“缉毒,搜爆和搜救,超人是十项全能选手。”沈净说起他的伙伴得意洋洋,“这里的警犬大多立过功。”
“那退役警犬你们怎么处理?”
“都是在基地养着。”
“……不会送给医学院学生做活体解剖,或给剧组绑上炸齤药,做逼真的警犬就义场面?”
沈净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厌恶,“谁会将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送去那种地方,那样没有人性的混蛋能有几个?”
苗桐点了点头,在随身笔记上记下这句话,又问,“那你对吃狗肉有什么看法?”
“我看过一个有趣的四格漫画,称霸地球的物种不再是人,而是狗。狗穿着围裙,拿着菜刀站在笼口,男人和女人眼神惊恐绝望。几只西装革领的狗围着餐桌高谈阔论,它们餐盘里的食物是人的肝脏。”沈净摸了摸超人的脑袋,微微一笑,“狗是朋友,我们不吃朋友。”
苗桐也笑了,“有趣的比喻,很棒的说法。”
穿着绿色作训服的训导员与瘦小柔弱的女记者一左一右蹲在超人旁边,相视而笑的画面十分美好,于是快速举起相机抓拍下来。
中午吃饭就在基地的食堂解决了,沈净与苗桐聊得很投机,从狗,聊到人性良知,再聊到野生动物和奢侈品大牌的皮草崇拜,一直聊到市区恶人巷里隐于市的野味餐馆。苗桐觉得密访野味餐馆是条不错的报导,当下便决定让林乐先回社里,她去恶人巷做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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