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个5魅狗,女人缘却出奇的好!】黑刃最后赞叹了一句,【你真棒!】
被陆悬鱼一概认作西凉兵,监管雒阳百姓西迁的这支军队实际上并非西凉兵马,而是被董卓吞并掉的并州兵。
西迁的百姓之中,渐渐起了时疫,后出发的还未见,前面走了几十日的队伍中,瘟疫逐渐肆虐起来。
能埋的就地埋了,能烧的就地烧了。百姓原本缺衣少食,路上又多盗匪劫掠,怎能抵挡时疫呢?官吏渐渐力不从心,恐怕再这样放纵下去,将见积尸盈路的惨状了。
这支并州兵马便是为了此事被调拨过来,虽说杯水车薪,大概董相国总还希望他们派些用场。
太阳升了起来,照在这座只有数百人,却井井有条,也正准备随着队伍一同出发的军营中。
难得坐下来吃些朝食的张辽听过士兵回报后,挥了挥手,命他们下去。
见他陷入深思,一旁的魏续有些不解。
“此何许人也?”
张辽想了一想,“此人出身乡野,从未进学,是个目不识丁,混迹市井的无名小卒。”
“既如此,文远何以如此看重这个无名小卒?”
他抬起头,那张年轻英武的脸上满是肃然,“这人出身寒微,年纪尚幼,却清素节约,急公好义,不贪金帛,不图女色,临敌不惧,恩怨分明,兄可见过此等人物?”
叼着半个胡饼的魏续有些发愣,“文远所说,若非古之圣贤,便是王莽之流,世人皆有七情六欲,你所说的那个少年不过十七八年纪,如何能修得这样的品行?”
这个问题,张辽也觉得很奇怪。
按照范夔手下所言,那少年既是个神箭手,又有一手高明剑术,无论投奔哪位将军麾下,必得重用,恐怕连董相国亦会高看这样的少年英雄一眼,封官加爵亦非难事。
何苦守在一群平民百姓之中,不得施展呢?
思来想去,只有他出言招揽时,那少年眼中一闪而过的鄙薄,方能解释这一切。
董卓焚灭京都,劫迁大驾,此事天下人皆知,并州的这些将领亦心知肚明。
事已如此,只能暂且随波逐流,寻隙再谋拨乱反正之事,况且天下诸侯群起,其势已成,他一人又有何能为呢?
想到这个少年是因为品行高洁,憎恶董卓凶逆而不愿出仕,他更加跃跃欲试了。
“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张辽在心中反复地推敲,“既有秦人之勇武,又能领节制之兵,兼有仁义之心者,岂非不世出之名将?”
这样的人才怎能任其磋磨光阴,流落乡野呢?
既然这位陆郎君仁爱邻里,必定是个重情之人,这样的人,多见几面,一起吃饭喝酒混个脸熟,出同舆食同席寝同榻一下,待成了友朋,便万事好说了。
他总得想点什么办法,把这人拉过来。
少年将军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也跟着啃了一口饼子。
第30章
临近初夏,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了。
对于没带够衣服被褥的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很是和气,毕竟春夜寒凉,几场雨过后总有病倒在路边,再也起不来的人,天气热点,需要的衣物就少点;
对于粮食带得不足够的人而言,这样的天气也很和气,田垄间总有能寻到的野菜和嫩芽,初夏的野菜已经渐老了,咀嚼次数不足便想强撑着下咽的话,偶尔会划破喉咙,但总归比饿死强得多;
但对于粮食带得还算充足的人,这样的天气就很不怎么样了,几乎没有谁家的粮食不生虫子,任凭洗几遍米,吃的时候也要尽量含糊些,闭眼吃。
河水浑浊,偶尔有上游漂下来的死尸,这样的地方想要汲水,不烧开是万不能喝的,毕竟汉人不是印度河流域文明哺育出来的,没那么强壮的肠胃。
到处都有病倒的人,阿谦也闹过几次肚子,吓得眉娘一副心思全在儿子身上,这几日见他略有了好转,也有心思与同心说话了。
同心便是张辽送来的那个小娘子,十七八岁年纪,据说是家中略有薄资,被范夔盯上,家破人亡不算,还要用她抵了债。
眉娘问起来时,她倒也不觉得十分难过。
“家兄好赌,又不识字,范屠写什么,他便认什么,没有这一桩,怕也有下一桩,总是躲不过的。”她淡淡地说道,“只是阿母想不开,寻了短见,其实也不必如此。”
炊烟冉冉,两个小妇人守在营地的一角,一个摘野菜,一个熬粥,手上不闲,但还能分出一点心思闲谈。
听了这话,眉娘看了她一眼,“兄嫂而今不在了?”
“他们住在夕阳亭那附近,”同心掐掉了一根过老过韧的草叶,“我偷偷求人看过,那一片的村庄都不在了,我那两个嫁在同村的姐姐,亦是如此。”
锅中的米粥刚刚烧开,发出了咕嘟咕嘟的声音,显得周遭格外嘈杂,只有这一角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眉娘似乎是想换一个不那么悲惨的话题,但她想了一会儿,只想到了范夔,“人说范屠脾气暴躁,豺狼之性,偶尔几次他家人来我的酒坊打酒,我见亦是如此,妹妹在他家做得来么?”
那一把野菜摘干净了,放在一旁的水盆里简单漂洗一下,而后便被剁成了碎末,洒进了粥里。
“虽说脾气确实大些,”她垂了垂眼帘,“他每次打死一个婢女姬妾,总要隔一段时间,才会再发一次这样的脾气,因而只要数着日子,小心伺候,也不难捱呢。”
……这个天好像被聊死了。
在河边给乌鸦清理内脏的咸鱼如此想。
尽管在汉朝时,乌鸦并不是什么坏鸟,甚至还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名声,但它本质上还是杂食动物,来者不拒。
考虑到“杂食”里包括腐肉,而最近临近潼关的路上,乌鸦变得多了起来,这就很不能细想了。
同心那双杏眼抬了起来,微微弯了弯,“现下跟着姐姐,又有陆郎君照拂,姐姐不必为妾伤神。”
拿着个汤勺在锅里搅啊搅的眉娘终于想到了安慰话。
“祸兮福所倚,妹妹啊,你的福气在后头呢。”
咸鱼突然一哆嗦。
“陆郎君怎么了?”两个人都转过头来看向了她。
“没什么,”她赶紧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出去,“我去看看陈大哥。”
这时代但凡家境不那么落魄的妇人,总是十分看重声誉,力求将家业整治得井井有条。
蕃氏又是个十分刚强的妇人,她虽出身商贾,却嫁了陈定这么个士人,因而平日里自视甚高,不用说家中处处布置用心,哪怕是同亲族街坊一起被迫迁徙长安这一路,她也总要将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鬓发不乱,衣衫整洁——她的丈夫与儿子,自然也是同样的干净体面才对劲。
但现下生火做饭的蕃氏已不见了刚出城时的刚强劲儿,她的眼窝迅速地凹陷下去,头发也花白了许多,一身旧衣衫上沾染了污渍也浑然不觉。
没待陆悬鱼走得更近些,那顶破帐篷里便传来了骂声。
“你这不贤不顺的贼妇人,做顿饭也要这许久!”
她脚步停了一停,蕃氏正好抬起头来看到了她,那张憔悴而衰老的脸上便露出了一丝尴尬,一丝惶恐,还有一丝感激。
“给陈大哥熬点肉粥,补一补吧。”她递过去那只拔了毛,清理了内脏的禽类,“我来看看陈大哥。”
“这怎么好……”蕃氏眼圈一红,“路途遥远,郎君也须顾及自身,不必时时照拂。”
“没事,”她坚持着将这只乌鸦塞了过去,“彼此照顾罢了。”
帐篷里忽然传出了两声击打油布的声音。
“恶妇!你是想饿死我吗?!”
她看看蕃氏,蕃氏低下头,看不清什么表情,回到锅边继续忙着做饭,再不言语。
那顶帐篷十分狭小昏暗,一掀开帘子,一股难闻的气味便传了出来。
陈定躺在里面,青灰色一张脸,上半身还穿着一件里衣,下半身只用一条毯子盖着,两只浑浊的眼睛恶狠狠,直勾勾地望过来。
“原来是仁义之名满雒阳的陆郎君,”这样一句话还未说完,单薄的胸腔便开始剧烈起伏,但他还是硬撑着将话说完了,“尔来看我何时才死吗?”
“不会的,只要静心将养几天,”她平心静气地说,“陈大哥的病便会好起来的。”
陈定的两颊已经没什么肉,头颅却显得更大了,阴森森地望了她一会儿,忽然一笑。
“我岂不知你的出身根本呢?你不过是张缗捡回来的乞儿,与路边一条野狗无异,竟然也敢称豪杰之名?真是笑死人了!”
她眨眨眼睛,没想好该说点什么,但陈定的脸上泛起了不正常的红晕,眼睛里也充满了亢奋的光芒。
“凭你怎么惺惺作态,不过一个目不识丁的村野匹夫罢了!”他伸出了一只食指,充满侮辱性的在她面前比了比,“我乃汝南陈氏子,岂会自降身份,与你共语?
“滚出去!”
想了半天,她还是没想出来该说点什么,最后也只是躬身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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