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人!”
他凶狠的翻身掐住冯丽珍的脖子,将她掐在床上,“贱人,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秦凌枭,你怎么了?”
冯丽珍艰难的询问。
“你给洪洋帮通风报信,利用给我注射青霉素的机会掺入飞蛾蝶的毒,将梁雷的地址透露给洪仰天,害得我一败涂地,你还敢问我怎么了?”
秦凌枭恨啊,是真恨啊。
他堂堂秦凌枭,居然被个贱人给害了。
他当初就不该心软,应该早就将这个贱人杀了!
秦凌枭下了狠手,他今天是一定要杀了这个贱人。
渐渐的,冯丽珍的脸开始呈现出难看的青色。
“秦……秦凌枭……”
她艰难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怀了你的孩子。”
秦凌枭愕然。
手下一松。
怀了……他的孩子?
这个贱人居然怀了他的孩子?
呵!
难怪啊。
难怪他如今落魄潦倒到如此地步,这个贱人还要来找他,原来是因为怀了他的孩子,她无处可去。
“秦、秦凌枭,你振作一点,我会帮你的。”
冯丽珍天真的说道:“你是秦凌枭啊,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会帮你,我们可以白手起家,东山再起,你以前不是也一无所有吗?”
冯丽珍不知道秦凌枭当年能干到秦爷的这个位置,那是因为他凭借着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哄得了前任青帮老大女儿的欢心,成了青帮的女婿,拿到了第一个资本的原始积累。
后来,秦凌枭势大,杀了前任青帮老大和他的妻子,再经过几年的洗白,让大家都成功忘记了这件事,他这才成了赫赫有名的秦爷。
哪来的什么白手起家?
在这个世道,穷人一年到头能攒下几分钱,哪来的东山再起?
“哈哈哈。”
秦凌枭嘲讽的笑了。
不知道是在笑如今穷困潦倒,连一副好的躯壳都没有的自己,还是嘲笑这个荒唐的世道。
又或者在嘲笑冯丽珍的天真。
秦凌枭坐在床上,看着那条瘸了的腿苦笑。
冯丽珍大口大口的喘息,直到自己能顺畅的呼吸了,安慰道:“秦凌枭,你不要放弃,你还是你啊,只是……”
她看着他的残肢断腿,心疼的说道:“我们可以治,现在医术很发达,可以治好的。”
“钱呢?”
秦凌枭好笑的看着她,“你说这么多,钱呢?”
他看着她沉默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秦凌枭心头那股仇恨再度涌了上来。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给洪洋帮通风报信,如果不是她联合林诺利用给他注射青霉素的机会给他下肚,他怎么会走到今天这步?
想杀了她。
疯狂的想杀了她。
但是,她还怀着他的孩子。
他如今这副身体,不说被飞蛾蝶残害,生不出一个健康的孩子,就是能生,也找不到女人给他生。
这个孩子要留下,必须留下。
他要让这个女人付出代价。
她毁了他的一辈子,他也要毁了她的一辈子。
她一辈子都别想丢下他。
秦凌枭讥讽的说道:“是你害得我,如今是不是该赎罪了?”
冯丽珍愣了愣,愧疚的垂下了眼眸。
是啊,如果不是她不小心将梁雷的行踪透露给了阿妹,秦凌枭也不会一败涂地。
她问:“我要怎么做?”
“怎么做?”
秦凌枭踢了她一脚,“把身上的钱都给我,你不是要给我治病吗?”
冯丽珍没想太多,她身上的珠宝全都被林诺抢走了,剩下的这点钱其实也是秦凌枭给她的,他要,她就给他。
冯丽珍给了。
秦凌枭看着手里那一点点钱,更气了。
他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结果就只剩这么一点点了。
败家婆娘。
秦凌枭怀疑的看着她,“还有没有?”
“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他不信,他将冯丽珍抓到床上,扒光了,一分钱也没找到,然后他开始一瘸一拐的在床上,柜子里翻找,甚至把被子都拆了。
“秦凌枭,你疯了吗?我怎么可能会骗你?”
秦凌枭理都没理她。
她骗他的还少了?
就这么大点房子,翻完了,也就多翻出十法币。
就这么点够干什么?
秦凌枭拿了钱就出去了。
特殊人群之间都是有感应的。
你往那乱糟糟的地方一走,别人看你一眼就知道你怎么回事,那卖货的自然会上前询问。
秦凌枭说要飞蛾蝶,那玩意儿鬼知道是什么,黄赌毒一个不沾,别人就不把他当回事了,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懂行的,秦凌枭把所有钱都拿出去了,还是不够。
别人拔腿就走。
他跪下,苦苦哀求,“大哥,下次我一定凑够钱,第一次,我是第一次买你行行好。”
“第一次?”
平头男笑了。
鬼才信咧。
赌鬼嘴里没实话,流氓嘴里也没有。
看他那样子就不像是第一次尝这玩意儿。
秦凌枭眼看那人要走,凶神恶煞的要动手,路边立刻冲过五六个同伙,把他圈踢了一顿。
什么玩意儿。
还打起抢劫的注意了。
这一圈做买卖的,没点人手早死了好吗?
等人走了,秦凌枭艰难的爬起来,坚持着去找人买药,没有药,等飞蛾蝶发作,他会死的。
而且,他还要哄着冯丽珍把孩子生下来。
不能让她看到自己飞蛾蝶发作的样子。
他打心眼里认定了是冯丽珍背叛了他。
一个背叛过他的人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现在冯丽珍还愿意待在他身边,无非就是怀了孕,没地方去,还觉得他可以东山再起。
要是看到他飞蛾蝶发作,冯丽珍就知道他再也不可能起来了,到时候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抛下他离开。
秦凌枭找了好几个人,终于有一个愿意卖货给他。
他心满意足的拿着货回了破败的小屋。
冯丽珍此时已经穿好衣服了,她害怕的看着他,“秦凌枭,你回来了。”
“嗯。”
秦凌枭坐下。
冯丽珍将仅剩的米做成了饭菜端上来,“你刚刚干什么去了?”
“去找钱。”
冯丽珍放心了。
秦凌枭那么厉害。
当初在赌场随便赌赌都能赚那么多,现在也一定可以。
如今他们虽然落魄,但是只要耐心的等着,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她将碗筷递给秦凌枭,“吃饭吧。”
冯丽珍甜蜜的吃着饭,秦凌枭却心怀鬼胎。
秦凌枭想找个工作,可是码头的力工人家都要身体强健的,就他一个残废,谁要啊?
迫于无奈,冯丽珍只能出去找工作
她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找到了一份勉强可以温饱的工作。
她只要一拿到钱,秦凌枭就会毫不犹豫的抢走。
她虽然心里委屈,但是想到男人是去忙事业去了,她也就不追究了。
直到那天。
她挺着五个月的大肚子,从书局回来,路过那个逼仄的小巷子。
秦凌枭就跪在地上,一边抽着自己的巴掌一边苦苦哀求着身边的男人赏赐他一点点烟土。
秦凌枭这段时间身形疯狂的消瘦,脸颊凹陷,骨头突出,瘦骨嶙峋,像一副骷髅。
哪还有半分当初潇洒风流帅气逼人的样子。
他哀求着男人:“大哥,再给一点点,就多一点点。”
刀疤男踹了他一脚,“一边去。”
“大哥,求你了,我真的不能没有这玩意儿,没有他我会死的!”
“烦死了。”
刀疤男扔了一小包东西给他。
秦凌枭大喜过望,一边磕头一边说:“谢谢,谢谢大哥。”
冯丽珍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画面。
秦凌枭就像一条狗,一条谁都可以踹两脚的狗。
他拖着半边残废的身体。
仿佛只要给他一点点药,让他干什么都可以。
第104章 伟大的爱(12)
“秦……秦凌枭……”
她脸色苍白,嘴唇发抖的喊了一句。
秦凌枭愕然回头。
那双突出来的眼睛就像恶鬼一样。
“哟,这还有个标致的美人儿呢。”
刀疤男猥琐的打量着冯丽珍,“可惜是个大肚婆,不然能卖不少钱呢。”
卖这个字勾起了冯丽珍那一段凄惨的回忆。
她害怕的后退。
秦凌枭也跑了过来,拉着她就往出租屋跑。
过了许久,两个人回到了租住的屋子。
这是最低等,赚钱最少的劳工们常租住房子的一条街。
每到深夜,都是叫骂声和各种鱼虾汗臭味。
冯丽珍不喜欢这个地方。
尤其是她怀孕了,她就更想逃脱这种地方。
她不想整日里住在破败的房子里,每天闻着那些力工的汗臭味,听着邻居咒骂孩子的声音。
她觉得这里很恶心。
想吐。
哇。
冯丽珍捂着心口,扶着门框吐了起来。
“秦凌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