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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二不许崩坏剧情 完结+番外 (秦灵书)


  大狼犬粗重的呼吸声,贴着她后脑勺响起,甩出的舌头湿漉漉的,舔到了她的手指。
  桑遥几乎发出尖叫声,手指却依旧固执地攥紧包子。
  不能松开。
  这是她好不容易从包子铺老板那里讨来的肉包子,是她这些天唯一的口粮。没了肉包子,她会饿死。娘亲说过,要活着走到微生世家。
  桑遥摸到垂挂在腰间的护身符,心里有了底气。护身符是临行前娘亲交给她的,上面已经布满裂纹,这一路上,为她挡住了不少妖怪。
  为首的恶犬忽的仰天长啸,身体膨胀数倍大,张开的狗嘴里伸出两根发黄的獠牙,淌着热乎乎的哈喇子。
  桑遥吓得跌坐在地上,她腰间的护身符一声脆响,爆出刺目的白光,瞬间裂成无数碎片。
  七八只恶犬被震得飞了出去,剩下的都朝她扑了过来。
  她抓着护身符的碎片,闭上眼睛。
  数道剑光冲天而起,将犬妖的脑袋齐齐斩断,鲜红的血雾漫天喷洒,滴落在桑遥的手背上,温热的触感一点点渗透进毛孔里。
  雪地里,十四岁的白衣少年迎风而立,背脊挺直,眉眼间结着冰雪的寒气。
  “哥哥、哥哥救我。”吓坏了的小姑娘,昏过去前,一只手死死抓着包子,一只手扯住了少年的衣角。
  “汪汪汪!”几声犬吠叫醒了睡梦里的村庄。
  梦境里鲜活的场景,霎时褪去全部的色彩,经时光啃噬过的斑驳木窗,透过几许清晨的微光。
  桑遥揉着脑袋坐起,满眼困惑地自言自语:“我什么时候睡过去了。”
  幸而是夏日的夜晚,天气暖和,不盖被子,也没有着凉。
  桑遥披衣起床,抱着木盆,去村口的水井里打水。
  她梦见的是微生瑶的记忆,微生瑶是灵女的传人,体质特殊,生来就爱招惹大妖怪,她娘把护身符交给她,让她去找微生世家寻求庇护。
  小姑娘一个人跋山涉水,一路乞讨,被妖怪追赶,与野狗抢食,拼着最后一口气,晕倒在微生世家的大门前,被微生珏从犬妖的口中救下。
  那时起,桑遥就改名叫微生瑶,成了微生世家的三小姐,当了微生珏八年的跟屁虫。
  会梦见往事,大抵是微生瑶残留的记忆影响,这么多年的感情,说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的。
  不甘心又能怎样,这世上唯有感情最不能勉强。男主女主,天造地设,怪就怪,微生瑶是女配。
  桑遥抱着打满水的木盆,走到门口,被村长家养的土狗挡住去路。
  微生瑶幼时被狗追过,留下了心理阴影,住进来那天,微生珏让修文修武把狗牵走了,放在别处养着。不知它怎么挣脱绳索,跑了回来,对着桑遥狂吠。
  “好狗不挡道,走开。”桑遥呵道。
  大黄狗身体前倾,尾巴竖起,两只前脚蓄力而发,显然是准备攻击的姿势。
  桑遥不敢动弹。她听人说过,这个时候不能跑,跑就代表示弱,狗会追上来咬人的。
  要气势比它足,比它凶,比它看起来更不好招惹。
  桑遥举起木盆,两条秀眉拧起,略带点婴儿肥的脸颊鼓起,学着大黄狗“汪汪”了两声:“别过来,过来揍你,我超凶的。”
  头顶繁茂的枝叶间,传来一声轻笑。
  桑遥抬头,只见层层叠叠的碧叶,缀着零碎的金色日光,青衫少年坐在树上,垂下一截柔软的衣摆。
  桑遥问:“你笑什么?”
  “头一回听人说,自己比狗凶。”
  “关你什么事。”
  钟情跳下树,双手抱怀:“要我帮你赶走它吗?”
  “你会这么好心?”
  “求我。”
  “求你……”桑遥正要求他,话锋一转,“不如求叶姐姐。”
  “叶姐姐,叶姐姐,快点救我,这里有条大狼狗挡路,好可怕。”桑遥指着钟情道。


第6章
  叶菱歌听到了桑遥的呼救声。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与平日里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微生三小姐大相径庭。
  桑遥对叶菱歌向来不假辞色,她与微生珏暗生情愫后,这位微生家的三小姐更是变本加厉,不仅处处打压她,还不止一次两次暗示她,她的身份根本配不上微生珏。
  叶菱歌对桑遥这位娇生惯养、刁蛮任性的大小姐,自然没有什么好感,甚至还有点儿嫌恶,只是从未在微生珏面前表现出来,微生珏毕竟非常在乎这位妹妹。
  与微生珏结了生死契的她,习惯了顺从,彼时还不知道,那种不舒服的滋味名为嫉妒。直到祭坛上,桑遥要求微生珏先救叶菱歌,叶菱歌对这个姑娘的态度开始改观。
  桑遥改口唤她叶姐姐,她并没说什么。
  桑遥怕狗,叶菱歌听微生珏说过。她走过去,准备帮桑遥把狗赶走,钟情率先把大黄狗踹了出去。
  那狗打了个滚,准备第二次袭击,抬头看到了面如修罗的钟情,四蹄一软,趴在地上,耳朵耷拉下来。
  桑遥哼了声:“我可没有求你哦。”
  钟情拂去肩头碎叶:“算我自作多情。”
  桑遥把木盆递给叶菱歌,努力刷着女主的好感度:“叶姐姐,给,我打的水,你快去梳洗,待会儿我们一起去用早膳。”
  女主不记恨她的存在,男女主就少一个分手的理由。拒绝崩坏主线,从我做起。
  叶菱歌受宠若惊:“不、不用了,谢谢你。”
  她对桑遥,也是第一次这么和颜悦色。桑遥知道,自己的好感度刷成功了。
  “没事的,我洗过了,叶姐姐不用的话,这水就浪费了。”桑遥小尾巴似的,跟着叶菱歌进了屋。
  叶菱歌用清水洗脸,白净的脸不施粉黛,如清水出芙蓉,素净淡雅的美丽,别具一番风情。
  桑遥趴在桌子上,好奇地问:“叶姐姐不用面脂的吗?”
  “什么是面脂?”
  “就是这个。”桑遥低头,打开储物囊,掏出瓶瓶罐罐,“这叫凝脂露,用来洗脸,能滋养肌肤,促进新陈代谢;这个叫玉颜膏,洗完后涂在脸上,可以维持肌肤水润细腻。对了,还有这个,桃花粉,能淡化色斑,防止日光对皮肤的侵害,还可以用来画桃花妆。”
  叶菱歌看得目不暇接。这些胭脂水粉,光盒子就足见奢华程度,随便拿出一件,够普通人家两个月的口粮。
  “叶姐姐天生丽质,皮肤底子好,这些是锦上添花,都送给叶姐姐了。”
  “我不会用。”叶菱歌眼神一黯。
  她打小就没用过这些东西。跟随叶父习武时,她常做男儿打扮,连裙子都很少穿。
  “没关系,我教叶姐姐。”桑遥拿起剩下的香露和脂粉,教叶菱歌一一辨认,“叶姐姐是女孩子,女孩子用这些东西天经地义。以后叶姐姐给我做嫂子,就是微生世家的少夫人,出席上京贵女们的各种宴席,总不能像现在这样素面朝天的,对吧?”
  姑娘家哪有不爱脂粉的,叶菱歌是普通女子,有着普通女子的喜好,是叶父为了训练她,强行抹掉她的天性。桑遥像是为她推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将她从刀光剑影拽回花红柳绿。
  她好奇地查看着这些胭脂水粉。
  叶菱歌从屋里走出时,已换了件绫罗裁出的嫣红色长裙,脸上施着淡淡的脂粉,发间簪着朵粉色的海棠花珠钗。
  她为方便打斗,从未穿戴过这些,颇为不自在,束手束脚的,只觉自己像个滑稽的小丑,反倒不如微生家的三小姐金枝玉叶,天生该用金玉妆裹。
  叶菱歌垂着脑袋,走进用饭的大堂。
  空气诡异的安静了下来。她惴惴不安,抬起脑袋,甫一撞入微生珏的眼底,那喜怒不形于色的世家贵公子,愣住了。
  “怎么样,哥哥,是不是觉得叶姐姐美若天仙?”桑遥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作品。叶菱歌生得好看,不需要太浓厚的妆容,只需将她的美细细勾勒,凸显出来,就能达到惊鸿一瞥的效果。
  连自来矜持的微生珏,都忍不住说了句:“菱歌,你今日很不一样。”
  桑遥又去看钟情,钟情的目光没落在叶菱歌身上,反而注视着自己,饶有兴趣。
  桑遥被他打量得毛骨悚然,不服输地瞪回去。
  叶菱歌落座,修文修武将早膳呈上来,微生珏还在时不时瞄一眼叶菱歌。
  桑遥打趣道:“哥哥,你的眼珠子都快黏在叶姐姐的身上了。不如你现在就娶了叶姐姐,放在自己的屋里,这样便可以日看夜看,时时看了。”
  “胡说什么。”微生珏轻咳两声,冷峻的面容隐隐浮起一丝红晕。
  叶菱歌同样娇羞地垂下眼睫,耳垂已变作了桃粉色。
  “我是认真的,叶姐姐这么好,有的是人惦记着。”桑遥转头对上钟情玩味的目光,“钟少侠,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自打她和叶菱歌进屋,这哥们的眼神一直不大友善。这也难怪,桑遥可是剪破捕妖网,差点害叶菱歌送命的罪魁祸首,他心里头装着这笔旧账,成天琢磨着怎么弄死桑遥。
  “三小姐又在玩什么把戏?”
  “难道不是钟少侠的眼神太过嫉妒吗?”桑遥不等钟情开口,又说,“你要实在嫉妒,我也可以送些胭脂水粉、华服美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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