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一直不洗澡,浑身难受又臭,赶路多天一直汗流不止,身上痒得厉害,尤其是下身,再不洗洗金毓就要崩溃了!
好怀念现代的淋浴呀!
还有内衣内裤。
好在她因为身体问题,还没来月事,要不然那滋味更难受了。
不能洗全身,随便擦擦那个地方也好呀!
金母觉得大女儿说得很有理,她是女子,自然也懂那方面的尴尬,于是使劲点头:“嗯,洗,咱们都好好洗洗。”
金毓又说:“可以带上小月一起吗?梁家除了她都是男人,她又是个傻的,那方面的事情她不懂,梁元和梁伯伯都不方便教她。”
金母看了眼梁月,见小姑娘笑得天真可爱,便点点头:“可以,买好东西你去喊她。”
“唉!娘,你真好!”
三两下把东西买好,金毓就去喊了梁月,带着她跟着金母,金兰,金娇几人去了寺庙的后面,那里有道门,开门走出去就是后山。
避免亵渎神灵,金毓五人没有在寺庙里洗,而是去了后山,就近寻了个位置。
她们刚走,梁元就跟梁宏说了声,起身出了寺庙,来到后山上,寻了个距离她们不远的地方守着。
他心里很感激金毓。
妹妹是他和父亲带大的,洗漱也是由他们来操劳,小时候还行,可妹妹逐渐长大后,有很多事儿就不方便由他们来帮忙了,毕竟男女有别。
金毓这个女人,是真的和原先那个金毓不一样。
手机里有卖纯棉布料,与这个朝代的布庄里卖的普通棉布是一样的材质,五文钱一尺,都是纯色的,颜色有黑、白、灰、青、蓝、红六种颜色。
金母买了一尺,裁成五小块,每人一块。
洗完后,金母说:“法器里有卖棉花,价格跟我们以前在镇上买的是一样的,过几个月变天的时候,咱们可以买一些来做棉衣。”
他们带的衣服都是薄衣,因为没有水洗,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但他们现在还不能买布来做新衣服,一是银钱不多,二是没有时间,三是路上行人都穿着又脏又烂,只有他们穿得干干净净的,会引人注意招来祸端。
等到了没有旱灾没有流民的地方,他们再做衣服,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手机买的东西的包装和水桶都很异类,不能带在身上也不能乱丢,于是金父等人就把粮食装进背篓,水倒进水囊和水葫芦,用火将包装和水桶烧了。
晚上,众人弄了两个火灶,一个用来蒸包子馒头,一个用来蒸米饭。
第18章 强行抓普通百姓去当兵?
金母等人吃习惯了粗面糠咽菜,有点白面馒头包子吃就很满足,可以一直拿这些当做主食,但是金毓不习惯,她从小到大的主食都是米饭,这么久没有吃米饭了,她惦记得很,所以她就缠着金母给她蒸米饭吃。
其他人见了,想着附近没人,吃的也不缺了,难得放松下来,换个口味也不错,也都跟着做点米饭吃。
每家凑了点米和水蒸一锅米饭。
金毓前世会做吃的,也喜欢自己做吃的,但是煮饭用的都是电饭锅,蒸米饭是真的一点都不会,于是她就逮着这次机会认真的跟着金母学习。
见金毓想学做饭,金母就不藏私了,认真的教导她。
金毓看了一遍居然就学会了,发现蒸饭不难,就是很麻烦,费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灵泉水的缘故,她觉得脑子比以前灵光了很多,学东西很快,力气也变大了,体质在慢慢发生改变。
这个发现令她心情愉快,终于可以摆脱柔弱了。
米饭蒸好,包子馒头也都蒸好了,将包子馒头打包放好,三家人又筹资花了十五文钱买了三十包榨菜,一家十包,用来下饭。
在这野菜饼子都能换孩子的饥荒年间,今晚的米饭加榨菜对金父等人来说,那就是神仙美味。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金毓实在困得要命,起身要去睡觉。
她一起身,梁月和金娇也跟着起身,两个小丫头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金毓一回头,两个小丫头赶紧扭头看向其他地方。
金毓皱了皱眉:“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金娇二人把头扭回来,笑得天真乖巧,金娇讨好的说:“大姐,我们想挨着你睡。”
金毓不喜欢跟别人一起睡,她在现代的时候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刚开始因为金母心疼自己,为了安抚金母,为了享受亲情,金毓挺乐意跟金母和金娇一起睡的,但后来,随着身上越来越脏,黏黏糊糊的实在难受,加上天气又很热,她就不想跟金母二人一起睡了,都是自己睡自己的,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见金毓不说话,金娇嘟着嘴儿:“大姐,娘说你太弱了,不能一个人的,我得跟着你,保护你,你晚上要是做噩梦了,我可以安抚你。”
梁月学着金娇的样子嘟嘴儿:“保护,大姐。”
金毓:“......我不会做噩梦。”
金娇扑过去抱住金毓的左臂:“你不会就好,那换大姐来保护我,我会做噩梦。”
梁月也扑过来想要抱住金毓的左臂,可看到金娇挂在那里,她无处可抱,就拐了个弯,去抱金毓的右臂:“我,梦!”
金毓:“......”
拗不过这两个小丫头,金毓只好答应了,于是睡觉的时候,她被夹在了中间,金娇抱着她的右手,梁月抱着左手。
金娇边睡边咕哝:“大姐,你身上有股很清凉的气息,挨着你睡好安逸哦!”
梁月闭着眼:“凉!”
金毓皱眉:“有吗?我怎么没感觉?”
她仔细闻了闻,除了酸臭味还是酸臭味,熏死人了,哪来的清凉气息。
夜深人静。
前半夜是梁元守夜,后半夜是金毓的大表哥丁风守夜。
换班的时候,梁元借口方便,拿着砍柴刀出了寺庙。
悄然进入山林里,他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找到了那个野猪窝。
他捡了块石头砸进去。
三头小野猪哼哼唧唧的从窝里跑出来,冲着他横冲直撞而来。
梁元爬上树,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水囊......
丁风等了许久,也没看到梁元回来,以为他出事了,正要去寻人的时候,看到梁元从黑暗里走了出来,手上拖着一头死了的小野猪。
梁元解释:“刚方便完就被野猪偷袭,我顺手把它们宰了。”
丁风嘴角一抽:“它们?”
“有三头野猪。”
......
得知梁元打到了三头野猪,丁风兴奋坏了,连忙去把除了金毓、金娇、梁月、丁洒四人以外的其他人叫醒,让金兰在此守夜,其余人跟着梁元去抬野猪。
快天明了,一行人才抬着野猪回来。
三头野猪个头不是很大,一头一百斤左右,共三百斤左右。
这么多肉,看得金父等人口水滴答流。
金毓闻到血腥味醒来,看到了地上那三头野猪尸体,怔愣了下,扭头看向梁元。
梁元耸耸肩,朝她无声比划:“没成功。”
野猪喝了灵泉水,不仅没被驯化,还跟疯了似的追着他不放,他无奈之下就把它们全宰了。
金毓:“......”我的个乖乖,这灵泉跟小说里说的居然不一样,说好的训野兽,成兽王呢?
野猪是梁元杀的,理应都是他的,可梁元说,天气热了,野猪吃不完,所以三家平分。
金兰和丁达不想占梁元的便宜,就跟金父商量了下,将野猪肉折现给梁元。
梁元收了钱,金父肉疼得要命。
野猪宰杀好后,每头应该能剩六十斤左右的肉,按照平常一般猪肉的价钱算,十五文钱一斤,六十斤去了九百文钱。
金父瞬间觉得猪肉无味了。
烧水烫猪毛浪费水,大家便弄了木架子放火上烤,烤焦了再冲点水用刀和刷子弄干净。
猪肠子猪肺这些很难清洗干净,大家都没要,全丢到山上去,只留下了猪腰子猪肝,用来爆炒。
猪腰子猪肝放不得,今天就能吃完,大伙儿从金毓这里各自买了点调料,就自己烧火爆炒了,各家吃各家的。
猪肉则切成小块,炒了椒盐腌制起来。
忙完后,已是黄昏。
大家又在寺庙歇息了一晚,次日一早才继续赶路。
路上没人的时候就炖肉或者烤肉吃,有人的时候就悄悄的随便吃点包子馒头充饥。
如是过了五天,终于抵达了成韵府城外十里处。
这附近有一条路,是通往羊驼山的。
多年未来这里,看到这条路,梁宏心底感慨万千,热情的给金毓等人介绍。
正说着的时候,大路的不远处有许多人仓惶逃来。
他们面色慌张,跑得飞快,仿若身后有土匪在追。
看到这一幕,梁元眸光一暗。
官兵开始抓人了?
不一会儿,这些人从金毓等人面前跑过。
丁达拉住一人问:“兄台,请问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都跑得这么急?”
那人急得一脸是汗:“前几天我们成韵府来了一位将军,不知道跟知府大人说了什么,昨天知府大人就让人挨家挨户的抓壮劳力去当兵,不管是当地的,还是外地来的,只要年满十五岁,是个男人,都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