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金毓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去谈情说爱,整天只知埋头苦干而梁元这里,也同丁潇一起,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做土窑,得知梁元几人会烧制木炭,裴族长等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皆选择了闭口不多问,直接用行动支持就行了,梁元他们想怎么做土窑都行,需要人手尽管找左村长。
种地、开荒、造纸、土窑、砖窑、木工、教书等等事儿忙起来,金毓三家人的时间过得充实又很快,转眼,就到了月族打猎和出海的日子。
这天,金毓一家将造纸所需的工具全做好了,只待动手造纸,然金毓苦干了多日,许久未出门,实在憋不住了,很想去外面走走,就去找了梁元:“我不想上山了,趁着天气好,我们俩出海去看看小白鲨吧!自从来到这儿后,咱们就没去见过它,也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长大了没有,怪想念的。”
天天忙来忙去的,再有灵泉支撑,她也很疲惫了,换个地方改善一下心情是个很不错的决定。
梁元不怎么想念小白鲨,但他是不会拒绝金毓的,见她是真的很想去海边走走,就放下手中的事儿,答应了带她去海边。
海边距离左家村很远,通行不便,没有马车,走路至少得一个半时辰,金父等人最近被家里的事儿折腾得够呛,难得今儿个天气好,一点都不想去海边那么远的地方,便没有和金毓、梁元二人一起去,全都留在了家里各忙各的。
金毓和梁元很快就收拾好东西出发去海边了,同行的还有十几个左家村的村民,男女都有,想着大家一起步行会更热闹,有气氛,金毓和梁元就没有骑马,跟着左家村的人一起徒步而行,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的。
路过一个宽敞的四岔口的时候,有个村民指了指中间那条最宽敞的路给金毓二人介绍道:“这里就是我们赶集的地方。”
金毓看了看他指的地方,那是一条很宽阔的大路,路上铺了很多的平整的石头,两边都是低矮的山坡,大路通往部落的北方,走上三个时辰就能到达日族。
那村民又说:“初八的赶集,不仅有我们月族人,还有日族人,咱们两族虽然矛盾很多,但近些年关系变好了,面对外人的时候那都是一条心的。”
另有一个村民嘿嘿笑了笑道:“我们月族因为有了金姑娘你们,在逐渐变强了,这最多再过两年,就能将日族合并了,到时候合成一族,建立成新的国家,日月部落会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合并?”梁元有些不明白。
上辈子日月两族的关系虽然越来越好,可却没有合并,这一世居然要合并了?
那村民见他不明白,就把日族和月族的约定说了一遍,得知日月两族居然还有这样的比试,哪一族变强了,能带领日月部落走向辉煌,就能合并弱的那一族,梁元和金毓都笑了起来,觉得两位族长还挺有意思的。
越往海边走,路上遇到的人就越来越多,各个村的人都有,男女老少汇集在一起,嬉笑声,谈话声,声声不绝于耳。
这家的小孩追着那家的,那家的孩子溜着小狗儿,这家的小孩坐着板车,高声呐喊,歌唱,哼着不成调的曲儿,笑得小脸红扑扑的。
金毓很喜欢这种人间烟火气氛,她拉了拉梁元的手:“我也想唱歌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就一直没有唱过歌。
梁元眸光温柔的看着她:“想唱就唱。”
金毓眉眼弯弯:“那我唱了,你不许捂耳朵。”
梁元皱眉:“难不成你唱得很难听,那你还是别唱了。”
金毓呵呵:“晚了,我已经做好了大声歌唱的准备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梁元耳朵动了动:“唱得蛮好听的呀!我爱听,继续继续。”
金毓瞪了他一眼,继续唱着歌儿,新奇的曲调很快引起了路上行人的注意,见是金毓在唱歌,他们纷纷安静了下来,听了半会儿后也跟着哼唱起来,从一开始的杂乱,逐渐变得声音整齐。
梁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见金毓越唱越开心,他也跟着大声唱起来。
“今天天气好晴朗......”
哼唱的人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远远的传开。
另一条石头路上,正在往海边走的日族人听到了歌声,一个个好奇不已。
“这首曲子好稀奇啊!从来没听过。”
“是从月族的那条道上传来的,咱们过去看看。”
一群群日族人纷纷往月族那边而去,人群里,王大文拉住秦雨柔的手:“走,媳妇,我们也去看看。”
秦雨柔皱了皱眉,声音娇柔:“相公,我走不动了。”
王大文闻言,想也不想就蹲下身来背她。
秦雨柔爬到他的背上,闻到他身上浓浓的汗臭味,皱了皱鼻子,眼底都是嫌弃。
没多久,日族的人们就来到了月族这边,一眼就看到了路上边走边唱的月族人,纷纷上前去问。
“三水,你们唱的这是什么曲子呀?谁编的,真么好听。”
被问的月族人道:“是金姑娘编的曲子,我们见她唱了,就也跟着唱了,这首曲子唱着心情好。”
日族的人闻言,目光立刻在人群里扫视,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金毓和梁元,一看到他们两人,王大文就眼睛亮了亮:“是金姑娘和梁元兄弟。 ”
第140章 收起你那恶心的眼珠子
日族和月族互相有通婚,金毓三家种出蔬菜开书院的事儿老早就传到了日族,那时候日族从东临国买来的种子还未下地种植,得知月族居然有人种出了冬季蔬菜,日族人一直不敢相信,于是乎就派了些人来月族打听情况,得到的结果是,月族真的种出了蔬菜,不仅如此,还开了书院和医馆,已经有三十人读上书了,除了蔬菜和书院以及医馆,月族似乎还在秘密进行着什么事情。
月族里的惊人改变,都是因左七郎带来的那十四人而起,他们各有各的本事,且和善,不会瞧不起人,乐意传授月族人本事,不藏私,不傲慢。
日族人们对金毓等人一直很好奇,很想与他们说上话,这会儿看到金毓和梁元,王大文等人忍不住了,当即就走过去想和金毓二人打招呼。
结果才走了几步,就被月族人拦住了。
“你们想干嘛?这么多人围上去,是想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呢?”
月族人把王大文等人往后推:“都后退一点,后退一点。”
王大文不服了:“我认识他们两个,只是想上去和他们打声招呼,没想做什么,你们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月族人依旧不让行:“打招呼可以,但是你们的人太多了,全过去,不仅会吓着金姑娘和梁大夫,还会把路给堵了。”
金毓唱得喉咙有点干,正打算喝口水,一扭头就看到王大文和秦雨柔,王大文此人还可以,但她很不喜欢秦雨柔这个女人,所以很不想打招呼,然而王大文却眼尖的瞧见了她,冲她挥手大声喊了起来:“金姑娘,我是王大文,你还记得我吗?”
梁元闻声回头,也看到了王大文,金毓呼了口气:“去跟他打声招呼?”
梁元点点头,抛开秦雨柔不说,王大文此人是个好的。
梁元朝王大文挥了挥手:“大文兄弟。”
王大文开心的笑了,让挡在他面前的人走开,把背上的秦雨柔往上托了托,就背着人快步朝金毓二人跑过去。
“梁元兄弟,想跟你们说上两句话可真不容易,方才你们月族的人都不让我们过来,嫌我们人多,怕吓着了你们。”王大文憨厚的笑着说,将秦雨柔放下来。
看到金毓,秦雨柔的眉头轻微一皱,这个村姑怎么变好看了,肌肤居然比她还要白嫩。
她微微福身,很有礼仪的跟金毓二人打了招呼,端的一副千金小姐的高傲姿态,似在表现她与金毓这个村姑的不同。
随即,秦雨柔隐晦的偷瞧了梁元两眼,当时在船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男子很俊俏,如今许久未见,她发现这个男子更有魅力,与王大文这些粗俗的野人很不一样。
而且他还是个大夫,开了医馆。
想到了医馆,秦雨柔就想到了月族的书院,很是心烦,她读过书,识的字,原本也是想在日族开书院的,但因为刚来,不适应日族的生活方式,到了王家之后,就大病了一场,躺了好多天,好不容易病好了,就从王大文这里得知,当初从赤云国来的那群粗人了,竟有一人比她先一步开了书院。
当初看到那些人其貌不扬的,不是瘦骨嶙峋,就是脸上有刀疤,或是断腿,竟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敢开书院教人读书,真是不知所谓。
不过......
秦雨柔轻抬眼眸,又偷看了眼正在跟王大文说话的梁元,这个男子倒是不错的,若能......
金毓喝了水,将水囊放回梁元的腰间挂着,一抬眼,就对上了秦雨柔那窥视的目光,神色一冷,从梁元的面前绕过来,挡住了秦雨柔的视线,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她:“把你的眼珠子给我收回去。”
秦雨柔忙吓得把目光收回,躲到了王大文的身后,王大文诧异不已的问金毓:“金姑娘,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