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文女帝觉醒后 (今夜来采菊)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今夜来采菊
- 入库:04.10
他想,邬宁是燕知鸾与邬承的女儿,自幼天资出众,过目不忘,即便性情顽劣,可在这权力漩涡中沉浮多年,总归耳濡目染了一些阴私,说邬宁愚蠢,绝不可能,高明?似乎还称不上。
到底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免不得要喜欢男人,要不管不顾的爱一场。
今日那些谏官是触碰到了她的逆鳞,她才会捡起青楼的事发作一通。
慕迟,不坏,没野心,且金玉其外,留在宫里也无关紧要。况且,邬宁喜欢他,比喜欢那几个侍君要好。
燕贤放下了戒备。
戒备。
燕贤始终戒备邬宁。
其实燕贤对自己这个外甥女并没有恶意,对皇位也没有图谋,他很愿意邬宁做一辈子皇帝。
可谁都不能忘记,邬承是死在他们燕氏兄妹手中。
邬承或许不是一个好皇帝,不是一个好夫婿,可对邬宁而言,却是毋庸置疑的好父亲,邬宁为着邬承的死,连燕知鸾生前最后一面都没有去见,毫不遮掩的怨恨。
现下虽一口一个舅舅的唤着他,但燕贤不能笃定邬宁心里不恨他,他身后,是偌大的燕氏一族,燕贤不敢拿老老少少上千条性命做赌注。
他只能架空邬宁,把属于帝王的权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直至下一任帝王继位,过往的仇恨皆化为烟云散去,到那时,他便可安心了。
……
邬宁为慕迟舌战群儒这事,过了小半个月慕迟才从徐山口中听到一点风声。
当天夜里就同邬宁认了错。
“我,我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对不起啊……”
“不怨你,是那些谏官没事找茬。”
慕迟穿着月白寝衣,跪坐在床榻上,一双细白的手撑着膝盖,微微低着脑袋,因天冷了,但还不算冷,殿内火龙烧的不旺,他穿的又单薄,一张脸几乎是雪白的,衬得嘴唇格外殷红,那挺直的鼻梁,漆黑的眼珠,也被衬出几分艳色。
邬宁心里痒得厉害,便叫他凑近些。
慕迟很乖顺的挪蹭了过去,仍是跪坐着。
邬宁抓起他的手,举到跟前翻来覆去看了看:“欸,你手背上怎么有个小红点呀。”邬宁一使劲按压,小红点就没了,一松手,小红点就又回来了,甚至比刚刚更红。
“好像是之前让蚊子咬的。”慕迟说完,小声问:“你真不怪我?”
“原也不算什么事,徐山多嘴多舌的,非要告诉你。”
“小山是为我好,他让我以后做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他还说,这事也怪他,他早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慕迟在宫里很受欢迎,不论宫婢还是内侍,都对他笑脸相迎,甚至以冷傲孤僻闻名的杨晟也将他当弟弟一般看待,突然得知自己被一众谏官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弹劾,对慕迟而言,可真是和天塌下来没两样。
邬宁笑笑:“笨蛋,你没听过那句话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算你不给小黑办丧事,他们也会找由头弹劾你。”
慕迟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懵懵懂懂地问:“为什么啊?”
“嗯……”邬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慕迟解释,干脆拉着他躺下来,搂着他的腰说:“还有两个月就过年了,霖京城除夕夜可热闹呢,你想不想出宫去玩呀?”
慕迟已经学会了三思而后行,他是真“三思”:“这样不好吧?不合规矩吧?除夕夜不是有宫宴?”
“宫宴最无趣了,大过年的,何苦纹丝不动在那枯坐两个时辰,你只管提前两日抱病,等到除夕夜,我找人送你出宫。”
“我自己吗?”
“你可以带着小山。”
慕迟摇摇头:“我想同你一起守岁。”
邬宁略有些为难:“可……那几日我都要宿在凤雏宫,恐怕不能来看你。”
慕迟垂眸,没说话,轻轻咬了一下邬宁的嘴巴。
“怎么,你不高兴?”
“没不高兴。”
慕迟抱紧她,深吸了口气,温声说道:“我们以后日子还很长嘛,不在这一日两日。”
邬宁胸口顿时像被人狠狠砸了一下,疼得几欲落泪。
“是啊。”她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我们以后日子,还很长,不在这一两日。”
作者有话说:
可能大概,下章就要和小迟说再见了(如果我能日六的话)
PS:今天可是足足更了五千!离日六只有一步之遥了!我会努力的!再次感谢前天投潜水的金主大大~
第29章
翌日是十一月初三,有早朝,邬宁正做梦呢,就被慕迟一把抱起来,挪到了殿外的暖塌上。
宫婢们忍着笑,七手八脚的给邬宁盥漱,脸一碰到水,邬宁不醒也得醒了。
“陛下。”荷露亲自为她绾发,在她耳边悄声问:“今日可还用药?”
“嗯。”邬宁应了一声,看向坐在书案前的慕迟。
他正用湿帕子擦拭自己的宝贝羊拐骨,那几块羊拐骨是尚食司一连杀了半个月的羊,生给他凑出来的一副,各个大小相同,各个雪白无暇,要让宫外那些蹲在街边玩抓子的小姑娘看见,恐怕得眼馋死了。
“陛下你看!”慕迟擦完羊拐骨,忍不住向邬宁卖弄,他将五个“子”撒在书案上,从中捡了一个,高高抛起,随即手往书案上飞快一扫,把剩下的四个“子”全都拢在了掌心,而后从从容容地接住了方才抛起的“子”。
五块羊拐骨重回手中,慕迟屏住呼吸,轻轻向上一颠,与此同时,手心立即翻成手背,那五块羊拐骨竟齐整的落在了他手背上,一块也没掉下去。
“……”
“怎么样!厉不厉害!”
不得不承认,宫里日子的确是挺枯燥的,小黑一死,慕迟更无从取乐,有时候就自己一个人坐在窗边发呆,看着颇为孤单可怜。
作为云归楼唯一的宫婢,丹琴要比丹书他们贴心些,总想着给慕迟找点趣事解解闷。
问题就在于,丹琴是个姑娘家,且自小入宫,见识有限,只会些小姑娘的玩意儿,慕迟呢,又不是什么深沉的人,丹琴教慕迟抓子,一下就给他迷住了,是早也练,晚也练,终于练得出神入化,打败天下无敌手。
邬宁觉得,慕迟若把这份不服输的斗志放在任何正经事上,用不上几年便能名扬九州。
“厉害。”邬宁发自内心地说。
一来是无人能敌了,二来也没有瓶颈可以自我突破,三来邬宁已然心悦诚服,慕迟对那副羊拐骨稍稍失了兴趣,不过,仍是他的宝贝,他将羊拐骨整整齐齐的摆进一方花梨木镶金丝的妆匣盒里,然后“咔哒”一声上了把将军锁。
哎。
这若是有个贼溜进云归楼,看到那把大锁,准以为妆匣盒里都是价值连城的金玉,冒死偷走,带回家一看,八成都能气昏过去。
谁能想到里面会是铜丝罩、羊拐骨、银哨子,夜鸣虫木雕,最值钱的莫过于那十几颗琉璃珠。
……
十一月末的一场大雪过后,邬宁决定给慕迟升位分。
起因便是这场大雪。
遂州那地界是从来见不着雪的,冬日里干巴巴的冷,宫里的白雪红梅于慕迟和徐山而言无异于人间仙境,俩人在云归楼堆了一晌午雪人,把手和脸都冻得通红,还没玩够,又跑去御花园。
而这一下雪,燕榆也想念起尚食司的羊肉锅子了,让人递了个口信,便赶在晌午前入宫来找邬宁和燕柏吃羊肉锅子。
偏巧,凉州闹匪患,闹得太大了,遮掩不住了,凉州一义士独自赶赴京城,到监察院状告凉州知府,称知府在其位而不谋其事,只顾头顶乌纱帽,视数万百姓为刍狗,任由上千匪寇在凉州境内烧杀抢掠。
监察院得知后,立即派人去请示燕宰辅。
甭管知府如何,若凉州真有匪患,定要先平此乱,让百姓能过个安生的年节,而平乱免不得要出兵,饶是燕贤有监国之权,也不敢妄动朝廷的一兵一卒,遂快马加鞭的入宫禀明邬宁。
这就让燕榆扑了个空。
燕榆不甘白跑一趟,苦等着又太无聊,思来想去,抬脚奔向了琼华宫。
燕榆和沈应乃幼时玩伴,在沈应入宫前,他俩是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交情,入夏那会宫中大选,燕榆特意到太师府问沈应,你爹有没有买通宫人?用不用我到陛下跟前帮你打个招呼?
在燕榆看来,他们这一班的权贵子弟都是不愿意做侍君的,失了自由不说,当今君后可是燕榆的嫡亲兄长啊,那要依着寻常辈分,他们和邬宁相当于嫂子和小叔子的关系!
可沈应却说,他愿意入宫,想入宫。
这可把燕榆给气坏了,跳着脚,指着沈应的鼻子,劈头盖脸把他臭骂了一顿,沈应仍是冥顽不灵,一副心意已决的模样。
燕榆更火大,当即与沈应割袍断义,拂袖而去。
不过,到底是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交情,一晃好几个月,沈应在宫里不得宠,燕榆也渐渐消了气,冒出点重归于好的念头。
燕柏和邬宁都不得空,正给了他去找沈应的台阶。
沈应当然舍不得与多年的好兄弟分道扬镳,见燕榆来找他,不由喜出望外,任凭燕榆再怎么冷嘲热讽、阴阳怪气,不给好脸色,沈应都全盘接受,做足了低声下气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