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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 (雁于飞87)


  汪舜华道:“是沿用太祖的分封,还是用太宗的荣养?”
  明朝的藩王政策在永乐时代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所谓养猪政策是那之后的事情。
  皇帝道:“南方地区路途遥远,多生事端,如果在那里安家,只怕难保万全;可是宗室在北京安享富贵,猝然让他们去守边,恐怕心里不愿意。儿臣是想,朝廷不强行他们去,但是给他们厚遇。愿意去守边的,嫡子庶子都可以封爵;没有资格,但是愿意去守边的,照庶子的例,给爵位;此后代代承袭,与国同休。”
  简单来说:留京的宗室和出镇的宗室待遇有差别:留京的宗室,此后除了有大功可以世袭永替,或者是皇后嫡子可以世袭罔替之外,其他的亲王及以下一律降等袭爵;到奉国中尉为止,不再承袭。
  但是如果前往承政省,就可以列土分疆。只要不犯罪,封国不收回,不管嫡出、庶出,只要你有儿子,都可以承袭你的王位;其他的儿子也可以降等封爵,直到奉国中尉,不再降等;甚至女儿也可以享受和兄弟一样的待遇。封地嗣君占一半,其他的子女均分;当然除封,封地就并入小宗,奉国中尉给辅国中尉,以此上溯,直到郡王给亲王;亲王没有儿子,弟弟还可以袭爵。
  分封建国以后,朝廷不再发给俸禄,地方的一切事宜教你们处置:你们可以统兵,王国有多少军队、王府有多少侍卫根据情况自行招募;可以治民,三司衙门和各级政府的官吏你们自己选用,当然要遵守朝廷制度——要考试伦才,朝廷也在太学和会试给名额,和南方宣省统筹使用。
  当然这是大致的安排,进一步细则要和朝臣研究——王府的规制、属官的编制待遇、宗室的管理以及军队的人数等等,朝廷要给政策,藩王负责执行;至于能不能执行到位,朝廷就管不了了。
  让你们自己去扯皮,将来朝廷才好浑水摸鱼。
  但这也是有问题的,权力下放,意味着他们可以正大光明的招兵买马,招贤纳士。
  汪舜华道:“限山隔海的,就不怕他独立称王?”
  皇帝显然想过:“怕,但没办法,朝廷鞭长莫及。我想着光有嫡长子在朝为人质,还远远不够;所以想着照宣省的例子,亲王只要年满五十而且守满二十年,就可以回朝。若是太子已经成人,可让他们回北京居住,若是太子年幼,也可以让他们在湖光山色处寻一处好地方养老,年俸由朝廷支给——还可以带个儿子回来。”
  这算是给他们一点念想了。年轻时开边,虽不能君临天下但坐镇一方也可以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甚至关上门来过过干瘾,只要不树旗造反或者被揭发,朝廷也不管;等到年老体弱,自己叶落归根,儿子们各有一块封地,也算家国两全。
  绕了一圈,基本上回到从前的政策,皇帝到底有点不安。
  汪舜华想了想:“让荣王去吧,齐王去苏门答腊,你们重新想个名字。那里扼守马六甲海峡,他熟悉那里的情况,和景泰、建极、怀德等省可以相互策应。”
  皇帝一呆:“母后?您同意了?”
  汪舜华点头。
  皇帝问:“您不生气?”
  汪舜华道:“你有主意,我有什么可生气的。”
  皇帝道:“母后,多谢母后。”
  他发出一个释然的笑:“刚才来的时候,我就怕改的太多,母后不答应。”
  汪舜华起身,看着烟波浩渺,很久才发声:“这有什么?我当年不也改了祖宗制度吗?”
  皇帝一时噎住:“母后?”
  汪舜华道:“记得当年读苏东坡的《前赤壁赋》,里头有句话:‘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东坡先生超凡脱俗,大彻大悟;可知西方哲人也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事实上,这世道是不停变化的,天地间,不变的,也许就是一个变字。情势变了,自然采取的应对之策也应该变化,否则墨守成规甚至刻舟求剑,早晚会被时代的浪潮吞噬。”
  “儒家经典《大学》讲:‘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又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孔孟都讲求因时因地制宜,可笑一些书生们张口经典闭口古训,一心只想回到三代之治,不过是食古不化的庸夫罢了,不配称圣人门徒。”
  “你已经亲政四年了,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你,不管你要做什么,我只希望你记得当年的誓言,要致力于强国富民,传承好这片祖宗基业,就够了。——当然有些事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能办到的,还得让辅政大臣明白,让皇太子明白,才能让这项制度执行下去。”
  皇帝几乎泪下。
  想了想,汪舜华又加了一句:“既然是分封建国,给了他们权利,也该让他们履行义务。西周之时,诸侯要听命于天子,要朝觐述职,要交纳贡赋,要随从作战;如今限山隔海的,就不让他们出兵了;但是要朝觐纳贡。至少亲王册封的时候要来一趟,以后每十年朝觐一次;贡赋不用太多,亲王每年二百两银子,以下的逐级递减,若是办得不妥,天子就要问罪。”
  即便不能亲正其罪,左右的诸侯也可以奉旨问罪,然后名正言顺的兼并你的土地,这样你们互相撕扯,就不会同心协力对付朝廷。
  皇帝称是。
  汪舜华沉吟着:“亲王世子年满十岁,送到北京进学,直到通过考封成婚,便可前往封国听政。”
  虽然是承政省,宗室治国,层层分封,但是管理要参照内地,官员要选任,不能世袭。一般的郡王将军中尉倒也罢了,人都待在北京不仅要供饭还要给俸禄;镇守一方的亲王还是要培养一下,免得真的与中央离心离德。其他的宗室,生来请名,十岁册封,这时候就不用地名了,参照将军中尉,直接封郡王;老爹去世后分封土地,如果亲王分家,朝廷要派人主持;下面的郡王将军之类的,亲王主持。
  汪舜华看着儿子:“我敢说,不用一百年,就有人哭着喊着要求除藩。”
  皇帝一想,笑道:“母后英明。”
  反对的声音当然有,而且很不小,都担心宗室分封割据,但承政省毕竟离中原太远,难以辖制;何况这么多宗室留在北京,财政供养是个大问题,皇帝自己又特别能生,因此吵了三天,到底是定了下来。
  弘治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李驹押解吕宋君臣到北京。
  按照惯例,朝廷要给他们封个不大不小的官,荣养起来,有用的文官武将要么编书,要么编入卫所。
  但皇帝看了李驹等人的奏表,尤其是许聚的血书,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其实历代王朝对于海外华人,大多是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没办法,世界太大,朝廷实力有限,要真是想管,怕管不过来;而那些肯背井离乡远赴海外的,大抵不是普通人,而是商贾甚至海盗。因此明神宗面对大仑山惨案,布谕西班牙人“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乾隆对红溪惨案的表态则是:“内地违旨不听召回,甘心久住之辈,在天朝本应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
  此前朝廷不说,但受孔夫子“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的华夷理论,对华人华侨其实也抱着“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的看法,但是自从大成城破、景泰省归属明朝的那一天,朝野上下就不能不重新审视这些冒险家。
  如今朝廷对于南方各省,还是显得力不从心;更遥远的地方,则更加鞭长莫及;但是这些商人,却可以是朝廷开疆拓土的前驱。
  而对于皇帝来说,吕宋是一个值得并入版图的地方。
  他对汪舜华说:“吕宋国与其他王国不同,我既然以其杀戮我的子民将其灭国,若不将吕宋国君正法,恐怕难以服众。何况,华人在深耕多年的地方都可能被肆无忌惮的屠杀,那么更远的地方,又会发生什么?”
  汪舜华点头:“你说得很是。‘敢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从前可以只是个振奋人心的口号,但是事到如今,朝廷必须给朝野上下、给海外诸夷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海外华人华侨的生死存亡,朝廷不会置之不理。”
  记得当年上论坛,知道明朝中后期,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旅居海外致富,遭到了当地官民乃至殖民者的觊觎,惨遭屠杀,明政府没有采取有效举措,以致对方有恃无恐,一再将屠刀对准华人。
  这话当然不能说,但道理很简单:“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去往海外讨生活,他们不完全是留居南方各省,可能是吕宋甚至更遥远的尚未并入版图的地方。如果朝廷任由他们被杀戮,番邦小国势必认为朝廷怯懦,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诛杀华人;华人也会因此与朝廷离心离德,不再以中国人自居,而是甘心沦为蛮夷;国人也就不敢出海谋生,国内人地矛盾不能解决,南方各省也就不能真正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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