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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金陵市井人家 (十弋)


  这伙计倒也实诚,觉得既然船老大交了这任务给自己,便是一份责任,在这里摆了摊子好几天都没有驻足,好不容易见到有小娘子感兴趣,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招呼开去。
  “这是什么东西哩?”着摊上的东西,在沈意眼里就是奇奇怪怪的泥土疙瘩,引来她驻足的原因也在于此,实在是这个摊子上摆着的东西格格不入。
  听见沈意的询问,伙计赶忙拿起一块粗麻布,拿起一个奇形怪状的土疙瘩使劲搓了起来。
  泥土簌簌落下,被厚厚泥土覆盖的东西逐渐露出原貌。
  随着伙计手上的动作,沈意的呼吸越来越缓,好似怕惊动了什么,到最后,沈意几乎是秉着呼吸等到伙计将这东西清理干净。
  伙计将土擦干净,又将手上的灰土在衣服上蹭干净,这才双手捧着,将东西递给沈意,挠着头老实交代:“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哩,在船舱里找到的,估摸着是番邦那边雇的人买的东西。”
  举起手将手上的东西放到眼前仔细观察,阳光透过指缝将没擦掉的泥土斑点都映衬出来,沈意洁白纤细的手稳稳抓住这东西,丝毫不嫌弃肮脏,泥土逐渐染黑了沈意的掌心,谢愈看得皱眉不已,从怀中掏出帕子递给沈意:“意姐儿,你将放我手上,仔细弄脏了手。”
  但这时的沈意,却已经没有心思听谢愈在说什么了。
  这个时代的人不认识,但是有着上辈子记忆的沈意认识啊,这个东西,不就是传说中的冬日伴侣,红薯么。
  在金陵的时候,家常主食是大米,没见到其他,沈意也没觉得奇怪,但到了北地,主食也只有黍麦等物,后世里广受欢迎的玉米红薯不见踪影,沈意还诧异了番,这日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都还在遥远的番邦,没有传过来。
  “除了这个,还有其他的种类么?”沈意的兴奋肉眼可见。
  谢愈默默地将帕子放了回去,也拿了一个研究起来,但任他怎么看,都想不出沈意如此兴奋的原因。
  “有。”伙计憨厚地应声,又在这堆泥土里扒拉一番,翻出一个更小土疙瘩,拿着粗麻布又擦起来。
  很快,这个土疙瘩也擦干净了。
  沈意瞪大眼睛,这东西她就更熟悉了,这却是一日三餐的好伴侣土豆呀,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摊子里居然还藏着这等好东西。
  摊子上的东西不多,若将土全部擦去,剩下的就更少,沈意看了一眼,忍者激动,冷静地问道:“这东西卖什么价格。”
  伙计招呼沈意,也是这摊子实在无人问津,不然这样漂漂亮亮的小娘子,他是万万不敢想着这又是泥又是土的东西卖出去的,谁想到这小娘子竟然还似模似样的问起了价格,遂心中惴惴地按着船老大的吩咐报了价格。
  皱着眉思索了番,这伙计报出的价格,已经足够买下谢愈手里提着的这些南货,但和其他摊贩上的舶来品相比,倒也是便宜的。
  “这些我都要了。”沉吟片刻,沈意还是花着大价钱将摊上的东西全部纳入囊中,并请这伙计送去将兵胡同。
  这伙计也没想打真的就卖了出去,立时磕巴也不打地用摆摊的布将东西全部包起,二话不说的往沈意说的位置去了。
  等待沈意和谢愈到家,伙计已经在家门口等着,待将手上的东西放到了谢家院子里,沈意又将余款付清后,这才傻笑着离开。
  “意姐儿,这是什么?”谢愈拎起那个被伙计擦干净泥巴的东西打量着。
  “这可是好东西,具体是什么日后你就知道哩。”沈意却只神秘地说上这么一句,换来谢愈包容的笑容。
  “行啦,寿星快去歇着哩,等着我一展身手。”沈意将谢愈推进室内,自己换上家常的衣服挽起袖子便去了厨房。
  刚进去没多久,却只见谢愈也换了一身家常的衣服跟了进来。
  “你怎么来哩?”以为谢愈是有什么事情交代,沈意停下手里的活计。
  “这火就让我来烧罢。”谢愈径直走去灶膛前,火折子点燃引子,将火生起。
  诧异了一瞬,见着被火光映照着更显清俊的侧脸,沈意忍不住笑出声来,挥舞着菜刀的手愈见轻快。
  肉馅和荸荠和着揉成丸子,在清汤中煮至定型;莲藕和排骨在砂锅中炖煮,吸满肉汁的味道;鸭子在烤炉里烘烤,表皮透出漂亮的金黄色;羊肉在炒锅里爆炒,在火舌下散发出阵阵香味;江鱼在蒸屉上熏着蒸汽逐渐变色;最后再在翻炒的空心菜里撒上蒜蓉,红苋菜的汤汁染红米饭,两个人的生辰宴也就准备好了。
  再温上一壶好酒,沈意执壶将两人的酒杯倒满。
  柔夷般的手拿着白瓷的酒壶,一时间不知道哪个更白,谢愈被这番景象迷了眼神。
  酒至杯满,沈意端起桌上的酒杯,曼声唱道: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
  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随即双手持杯,慢慢将杯中酒饮尽。
  沈意刚开始吟唱,谢愈便坐直了身子,待到听完整首词,谢愈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震撼,颤抖着手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作者有话说:
  更新啦,谢谢支持,女主终于表白啦。


第94章
  谢愈的弱冠之日, 沈意大胆又热烈地表达的对他的爱意,这些日子里,谢愈真是走路带风, 春风得意的劲头远远便能看出来, 惹得翰林院的同僚们私下猜测不已,这状元郎又遇见了什么喜事, 甚至赵澈还私下里找谢愈直接询问过, 只得到意味深长的微笑。
  都说喜事成双, 谢愈情路顺畅,仕途也迎来了大的机遇。
  昌永帝笃信道教,三清节前,命翰林院的众翰林齐写青词献给真人, 谢愈所做青词夺得头筹,让昌永帝爱不释手, 从此之后, 凡昌永帝寻翰林,必点谢愈之名, 年轻的状元郎既文采斐然又长得赏心悦目, 深得圣心。
  但谢愈依然勤恳地当差,丝毫没有为得到皇爷的青眼而志得意满, 这份心性, 属实让那些着朱服紫的大人们高看一眼。
  就这样, 逝者如斯,谢愈这一年的进士们,终于到了出翰林院的日子。
  都说非翰林不入内阁, 但翰林也不能一直在翰林院里待着, 在翰林院里学习几年后, 便也要外放做官,不过和那些直接去地方的同榜比起来,他们能去的地方更好,所能担任的职务更高一些。
  能进翰林院的翰林们,都是同榜进士里的佼佼者,都有着一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既绝学的心,都想着为百姓做些实事,早就迫不及待地等着外放的日子。
  谢愈也不例外。
  关于外放的事情,谢愈早已和沈意交代过了,沈意也早就有意识的将家里东西收拾起来,原本想着好好研究的红薯土豆,便也先好好储存起来,待定下来后再行研究。
  这一日,谢愈回来的很早,还是一如既往的斯文沉静,但沈意一看见他眼睛里那细碎地笑意,便知道是有什么喜事。
  “愈哥儿,发生什么好事哩?”沈意笑意盈盈。
  进了家门,谢愈脸上的笑容再也收敛不住,三两步跑到沈意面前,抱起她便转了好几圈:“哈哈哈哈,意姐儿,外放的地方定了。”
  “真的吗?是哪里?”沈意一叠声追问,眼中亮晶晶的。
  “通县,去通县当县令。”谢愈笑了半天,将沈意的好奇掉至最高后,才笑着宣布了答案。
  通县!
  沈意不是那等无知的女子,谢愈有什么事情都会和她商量,因此对于朝堂格局很是了解,在这之前,她和谢愈私下里讨论过很多次,会外放去什么地方,出于避嫌的原因,谢愈不可能去金陵,但若是能去江浙或者湖广这等鱼米之乡,就是大造化了。
  没想到居然是通县,更没想到居然是通县的县令。通县作为天子脚下,真真是个抢破头的好地方,在两人最好的猜想里,甚至去通县当个通判都没列入进来。
  谁成想,谢愈实在足够讨喜,昌永帝心中记挂,在看到内阁呈上来的外放折子,正好通县的县令回家丁忧,便大手一挥便将谢愈放到了通县。
  谢愈本人人才确实出众,履历也拿的出手,既然皇爷喜欢,内阁变也没在这事上和他顶着干,直接便同意了。
  尽管有那等嫉妒的,背后嘀咕上几句这是以幸进,但谢愈全然当成耳旁风,没有为了这等讥讽而动摇心智。
  离到任还有些时间,通县里京城又近,沈意和谢愈便有了充足的时间和亲朋好友们辞别。
  谢愈这几天回来的时候都较寻常晚上一些,身上还沾着酒水的味道,在京城几年,也交下一二好友,更别说同榜的其他翰林,更是天各一方,虽说都是有着雄心壮志去发挥一番抱负,但离别的惆怅依然萦绕于心。
  不仅谢愈,沈意也需要好好的告别,她在这将兵胡同里住着的这几年,和婶子嫂子们关系也处的不错,当然她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欣姐儿这些小姑娘。
  特意挑了一个时间,找到欣姐儿,将自己即将离开的事情说与她听。
  果不其然,欣姐儿一听到这件事,便眼泪巴巴地看着她,若没有沈意,她早不知道沦落到何处,更别说还教了份手艺,在她心中,沈意和她母亲也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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