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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千娇百媚 (苏木绰)


  许清风坐船去了对岸,他听那婶子的话进了一条小巷子,往里走了一段后,果然看见很多住宅都是半开着门,有丝丝缕缕的香味从里面飘出来。
  许清风随意进了一家店。
  一进去,一个阿婆就压低声音问道:“小伙子,你要吃点啥?”
  许清风被她影响,声音也放得极低,“都有些什么吃食?”
  “有米线和馄饨,还有糯米饭。”
  许清风点了一碗米线。
  他早已经对这里的食物不抱任何期待了,可当米线端上桌的时候,他惊讶得挑起了眉。雪白滑溜的米线,鲜脆可口的腌黄瓜,上面还浇了一勺火红的辣椒油。
  看着这卖相,许清风食指大动,吃了一口后,他的味蕾彻底被打开了,他都不知道回去以后要怎么才能适应红薯粥。
  而且这么一大碗米线才花了一角钱,许清风恨不得住在这里。
  吃饱喝足后,许清风坐船回到了河对岸。他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下午四点了,便打算去照相馆把照片给取了。
  他正准备推门进去,结果门从里面打开了,一男一女手挽手着手走了出来。
  许清风一开始低着头没怎么注意,可当他余光扫到那个男子时,愣住了。
  可能时他的目光太直接了,那名男子也看了过来,许清风连忙装作不经意地低下了头,侧着身子和他们擦肩而过。
  他没有立马进去,而是伫立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刚刚他虽然才瞥了一眼,但他十分确定那人就是李正!
  他心里懊恼不已,后悔今天没有把相机带来,不然他就可以把刚才那一幕给拍下来,免得他以后不认账。
  这个李正长得丑就算了,没想到竟然还是个渣男。许清风眼神愤怒,恨不得把他的背影盯出一个洞来。
  李正察觉到身后打量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可他只看到一扇半开着的门。
  金莉也跟着他回头,“李正哥,你在看什么啊?”
  “没什么,走吧。”他压下心里的那丝不安,笑着对她说道。
  许清风拿到照片后,赶去了客车站,李志文已经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
  “照片洗好了吗?”
  许清风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他心里还在纠结回去后要不要把刚刚那件事告诉她。不说的话,他不忍心看她被蒙在鼓里,说的话,他又拿不出什么证据。
  李志文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道:“你怎么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我刚刚看到了一个熟人。”
  “谁啊?”
  “李正。”
  “他好像是在县城里当工人,你看见他也很正常啊。”两人进了客车站,上了车。
  许清风环视了一眼车上的人,压低声音说道:“我看见他和一个女的手挽着手,特别的亲密。”
  他补充了一句,“反正看着不是什么正常的男女关系。”
  李志文惊得瞪大了眼睛,他小声问道:“会不会是你认错人了?”
  这种事情他比他还要难以接受。
  许清风立马否定了,“不可能!我刚刚离他很近,而且我上次还和他比较了一番,除非我眼瞎,不然我是绝对不可能认错的。”
  李志文受到了强烈的冲击,靠在座椅上喃喃道:“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人。”
  许清风拐了一下他的胳膊,问道:“你怎么比我反应还大啊?”随即他半开玩笑似地说道:“你不会也喜欢林同志吧?”
  “你胡说些什么?”李志文瞪了他一眼,神色不悦地说道:“我只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李同志看着是挺正直的一个人啊!”
  许清风懂了,说白了,就是他的道德底线比较高,所以听说了这种事后才会觉得接受不了。
  他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人不可貌相嘛!你看我,虽然长了一张花心的脸,但我实际上特别痴情,喜欢上一个人后永远都不会变。”
  李志文听了他这话一扫刚才的阴霾,罕见地开玩笑说道:“你这话跟我说有什么用?”
  许清风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嘴硬道:“我先在你这里练习练习。”
  李志文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又压低声音和他说道:“李同志他虽然行为不检点,但这并不是你可以插-足他们之间的理由,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她,让她决定他们的这段婚约还算不算数。”
  他语气低落了起来,“我不知道该不该和她说,我没有证据,我怕她不相信我。”
  “这个你就管不着了,你只要保证自己无愧于心就好了。”怕他到时候失落,李志文提前给他打预防针,“还有啊,林同志她就算相信了你,但她可能会选择原谅他,你到时候也别太难过了。”
  许清风自信一笑,“哈,这你就放心吧,就算没有这件事,她也不想嫁给他!”
  李志文挑眉,“你就这么肯定?”
  “那当然了。”


第27章 你不要害怕,以后我一定……
  许清风还在心里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时候, 第二天他却才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她以后不和他们一起养猪了!
  这对他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两人不在一个地方上工后,碰面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了,一连好几天, 许清风都没有再看见她人。
  很快就到了八月份, 地里的玉米已经全部成熟了。月牙湾的村民们也变得忙碌了起来,天天都在地里抢收玉米。
  玉米和水稻是月牙湾最重要的两项粮食来源, 村民们都很重视,几乎所有村民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地里摘玉米。
  像林皎月她们放羊的因为需要一天到晚都守着羊,倒不需要参与抢收。而许清风他们喂猪的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早上割好猪草后, 下午要帮着背玉米、晒玉米。
  连村里的小孩都被抓去看守晒谷场了。
  才三天,许清风就觉得自己黑了三个度,而且他现在看到背篓就反射性地肩膀疼。
  他咬牙坚持了五天,五天过后, 他觉得自己再继续下去, 可能肩膀就要废掉了,他果断地向村长请了假。
  林永德也没想到他能坚持这么多天, 好多知青才第三天就跟他请假了,算起来, 他还是很不错的了。
  他对他的印象又改观了那么一点点,这次他很爽快地给他准了假。
  许清风能坚持这么久也是因为他无意间听到周婶和别人闲聊时,说她所有知青当中最喜欢李志文, 因为他最能吃苦耐劳。
  为了不让自己未来的丈母娘觉得自己没用, 许清风才会这么拼命地坚持了五天。
  有了这一天的假,许清风也没在宿舍休息,他迫不及待地跑上山去找她了,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他早就打听到了他们放羊的地方, 可能是快要见到她的缘故,许清风觉得自己腿不酸了,肩膀也不疼了,他一口气爬上了山顶。
  到了山顶,他倒是看到了很多只羊,但是却没看见半个人影。
  他只好用手做喇叭状大声喊道:“有人吗——”
  他才喊完,就听见旁边传来“咚”地一声,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严芳从一棵大树上跳了下来,皱眉问道:“你在这鬼叫什么?”
  许清风原本不想理她,可这里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他努力挤出了一个微笑,“严知青,请问林同志在哪?”
  严芳瞥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找她有很重要的事。”
  严芳不屑地轻嗤道:“我信你个鬼。”
  ——
  林皎月刚刚在山底的时候看到了一种叫做神仙草的植物,把它捣碎过滤出它的汁液后,加入草木灰可以凝结成豆腐一样的块状,特别嫩滑,吃进嘴里还有一种植物的清香,夏天吃它十分解渴。
  她把羊赶上山后,便拿着镰刀和背篓下了山,准备摘一点神仙草带回去。
  神仙草大多长在潮湿或是靠近水源的地方,林皎月很快就在山底的小溪边摘满了一背篓。
  林皎月把背篓放在了小溪旁边,她看周围没有人,一时玩心大起,脱了布鞋坐在小溪边的石头上玩水。
  玩得正起劲的时候,她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连忙穿好了鞋袜。
  还不等她起身,一道影子出现在了她的旁边。
  “侄儿媳妇,你在这干嘛呢?”李四根看着她曼妙的背影,心痒痒的。
  听到他的声音,林皎月身子顿时绷得僵直,上辈子那些不好的回忆一下子在她的脑海里翻涌。
  上辈子,她妈的头七都还没有过,他半夜突然光着膀子翻进了她家院子,还一直在外面敲她家的门,嘴里还骂着很多难听的话。
  还好村里的邻居听到了动静及时赶来把他拖走了,那天晚上她一直没敢闭眼。
  第二天,李正就找上了门,骂她不要脸勾、引他的叔叔,还想在她妈的灵像面前对她动手动脚。
  她拼命反抗,扇了他好几巴掌,他都没有放开她。最后她慌乱中抓起了桌子上的碗砸在他的头上,把他脑袋砸出了血,他才捂着头骂骂咧咧地离开。
  而从那天起,村里突然就传出她不要脸勾、引叔叔的流言。她出门总是有人当面对着她指指点点,骂她破鞋。她都不知道平日看着和蔼可亲的叔叔婶婶们为什么突然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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