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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病弱女配 (化雪掌)


  六月底的天,蝉鸣聒噪,一阵阵的,林向北提着西瓜到家了。
  毛蛋和毛妮瞧见爹爹带了西瓜回来,都是一阵雀跃。
  “哇!大西瓜!爹,现在吃吗?”
  大夏天吃西瓜是最爽的,林向北坐下来用毛巾擦擦汗,指挥毛蛋:“去打一盆凉水把西瓜湃湃再吃。”
  毛蛋利落地从灶房里的水缸里窑出来一盆水,那水是早上提回来的,但因为灶房阴凉,井水到现在都凉冰冰的。
  圆滚滚的西瓜扔到水里,看着就让人高兴!
  毛蛋和毛妮争先恐后地把菜刀洗好准备好,林向北看了一圈院子:“你们娘呢?”
  毛妮托着腮盯着西瓜,脆生生地回答:“娘去外头晒被子了!”
  林向北立即站起来往外走去,他走出院子,立即就瞧见丁杏杏正在右前方的两棵大树之间栓的绳子上晒被子。
  那被子很沉,一挂到绳子上就压得几乎要垂到地上了。
  丁杏杏就踮起脚想要把绳子拴得更高一些,可她本身就那么高,一米六五的个头,哪里还能栓的更高啊?
  可被子在绳上搭着,她一松手那被子又要沾地了,正当她一筹莫展时,整个人忽然被抱了起来。
  林向北在她耳旁说:“我抱着你来栓,现在够得着了吗?”
  他是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忽然这样把丁杏杏抱起来,丁杏杏自然够得着了。
  可她耳根处一红,手里的动作都不利索了。
  自从她穿到这里之后一直把林向北当战友一样相处,从来没有跟他这么亲密接触过,自然是日常不适应。
  丁杏杏忍着那种尴尬,飞快地把绳子往更高的地方系好,而后立即飞速跳下来:“好了好了,系好了。”
  她头也不回地往家里走去,一头乌发刚洗过,还带着点点清香,就那么湿湿地垂在肩头,看得林向北一阵心颤。
  自从他戒酒之后就发现了爹娘和大哥大嫂的虚伪,同时也发现了丁杏杏的美好。
  她跟从前的她完全不一样,现在的她不再是病怏怏的了,也不再优柔寡断,总是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会想到很多巧妙的点子。
  她会做很多很多好吃的,会对孩子特别好,对他也很好。
  这个她,跟以前很像,似乎也不一样。
  每次发现丁杏杏在逃避自己,林向北都在想,也许是自己不够好,所以她才逃避的吧?
  等林向北回到院子里的时候,丁杏杏已经把西瓜切好了,她像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递给他一块红彤彤的西瓜。
  “这西瓜买的不错,甜的很,快吃一块吧。”
  林向北接过来西瓜吃了一口,越是吃,越是觉得口渴。
  他看着丁杏杏小口小口地吃着西瓜,那嫣红的唇真是比西瓜还要诱人!
  听说女人不愿意跟男人亲近,一般就是不满意男人的所作所为,可他已经戒酒了。
  她到底是哪里还不满意?
  是不满意他现在的事业吗?的确,他白白地读了个高中,就算是没有考上大学,也该靠着自己的本事找到个好工作的。
  何况大哥顶替他高考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头绪,也许他该出去闯一闯了!
  林向北斟酌了一番开口了:“杏杏,我想着要不我出去一趟吧,我去首都看看能不能查出来什么。”
  丁杏杏原本在好好地吃西瓜,听到这话忽然就被呛住了。
  她知道,林向北的性子是那种中规中矩不懂歪门邪道的,要是让他自己一个人去首都,十有八九是白跑一趟。
  但这种事情他不去的话也是不好查的。
  丁杏杏思前想后,说道:“去首都需要花钱,咱们现在口袋里钱也不算很多,还是再攒攒,等第一批泥鳅卖了你再去好不好?何况现在天气热,出门在外也不方便。”
  林向北听到她温声细语的,下意识点头:“好,我听你的。”


第39章 选演员了
  丁杏杏算了一笔账, 现在他们总共的钱加在一起也只有不到五十块了。
  之前从丁玉兰那里要来的债她基本都拿去还给了爹娘。
  毕竟孙小莲和丁有学也不容易,丁杏杏不希望自己拖累他们,两人一把年纪了还总想着为女儿挣钱, 实在是劳心劳力。
  更何况丁杏杏还有个弟弟, 现在还没有结婚,十六岁出去当兵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书中说丁杏杏的弟弟始终没有音信, 也不知道是出意外死了还是怎么了,总之丁杏杏惨死之后她爹娘结局也很凄凉。
  如今既然自己没死, 丁杏杏就在心里决定一定保护好爹娘。
  假如那个弟弟真的不回来了, 在外出事了, 那她就要好好地给爹娘养老送终的。
  这五十块钱现在就是他们一家四口要生存的资本, 轻易不能动的。
  但是城里肯定也是要去的,高考顶替的事情关乎人的一辈子, 他们不可能不去查。
  只等卖了泥鳅之后攒些钱,到时候把孩子先托付到孙小莲和丁有学那里,他们两个一起去一趟城里。
  这件事想通之后, 丁杏杏又在想自己跟林向北的关系。
  因为朝夕相处,她自然越来越了解林向北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喝酒的时候真是个不错的男人, 本身长得就偏温和, 五官都好看, 说话也不会咋咋呼呼的, 细心又体贴, 无论家里的事情, 田里的事情, 还是池塘里的事情,他都闷头把能干的都干了。
  而丁杏杏喜欢烧饭,他也从不多说一句, 每次吃了饭立即去洗碗。
  怪不到村里人羡慕,林向北这样的人在林家村男人中算是鹤立鸡群了。
  哪怕他现在挣不到什么大钱,可丁杏杏却越来越欣赏他。
  但两人这样的关系,丁杏杏并没有想过跟他亲近,她顶多是把林向北看做是一个工具人。
  而自己的这一次穿书,就当是一个游戏任务,也许等任务结束了,自己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但再一想,原来那个世界她都死了,还能回去吗?
  丁杏杏想不通这件事了,她不知道自己的将来是什么,但既然存在在这里,她就要努力吃饱穿暖。
  至于其他的,走一步算一步!
  池塘里的泥鳅一天也长不大,必须耐心养着,丁杏杏每天早起跟林向北一起吃了早饭就去喂泥鳅,检查泥鳅,自从泥鳅出了事儿之后她就在池塘边做了一圈围栏,倒是也没有人敢再去找事儿了。
  因为天热,林向北看太阳快出来了便叫她回家去,他独自去玉米地里薅草。
  那薅草看着不累,但长时间蹲在地上实在是容易腰酸背痛。
  还好他们家的地没多少,统共就那么七分地,干起来倒是也快。
  忙完地里的事情,林向北就回家看书,偶尔灵感来了就奋笔疾书写文章,他拿到稿费之后就深刻理解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
  发表一篇文章能获得的稿费是寻常人上班两三个月才能拿到的呢。
  丁杏杏闲着没事就开始管上了毛蛋和毛妮俩孩子的教育问题。
  毛蛋这孩子就是不爱学习文化知识,但他学跆拳道真是非常入迷,丁杏杏也怕林向北看出来什么,便私下悄悄地教毛蛋一些拳脚。
  可谁知道,她教的不多,毛蛋却练习得非常认真。
  男孩子们也自然比女孩子调皮些,毛蛋虽然年纪不大,可练了一阵子竟然成了村里打架最厉害的小家伙!
  平时村里小家伙们都爱在麦秸垛上摔跤,吃得最高最胖的黑虎打架最厉害,谁都不打过他。
  起初毛蛋也根本不可能打得过,可后来他跟他娘练习了一阵子,就发现打架这个事情很多时候都讲究技巧的。
  他能打得过沈卫兵,也能打得过黑虎。
  毛蛋冷静沉着地把沈卫兵和黑虎都教训了之后,所有小孩都把他当成了孩子王。
  原本宝珠时不时地引诱其他小孩欺负毛蛋,可现在看谁都打不过毛蛋,她倒是也有些怵。
  何况最近一段时间她的重心早已转到了其他地方。
  自从自己无意中捡到了一块手表之后,她娘就对她特别好,宝珠尝到了甜头,时不时地总能“捡到”些其他东西。
  比如其他小孩手里的糖,瓜子,比如健忘的隔壁奶奶才摘的甜瓜放在田埂边打算等会儿拿回家,比如刘大叔家没锁的灶房里的一包盐……
  那种平白就能得到东西的感觉让人愈来愈上瘾,宝珠频繁地往家里带东西,丁玉兰欢喜不已。
  王招娣自然也高兴,林德全一开始不赞成。
  “这孩子偷东西,万一被人抓到了怎么办?”
  王招娣四下看了看说:“这叫啥偷啊?谁让他们东西不放好呢?”
  丁玉兰笑笑,指了指林德全脚上的鞋:“爹,您脚上的鞋原本都烂得没法补了,要不是宝珠捡了一双布鞋,娘给您又缝了几针改了一下,您现在就没鞋穿呢。”
  林德全立即把脚往回缩。
  乡下男人确实一年到头有一双鞋就不错了,何况他还是个老头呢?
  有舒服的鞋穿他当然高兴。
  因此,林德全渐渐地也开始装傻,就当没看见。
  可丢了东西的那些人却都非常不高兴,大家伙闲着没事聚在一起就私下议论,到底是谁家的贼偷了自家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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