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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爷,你老要是实在想起来,等阿爸、二叔、小叔回来,让他们三轮流背你出去散步。”狗蛋儿很善解人意的安慰季言之。
  季言之半靠在木板床上,双目浑浊而无神。过了半晌,季言之断断续续的道:“出去玩吧,狗蛋儿,阿爷想睡一会儿。”他要好好的努把力,争取能够把手给抬起来,把药喂进自己的嘴里。
  外边已经乱了,他得赶快好起来,为一大家子的子孙后辈儿寻找一条生路,而不是拖整个家庭的后腿。别看季言之躺在木板床上半个月不动弹,那是因为修复已经断绝生机的躯体太消耗精力了。
  事实上,耳观八方,即使季言之被困在方寸之间,暂时无法动弹,也能够通过风、虫鸣蛙叫等蛛丝马迹,抽丝剥茧来确定目前的情况。
  刚才听狗蛋儿说他们遇到了一伙穿盔甲的贼兵,躲进树林子后,出来后又碰到了惨死于贼兵乱刀之下的难民。
  其实不用耳观八方,季言之稍微动用一下脑子,就能猜到‘官逼民反’的剧情。今年大旱,地里庄稼几乎颗粒无收,狗蛋儿以往跟他唠嗑的时候,曾说过根本就没收到来自官府的救济粮。
  他们整个村子,陆陆续续有人家离开故土,逃荒去了外地,只剩下几家,还都是姓季的。除了故土难离外,更大的原因在于他这个老族长突然生了重病,所以只能够留在村子里,他等死,而季家族人等着安葬他。
  而且,季言之之所以‘磨磨蹭蹭’慢慢的痊愈,除了真的起不来外,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留在村里子满山坡找食虽然辛苦,但总还是有口吃的。而离开故土逃荒,以为逃荒真的那么简单的?不说天灾,哪怕是人祸,也能够轻易的要了阖家上下的命。
  不是季言之嫌弃三个孝顺儿子蠢,主要他们三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孝顺,但人真的挺蠢的。平日里要吗只知道埋头干地里的农活儿,要吗就上山寻摸几只猎物改善一下生活,其他的一概不理,全靠家里的媳妇操持。
  可古代的妇女同胞,不是贬低,而是……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真的没什么见识,眼前只有一亩三分地,明天围着灶台打转,操持家务,男耕女织的过日子。
  也就是说,整个季家,除了原主读过几年私塾,有几分见识,能够拿主意外,其他的就是……那种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乖乖的做事,但是没什么主见的人。
  你真让这样的三个蠢儿子带着各自的妻儿逃荒去,季言之还真怕全家老小还没走几步,就集体下黄泉团聚了。所以必须的,他这个主心骨,还真要尽快速度痊愈,继而屹立不倒,为阖家上下,连同一起留下没走的季家族人几十口人遮风挡雨。
  然鹅,想象有多美,现实就有多残酷。
  季言之努力的抬起手,手快速的抖动,如果喊号子,还次次抖在了节奏上,但再抖得欢,季言之还是没有将手抬起,放在自己的嘴边,反而由于憋气太厉害的缘故,‘噗’的放了一个响屁儿。
  季言之:“……”


第474章 古代逃荒记(02)
  我艹你个奶奶腿, 干你大娘的。
  季言之如同帕金森患者一样,不停的抖啊抖。心情就如那曲折的波浪线一样,上下起伏不断。
  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憋屈。就这个破身体, 任凭你有万般的雄心壮志, 都成空谈。除非排除万难,将身体好生调理好。
  “哎!”
  季言之认命的阖目,让自己以十分缓慢的节奏进去梦乡。梦里什么都有, 他还是去梦里吃好喝好,顺便将病治好吧。
  就在这时, 随风飘荡的门帘从外被轻轻的撩起,大儿媳妇端着一碗清晰可见米粒的粥,走了进来。
  “公公。”大儿媳唤了一声,季言之缓慢的睁开眼睛后, 大儿媳才像松了一口气一般, 开腔道。“公公,家里已经没鸡蛋了,儿媳就做主给公公煮了一碗清粥。儿媳现在给你喂,还是等大山回来,让大山喂你吃。”
  “狗蛋儿呢?”
  季言之断断续续、咬字含糊的问。
  大儿媳很用了时间, 才根据往日的理解,明白了季言之的意思, 忙开口道。“狗蛋儿去找二弟妹,三弟妹去了。”
  季言之:“…我等…大山回来。”
  “好的, 公公。”
  明白季言之到底是啥意思的大儿媳, 小心翼翼的将那碗米粒清晰可见的清粥,放在了地上,慢慢的退出正房。
  外边儿寒风呼啸, 大儿媳妇忍不住打了哆嗦,脖子缩着,像只探头探脑企鹅一样站在院门口,努力朝着外边眺望。过了好一会儿,三个憨憨儿子拖着一头,唔,大概有四五十斤重的麋鹿,兴高采烈的回来了。
  难得的好运气,顿时让村子还剩下的人家炸开了锅儿。
  季家族人,不管老少爷们妇女儿童,只要在家的,全都跑出来,兴奋异常的看着四五十斤重的麋鹿,开始谈论怎么吃。
  “鹿血给俺爹留着,他需要好好补补。”
  季大山不顾满手污迹,憨笑着抹了一把脸。一旁站着的两个弟弟,深以为然的点头,附和道。“对,俺大哥说得没错,俺爹身体太虚了,就需要滋补的鹿血、鹿茸补补。”
  同族的一位看起来和季大水年龄差不多,却要单薄得多的年轻人嘀咕起来。
  “大山、大河、大水三位哥,你们猎捕的是小鹿,哪有什么鹿茸哦。”
  季大河瞪向了嘀咕的那人:“说什么呢,难道俺爹不需要补补?”
  孤独的那人顿时打了一个激灵。
  “需要补,族长爷怎么不需要补,需要大补特补。”
  辈分低就是这点不好,明明和自己同辈儿,却要叫叔叫爷。
  别看季言之苍老得不成样儿,可那是因为重病在身的缘故。实际上,这一世的季言之不过四十而已。明明四十而立,却孙儿孙女都有了。而且由于天灾人祸,原本安静祥和的小村落人走的走,散的散,如今只剩下不足百余口人,
  季言之不是其中年龄最大的,却是其中辈分儿最高的,而且还是一族族长。哪怕重病缠身,躺在木板床上无法动弹,也称得上季氏一族的主心骨。他在,季氏一族勉强还在,他一旦去了,季氏一族立马得分崩离析。
  可以说季言之不能动弹时,吃的蚯蚓炖蛋,蚯蚓是大家一起找的,而蛋则是大家伙儿从牙缝里扣出来,省给季言之的。季言之十动然拒,却不是季言之能够抛下他们不管的理由。
  何况这回,新鲜的鹿血加粗盐组成血豆腐,嫩滑爽口,吃得季言之差点就泪流满面。他真的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吃正常的食物了。如今吃着嫩滑爽口的血豆腐,季言之觉得自己不说多活一年,最起码也要增寿一个月。
  而且更加过分的是,季言之发觉吃了一顿正常的饭菜,自己那不受控制,像帕金森患者一样抖个不停的手,居然能够稍微的抬起。虽然还远远达不到把手举起来往嘴巴里放的程度,但这代表了什么,不用详细阐述,大家都应该知道。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季言之就能够恢复健康,不用再像死人一样,瘫在床榻上没法动弹。
  这简直不能太棒。
  对于季言之来说,他是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躺着,以如此窝囊的方式离开人世。
  幸好,幸运女神没有完完全全的抛弃他。
  季言之舒了一口气,慢慢阖上那双苍老而又浑浊的眼眸。
  院子外,热火朝天热气翻腾。四五十斤的麋鹿被乱刀剁碎,连同潦草清洗了一遍儿的内脏一起加水、加野菜连锅一起煮。
  半大的孩子们脸上洋溢着烂漫天真的笑靥,单纯为能够吃一顿七八分饱的餐食感到十分的高兴。他们没有大人对于时局的忧虑,快快乐乐简简单单。给季言之喂完血豆腐的狗蛋儿端着空碗一出来,就有好几个相差不了几岁的孩童围上来,叽叽喳喳的询问狗蛋儿,季言之这位高辈儿兼族长好点没有。
  “你们小声点,别吵到阿爷休息。”狗蛋儿警告小伙伴儿,将说话声压得低低的。
  “阿祖耳背,我们才不会吵着他呢!”
  被传耳背的季言之:“……”
  “反正要小声些。”狗蛋儿没好气的瞪了小铁锤一眼,暗中自己劝解自己乃是长辈。作为长辈,怎么能跟不懂事的晚辈计较呢。狗蛋儿抿嘴,主动岔开话题道。
  “晚上我们去摸田鸡(青蛙)。运气好,能抓到一大斗碗的肉。”
  “还不如去小河边捡螺丝,螺丝腥归腥,但总吃不死人的。”铁锤反驳狗蛋儿,并且提议道。
  狗蛋儿皱眉沉思片刻,算是勉强同意铁锤的提议。
  屋子里,季言之紧皱的眉头松开,又赶紧皱上。总之变化多端,这是季言之唯一能够控制的面部表情了,而这还是他训练多次的结果。
  “几个皮小孩,就是一刻也不消停。”
  季言之骂了一句,改而继续练习如何让双手恢复灵活,不说恢复个七七八八,但至少恢复个两三成,能让季言之顺利把手塞进嘴巴里喂药就成。
  可以说,这个练习的过程缓慢而又枯燥,最最过分的是,季言之每每憋气练习,稍不注意就会放响屁。有时候,那响屁儿就跟鞭炮似的,一声高过一声,狗蛋儿这个坑爷的孙子,有时还会用神秘口吻询问季言之,他是在练屁功吗,怎么一天到晚的都在‘噗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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