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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瑟嫣)


  季言之利用自身携带的滔天气运,将无病呻吟的文学著作,特别是教导人怎么煮饭的‘烹饪’书,丢进了金大山家并不太明显,看起来就像匆匆忙藏起来的地方。
  如此一来,金大山一家,无一幸免,全都被发往了大西北农场,进行劳动改造。
  之所以连年龄尚小的金鲤都未能幸免于难,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主要是金村长和村上的几个干部得知举报书信出自金鲤这个金大山家的宝儿时,都不愿意在金大山一家子发往大西北进行劳动改造的时候,抚养心眼就没长好、一肚子坏水的金鲤。于是就这么着,无人愿意照顾的金鲤,就随着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
  金鲤的锦鲤运,虽然因为她不间断的作死,已经被‘气运反弹道具’消耗得差不多了,可一旦远离和她相生相克的季萝莉,倒也慢慢的恢复过来。虽然达不到以前鼎盛时期的三分之一,倒也保证了在农场改造的十年,不受欺负。
  不过要想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诅咒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
  也因为这样,金大山一家除刘翠枝以外的人,都不怎么待见金鲤,不像过去那样无脑宠金鲤。
  金鲤早就被刘香兰宠坏了,根本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认为金大山一家子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刘香兰不堪繁重的劳动,一病不起后很快就去世的缘故。
  由于生活不再像在金水村的时候,那样顺风顺水。金鲤最喜欢的事情,便是怨天尤人。
  她一直以来都隐隐有种预感,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
  她的人生该是人见人爱,一直顺风顺水。像她嫉妒不已的季萝莉一样,小时候有青梅竹马相伴,长大后双双考上大学,而不是十七八九岁的年龄,就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被困在方寸之间,不得自由。
  金鲤恍恍惚惚,在又一次看到不一样的人生时,用早就藏好的碎玻璃渣割破了手腕的动脉血管。或许重来一次,她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随着血液流失,金鲤充满期待的闭上了眼睛。
  远在千里之外的季萝莉若有所感的往西北方向眺望,片刻后,她眨巴着水汪汪的杏眼,娇声娇气的喊着拎行李的顾麟。
  “哥,你怎么这么慢,看看秋菊姐,再看看阮斯年,好意思像蜗牛一样慢慢爬行吗?”
  “你们夫妻俩喜欢秀恩爱就秀恩爱,干嘛波及我?”金秋菊满脸无奈:“如果顾麟这速度算慢的话,那斯年像什么?缓慢行走的行李箱?”
  阮斯年:“……”
  “亲爱的秋菊同志。”阮斯年隐晦的瞪了一眼沉默寡言,但心却跟季言之一样黑的顾麟,转而冲金秋菊求饶道:“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再这样磨蹭下去,我们会迟到的哦。”
  金秋菊恍然初醒,下一刻拉着季萝莉就往首都大学的方向,快速奔跑。
  被两人丢下的顾麟、阮斯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追上了二人。
  那一刻眺望西北方的若有所感,已经被季萝莉抛在脑后。如今的她,需要做的,不过是把握当下,未来可期,金鲤之流对于季萝莉来讲,不过是已经被遗忘到角落的尘埃。
  或许有‘上辈子记忆’的顾麟记得,可现在的顾麟,只需要在意的是季萝莉,以及对季言之这位岳父兼养父的承诺。其他的,真的不重要。


第473章 古代逃荒记(01)
  残阳似血, 寒风呼啸,茂密的树林里突然钻出几个孩子。他们穿得破破烂烂,面黄肌瘦, 像一根根竖着的麻杆。从树林里出来, 孩子们就看向了被鲜血染红的官道, 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
  “狗蛋儿,多亏你提醒, 让我们躲进树林子里,不然我们可就成了刀下亡魂。”说话的孩子大概十二三岁, 虽然穿的破破烂烂, 但精神头儿很好。他一说话, 一起出来找食儿的孩子们一起附和, 末了齐齐的说, 出来的时间够长,该回去了。
  “可是我们没有找到吃的。”狗蛋儿有些迟疑的道。“要不, 我们挖点地龙(蚯蚓)回去。”
  “家里的娘们会怕的。”
  “换成我,我也会怕。”
  孩子们吵吵闹闹,却没有改变回家的意思,不知不觉就翻过山头,回到了位于山脚溪谷旁的村落,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狗蛋儿速度很快,一溜烟就跑到家的附近, 不过到家的时候,步伐显得很缓慢,像是又抗拒回到家一样。他娘穿着布满了补丁,洗得发白的布衣罗裙,看到狗蛋儿磨磨蹭蹭的挪回家的步伐, 又好气又好笑的道。“又没找着吃的?”
  狗蛋儿瘪起嘴巴,“没找到,原本我想挖地龙回来,怕阿娘看到犯恶心就没有,不过俺看阿爷吃得好好的,怎么阿娘不喜欢。?”
  自家崽儿充满疑惑的口吻,让狗蛋儿他娘好悬没有背过去。
  “那是药。”狗蛋儿他娘瞪了一眼乱说话的狗蛋儿,没好气的道:“仙医说了,地龙蒸蛋能治你阿爷的病。你阿爷可是整个家的主心骨,没他的话,咱一大家子可咋活。”
  “我去看阿爷。”
  狗蛋儿朝着他娘办了一个鬼脸,就朝着低矮却很整洁,黄泥糊就墙壁的上房跑去。
  季言之双目紧闭,眼眶深陷,如果不是微微起伏的呼吸,或许刚刚进屋的狗蛋儿以为他是个死人。
  季言之其实是醒着的。
  只是刚来的时候,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又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了,随时都会一命呜呼。
  身体太差,可以说季言之连清醒,自己给自己喂药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憋屈的任由儿子、儿媳妇伺候,喂据说对他身体很好的偏方——蚯蚓炖蛋。
  听听这‘菜名’,是不是感觉和鹰国的仰望星空派一样是黑暗料理界的魁首。
  季言之想反抗的,可问题是,原主得了痨病,瘦弱得只剩下皮包骨,换做他来,痊愈也要有等一段时间,哪有什么鬼力气反抗哦。而且不管‘蚯蚓炖蛋’是不是黑暗料理,总是儿子、儿媳的一番心意,季言之就算有力气反抗也是不好拒绝的。
  “阿爷。你饿不饿。”
  古代的孩子懂事得十分早,很多十四岁的年龄,就开始定亲。狗蛋儿如今虚十岁,称得上大孩子,平日里最擅长的,便是照顾整个老季家的主心骨季老爷子。
  不过季老爷子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呢,所谓的照顾,也就是给他擦洗身体,给他喂食‘蚯蚓炖蛋’这让季言之‘闻之色变’的‘药膳’。季言之感受到了狗蛋儿的小心,但十动然拒,他想哭。
  “不饿。”
  季言之颤颤巍巍的开口,说得很费力。他不是很想说话,也不得不说,主要是因为季言之怕自己不吭声的话,狗蛋儿这个坑爷的孙子认为他不吭声就是默认,觉得他的确是饿了,然后‘蚯蚓炖蛋’管饱。
  神啊,谁来救救可怜的孩子。
  觉得自己哪怕再活万万年,都是个宝宝的季言之内心呜呼哀哉。
  狗蛋儿乐呵呵的,开始和季言之絮絮叨叨说起了今儿的经历。当狗蛋儿说起他们外出找食儿时遇到了一伙穿着盔甲的官差,灵机一动领着小伙伴儿往树林里钻的时候,浑浑噩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的季言之,居然意识到了不对。
  “狗蛋儿,你阿爸呢。”
  狗蛋儿:“上山打猎了。”
  季言之:“你去你二叔还有小叔家,把你二叔、小叔全叫过来。”
  狗蛋儿:“爷,你又忘了,今年天旱,好几个月都只下了一场细雨,地里庄稼几乎颗粒无收,不光阿爸,二叔小叔,就连粪坑、驴蛋儿都一起漫山遍野找食儿,现在就只有阿娘在家,二婶小婶领着春花、夏花、秋花、冬花还有雪花,去了河边,寻摸能不能找点水芹菜吃呢。”
  “狗蛋儿,扶爷起来。”
  季言之挣扎着要起身,但是没用,他真的浑身上下使不上劲儿,只能寄希望于狗蛋儿,指望狗蛋儿能有力气扶他起来,如此他才能够亲自把药从空间里拿出来,自个儿喂自己吃药。
  没法把药给狗蛋儿,让狗蛋儿喂自己。因为他到来的时间段太不巧了,恰好就是原主即将咽气的那一刻。原主病入膏肓,家徒四壁,如果不是根本没钱买药,会给原主寻摸‘蚯蚓炖蛋’治百病这一奇葩偏方吗?
  可以说季言之睡的床,就是木板上铺着厚厚的稻草。桌椅板凳没有,门帘棉被之类的,有是有,但破破烂烂,很有一些年头了。季言之要是让狗蛋儿帮自己喂药,该怎么说?为什么不提前说?
  明明有药,为什么要放任家里为了您老的病情,变得家徒四壁,连吃饭都吃不上了?
  几个儿子包括儿媳、孙子、孙女都是孝顺的,可经历颇多的季言之从来不敢过多的测试人性。所以季言之只能慢慢的,慢慢的暗中调理自己的身体,以至于拖了半个月之久。而在这半月之中,季言之更是遭受了‘蚯蚓炖蛋’这强大的黑暗料理的洗礼
  简直就不是人过的。
  季言之心中默默的吐槽,然后他悲伤的发现自己高估了狗蛋儿的能耐。现年十岁大的狗蛋儿,根本就没有力气扶季言之起来。大儿媳周氏倒是想帮忙,可问题是,身为公公的季言之好意思开口,让任劳任怨的儿媳妇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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