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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扮男装混男团[快穿] (茶梧此人)


  他不禁担心自己上面的头被砍了换钱, 甚至更担心下面的头被切了然后示众。当然,这都不是最绝望的。
  最绝望的要数一个看起来能够和雪地白熊媲美的壮汉,被老大切了之后, 发现还没有雪兔的大, 结果被丢去喂狗了,还嘲笑不用一口就吃完了。
  死的如此没有尊严, 简直可怜。
  也有一个兄弟天赋异禀, 然后、被某个变态的家伙拿去泡酒了。现在这个见了鬼的变态,他甚至是坐在老大的另一边。
  他也是个黑眼珠的家伙,而且在但丁镇里臭名昭著的厉害。
  这老家伙是个坦布尔女人和但希尔男人生的混血,他的身份一出生就注定了自己是个宠物,混血的孩子出生之后地位甚至连奴仆都比不上。
  因为长的不好看, 所以塔布西在年纪小的时候没有遭受那些贵族老爷的染指。
  然而随着他长大之后, 因为某个地方天赋异禀便被那些贵夫人当做男宠,然后、贵妇人怀孕了。
  塔布西其实一直想要个孩子, 当时的他已经规划好了逃跑路线, 但因为这个孩子,让他停下了脚步,他想要带着孩子逃走。
  然而, 他和贵妇的孩子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
  甚至连自己也因为被贵族老爷发现而打断了第三条腿, 然后丢到柴房等死。
  可是塔布西活了下来,哪怕发烧快要死了, 也由这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活了下来,
  活下来的塔布西瞅准机会干掉了那个贵族老爷,还把那个贵族老爷的给切了,之后顺着那条早就规划好的路线跑了。
  因为没有得到过好的治疗,塔布西的两只脚都是跛足。
  逃到但丁镇的塔布西是个臭名昭著的死变态, 他偏好把所有落到他手里的男人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下场。
  如果太小了,那就丢去喂狗。
  如果看起来还不错,那就留着泡酒喝。
  是的没错,就是拿去泡酒——喝!
  在这个人性扭曲的但丁镇里面,跛足塔布西算得上是最扭曲之一。
  没有人愿意收留他,这家伙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单干,因为瞧见老大废了一个小混混之后,自告奋勇的想要跟老大混。
  哦!
  简直是见了鬼的。
  老大居然真的把这个家伙给收了,甚至还隐隐的成为了心腹。
  本来老大一个人就足够恐怖,现在还多了这么个死变态,属下们简直要被吓死了好么?好在,只要不得罪老大,那么老大就不会切了你。
  而塔布西跟在老大的身边之后倒也是讲规矩的,除了偶尔在聚会的时候把他珍藏在玻璃罐子里面的酒倒出来给他们喝之外,也没有更恐怖的事情发生。
  事实证明,也真的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
  跛足塔布西收藏了许多个罐子,里面都是些男人看了就胆寒的。没有人愿意和塔布西当朋友,甚至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你们懂什么?”
  “我也不是都会拿来泡酒。”
  “那些不合格的直接拿去喂狗了,能够进入我的收藏,这可都是大家伙。”
  变态的跛足塔布西混进时祁的手下之后,跟那些小混混们得意的介绍自己的收藏,甚至还很骄傲的告诉他们,这些都是珍品。
  自己杀了能够有几百个人,也就这十几个有资格在他这里泡酒。
  就算是死了,那些人也应该骄傲的。
  他老人家,可是见多识广的。
  “……”说的好有道理,甚至无法反驳。
  虽然……但是,无论怎么样的结局,那都是很惨的好么。
  跛足老塔布西在时祁的手下是二把手的位置,且至今没有人动摇。无论是天生蛮力的奥丁男人,还是善用武器的但希尔男人,哪怕是在草原上野蛮生长的坦布尔男人,都不愿意得罪他。
  此时,这个被誉为时祁手下力气最大的奥丁男人,塞·奥尼尔正在瑟瑟发抖。相对于跛足老塔布西,塞·奥尼尔应该算是很正常意义上的坏人。
  出生就在最贫穷的地方,被卖做奴隶,因为天生力气大,从小在地下角斗场里面打拳。
  只有赢了,才能够吃饭。
  在这种地方的奴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像是动物一样,出于本能的活着。
  塞·奥尼尔在地下角斗场里面很有名,几乎十场里面能够赢八场。
  为了能够吃到肉,他还会和那些凶残的野兽对战!赢了,就能够有肉吃。血性,被彻底激发。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大概会在这里战死。
  直至自己一不小心锤死了某个贵族老爷养的狮虎兽被勒令吊死,为了活下来,他就从斗兽场地里冲出来抓住了那个贵族老爷,然后一路跑了出来。
  塞·奥尼尔在其他那些老奴隶以的口口相传以及新被抓进来的死囚奴隶们当中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有机会就跑吧。
  去那个象征着自由的坦布尔平原闯一闯,在那里没有奴隶之分。
  于是,怀揣着梦想的塞·奥尼尔向着自己心目中的梦想之地前进,当然、他顺便捏死了那个一直在自己手里叫嚣的贵族老爷。
  别看奥尼尔长的高大威猛,但实际上他才二十岁,而且刚来但丁镇三个月。
  在但丁镇里面因为天生蛮力被称之为头号愣头青,很多势力都想收买他,但可惜、奥尼尔向往着内心当中的自由,说什么也不肯跟别人干。
  因为天生蛮力一根筋,塞·奥尼尔几乎横扫穷巷。
  但这样也有一个弊端存在,那就是、没有人敢招惹他,就意味着他得不到收入。
  没有收入就会很穷,穷了就想抢劫,但是那些敢在这里开店铺的老家伙一个比一个厉害,所以等塞·奥尼尔遇到时祁的时候,他快要把自己饿死了,身边还有一群叫嚣的小混混,可是自己没有力气打得过。
  梦想什么的,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就显得不重要。
  然后,他就遇到了时祁。
  那个弱小的混血家伙,用一把匕首杀掉了那个趁着自己没力气抓住自己的小头目。如果是自己的话,自己没有饿肚子有力气的话,就这种家伙、他一拳头能够砸死三个。
  但很可惜,自己现在饿死了。
  要不是因为漫天大雪,他甚至可能被渴死。
  这么多天,完全就是靠吃这些雪活着。
  眼睁睁的看着时祁当了老大,塞·奥尼尔肚子咕噜噜的叫声尤为醒目。
  “他怎么了?”存在感极强,令人想忽略都难。
  如果说奥丁男人天生魁梧,眼前的奥尼尔就是魁梧plus,但奇怪的是此时的这家伙被细细的绳子捆着还无力挣脱。
  这场景像什么呢?
  就好像你用狗链子拴住了一头棕熊!
  怎么看怎么违和。
  “是这样的……”刚被时祁收服的小混混们把塞·奥尼尔的事迹给时祁讲了一遍。
  “想吃肉吗?”
  “我不当奴隶。”
  “那你要当保镖吗?”
  “什么是保镖。”
  “我给你肉吃,你负责保护我,除此之外你将一切自由。我……”
  “可以。”
  时祁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得到了同意,其实时祁本来准备签一个雇佣协议的,不过看样子塞·奥尼尔根本不知道这些。
  有的时候人不一定是人,但有些时候这种像野兽的家伙,却可爱的很。
  他看起来很凶,像一头攻击力十足的棕熊。
  但实际上,只是不想当奴隶罢了。甚至,可能他并不太懂奴隶和普通人甚至是贵族之间的区别。
  “还能够走路吗?”看着这个堪比自己小身板五个的大块头,时祁放弃了去搀扶他这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饿。”塞·奥尼尔委屈巴巴,虽然很饿,但是声音也很洪亮。
  “那你怎么去吃肉,让他们把肉买回来给你?”时祁觉得让人搀扶他可能不太现实,而且其他的小混混看起来都很怕他。
  “我觉得我还行!”听到了肉,快要饿晕了的塞·奥尼尔就像是回光返照了似的,一把扯开了身上那看起来就好笑的绳子,然后目光里闪烁着紫光的盯着时祁,“去吃肉!去吃肉!我要去吃肉!”
  “那走吧。”时祁愣了一下,然后带着塞·奥尼尔去那家熟悉的破酒馆吃肉了。
  跟在后面的小混混们疯了。
  “卧槽!”
  “这家伙怎么还有力气?”
  “要是之前他反抗,我们都不是对手。”
  “好可怕。”
  这家伙他到底是不是人,还能动?
  饿了能有七天,战斗力还这么强!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连但丁镇的镇长都想收去当打手的战斗力,就这么被自己的新任小老大给收买了?而且,用的还是肉?
  所以说!
  那些用金币收买塞·奥尼尔失败的人,不是因为金币的数量不够,而是因为这个傻大个眼里只有肉。
  莫名发现自己知道了真相的小混混们,“……”
  拥有跛足老塔布西这个混迹但丁镇多年的死变态,外加新晋战斗力塞·奥尼尔,时祁这才稳坐但丁镇第十把交椅。
  平日里,都是老塔布西负责外交,塞·奥尼尔负责武力震慑。
  而时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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