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昨天听那村长说过,昆西人结婚一般很早,二十出头孩子就满地跑了。她得赶紧霸占好目标才行。
想到就要立刻去做,俞鹿转头,对小恩扬了扬漂亮的下巴:“小恩,你去找村长,将你们这里所有会说汉语的男人都给我叫来!”
……
早就预料到了这位以任性著称的千金大小姐不会安分守己多久,因此,在听到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时,洪伯并没有太意外。
一个小时后,村寨里所有会以汉语交流的未成家的男人,都被叫过来了。一共也就十二个人,全都都是二十出头、体魄健壮的年轻人。
昆西与外界隔绝了多年,老人都只会土话。如今可以与外界交流的,都是年轻一辈了。
他们在厅堂里一字排开,交头接耳,面上都隐隐流露出了激动,待正座上那个仿佛用雪揉成的美丽小姐出现时,众人的心脏都在砰砰跳。
昨天,俞鹿抵达昆西的事儿,就一传十、十传百了。今日一见,描述她外貌的人,言辞果然一点也没夸张。
这般美丽娇贵的小姐,本来就有许多人抢着向她献殷勤。即使任性些,也是无伤大雅的。
听说这位俞小姐是性情中人,虽说有些任性,但对自己认可的人,非常阔绰,可以用千金买欢来形容。她会为小宠和马匹专门在泉州修一栋别墅,开辟一个马场。为她开车的司机,也能成为许多人巴结艳羡的对象。
这回,她不小心弄伤了脚,如果可以被她选到身边,获得其青睐,说不定,在她离开昆西的那天,会得到提携,去她父亲的手下谋一份好差事。
站在这里的人,都明白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故而,没有任何耻辱,都真切地期盼着自己能被选上。
当然,也是因为彼此背景云泥之别,他们不敢做任何“俞小姐对他们怀有别的目的”的肖想——那未免也太自作多情了。
俞鹿的身子微微前倾,目光从这十二人的脸上,依次扫过,跃跃欲试的心情霎时蒙上了阴云,看向村长:“只有这些人了吗?”
这十二人里,没有阿恪。
难不成阿恪知道是她,故意躲开她了?
仿佛是被自己视作囊中之物的人拒绝了,俞鹿有点儿恼了。
“唔……”洪伯的目光转了一圈,恍然间,记起了什么:“啊,本来应该还有一个的,但他可能上山去了。”
小恩小声问:“洪伯,您说阿恪哥哥吗?”
“没错。”
听见了想要的名字,俞鹿的双目微微一亮,悄悄捏紧了拳头,身体往后一靠,故作傲慢地说:“好啊。这些年轻人都不太合我眼缘,我等最后一个来了再做决定,让那个阿恪下了山就立刻来见我。”
……
俞鹿满心以为当天就能如愿以偿,谁知等到了大半夜,也不见人上门。白等一天,还是希望落空,俞鹿气闷不已,辗转反侧才睡了过去。
到了第三日的傍晚,俞鹿坐在自己铺满了斜阳的院落里画画时,终于等到人了。
阿恪站在院落外,高大的身形将阳光挡了个彻底。
他依然穿着那件半新不旧的粗布长袍,内衬换了一件,是最简朴不过的黑色。似乎是刚从山上下来的,他的脖颈,浮着一层薄。衣角、手指,都留有泥痕。双肩背着一只破旧的布包。
俞鹿哼了一声,提高了声音:“站着做什么,快进来!”
“……”阿恪沉默了一下,顺从地走了进来,在俞鹿几步以外停定了。
俞鹿嫌昆西的衣服土气,不肯换上,再加上,又是在自己的院子里,此时穿着的是一条粗吊带裙,披着一块披肩,仿佛一只懒洋洋的猫。
阿恪望着她,眼前就浮现起了数日之前的那一幕。
那一天傍晚,他从山上下来,路过小溪时,看见了湍急的水流中,站着一个摇摇欲坠的少女。
记忆深处,某个已经成了黑白色的画面,冷不丁地浮现了出来。没有任何思索,他已冲进了溪流里,将这女孩强行弄到了岸上。
却没想到,她的衣领,会因为这番挣扎而掉了下来。衣衫之下的肌肤,在寒冷的刺激下,一片幼小绒毛都颤抖着立了起来。
纵然在她捞起衣服,恶狠狠地瞪过来时,阿恪已垂下了眼。但这一幅春光,已经深深地根植在了脑海里。
两天过去了,依然忘不掉。
一种陌生的羞赧慢慢地浮了上来,透过滚烫的黝黑肌肤,蒸发成了热汗。
阿恪轻吸口气,低声询问:“你找我,有事吗?”
俞鹿已经知道了他昨天不是故意不来的,方才还那般听话,让过来就过来,肝气顿时舒畅了不少。不过,还是不肯摆出好脸色,轻哼了一声:“当然是有事才找你了。现在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阿恪凝视着她,轻声说:“俞小姐。”
“哼,说白了,我是找你算账来的。都是因为你吓唬我,我的脚才会肿成这样,连路也走不了。”俞鹿翘着手臂,趾高气扬地说:“你说过要赔我鞋子,不过我不缺人送我鞋子,我现在要你暂时充当我的腿,给我赔罪。”
第134章 第六个黑化男主4
此话一毕, 阿恪忽然抬眸,盯着她。
俞鹿仿佛在那双幽暗的眼中,看见了慑人的光。
像是匍匐在暗中的野兽, 盯着目标的猎物的咽喉。
赤|裸裸的、满含了原始野性的注视。
而她就是他即将扑上来撕咬吞食的猎物。
俞鹿的心脏一悸,膝弯处,莫名有一种软颤之意。
忘了是从何处读过这样的说法——远古时代的人类,需要时刻警觉猛兽的袭击。久而久之, 他们甚至能在凶猛的生物接近时, 就生出预感。
这种基因, 历经了万年的传承,仍然没有消失, 只是在文明社会里隐匿了起来。
唯有在最原始荒芜的地带,遇见了那个将自己当做猎物的猛兽,畏惧心才会被激发出来。
只是,俞鹿还没想明白那股腿儿发软的颤意是从何而来的,阿恪已经重新垂下了狭长的眼, 恢复了沉稳的模样,沉声道:“俞小姐,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有什么好不明白的?意思就是在我可以下地行走之前, 你要扶我、抱我上下楼。我不能每天都闷在房间里, 当我出去写生时, 你要负责接送我。”
阿恪蹙眉:“俞小姐,我的家里……”
俞鹿抢着说:“我已经打听过了!你叫阿恪,平日要帮家里放牧,还要上山去采摘山货。你家里若因为这段时间而有了损失, 我双倍付给你, 怎么样?”
见阿恪露出了略微讶异的表情, 俞鹿脑子一飘,脱口道:“如果你不答应,我就直接去和你家里人谈。”
只是刚说完,看见阿恪骤变的脸色,俞鹿就有点儿后悔了。
明明在阿恪来之前,她是打算好好说话,温柔小意一些、善解人意一些的,好扭转他对自己的坏印象。
哪知道,就因为他没有痛快答应,就因为自己想要的人没有唾手可得,就忍不住把心里所想说出来了。
阿恪会不会以为她是在用他的家里人威胁他?天地可鉴,她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大夫说我的脚只要养一个月就能好了。”俞鹿咬了咬唇,哼声道:“你就这么不待见我,有赚无赔的差事也不做吗?算了,既然这样,那我找别人去了。”
阿恪微怔,否定的话下意识地冲了出口:“我……没有。”
俞鹿眼前一亮,笑逐颜开:“那就是说你答应我了?”
同时,心中涌出了几分得逞后的窃喜。
刚才说要找别人,自然是在以退为进。毕竟身体接触是产生暧昧的温床,如果阿恪不答应她,她不可能真的找另一个男人代他。不然,就是在给自己乱点鸳鸯谱了。
虽然这番话是一个赌注,但方才,俞鹿其实有种直觉,阿恪会答应她的。
在西洋的时候,她与不少男人约会过,又因为学画的缘故,特别喜欢观察人的瞳孔变化、微小的表情,因此,总能很敏锐地感觉到一些东西。
若说在溪边的那个晚上,她的情绪太过混乱,没有怎么注意阿恪的话,那么,今天,从阿恪踏进院子里,看向她的那一刻开始,俞鹿就有了一种稳操胜券的隐秘直觉。
那是一种女人才会有的,分辨一个男人对自己是否有好感的,狡猾的直觉。
“……”
在那双写满了期盼和欢喜的目光下,阿恪喉结微动了一下,终于点了一下头。
“太好啦!”俞鹿本来就不是在专心地画画,闻言,就将画板摆到了一旁,迫不及待要使用自己的权利了。不过这才刚开始,她还是知道分寸的,便说:“我现在坐得累了。阿恪,你扶我进屋。”
阿恪的两条腿仿佛灌了铅,慢慢地放下了背包,走到她的跟前,迟疑了下,手虚虚地扶住了她的后背,另一手托住了她的臂弯。
“你怎么僵成这样?那天抓我的脚踝连招呼也不打,现在怎么就这么拘谨了?”俞鹿噗嗤一笑,抓住了他那只粗糙的大手,按实了:“你扶我的时候,我准你碰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