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鹿并不知道她这一句话,对亚瑟而言,已经是从来没有奢望过的承诺了,让他的眼眶也涌出了酸意。
她只是翘起了嘴角,微微低下头,乌黑的眸子凝视着他,一如当年刚认识时的模样。
“走了。我们到处逛逛吧。”
第131章 第六个黑化男主1
炙热的日头悬挂在天际, 沙土地被照得白灿灿的,仿佛要冒出烟儿来。空气中,一丝风也没有。
一望无际的麦田旁,孤零零地伫立着一棵树。树冠的影子, 被浓缩成了一块浓黑的斑, 在那底下, 站着一老一少两人。
年长的那人,是一个约莫六十岁的老头子。身形干瘦, 精神矍铄, 穿着一袭深蓝色颇具异族风情的长袍,脖子上串着珠链,站得笔直, 目光不住地往山路的尽头看去, 似乎是在等人。
年少的人, 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相憨厚,眼小唇厚,肤色黝黑, 因常年在山间奔跑, 双颧晒得有点发红。大概是等得无聊了,他蹲在了地上,摘下帽子, 给自己扇了扇风,抱怨道:“爷爷, 中午时间都快过去了。那位姑奶奶怎么还没来,不是说了早上就会来的么?”
“从泉州来昆西的山路那么难走, 迟到也是很正常的, 耐心!”老人用拐杖敲了敲地, 声如洪钟,又警告地瞪了一眼孙子:“什么‘姑奶奶’,从哪里学来的混账话。等下要来的是我们昆西的大恩人的掌上明珠。没有俞家哪有我们的今天。等会儿见了人以后,要叫俞小姐。听见了没有?”
这老人是昆西的村长洪伯。少年名叫阿齐,是他的孙子。
阿齐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擦了擦鬓角的汗,又用帽子扇了扇帽子。
如今,外头的世道并不平静。五年前,庚朝的末代帝王登基,随后遭到佞臣软禁。各地的军阀势力,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在冲击下,庚朝政府名存实亡。华国的大好河山,为军阀所占,四分五裂。
国内战火不熄,民生凋敝。外头又有群狼虎视眈眈。内忧外患,数之不绝。整个国家都处于剧烈的变革之中。
昆西,就位于华国的西南腹地,一片被群山环抱的神秘广袤的高原上。古时候,由于地势阻隔,道路不便,昆西的环境较为封闭,不与州府通人烟,因而衍生出了颇为独特的异族文明。时至今日,在周遭动荡的局势中,也是一个动乱较少、比较平和的地区。
老人口中的俞家,往祖上数三代,曾是庚朝的巡抚大人,堂堂正二品大官,还被下派来任过西南总督一职。在任十五年,都十分照拂昆西。不仅彻底清理了嚣张的山中马贼,还为深居山中的人们修了山路,引入了学堂和教育,影响很深远。
到了最近两代,俞家人已经彻底离开了官场,来到了昆西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泉州经商,如今是泉州首富,还时不时会往昆西捐钱。也无怪乎昆西的人们会将俞家当成了这片土地的大恩人。
就是万没想到,今年夏天,恩人突地丢了一个烫手山芋过来。
这个烫手山芋,是俞家最近一代的千金小姐,名唤俞鹿。
如今的俞家老爷,膝下有一子一女,这对子女的年纪相差了十五年。俞夫人生小女儿的时候,已经快四十岁了,怀孕时遭了不少罪。月份不足,孩子就发动了。
或许也是这个缘故,俞鹿出生下来,身子骨就非常娇弱,养了几年,才养得跟正常孩子一样。
高龄得女,来之不易,夫妻俩都将这个宝贝小女儿当成了眼珠子一样疼爱,几乎是予取予求的。
三年前,这位千金小姐突然对西洋绘画感兴趣了。那时候,海禁刚开,她就想去洋人的地方学画。俞老爷本来不同意她去那么远的地方,不过,在俞鹿跑去央求哥哥、哥哥再代为转达后,俞老爷最终还是满足了她。
今年春天,俞鹿学成回来,十八岁水灵灵的年纪,一回到家里,就被俞老爷安排了一桩婚约,对象是泉州本地的一个门当户对的贵公子。
庚朝政府毕竟只灭亡了五年,俞老爷是在封建社会的背景文化下成长的,某些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虽然很疼爱这个女儿,可也是封建家长式的疼爱,思想很保守。在婚姻大事上,依然喜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一套。
无奈,留洋归来的女儿,见过外头的花花世界,早已不肯吃父亲这一套了,很不配合,不但经常爽约,还尽做一些在俞老爷看来作风过于张扬、不符合大家闺秀身份的事。譬如频繁地参加交谊舞会,出入洋人扎堆的画室,还喜欢画那种衣不蔽体的西洋画……
被俞老爷说了几次,什么“堂堂千金小姐,居然画那种不知廉耻的东西”,也依然任性,我行我素,让俞老爷大为恼火。
泉州就那么大,这些风声,没多久也传进了那位婚约对象的耳中了。
对方的家族在泉州本地有头有脸,那位公子本人,着实被俞小姐迷得神魂颠倒,却又忧虑她这么高调的作风,不改改的话,以后结婚了自己家会遭到非议。于是,某次见面,就暗示了俞鹿,结婚以后要收心,做个贤妻良母,在家里相夫教子。结果,那位俞小姐当场就拉下了脸,争执之间,她还站起来泼了对方一杯红酒,才扬长而去。
那公子哥被当众泼酒,颜面尽失。本来推进得好好的婚事,也就搁置了下来了。
俞老爷在知道这件事以后,万分后悔自己宠坏了女儿,以至于让她今日这么无法无天,性子刁蛮。让俞鹿去给那位公子道个歉,她也不愿意,父女关系闹僵了。
于是,俞老爷就狠下心,枉顾俞夫人的劝阻,趁着长子不在家时,将女儿送到了昆西来。
在这个没有电影院、画室、舞厅的偏僻地方,正好可以让她反省一下自己,离那些浮躁的爱好远一点,也是磋磨一下她的性子。
当然,这些事儿传到了昆西,很多细节和内容,都被模糊了。
消息稍微灵通些的村民,大略知道的,就是那位俞小姐是因为动手打了未婚夫,才会被父亲以休养为名、惩罚为实,送到昆西住一段时间,以管教一下性子的。
这位小姐的难搞骄矜,早就“美名远扬”了,又添上了新的事迹。故而,在知道俞鹿马上要来的时候,阿齐早已在自己的脑海里描绘出了一幅母夜叉的画像了。
大约又等了十多分钟,终于,在道路的尽头,缓缓出现了一辆车子。
爷孙俩都是精神一振。
洪伯隐隐有些激动,往前走了半步,一直注视着那辆车子。
阿齐嘴上说得浑不在意,可之前被大人们耳提面命多了,见到此情此景,还是十分紧张的。
未等车子开近,他已腾地站了起来,将帽子戴回了头上,还将袍子的褶皱给捊平了些。
车子平稳地在他们跟前停了下来。漆黑不透光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随后,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男子,从副驾驶位下了车,上来与村长握手,未语先笑:“您就是洪村长吧?鄙人姓林,是俞老爷的秘书,这次是奉命送小姐过来的。”
洪伯的心底,还残余着当年“官大人”的印象,见状,有点儿受宠若惊。
他不太熟悉握手这样的西洋礼仪,有些生疏地伸出手,和对方握了握,说:“欢迎俞小姐大驾光临,林公子,你叫我洪伯就行了。这边的孩子是我的孙子阿齐。”
林秘书笑道:“洪伯太客气了。以后小姐要叨扰你们了才是。”
“得知俞小姐要来,我们已经根据吩咐打扫好房间了,随时都可以入住。因为里面便是寨子了,路很狭小,车子开不进去,我就叫了阿齐过来帮忙运行李。”
林秘书点头道:“没问题,洪伯,我家小姐没有太多行李。”
说着,前座的司机已下车,打开了车后尾箱。里头放了两个足有半人高的大行李箱,还有一个小巧的藤箱。
阿齐愣着,听爷爷和林秘书寒暄,此时回过神来,主动上前了一步,打算去抬箱子。
就在这时,车子后座的门,忽然“咔哒”地响了一声。随后,一只擦得一尘不染的小皮鞋,踩下了地。
阿齐猝不及防地,就与下车的女孩儿对上了眼。
这位贵小姐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背,年纪很轻,眉目如画,精致冷淡,肤色雪白,犹如堆雪般柔腻。下巴微抬,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她穿着一袭束腰的洋装,是长袖的,领口却开平了,露出了两道漂亮的小锁骨。款式优雅,花边繁复——阿齐只在书上见过这样的衣服。动作之间,裙摆微微上扯,露出了一截遮不住的白皙脚踝。
华国如今尚在变革中,大部分人依然非常保守,没能接受洋人那套时髦的观念。至少昆西地带的人,大多如此。
为此,阿齐整个人都看得有点懵了,跟遭雷劈了一样,呆呆地看了她几秒钟,脸就蓦地红了,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他从小就在昆西长大。这边的女人不管老少,肤色都是小麦色甚至是黝黑的。从小到大,他都没见过那么白的女人。一看便是没有风吹日晒过的肌肤,白腻若堆雪,每一根头发丝都透露着贵气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