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妹妹原本一心向往的自由,他不由握紧了拳头,暗里下了决心,第二日一早便去世子府上拜访。
宝鸢公主见他面色凝重,不由担心他思虑过甚,小心翼翼的道:“驸马,我不是不让你忧心钟瑜,只是……你现下里刚见点起色,若是再有个什么,这件事情婆婆那里便瞒不住了。”
自他病倒,谢夫人便来问询过这病因,宝鸢公主担心婆母受不住儿子病倒女儿失踪的双重打击,便做主将钟瑜那边的事瞒了下来。
谢琰看向她,心中感激她做出的这许多付出,道:“这些天辛苦你了。”
宝鸢公主靠向他,依在他的肩上,小声道:“不辛苦,只要能伴着你,什么都不辛苦。”
谢琰不由伸手抚向她的小脑袋,静了片刻,似是下了什么决心,道:“公主,那信上所言,你信了吗?”
宝鸢公主微微有些僵硬,随即洒脱一笑,道:“起初是因着心中不愿相信,便是一直不肯信的,可瞧着驸马不曾否认,气头上也是信过的。如今……便也不再去想是真是假了。
其实怎样都好,驸马终究是我的夫君,钟瑜将来也会嫁人,冷静下来之后回忆起来,我也相信钟瑜待我的好是出自真心的,其他的,过去便过去了,非要去辨出个一二也不能改变什么。
驸马,你便是暂时忘不了她也没关系,我相信天长日久,我这么好,你将来一定会喜欢我的,对不对?”
谢琰心中五味俱杂,手在她的秀发上抚着,良久才道:“我不曾否认,只是因着公主当时正在怒火中,我不知道该怎样和公主说才是最好。如今,你还想听吗?”
宝鸢公主伸着小手揪着他的被角,挣扎了会儿,道:“我怕听了难过,可是又克制不住想要知晓。”
谢琰将她自肩上扶起,双目直视着她,诚恳的道:“那信上所言,半真半假。我确实动过娶她的心思,但这仅仅是出于想带她离开钟家的初衷。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否……喜欢我的妹妹。
在她回钟家以前,我满心将她当作唯一的妹妹疼爱,一起成长十余年,感情深厚。而她被认回了钟家,我面对冷清的家,自然难免失落。
后来,听说她在钟家过的苦,我和父亲母亲的心,都像油煎一般的难受,公主,你能明白那种心情吗?看着自小捧在手心里珍视的家人,如今被人欺凌,我恨不得冲进钟家去将她抢回来。
所以……我便生出了个想法,若是我考中了,便可以到钟家去提亲,将她正大光明的接回谢家来,再不必受人欺辱,我们一家四口,也可以和往常一样生活在一起。”
宝鸢公主面上有些悲伤,微低了头,道:“我能明白,我每每看着皇兄被太后欺压,独自伤神,便恨不得和太后玉石俱焚,只愿能换得他能轻松些。”
“是了,就是这般的心情。我越是难过,便越渴望将她娶回谢家,久而久之,这便成了一种向往,一份执念,我也不知晓我到底是真的喜欢她,还是只是曾经的执念放不下。
只是,公主,你莫要怪瑜儿,这整件事都与她无关,她并不曾参与我的打算,也不存在什么兄妹有私,她对我从来就只有兄妹之情,还屡次劝解于我,是我放不下心结。
没能实现重聚谢家的愿望,曾经是我最大的遗憾。”
一滴泪珠落在了被褥间,缓缓晕纸了那片洁白,宝鸢公主低着头,不出一声,只有颊边缓缓滴落的泪珠,诉说着她内心的难过。
谢琰伸手将她脸颊上的泪痕轻轻的抹去,温声道:“可是我已经娶了你了,公主。往事已去,一切已然过去了,或许曾经的谢琰想要的是钟瑜,可是现在的谢琰,他的妻子是宝鸢公主,而钟瑜,只能也只会是他的妹妹。
公主,你那么好,那么美,我只愿余生能好好待你,尽我所能的爱你,你不要再胡思乱想,我们一起,和父亲、母亲,还有妹妹,好好的活下去。”
宝鸢公主抬眼,满目星光的望着他,双唇颤着,许久也说不出话来,颊边的泪水却是越涌越汹,最后一头扎进了他的怀中,又是感动又是委屈,哭着一声声的应声说好,泪水将他胸口晕湿了好大一块。
待到了晚间,宝鸢公主非要陪着他同住,谢琰怕过了病气给她,却是拗不过她。
这一晚,互相敞开了心扉的小夫妻两个,头一次相拥而眠。
第二日一早,谢琰精神好了些,便坐了骄子往世子府上去了,宝鸢公主虽是不愿大病初愈的谢琰出门,可心知拦不住他,便嘱咐了一番,还命了好多人同行。
在家等着他归来这样的事,虽是常有,可这一次她的心境与往常已然大不同,满面上都是甜美的笑意,哼着不知名的小调,特意去厨房忙活了一上午,终于做出了味道恰好的木薯糕。
糕点在蒸锅里热着,将自己吃的那份加倍糖的盛了出来,命人搬了躺椅到院子里,她坐在上面一边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一边吃着糕点,满心欢喜的期待着夫君的归来。
盘里的糕点吃了一半,外间行进来一个侍人,正是她从宫里带出来的太监,只见他面色凝重,弯着身道:“启禀公主,宫里来人,说是……让您进宫一趟。”
宝鸢公主将手中的糕点放回盘中,拍了拍手上的残渣,道:“你去让他回了皇兄,我今日有事,明日再进宫。”
说完,却不见那侍人动作,移了目光看向他,只见他面色有异,眉头深皱,似是有什么话难以说出口。
她愣了下,半晌才道:“不是皇兄?是……太后?”
第100章 我不敢喜欢你
钟瑜和付久珩二人行到了夜间, 终于看着了村落。
钟瑜向来谨慎,便提议独自先去看看,毕竟那群杀手并不知晓她也在世子队伍中, 看见她的人只有梁三公子一个, 而他现下即便是还活着,也定是清醒不过来的。
若是这村子里有埋伏,自己正好先行去探一探路。
于是她先行进了村, 过了好一会儿, 确定了安全才出来与付久珩汇合。
看来京中果然还不知世子还活着, 现下也没有追击人马在此埋伏。
两人进了村,只道是在山林里被野兽攻击了,用着身上的首饰换了间干净的屋子落脚。
风餐露宿了三日, 这是头一晚住进了干净温暖的室内,两人此时已然换下了染血的衣衫, 各自穿上了农户的衣裳。
衣裳是由粗糙的麻布制成的,穿在身上自然不如棉制的舒适, 钟瑜照着院子里的水缸将凌乱的头发理了整齐,回身进屋,便见同样穿着粗布衣裳的付久珩,手里执着之前的衣衫,正要出门去将它们烧了。
付久珩生的高大,农户的衣裳穿在他身上微微有些小,不过靠着天生的好相貌, 这一身灰蓝色的粗布穿在他身上, 也带了股自然的清秀。
钟瑜不由有些嫉妒,这真是气质的问题,有些人即便没了锦衣华服, 依旧是一身浑然天成的贵气。
付久珩见她盯着自己瞧,一脸的不满意,伸手拉了下衣角,问道:“不好看?”
钟瑜哼着道:“你一个大男人,还在逃难的路上,还问好不好看这样的话,这么在乎容貌?”
付久珩不以为然,笑道:“这不是怕失了你的欢心吗。”
钟瑜瞪了他一眼,道:“谁说我喜欢你的脸了?”
“哦,那你喜欢我什么?”
钟瑜放弃了和这个愈发无赖的人理论,伸手从他手中取过衣衫,在上面挑了处干净的地方,道:“虽说这村里没有埋伏,却也不知之后是否会有追兵路过,你将这块布料撕下来蒙在面上吧。”
付久珩是钟瑜带着进村的,因着傍晚天色昏暗,二人又行的极快,一路上也没见着什么人。
不过现下住在农户家里,难免可能会与农户中的人照面。让他蒙着面,一是担心他的行踪暴露,二也是他的颜容过盛,在京中多少贵家公子小姐也是目不转睛,如今在农户中,未免太过招摇了。
付久珩从善如流的照做,用布料覆了面。
“穿惯了绫罗绸缎,这粗布衣料世子可还习惯?”
付久珩将面巾系好了,看了她一眼,道:“确是并不十分舒适,不过我并不是你以为的那般吃不得苦的。”
房门上响起了叩门声,是农户家的大姐。
钟瑜回身去开了门,大姐十分热情,送了好些自家的吃食进来,抬头瞧见付久珩面上蒙着布,朝着钟瑜笑道:“娘子,这便是你家夫君呀,怎的进了屋里也还带着面巾,不热吗?”
钟瑜接过大姐递过来的碗,看了一眼床边低头坐着的付久珩,抿嘴一笑,心下一转,道:“哦,他身子不好,闻了花香便要起疹子,如今正是春季,这一路至此,他便长了满脸的红疹,加上本来面容丑陋,瞧着更是骇人,怕惊着大姐,是以不敢摘下来。”
那大姐哦了一声,目光落在那身姿高大挺拔的公子身上,那一双眼好看的不像话,心下暗里觉得惋惜,白瞎了这一双那么漂亮的眼睛了。
钟瑜笑着送走了大姐,刚一回身,便见她口中“丑陋”的男子抱臂立在她身前,面上的布已然摘了下来,正低下头,挨近了她,眯着眼道:“面容丑陋?满面红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