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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首辅的早逝童养媳 (启夫微安)


  小孩子嗓音尖细,吵闹时更甚。一声高过一声的,能此颇人耳膜。徐乘风这会儿扯着嗓子又跳又叫唤,别提多恼人。
  苏毓眉头蹙在一起,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冷淡。
  张彩月心一跳,底气立马虚了。说到底只是个未经人事的姑娘家。苏毓给她脸时,她还能拿腔拿调。苏毓真冷下脸了,她瞧着又有些怕。避着苏毓的目光,她忙蹲下去安抚徐乘风。
  那轻言细语又哄又心疼的模样,倒像是她才是徐乘风的亲娘,苏毓是个外人。
  苏毓忍不住翻白眼,什么玩意儿!
  张彩月哄着哄着,见苏毓心安理得地在一边坐下,顿时又不高兴了。她气自己没用,居然被个乡下妇人给唬住了。思来想去的不甘心,便又憋不住心气儿预备刺苏毓两句。
  于是边安抚孩子边就一脸不赞同地对苏毓说:“姐姐你也真是,乘风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为了一个蛋跟孩子闹,眼皮子也忒浅了!不是妹妹我说你,你好歹也是做娘的,有蛋不先紧着孩子紧着客人,自己躲灶房偷吃,哪家也没有你这样上不得台面的……”
  她这人嗓音尖细,说话阴阳怪气,听着就叫人不舒坦。
  老实说,苏毓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一回两回的阴阳怪气她懒得计较。多了,苏毓这脾气就上来了。
  “要说上台面,我确实是没你张姑娘上得台面,”苏毓手热了,手背上的冻疮发痒发烫。心里不耐,她语气就更淡,“就一个两个蛋的事儿,挂嘴边来回反复的说。”
  “你!”张彩月噎住了。盯着苏毓,一张脸憋得通红。
  苏毓已经很累了。她今天空着肚子在山里转了一整天,又累又饿。这会儿烧柴做饭给这两人做饭,已经仁至义尽:“你俩实在想走的话,我这就送你俩出去。”
  张彩月傻了。
  苏毓不管,转身回灶下,三两下利索地就灭了火,直接作出送客的姿态。一手拿灯一手作请状,冲着一大一小两人说:“还走不走?要走就快点。我今儿在外头做了一天活儿很累,明儿还有事,晚上要早点睡。你俩回镇上走慢点,今儿大太阳晒化了雪路滑着呢。”
  张彩月:“……”不,不是,她不是真要走。只不过拿个乔,看不出来?
  张彩月瞠目结舌地看着一脸不耐烦赶人的苏毓,胸口起起伏伏,似乎被气得不轻。
  苏毓看见当没看见,径自走出灶房一把抓住徐乘风的胳膊,拽着人往外走:“走吧,我送你们。”
  张彩月真吓傻了,下意识将大叫的徐乘风从苏毓手里抢过来。两人惊魂未定地看着说赶人就赶人的苏毓,看表情,被这突然的状况弄懵了。
  张彩月懵,当然懵。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混账的人!她可是为了看她特地从镇上来乡下的。这不长眼的村妇不知感激便算了,她跟乘风饿了一下午肚子,这人倒好,没管没问,自己一个人躲灶房里煮蛋吃。她不过是说个两句,居然就撒脸子,大半夜赶人走?
  如此歹毒不懂道理!
  “怎么?不走?”苏毓眉头拧成一团,“不走就少说点话!”
  “……”张彩月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气的。她一手指着苏毓的鼻子,抖抖颤颤的。她也不吃苏毓的这顿饭了,拉着徐乘风,掉头就走。
  苏毓见她终于硬气了,双手抱胸等着她组。
  然而张彩月才没那个胆子走夜路。就见她气鼓鼓的,拽着徐乘风推开了徐宴书房的门。
  苏毓:“嗤——”
  徐家别看穷,其实屋子还是蛮多的。大三间主屋不说,两间侧屋。每间屋子都有床,徐宴的书房里自然也单独置了一张床。一来是读书方便,二来也是徐宴的习惯使然。
  实际上,原本书房就是徐宴自小的卧室。当初徐氏夫妇还在的时候,徐宴便一人占一间大屋。后来徐氏夫妇俩因故去了,嘱咐两人成婚,毓丫没动他的屋子。只将徐氏夫妇的那间朝南的屋整理出来用作婚房。这些年两人成了婚,除非新婚那半年行房,他其余候都睡书房。
  说来也是毓丫肚子争气,新婚没两月便怀了徐乘风。徐乘风出世以后,徐宴便没碰过毓丫了。苏毓不知为何,至少从她继承的记忆来看,看不出原因。总而言之一句话,书房是徐宴的私人领地。
  张彩月这姑娘大喇喇地冲进徐宴的屋,司马昭之心,真一点都不遮掩。
  苏毓挑眉,转念想想,兴许人家早就彼此有意,否则徐宴也不会叫一个未出阁的姑娘替他回来看她不是?
  撇了撇嘴,感觉有点索然无味。徐宴这素未谋面的便宜相公在苏毓这儿,基本已经画了叉。她慢吞吞又回到灶台边把灶火点燃,等她把身子养好就想办法离开徐家,其他人,爱咋咋地吧!
  这一夜,三个人吃了极不愉快的一顿饭。
  徐乘风年纪小,不大懂事,自然看不出母亲有什么不同。除了对苏毓发脾气,叫嚷着要叫他爹休了苏毓。张彩月也冷着脸,一脸不愿与苏毓这种无礼的村妇多费唇舌的样子。
  苏毓埋头吃饭,连眼皮都懒得翻一下。
  吃完,张彩月到底没好意思说要去徐宴的屋睡。只能不尴不尬地让苏毓再给她铺个床。
  第二天天才麻麻亮,张彩月就爬起来。憋屈了一晚上,她连早饭都没用,抱着迷迷糊糊的徐乘风就赶回镇上去。
  等着吧!这丑八怪的所作所为,她非跟徐大哥好好说道不可!飞得叫这毓丫被徐大哥嫌死!
  苏毓睡醒起来都没瞧见两人的身影。
  看早已凉透的被褥,走了至少半个时辰了。想着自己还有个野山参要卖,苏毓将昨晚的生饭煮成粥对付两口,也匆匆出门。
  王家庄离镇上不算远,算脚程的话,一刻不停地走,大约要一个时辰。
  苏毓这具身体劳累得厉害,没了那根时刻挣钱教束脩的弦儿,苏毓一躺下就不晓得醒。这不,早上起晚了,她人赶到镇上快接近晌午。
  大冬天的倒不怕晒,天冷,有太阳照着反而更暖和些。赶路这一会儿,早上那两口粥早就消化了。苏毓饿着肚子,马不停蹄地就去了镇上最大的药材铺子。
  野山参自然是吃香的。人参这种东西,不论哪个朝代都是值钱的。苏毓挖到的这株不算特别大,但也不小了,且根须完好。药材铺子的大夫抓在手里许久,期期艾艾地付了十两银子买下。
  苏毓拿了银子也没走,顺势请大夫把了个脉。
  毓丫的这具身体底子太差了。这么些年干重活干累活,吃不好又穿不暖,身体能好才怪。
  果然,大夫给她号完脉便直摇头。再一看苏毓一身破的破烂的烂,脸上晒得黑黄,手肿得像萝卜,自然也猜到了她的家境。叹了口气,医者仁心地告诫她道:“养,你这身子再不好好调理,往后岁数都比别人短。得亏你还年轻,还有的救。再熬个几年,底子耗干,就没得挽救了。”
  苏毓听这话,没辩驳。毓丫的身体状况,她亲自体验,心里自然有数。只是养也得有银子。
  刚赚的十两银子,苏毓言眨不眨地就抓了五两银子的补药。掌柜的看她困窘可怜,好心又多给她包了些药材。苏毓当即谢过掌柜的,心里记下这份情。揣着剩余的五两银子,先去西街的面摊上吃了一大碗热汤面,而后便往西街最大的书斋去。
  不才苏博士,作为高知分子,她画得一手好丹青,练得一手好书法。行书楷书隶书草书,她都行。当然,她此行不是去卖画卖字,她去抄书。
  听说徐宴抄一本书三两银子,她自认一手好字,怎么着也不会比徐宴低吧?


第四章
  西街这边有个书院,读书人多。走两步就一个书斋,再往前又是一个书屋。
  说来,苏毓也是进了镇才觉出一点不同。她所穿越的这个朝代,对女子的约束似乎没有历史记载的那样严苛。这会儿,西街能瞧见不吵未出阁的姑娘结伴同行。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衣着光鲜的读书人。苏毓背着个竹篓一身破破烂烂行走其中,十分打眼。
  西街有人在找孩子,拿着个小女孩儿画像,说要找什么十四年前丢失的妹妹。似乎是家中长辈重病,没几年好活头了,临死前想见孩子最后一面。见苏毓这般寒碜也没在乎,拉着说了好一会儿话。
  苏毓哪里知道?她才穿来几天,村子里的人都认不全。自然是摇头。
  从苏毓出村子到卖掉野山参来西街转悠,问话又耽搁了一炷香。苏毓慢悠悠地找书斋。这会儿,已经接近申时。太阳的火力渐渐削弱,寒气袭上来。
  紧了紧衣裳,她直奔到西街最大的书斋。
  这个年代活字印刷术还没普及,笔墨纸砚都是金贵物品。书籍这等东西价值不菲,随便去一家书斋买本薄点儿的书,等闲都得三四两银子。换句话说,抄书也是一门抢手又赚钱的活计:一来纸张笔墨贵,二来读书人少,有闲工夫抄书的就更少。一来二去的,抄书的工钱自然就给的多。尤其那些字写得好的,抄的工钱比旁人就更多些。
  苏毓不是没听说过古时候有那书法好的读书人,一字千金。毕竟祝枝山可不就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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