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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一向只在初一十五去坤宁宫的玄烨,破天荒去了坤宁宫。
彼时皇后已经卸下了首饰,见宫人们惊慌的模样,她笑了笑,摆手道:“不必着急,你们去把皇上迎进来吧。”
宫人们脸都吓白了,皇后最是重规矩,如今这般,又是为何?
他们忐忑的出去迎皇上进殿内,却发现皇上没看到皇后后的表情,似乎格外的愉悦。
待殿门关上,众人神情还有点恍惚,只觉得今日的帝后似乎格外不同。
“今天可不是初一十五,怎的来了?”皇后靠在美人榻上,自己摇着扇子,一张洁白如玉的面容,在夜明珠与烛火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摇扇时露出来的一截手臂仿若嫩藕段,十分可爱。
她这话带着戏谑之意,玄烨却并不生气。
走过去躺在她怀里,揉着眉心道:“有些话,阖宫也只能和你说。快给我揉揉,我觉得这脑袋要炸了。”
皇后放下扇子,给他揉太阳穴。
实际上殿内放有冰山,并不会热。
沉默的气氛在殿内蔓延,却并不觉得尴尬,反而有脉脉温情流转。
“说起来,我昨夜好像还梦到他了。”玄烨突兀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皇后的手微微一僵,随即道:“昨天淑儿进宫和我道别,我和她还说起了公子。”
玄烨坐起身,把她抱起来放在窗边,两人正好面对面。
他的眸子清亮,看着她时不像个君王,倒像个孩子。
皇后淡笑一下,“还能说什么,说他心狠呗。明明吴国总会败的,偏偏他等不得,非得冲进吴宫送死。狠心得不得了,我和淑儿都控诉了他。”
玄烨抿唇,道:“他定是为了我,为了楼兰,为了天下。小王叔从来都是冷清性子,但是我看得明白,他就是心有大爱的人。”
皇后只是笑了笑,没有应这句话。
她陪伴辰廉十多年,最是明白辰廉的性子,他那冷得跟冰块似的性子,怎么会忧国忧民。
但是,至今她也想不明白,他为何要那样做。
“皇后,这些年,我越来越明白,他为何把你送到我身边了。”
皇后挑眉:“皇上倒是说说,为何?”
玄烨把她抱下来,牵着她手走到榻边,将她束发的簪子拿下,任由她一头青丝垂落。
他眉眼温存,和皇后此时的眸光像极了。
他抱着她,亲了亲她的额头,“因为这深宫太寂寞了,朕万万人之上,每日面对之人,都是些老狐狸,真心假意,根本不用猜。若是没有你在,我想我早就变成皇爷爷那种人了。”
玄烨后面从父皇口中,也得知了皇爷爷当初做的一切。
父皇最后会禅位给他,未尝不是因为那件事刺激的。
帝王,登高而孤寡。
权利带来的是无所束缚,所以历代从不会缺少昏君,只因为唯我独尊的感受,实在是令人沉醉。
皇后闻言只是笑,“公子要是知道皇上是这么想的,也不知道会露出什么表情。”
她来到玄烨身边的使命,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反正不是玄烨以为的这般。
不过她也不会提醒玄烨就是了。
红绡帐暖,谁言春宵苦短?
待事了,玄烨搂着皇后道:“梓潼,世人皆言帝后情深,你如何看?”
皇后听到这话,将玄烨的手放到腰间,示意他给自己揉,然后道:“你我之间,可不是情深二字能够概括的。”
他们之间有爱情吗?
两人都没有准确的答案。
若说没有,两人相处时却像寻常夫妇一般。
他会为她描眉,为她穿衣沐浴。
她会为他下厨,为他生儿育女。
在只有两人之时,他们从未把对方当成君或后。
若说有爱情这东西呢,也不准确。
玄烨不会独宠她一人,她也不在乎玄烨今夜歇在何处。
这并不是相爱之人有的状态。
帝王的爱,对她来说太过贵重,她不想被嫉妒蒙蔽双眼,乱了本心,辜负公子所托。
所以,她选择不爱。
正如一句话所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死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而他是帝王,坐拥山河的同时,身上也被套了无尽枷锁。
前朝后宫,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动荡,这好不容易安定的天下又会硝烟四起。
他有爱,却不能独爱一人。
三千弱水,独取一瓢,对他这平定天下的帝王来说泰国奢侈。
十多年来,他们在这深宫之中相携走过,共享万人朝拜的荣耀。
百年之后,他们更是会同卧一处陵寝。
非得形容的话,皇后觉得,他们更像是枪虾和虾虎鱼。
枪虾会挖洞,住在洞里。
可有个家伙却要同住,那就是虾虎鱼。
不过虾虎鱼也不白住,它会在洞口巡视,要是有外敌靠近,就摆动尾鳍通知洞里的枪虾。
它们合作无间,这叫互利共生。
他在前朝为她遮风挡雨,她在后宫免他后顾之忧。
皇后想,公子想要她做的,或就是如此。
第102章 八零美食の诱惑(1)
雪纷纷扬扬,像鹅毛,渐渐铺满整个首都。
时令打着一把雨伞,缩着脖子,兜里捧着什么,走得飞快。
到了一处四合院前,他用力的敲了几下门,一个老妇从里面把门打开。
“哎哟,令小子,你又出去给老爷买吃食了?”
时令笑得牙不见眼,看起来憨厚得很,老妇却不会这么觉得,这令小子的老爸,可是跟着大帅打过鬼子的人,听说他自己也是从小玩枪长大的人。
“都伺候老爷多久了,这种事情都不需要老爷交代的。王妈你快回去暖着吧,今天下这么大的雪,老爷是不见客的。”
“好嘞。”
时令又和王妈说了几句话,这才往四合院东边的主卧方向去。
他先去旁边的侧卧烤了会儿火,顺便烧了一壶茶。
他看了眼外面的大雪,又看着渐渐沸腾的茶水,心想本来这时候首都的老爷们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喝一壶热酒,饮两句诗的。
可是他们老爷虽然是文化人,但是一来从不饮酒,二来畏寒,这种天别说见客,不到万不得已连床都不下的。
他想着他家老爷的习惯,手脚一点儿也不慢的将面前的茶壶用手帕包着把手给拎起来,又将怀里还热腾腾的老首都灌汤包用盘子装起来,又让佣人送了一碗熬得稀巴烂的花生百合粥,以及一碟秘制的四川泡菜。
见这些备好了,他又盯着手上的腕表看了好久,待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用托盘端着,敲响了主卧的房门:“老爷,该吃早餐了。”
里面过了一会儿有动静传来,他就给身后两个佣人使了个眼色,两个佣人推门进去,进了内室伺候老爷洗漱,而他自己将菜布好后,又检查了一遍房间里面的火盆,还将窗户打开透气。
他家老爷又怕冷又怕闷,还挑食,总之一个不顺心,一天不吃饭都可能。
时令自两年前被他捡回来后,就一直照顾他,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
内室里辰廉闭着眼睛,任由佣人给他穿好衣服。
他面色苍白如玉,看上去病恹恹的,衬得双唇的红有些妖冶,明明是冬天,他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密的汗水,身形亦格外的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时辰廉就是一个药罐子身体。
先天不足,后天被时大帅的对家下毒,又在几年前为了救他那位元勋父亲中了一颗子弹。
等到辰廉两年前接手这副身体的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了。
若非他一直慢慢的用灵力调理,原身早就如同原本轨迹一样,死在这个冬天了。
佣人给他净面净手后,他就走出了内室。
时令看到他,笑得憨厚:“老爷,早餐还热乎着呢。”
辰廉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坐下咬了一口老首都灌汤包,蹙了蹙眉。
“怎么,不好吃吗?”时令紧张的问。
辰廉放下筷子,将花生百合粥就着泡菜喝完后,擦着嘴唇道:“肉不新鲜。”
时令没有怀疑辰廉,面露戾气:“那些奸商,居然敢糊弄我!我等会儿就带人去砸了他的店。”
辰廉没有制止,只淡淡道:“别伤到人就好。”
时令点头,“我晓得。”
辰廉走到床边,面目没有什么表情,苍白的面容让他看上去仿佛琉璃一般易碎,但是那面上的漠然却时常令人不敢靠近。
仿佛这病弱的身体里,隐藏着什么巨大的能量。
“这个冬天结束,我们就离开首都,到处走走吧。”
时令听到这话,发了会儿愣,才点头:“那好,老爷到时候早早跟我说,我好安排人。”
辰廉揉了揉额头,“就我们两人吧,不用占用国家资源。那些拿枪杆子的汉子,总不能一直跟在我这么个人身边。”
时令却面容严肃,“老爷别这么说,大帅对国家的贡献不可估量,你作为他唯一的血脉,理应受到如此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