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次回学馆还带了任务。
慕绾绾交给他的东西,等进了号舍他就找了沈秋池他们过来帮忙:“来,都帮着抄一些,绾绾说了,这些都是钱,你们抄得越多,赚得就越多。”
“给钱的?”沈秋池一听就眉开眼笑。
董路却道:“这一张纸上也没多少字,权当是帮忙,绾绾妹子实在太客气。”
“你瞧着字少,殊不知抄一张少,抄个上百张的也得累断手。”林则惜咋咋呼呼的挽起袖子:“要我说,人绾绾妹子就是想得周到,也不爱占我们便宜。嘿,明渊你说说,绾绾妹子说抄一张给多少银子?”
“八文。”乔明渊伸出手指。
抄一张八文,瞧着乔明渊拿过来的这些纸,怕是得抄个上千张才够数!
林则惜倒吸了一口冷气:“绾绾妹子好大的手笔!”
有钱赚,几人说干就干,当即都各自磨了磨抄写起来。只写了片刻,林则惜就嘴角抽搐:“绾绾妹子让我们写的这些都是什么鬼?‘白菜买一送一’‘优惠大放送’‘凭购物劵抽奖’,这都是什么玩意,倒像是菜市场里的小商贩叫卖。”
董路敲了敲他的脑袋:“上次明渊不是说了吗,绾绾妹子琢磨着要开一个什么超市,这肯定是要用在里面的。要我说,这法子不错,我看了都觉得心动,想去那超市看看。你别那么多废话,赶紧写,你看沈秋池都写了二十几张了!”
沈秋池字写得好,也写得快,两人说话的功夫又抄写了一张放在一旁晾干,他抬起头来看着两人嘿嘿的笑:“你们两个再多聊一会儿天,我又赚了八文,不嫌银子重!”
“滚!老子铁定赚得比你多!”
“就是!”
林则惜和董路都不服气,当即不再说话,挽着袖子拼命的写了起来。
三人一直抄写到深夜,才写完了那么多的纸,结算下来,沈秋池写了六百多张,董路写了五百九十七张,林则惜写得最少,也写了四百多张。乔明渊是带了银钱来的,当即给他们结了工钱,就连林则惜都分到了三两多的银子,几人顿时眉开眼笑,手腕都不觉酸痛了!
“下次有这种好事,记得让绾绾妹子带我!”林则惜掂量着手中的银钱,格外开心:“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自己赚到这么多银子。我娘平日里总说我不务正业不学无术,嘿,等会儿下学,我就拿了这银子给她买个首饰,高兴死她!”
正在将东西打包的乔明渊闻言,心头猛地一动:“去哪儿买?”
“怎么,你要去?”林则惜拍拍胸脯:“没问题,跟着我,我带你去长长见识。”
“好。”
当天下了学,四人就摸出了学馆,跟着林则惜直奔一条小巷子去。那巷子看着不起眼,实则颇为深长,几人弯弯拐拐的饶了好半天,才终于走到了地方。
董路惊讶的捂住嘴巴:“这,这不是花街吗?”
“林则惜,你怎么带我们来这种烟花柳巷?”沈秋池也认了出来,当即蹙起眉头。
大盛还算国泰民安,无论是多小的城镇,总少不了一些吃喝玩乐的地方,像这条花街,就是清水镇上最为有名的所在,街口是酒楼酒馆,往里面走,就是青楼ji所。因为平日里总被香粉的气味掩埋,这里又被叫做花街,富足人家的子弟没少往这里跑,像他们这种小门小户或农家子,平日里却是从未来过,对这里凭着想象,难免觉得龌龊恶心。
林则惜横了几人一眼:“瞧你们大惊小怪的样子,虽说是花街,可也有做买卖的,又不全是皮肉生意。”
“走,跟着爷,爷带你们看看全程最好看的首饰!”
几人面面相觑,乔明渊抬起头看了看左右,倒挺能理解林则惜,花街的女人要做皮肉生意,平日里自然要打扮上佳,清水镇又比不得县城,那些女人做得买卖赚得并不多,肯定要挑选物美价廉的东西购买。来花街选首饰,倒是挺不错的主意。
“带路。”他说。
第122章 逼娶
林则惜见他肯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经常来给我姐买东西,我绝对不会坑害你的荷包的!要是一会儿看不上这里的东西,我带你去我家挑,你挑中什么直接拿,老子给你买!”
很快,几人就跟着他来到了一家朴素的银器铺子前。
铺子简单却颇有几分雅致,柜台上摆着的首饰大多是金银材质的,只一个角落有些玉质的首饰,但平日里销量不好,一看就摆了不少时日。掌柜的是个中年女人,见几人进了门就忙着招呼,抬头看见林则惜就笑了起来:“哟,林小爷,你又来给你姐姐买东西?”
“今儿给我娘买!秋姐,有什么好看的新货,你拿给我看看!”林则惜将刚刚赚来的钱往柜面上一放:“我这里有五两银子,我要个好的!”
“瞧你说的,什么时候给你的不好?”那叫秋姐的掌柜给他抛了个媚眼,两人当即就聊上了。
乔明渊自顾自的在柜台边看了起来。
还真别说,这铺子看起来简单,首饰却都不错。
摆在柜面上的银器格外精致,金器也好看,完全不输给他在县城里的首饰铺里看到的那些。重点是价格不高,果真是物美价廉。
他一一看过去,很快,就选中了一根发簪。
慕绾绾年纪还小,用金器难免显得老气,银器又难免太便宜了一些,乔明渊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玉器那一个柜台,在柜台的正中间,摆放着一支粉色的玉簪。玉簪的花纹就是简单地如意,偏生质地圆润,流转的光泽让人挪不开眼睛。
“小少爷有眼光,这是刚到的新货,今儿刚刚摆上柜台的。”林则惜已经挑好了东西,付了钱,秋姐招呼了他,转头就见乔明渊拿着这簪子看,忙过来介绍:“这是翡翠的,粉色的翡翠,这玩意稀罕着,搁县城里也未必能够找到比这个好的。送人最合适不过!”
她慧眼如炬,笑着问道:“小少爷是要送给心上人的吧?这雕刻的寓意也好,吉祥如意,小少爷将来便能如愿以偿呢。”
“送我妻子。”乔明渊越发心动。
“哦!”秋姐听罢,脸上不由露出几分惊奇,瞧着乔明渊年纪不大,没想到已经娶了妻,她顿了顿,又笑道:“小娘子定是花一般的年纪,用这个粉色的不显老,定然好看。小少爷带回去送她,她一定十分喜欢。”
“好。”乔明渊脑袋里涌出慕绾绾那娇花般的脸庞,眼里更温柔的几分。
从铺子出来,林则惜肉痛的看着那盒子:“啧啧,明渊真是舍得,一根簪子就要二十两银子,你抄书一个月才赚得回来吧?”
“东西好看,重要的是绾绾喜欢就好。”乔明渊爱惜的摸着放簪子的木盒子,脸上是腻死人的笑。
沈秋池抖了抖胳膊:“行了,酸!”
“就是,有失男子气概!”林则惜叫嚷。
“你们快快娶个媳妇,就不会觉得我酸了!”乔明渊将东西放进怀里,打趣着自己的几个同窗:“说不定啊,有些人到时候比我还有失男儿风范!”
“不可能!”林则惜嚷嚷开:“等我将来娶了个媳妇,我铁定整治得她服服帖帖的,我让她往东她绝不会往西,我让她做饭她绝不能洗衣!”
“是吗?”乔明渊挑衅的挑眉:“就怕你以后是个妻管严……”
“绝不可能!”
“说不定……”
“不可能!”
“别把话说太慢,万一……”
“没有万一!”
一行人吵吵闹闹,之后,几人回到学馆,又是一切如常。隔了几天,林则惜挑了个合适的时间回了一趟家,将礼物送给了林母。林母喜形于色:“我儿出息了,还知道孝顺老母亲。惜儿,当真是你自己赚来的银钱?你可不许诓我!”
“真的真的,不信你问明渊!”林则惜眼睛瞅着母亲,看似不耐烦,心中却颇为忐忑:“娘你快戴上看看喜不喜欢!”
他买的是一支金镯子,林母上了年纪又喜欢闪亮的金银,这礼物是投其所好。
林母又追着他问了这钱是怎么赚来的,听说是替慕绾绾抄东西挣的,才总算信了她。儿子养这么大,头一回给自己带东西,林母喜得眼睛都红了,笑眯眯的将手镯套上手腕。这些时日一直用慕绾绾给的护手霜,她皮肤白了不少,那金镯子戴着再合适不过。
林母抬着手细细端详,连连点头:“好看,惜儿挑首饰的眼光没得说!”
“你喜欢就好!”林则惜总算松了口气。
他环顾四周,奇怪的是没看见大姐林瑶:“娘,我姐呢?”
“哎!”
说到这个事情,林母方才还堆着笑的脸一下就垮了下来。
林家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有人抬了天价聘礼,来向林家求娶林瑶。女儿大了要出嫁,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林母原本见着那么丰厚的聘礼,心中也颇为欢喜,觉得女人一辈子嫁个家境殷实的夫家,日子要好过一些。可一打听,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对方家境殷实是不假,可就是殷实得过了头。
据那上门的媒人说,对方家里是在京城做官的,家里有钱,也有权,林瑶嫁过去绝对不会穷困潦倒。对方品貌都没问题,什么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林瑶在身份上要受些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