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燕梅很生气,叉着腰拔高语调,“贺钦啊,明儿个起来屋子里亮堂些,咱把屋子里全都找一遍,把这些个该补的洞全都补起来,我看哪个畜生还敢来吓唬人!”
萧贺钦没说话,他看了眼温黎水雾蒙蒙的杏眼,那双纤细的手掌还颤巍巍扯着自己的衣摆, 眼眶又开始有泪水打转, 瞧着分外可怜。
“你今晚先去我那屋睡。”总不可能一晚上站在院子里, 明天还要上工呢 。
空气中沉默了两秒,只听温黎吸了下鼻子,轻柔颤声道:“好……”
她放下扯他衣角的手,揉揉发酸的眼睛,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隔壁不远处的房间。
行走间温黎抬眸,眨巴两下不怎么清楚的眼,看着前面高大的男人,身上穿的衣服跟白天完全不一样,应该是睡觉特意穿的。
很旧,也很薄,都洗的发白发透了,也有点短,行走间能瞧见腰腹间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跟在他后面真的很有安全感。
她垂眸,抿唇不语,径直走进房间。
床上是他听见惊呼声匆忙跑出来时的样子,乱糟糟被子正摊在床中央,床脚还有一套干净的粗布麻衣,折叠地规规矩矩放好。
萧贺钦走上前把衣服拿走,又把床上几样小东西拿走,这才让温黎坐了上去。
温黎没说话,上前坐在高高的床沿边,两只腿无意晃荡一下,纤细的手臂垂落在床垫上摩挲,粗粝的质感仿佛回到她刚来时候。
缓和间,萧燕梅跑去厨房那了只大罐子企图要去堵房间里的大洞,萧贺钦转头看了眼,随后对着她道:“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给你拿被子。”
他说着就要回温黎房间拿她床上的被褥过来,却被身后的女人一把拽住胳膊。
“别去拿……”温黎瓮声瓮气的声音颇有些无助,“我…不想睡那张。”
都被大蛇碰过了,想想就恶心。
萧贺钦楞了两秒,才想到她的心思,一时间也没说话,直到萧燕梅让他安抚好温黎就赶紧去睡觉,明早还要起来干活。
他应了两声,在温黎的注视下,终是点了点头,临走前帮她把木门细心掩好,才迈了大步走去那间被大蛇“侵犯”过的小屋。
房间再次恢复黑暗,手电筒被萧贺钦留在这里,温黎拿过来握在掌心一直不敢熄灭,又在床边坐了几分钟,直到被浓重的困意席卷全身,她才张望了四周侧躺下来。
粗布被褥很扎皮肤,萧贺钦这张甚至比当初自己盖的还要粗糙破旧,被子正反面都有几个大大的补丁,补丁的颜色甚至都不是统一的,灰蓝黑交错在一起,格外寒酸。
要是在往常,温黎可能会狠狠嫌弃一番,可现在她什么也不想了,脑海里大蛇一直不停翻涌,她控制自己不要去想,赶紧睡觉,却无济于事。
一小时睁着眼睛过去,眼眶已经酸涩不已。
侧躺在木板床上盖好被子,她闻着鼻腔源源不断注入的味道,是萧贺钦身上独有的、清冽干净的味儿,还有股淡淡的草木气息,是一种跟她被子里各种香味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不讨厌,甚至有安心的意味,这是前所未有的感觉。
这味道一直萦绕在周身挥之不去,温黎终于闭眼,只是怀中的手电筒一直没关,随着时间一点一滴走过,她渐渐陷入梦境。
临梦前,温黎想要离开农村的念头更深了。
......
折腾了半个晚上,再加上晚上胡思乱想一通,温黎第二天早上没能早起得来,打开房间门的第一眼,就是萧贺钦在她睡的那间房里忙碌的身影。
屋里的大洞被他用黄泥给堵上了,抹了好几层厚土,最后又仔细环视一圈,确实没再见到有洞这才呼出一口气站起来。
转身的一瞬间,差点跟悄无声息走到他身后的温黎撞上,他连忙稳住身形,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你吃饭了吗?”
温黎:“?”
“我刚起。”她撩了几缕垂落到耳鬓的发丝,清晨柔和的阳光底下,一头青黑色头发随意披在脑后,露出透白的纤长细颈。
今天的温黎穿了一身百货大楼买来的极其普通的款式,粗布蓝衫,但周身不俗的气质依旧透过简朴的衣裳浮现,绚丽的姿色让人愈发移不开眼。
“哦,那…”他把手里黄乎乎的铲子背到身后,大步侧身绕过她走到井边打水洗手,“吃饭去吧。”
“我还没洗脸。”温黎微垂了头,细碎的光线下,她纤长的卷睫颤动,一小片阴影投射在眼睑下。
萧贺钦挠头,手忙脚乱地弯腰再给她打水,满满一桶。
手臂上的袖子被挽到胳膊肘上方,随着使力的动作上下起伏,温黎看着就失了神。
“给你放这里。”
一桶清凉的井水被他很快打了上来,温黎道一句“谢谢”就踱步过去,也把袖子挽到手肘处,随后洗了手又把水拍到脸上,冰冰凉凉的触感稍微刺激了她,感觉毛孔都急速开始收缩。
分明是九月的清晨,天气温度高,她却被冻得打了个寒颤。
早饭吃的是小米饭,但这可不是现代美味的小米粥,而是“焖干饭”。
先把小米放在大锅里煮熟,然后用笊篱捞出装盆再放在锅里蒸。由于火候不足,小米质地硬而发涩,嚼在嘴里就像沙子,真心不好吃。
温黎刨了两口就不吃了,好在萧燕梅知道她的小鸟胃,也没给她盛多少,最后的剩饭萧贺钦盯着犹豫了半晌,还是倒进鸡食碗里搅拌好喂了去。
上工是跟着萧贺钦去的,萧燕梅早早就被她交好的女人,也就是卢云芳给叫去了,便不能同他们一起走。
两人一路上不知道该说什么,被昨天晚上搞得难受的温黎想活络下气氛,恰好瞥到他脚底的鞋,她道。
“我给你的鞋怎么不穿?”
“昨晚休息好了吗?”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身形皆是一顿,最后是温黎先转头看他,对视一秒他装作自然地撇开,轻咳一口。
“鞋…那新鞋穿着去上工太浪费了。”他解释道,声音有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的原因,肩上扛的锄头也跟着他僵硬的身子来回摇晃。
两人继续走,温黎抿唇,看着脚下运动鞋尖端的泥。
“鞋子买来就是拿来穿的,干活不穿哪里还有时间穿。” 那双军绿色胶鞋质量多好啊,比他脚下这双破布鞋可舒服多了吧,怎么就想不通还要留着以后穿呢。
这话其实说得不错,可萧贺钦自小习惯了省吃俭用,他接受的教育都是新衣裳新鞋子,最好是过年或者出远门才用的,干活可不想脏了新东西。
他不知道该回什么,忍不住侧头看她,她也正好转过头,一双杏眼潋滟般又大又亮,在阳光底下水雾蒙蒙的,仔细瞧得近了,还能发现眉尾处的一颗黑色小痣,顿时增添几分魅然韵致。
萧贺钦又不自然了,看着不远处田坎里站着往这边张望的男同志们,顿时有点不是滋味。
“等下工回去就穿。”
他想通了,温黎说的对,鞋子买来就是要穿的,可不是拿来收藏的,他脚上的破布鞋看着就寒酸得紧。
心里猛然涌上几丝窘迫。
温黎没什么精神气,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点点头对他道:“昨晚真是麻烦你和萧姐姐了,我先去干活了。”
“嗯。”
两人已经走到田坎处,温黎整理了一番头上的帽子还有手套,跟他道了别就转身走到土地里。
盯着烈阳干活的滋味不好受,温黎感觉自己虽然只坚持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却好像已经做了几年,每一天都是新的难熬。
陈绍梅背着竹篓来了队里,她现在是要去割猪草的,工作时间很自由,基本是到处闲逛,只要割满一天的工作量就好了,可以说是很让温黎羡慕了。
这工作要说不好,也就工分少点,可温黎也不缺这点工分换口粮啊,空间在手就需要这种清闲活儿。
她抹了把额上汗珠,看着陈绍梅笑着跟李安安正聊着天,突然就让她想起小说中的情节。
女主现在跟男主陈烁还不怎么熟,不过俩人都是知青,并且有共同话题以后自然会慢慢相熟起来。
温黎知晓文中的故事情节走向,自然是不会去做那劳什子的炮灰女配,还是安心待在萧家,没事出来干点活,等待时机去城里生活。
这才是她的归宿,而不是走原温黎的路,去当人家感情路上的绊脚石。
虽然陈烁外表条件好得没话说,家庭条件也好得没话说,来乡下完全就是觉悟高,为了响应国家“召唤”,于是来了红旗村插队当知青。
说起来陈烁的长相嘛……在温黎这个现代人眼光里,还真是不赖,村里她发现的人中间,唯一能跟他相比的,好像……诶,萧贺钦这糙男人倒是可以与之一较高下。
就是他性子太冷漠了,有时候凶起来像一匹狼,干活有劲儿,看人的时候眼睛很锐利,胆子小点的人说不定都能被他吓哭。
不像陈烁,总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跟他说话也没对萧贺钦的那种发憷。
不对,她怎么老拿萧贺钦跟别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