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古夫人已经握着绢子命傅嬷嬷带二小姐回房去,跟着又跟众亲眷赔礼,大家纷纷感慨,说古夫人宁愿亏待亲生女儿也不愿亏待庶出女儿,当真是举世罕有的好主母。
古夫人摇头道:“各位都是自家人,我也不怕各位笑话。我们原也没想到会攀上姜家这门亲事,姜家那边都是一双双富贵眼睛,若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陪过去,岂不叫人看轻了?”
说得一点也没错。
上一世温摩的陪嫁就是个笑话,姜家再低等的下人也敢拿这事来开玩笑。
温摩后来甚至想,这会不会古夫人演的一场戏?拿出贵重的首饰只是做个样子,最终温如出来闹了一场,东西还是给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现在看古夫人字字恳切,倒显得是她多心了。
她低下头,由古夫人将项链给她戴上。
古夫人含笑打量她:“我家阿摩生得真是美丽,将来定能讨得夫婿欢心,夫妻和美,白头到老。”
温摩深深行了一礼,道:“谢母亲。”
“吉时到——”喜娘唱诺,“新人上轿——”
阿娘还有些怔怔的。
她一直在牺牲阿摩,去讨好别人吗?
那些是别人吗?那些人,是阿摩的父亲,阿摩的嫡母,阿摩的妹妹……她只是希望阿摩的棱角磨平一些,再磨平一些,这样,才能和大家好好相处。
盛装的温摩美丽极了,满头的珠翠也不能盖过她的容光,如果是在南疆,只有最英俊最勇武最聪慧的年轻人才有资格做她的新郎。
但在这里,她却要嫁给一个傻子。
即便姜知津出身高贵,相貌出众,都不能掩盖他是个傻子的事实。
喜娘抖开喜帕,轻轻为温摩盖上,温摩的脸被笼罩在绣着粉色牡丹的喜帕下,阿娘眼前只看得到一片艳红。
她一直按着阿摩听话,按着阿摩学规矩,按着阿摩嫁人,真的是为了阿摩好吗?
她由着阿摩被京城的规矩推着去嫁给一个傻子,她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为的不是阿摩,而是她自己,她只想阿摩乖乖的什么事情也不要折腾,不要让别人挑到错处,然后她就可以安安静静在侯府和温岚长相厮守。
她一直以来是打着为阿摩好的幌子为自己好!
喜娘扶着温摩迈过门槛,两名亲戚家的孩子充当金童玉女,为温摩牵着长长的裙裾。
“阿摩!”
阿娘忽然大喊一声,冲上去拉住温摩,“不要嫁,不要嫁!”
所有人都呆了呆。
古夫人笑道:“妹妹,就算再舍不得,女孩子也是要嫁人的啊。”
“不,不要嫁,”阿娘眼中的泪水滚出来,“阿摩,这亲我们不成了!”
温摩抬手要掀起盖头,喜娘和古夫人连忙阻止她:“好孩子,这喜帕只有新郎才能掀起。”
但她们两个的力气哪里是温摩的对手,温摩轻轻松松就挣开了她们,在一片惊呼声中掀起了喜帕,看到了阿娘满是泪痕的脸,喉头微哽咽,“阿娘……”
古夫人急道:“快把喜帕放下!唉,要哭嫁也使得,可别误了吉时啊!”
“我不能让阿摩嫁过去!”一直以来阿娘对古夫人都是俯首贴耳,这一次却是护在温摩面前,大声道,“我不能让我的女儿嫁给一个傻子!你们这里不能换丈夫,我不能让她跟一个傻子过一辈子!”
“你——”古夫人又惊,又气,又急,“哎呀,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怎么给我来这一出?姜家的人都来迎亲了!”
温摩看着阿娘削瘦的双肩挡在自己身前,忽然就想起小时候第一次打猎,本来一直是追着一只兔子,冷不丁蹿出一头豹子,她吓得一动不敢动,那时,阿娘也是这样挡在她的身前。
她一直以为阿娘来京城之后就变了,原来没有。
阿娘就是她的阿娘,永远都是。
“阿娘……”温摩张开双臂,轻轻从后面抱住了她,“你放心,这一次我会嫁得好好的,绝不会有事。你在这里也要好好的,等回门的时候我就来看你。”
温摩说完,松开阿娘,放下喜帕。
阿娘怔怔站在原地,看着温摩在喜娘的搀扶下离去。
这一次?
为什么听上去,好像她已经嫁过一次?
*
仡族的婚礼十分简单,一对男女发现心中只有彼此,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便会约定日期见过彼此的父母亲人,然后在天神的见证下结为夫妻,若是两家住得近,前后费时不会超过半个时辰。
京城的婚礼——尤其是贵人的婚礼,却是异常的漫长。
温摩被喜帕罩住了头脸,视野统共只剩喜帕底下一小块,整个人就成了喜娘手里的傀儡,喜娘让拜,她就拜,喜娘让跪,她就跪,好在有上一世拜堂的经验,倒也进行得十分顺利。
只是在夫妻对拜的时候,姜知津忽然嘻嘻一笑,道:“阿摩姐姐你盖着脸看得清么?”
抬手就要来掀喜帕,慌得一众人连忙去拉他,平乐长公主告诉他:“这是喜帕,得入了洞房才能掀。”
姜知津道:“那就洞房啊!”
平乐长公主道:“先吃酒,吃好酒,就能入酒房了。”
姜知津问:“吃什么酒?好吃么?”
“好吃。”答话的是一个斯文清冷的声音,“今日席上什么酒都有,二弟想要哪一种?”
温摩的心中倏然一紧,袖中的手不自觉攥了起来。
姜知泽。
第14章 十四
红烛高烧,为屋内的一切都镀上一层温柔的红晕。
床是百子雕花拔步床,分三层,桌柜踏脚样样俱全,温摩坐在床上,只觉得里三重外三重,像一只巨大的笼子。
喜帕阻挡了视线,只瞧得见眼前方寸,但一间洞房里有什么,她上一世大约都知道,那时还有一丝紧张和期待,此时她心中毫无波澜,只想倒头睡一觉。
头上的发簪太重,若要卸了,喜娘定然会拦,温摩悄悄地拔了一支,又拔了一支,趁人不备,塞进被子里。
呼,脑袋总算轻松点了。
乐声与喧闹声远远地传来,像是隔了许多里地似的,屋子里悄然无声,喜娘丫环们屏气凝神,只听得一阵脚步声并说话声传来,温摩从里面听到了姜知津含含糊糊的一句:“……我没醉!”
喜娘连忙带着丫环迎上去,门一开,人与声响一下子涌了进来,扶人的扶人,捧衣的捧衣,斟菜的斟茶,道喜的道喜……屋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温摩只觉得身边的被褥一沉,姜知津被扶到了床上。
然后,一双靴子停在温摩的面前,一双手伸到了喜帕前。
这一幕太过熟悉,让温摩恍然觉得自己仿佛还在上一世的噩梦中。
她猛地侧身避开这双手。
“大公子!”喜娘忙笑道,“大公子莫不是也喝多了?喜帕只能由新郎来掀的!”
“津弟醉了,我身为兄长,理应代劳。”姜知泽道。
“哎哟,哪有娶媳妇要兄长代劳的?”喜娘还要再说,姜知泽道,“津弟烂醉如泥,你们打算让新娘子在这里坐一夜么?”
喜娘迟疑一下。别说揭喜帕,多是新郎染病无法拜堂,由兄弟代劳,现在只是揭个喜帕,虽不大好,却也算不是太坏规矩。
“坐一夜就坐一夜。”温摩的声音微微发紧,“我的喜帕绝不会让我夫君之外的人来揭。兄长请自重。”
新娘子亲自开口,姜知泽倒不好动手了,他微微一笑:“弟妹勿要多心。津弟与常人有些不同,我这个当哥哥的,从前诸事都要帮着他,帮惯了。”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温摩拍拍姜知津的脸,摇摇姜知津,“津津,醒醒,你再不醒,你家娘子的喜帕要给旁人掀了。”
在喜帕掀开之前,新娘子就宛如一件被封印的神物,一声儿不声出,一丝儿不能动。喜娘主持过多桩婚事,头一款遇见温摩这样的新娘,心想还不如让人家兄长掀喜帕呢。
喜娘正要来劝温摩,姜知津“唔”了一声,伸了个懒腰醒来,只见一件红融融的东西罩在温摩头上,随手就掀了:“阿摩姐姐,你带着这劳什子做什么?”
温摩头上的簪子已经拔得七七八八,他这一扯喜帕,温摩的发髻随之散落,甜馥香气蓬外四溢,雾一样弥漫在三层雕花大床之内。
毫无疑问,红色一定是最适合温摩的颜色,温摩也最适合红色的女人。寻常女人穿红色,要么娇艳,要么明媚,温摩却穿出了一种恢宏的锋利之感,红衣在她身上像火焰一样耀眼,所以看到温摩的人,都有一种错觉——好像这身红衣下一瞬便会燃烧起来。
姜知津看着她,喃喃道:“阿摩姐姐,你怎么这么好看?”
“津津也很好看。”
啊,和姜知津成亲,比和姜知泽成亲真是要愉快一百倍。姜知津今天一身的新郎冠服,大红缎子上以金线刺绣,衣领与袖口皆缀着浑圆的碧玉与珍珠,一身的珠光宝气,现拉去典当行,一定能当出一大堆银子,更兼肤白貌美,眉长眼清,衣饰愈是华贵,容光便愈是盛烈,温摩忍不住拍拍他的脸,“来,咱们喝交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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