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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人傻钱多貌美 (山中君)


  她的神情很平静,眸子凝定,每个字都是深思熟虑而出。
  一股细细的疼痛从心底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骸,姜知津的声音低哑:“阿摩,也许你是世上唯一能算计到我的人,因为我永远不会对你设防,我爱你,所以愿意照顾你,你愿意做我孩子的母亲,想必也是爱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温摩顿了一下,道:“还记得我们成亲那一晚,我给你讲的两个故事吗?”
  姜知津当然记得,那是两个女子嫁入京城的故事,一个悲惨,一个幸福。
  “那不是故事,那都是我。也许你不会相信,我照着第一个女子的人生活过一世,被姜知泽折磨至死,然后才有了第二个女子的人生,也就是现在的我。”
  温摩的目光清朗,黑白分明,仿佛看得到云波浮沉,沧海桑田,“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世间有许多事情比情爱重要,比如真正的尊重,真正的自由,还有自己真正想要的人生。”
  我这一世来之不易,所以,一定会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下去,不会再轻易妥协。
  所有曾经在姜知津脑海里闪过的谜团都解开了。
  所以她会逃避姜知泽,爬到他的床上。
  所以她知道姜知泽的秘密。
  所以她那么恨姜知泽。
  所以她总是半夜惊醒,总是被恐惧和绝望抓住。
  但这一世,她已经打败了她的恐惧和绝望,迎来了新生。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整个人好像会发光。
  姜知津久久地凝望着她。
  阿摩,正是这样的你,才让我无限沉迷,不可自拔啊。
  “我言尽于此,何去何从,你自己看着办吧。”温摩说着,到洞口张望了一下,姜家的随从和羽林卫都在,她向姜知津道,“我是个已经失踪的人,不便在这么多人面前露脸,你能不能先让他们回去,我要去干正事了。”
  “你要做什么?”姜知津忍不住问。
  “看见那座山了吗?”温摩指向前方。
  那是雄峻奇伟的一座高山,巨龙一般伏在南疆和伽南之间,隔绝了两国的往来。
  “山这边已经翻过了,还是找不到密道,我决定去山那边看看。”温摩说着,微微露出一个笑容,“毕竟他们在自己那边可不会藏头露尾。”
  姜知津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那是千丈绝壁,飞鸟难越,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翻过那座山。
  他厉声道:“阿摩,你是在找死。”
  “没有人翻得过,所以也没有人会防备。正如没有人挖通过密道,所以你们都不相信一样。但上一世我知道这个确切的消息,伽南会通过密道血洗仡族,仡族会全灭。”
  只是这样说出来,她心中就一阵生疼,她绝不会允许这样事情真的发生,“所以我一定会把密道找出来。”
  她能拯救自己,就一定能拯救仡族。
  *
  随从和羽林卫都被谴下山,姜知津立在悬崖之上,无命身在他的身后,问道:“你还要在这里站多久?”
  姜知津盯着对面的高山,“嘘。”
  它可真高啊,高得仿佛要接近天空,山顶耸入云间,山下绿草如茵,顶峰却有皑皑的积雪。
  谁能爬上那样一座山?
  忽地,山上出现了一道人影。
  隔得远,那人影只是小小一道黑点,她攀爬起来极为迅速,瞬息之间就又爬上去不少。
  太远了,眼睛无法看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但姜知津猜得到——她是用雷/弩将缚着绳子的箭矢绕在树上或石上,然后借力往上。
  这需要最好的箭术,最好的体力,最好的判断力,以及最好的身手。
  也许只有她一个人能做得到。
  因为她是南疆第一猎手,不单征服猎物,也征服山林。
  山林臣服在她的脚下,就如同天空臣服在鹰的脚下。
  “我错了……”
  姜知津站在悬崖边上,山风吹得他的衣襟猎猎作响。
  他的声音太轻了,无命没听清,忍不住问道:“什么?”
  “她是一只鹰啊……”
  姜知津望向高远的天空,那里有白云朵朵,梦一样铺向天空深处,一两只黑点展翅飞过,无须看清也能确认——只有鹰才能飞到那样的高度。
  我错了。
  她明明是只鹰,为何我总想为她遮蔽风雨,总想让她安稳待在笼中?
  我以为我在养一只鹰,实际上,鹰遨翔天地,根本不需要人来养。
  作者有话要说:  津津摊开笔记本,写下论目题目:《浅析养鹰的一百零八种技巧》


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
  郑钦穿正二品官服, 簪缨束帽,带着南疆大大小小的官员在城门口等着。
  官道上百姓来来往往,南疆共有十/七/大族, 更有许多叫不上名目的小族, 衣衫样式千奇百怪,但所有人早就习以为常,一致觉得督护大人的衣服才最奇怪。
  大央的礼服向来是重重叠叠, 庄严肃穆, 大有古风,站在高轩的朝堂之上, 自带一股轩昂之气。但问题这里是南疆,太阳当头照,郑钦已经等了快一个时辰, 额上的汗水不断滴下来。
  路人们经过的时候不断回头看稀奇,郑钦很讨厌这样的眼神, 去年他被温摩押着在这里签定契约的时候,过往的路人也是这样的眼神。
  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位正二品的督护大人, 而是一只猴。
  但他不能处置这些人, 因为督运使大人随时都有可能会出现。
  下人的扇子软弱无力, 叫他心头更焦躁, 一把夺过来自己扇着, 不耐烦地问:“怎么还没来?不是说已经到十里铺了么?!”
  “半个时辰前确实到十里铺了, 可家主大人的女公子要吃红豆糕,所以家主大人在十里铺的糕饼铺子里歇了半晌。”报讯的官员额头上的汗比郑钦的还多, “才起程,经过李子林的时候,女公子又要射鸟玩, 所以又停了下来……”
  郑钦咬牙:“不过是一个仡族的贱民,算哪门子的女公子!”
  底下的官员不敢接话。
  过了好一会儿,在郑钦中暑昏过去之前,一辆华丽的马车总算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要从仡族的深山里出来不容易,首先是派人到虎牙关取马匹,然后才能来督护府报讯,然后督护府才能派出人去迎接。
  郑钦早扯过一付笑脸,远远地就迎上去:“督查使大人体检查民情,为国戍边,辛苦了!”
  姜知津坐在马车内微微笑:“职份所在,都是为陛下效命。有劳诸位久候。”
  在他的身边歪着一位三四岁的小丫头,依然是作仡族打扮,颈上戴着银闪闪的项圈,手腕和脚腕皆戴着银镯,眉眼秀丽,正一手抓着糕,一手玩着小弓/弩,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瞧着郑钦。
  郑钦笑得更欢喜了:“哎呀,这便是大人收下的女公子吗?当真是玉雪可爱,一看就是龙章凤姿,聪明绝顶,难怪大人如此喜爱。”
  姜知津低头拂了拂阿夏的头发。仡族无论男女皆是十岁之后才开始蓄发,十岁之前皆是齐耳的短发,阿夏脸圆圆,眼圆圆,头发柔顺地垂在耳边,像个精致的人偶娃娃。
  不知道阿摩小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
  姜知津不由自主,走了一点神。
  南疆各属官员都上前厮见过,马车才重新驶向督护府。
  郑钦早已经安排了嬷嬷与侍女等着侍候这位女公子,阿夏下车的时候,嬷嬷伸手便要去抱。
  一双手却先她一步,将阿夏抱了下来。
  阿夏一路上又是吃,又是玩,到此时已经昏昏欲睡,眼皮打架,窝在姜知津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
  郑钦从后面跟上来,正要说话,姜知津微微摇了摇头,郑钦一看,阿夏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
  真是好命啊……
  看着姜知津的背影,郑钦忍不住感叹。
  一下便从一个仡族贱民,成为了姜家家主大人的义女。
  这已经不是飞上枝头,而是直接飞上了云端。
  郑钦便去书房等着。
  这一等又是一个时辰,姜知津再过来时已经沐浴更衣过,发丝松散地垂在脑后,犹带着几分水汽。
  郑钦扑通一声就在他跟前跪下了:“下官有罪,下官该死,下官实在没有想到,驻防军中竟有人居心叵测,谋害家主夫人——”
  姜知津淡淡地打断她:“错了,温氏不识好歹,一意孤行,放着好好的家主夫人不做,非要回仡族走婚,这样的女人你说我还能要么?”
  郑钦心头的重压顿时去了大半,连忙道:“仡族人就是如此罔顾伦理纲常,生下的孩子竟然从母不从父,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跟着又道,“家主大人身份尊贵,年少有为,天下间所有的女子,都以嫁给您为荣,你想娶什么样的不行呢?确实犯不上为一个贱民上心。”
  “贱民?”姜知津重复了一句,“你是视仡族为贱民,还是视南疆所有人为贱民?”
  郑钦一时摸不过来他到底是不是真讨厌仡族,只得客观一点道:“跟我泱泱中原相比,南疆许多异族都是不开化的生番,这仡族就是个中之最。”
  “所以你就派人去杀了仡族的少族长?”姜知津语气轻松,像是随口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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