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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前夫的植物人爹爹冲喜 完结+番外 (池陌)


  程妈妈诚惶诚恐,出去后顾颜给琳琅使了个眼色,琳琅立刻上去扶着程妈妈:“夫人也太不把您当回事了,程妈妈毕竟是先夫人跟前的红人,这样不给程妈妈脸,说到底是仗着她是现在的国公夫人,有国公爷撑腰。”
  程妈妈眼都气红了,“就她?她也就是个继室,算什么正经夫人?我们世子爷才是国公府正儿八经的继承人,她就算将来生了孩子,也没有爵位,根本比不上我们世子爷!再说了,她一点容人之量都没有,不像我们家夫人,那才是真真正正的高门贵女,嫁入国公府就本本分分地替国公爷操持家事,哪像她霸占着国公爷,连通房都给国公爷找一个,这样的女子简直是家门不幸!”
  顾颜眼皮直跳,国公爷连通房都没有?应该是刚醒的关系吧,这世间男子纵然对妻子再情深,也最多家中没那么多姨娘,通房却是不可能没有的。
  要是没有通房,男人守着一个女子过一辈子?那等那女子老了,等那男子看倦了可怎么好?
  顾颜想了想,便觉得国公爷以后肯定会收通房,不过是现在身子刚恢复,又对宋朝夕有几分新鲜感。
  程妈妈还在生气,她尤为看不上宋朝夕这个继室,在她看来,宋朝夕就是捡现成的,老夫少妻,宋朝夕肯定天天在国公爷面前撒娇谄媚,再这样下去,国公爷就要被她哄得晚节不保了,国公爷在程妈妈心中地位无可比拟,她绝不可能看到国公爷落到这一步。
  她也怕国公爷忘了她家主子,怕顾颜心里不知道谁才是她正经婆婆。
  “世子夫人,您可别忘了,她就是个继室,您有正经婆婆的,您可别只顾着伺候她,而忘了我们家夫人啊。”
  顾颜心里嗤笑,宋朝夕这个婆婆她不喜欢,那个死了很多年的婆婆她更谈不上喜欢,但这样的话她不会说出口,她笑着应承:“程妈妈说得对,谁是我的婆婆我心里明白。”
  程妈妈闻言,这才扶着腰笑了笑:“这就好,对了,世子夫人,您嫁进来后还没给咱们夫人磕头呢,不如我这就带你去祠堂?”
  顾颜唇角有些僵硬,这个程妈妈还真够讨厌的,她刚伺候完宋朝夕,就叫她去给死人磕头,她身子本就不好,祠堂那种地方阴气很重,她以前在侯府时只有过年和清明才会去祠堂给祖宗磕头,求祖宗保佑自己身体康健,亲事顺利。
  她在山里修养了这么久才好不容易让身子好一些,程妈妈简直一直眼力见都没有。
  一个下人也敢提醒自己这个主子。
  顾颜心里厌烦,面上却依旧挂着微笑,“那我抽空过去一下。”
  程妈妈积极起来,“不,世子夫人,我现在就带您去,给婆婆磕头这事可不能怠慢,不然显得您对我们家夫人不够尊重,世子爷肯定也不喜欢的。”
  顾颜气得差点吐血,却不得不挂上得体的笑。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妈妈,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程妈妈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璟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璟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容璟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容璟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璟,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璟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璟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璟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容璟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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